今天一则消息刷屏了我的QQ群,那就是有人举报了一部国漫,其理由是主角发色五颜六色,涉嫌鼓励儿童染发,不利于社会价值观。我本来没打算对这个问题谈及我的看法,特别是谈谈自由主义,因为在我看来这件事件本来和自由主义没有任何关系,我本来就觉得,那个举报者因为无聊瞎打的理由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其背后的阴暗面我却不得不加以警惕,那就是无差别的举报,或者说把举报成为了打击报复的工具。
那么,这个和自由主义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呢?首先最显而易见的是,人们对举报的恐惧,而由于自由主义的扩大化和污名化,很容易把举报定义成“我的自由”来加以实施。是的,举报的确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也是一种权力,而权力则有对应的义务或者责任,没有脱离了责任的权力;而这只会造成对自由的害怕和排斥。
这种事情其实早就在历史上发生过了,在我的小说中说过,早期自由主义革命之后是人民积极投入到了社会责任中去,用《自由宪章》的原文来说就是:“而如今,这种自由主义的信念和尊重早已明显地衰落了,责任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被人欢迎的概念,而是那些经验丰富的演说家或资深作者都不愿意使用的术语,其原因是那个反对泛道德化的一代人都很讨厌接受这个术语。。。”是的,自由主义的责任的一面被人们所厌恶在历史上早就发生过,对责任的否定虽然一开始是对于责任的恐惧,但是这种恐惧很容易发展到对自由的恐惧,对自由的界限和责任的不接受反而会让人产生束手束脚或者滥用的可能性。
以上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与其说这是自由主义的缺陷,不如反而说是对自由主义教育的缺失,缺失了所谓自由主义责任追述的接受,和对责任的恐惧与拒绝。
这里还是要重申一下自由概念,自由的重点在于程度而非种类,政治自由,民族自由都是都来被人为改造出来的,一般的古典自由主义强调的是“有限政府”,即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而原始意义的自由主义则是此基础上的,不被他人意志所强迫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而这一定义只是阐述其概念而不涉及其其他方面,在其发展中产生了英国传统式自由主义和法国式传统自由主义。
我此前说过自由的权力与责任,实质上这一概念就是来自于英国传统式自由主义,自由即是权力。而之后我也说了权力对应着责任,举报既然是一种权利,那么你也要承担你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了,当然这个举报的后话就是法治的问题了。这就不是自由主义内的论证内容了。因此这件事件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去抵制所谓的自由主义或者去批评自由带来的混乱,而是去强调什么才是真正完整的自由主义强调的,去推行自由主义教育,去完善法律上的建设,强调权力和责任之间的关系。
其次,法治也确实和自由主义存在一定的联系,其就在于自由主义的限制之上,哈耶克就提出过“在法律之下实现自由”的理论,而这个也是源于康德时期就存在的萌芽,这正是英国式传统自由主义概念的推论,这和法国卢梭和黑格尔的理性推论完全不同,关于欧陆其他地区的自由主义和英国传统式自由主义的区别我下次有机会再具体解释。当然了,对于康德和哈耶克来说法治与自由主义并不矛盾,他们的观点是:法律的普遍性说明了法律并非源于他人的专断意志。因此不要再说自由主义反对法治和秩序了,当然,哈耶克对于法律的看法又如何就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
血族王女的烦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卧龙小说网http://www.wolong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好书推荐:《我的剧本世界在自主运行》、《我是舰娘》、《我的师妹是妖女》、《交错世界之学院都市》、《认清现实后,她们开始追夫火葬场》、《好徒儿你就饶了为师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