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百年前的圣战之后,整个世界上好像突然没人记得哈德曼家族曾经的故事,仿佛所有人的记忆都被修改过一样,可能是曾经的那个不知名诅咒带来的作用。
当然。这一切也未必是坏事,毕竟哈德曼家就算有着再多的丰功伟绩,但相对于集体成为恶魔这种劣迹,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出现更难接受的后果。
不过作为哈德曼家目前唯一的后代,家里的那段历史我了解的清清楚楚。诉说功过已经不重要了,我想要的是更有用的信息,比如什么绝世功法,什么神兵利器,哪怕是个突然从戒指里蹦出来的老爷爷,那也不错。
可惜就算我翻遍了这座别墅,也没能发现有什么机关或者藏宝图之类的,就连如何成为一个圣骑士都毫无记载。
这就很微妙了,圣骑士虽然不能算仅此一家,但能培养出那么多,肯定有比别人更强的方法所在。然而现在突然说,本来引以为傲的圣骑士一职就此断代,这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就连杰斯特老头都只知道圣骑士是融合了斗气和圣光的战士,我觉得不行。
幸运的是,如果按照正统战士和牧师训练,组合成圣斗气的力量也不会落下,依然能算得上圣骑士。虽然在我看来那只能算战斗牧师。可现在也没什么好的办法,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既然已经决定,那离开也已经定上路程。
我突然有些不现实的感觉。
好像本来只是决定安安稳稳怂一辈子来着?
但是啊,人这一生所追求的,无外乎安心感罢了。我所恐惧的,并不只有前往未知世界的危险,而是如果真在这个世界里毫无见识得死去,好奇得不到满足,同样抓挠人心。
当然,在真正见过世面之后,我可能还会回到这里,那个时候我估计已经是个大叔了,带着在冒险途中认识的妻子,每天过着平淡的生活,然后两个人老去,离世,最后埋在这片土地里。
希望有着那么一天吧。
外出远行自然要有所准备。
据乔所说,他这一路上是从林兰坐船而来,海路虽远,其实就两天左右,而真正长的是穿过妖精森林的那条古称提塔尼亚,现在名叫塔姆的河,足足过四个昼夜。不过那是逆流而上,现在顺流的话,走稳一点,只需两三日便能进海。
两边的航线开拓已久,我也经常听说有人从水路到莫里走商,各类客船商船,还是有足够多人的去运营着。
我们需要考虑的,一是路上的武器装备,二是足以应对这些天的吃食干粮和水,第三,就是些送给妖精的礼物了。
其实蛮有趣的,虽然一直说妖精是真正无忧无虑的种族,但每每旅人经过森林,总会被要求留下一些东西,而这个可以算得上“道上的规矩”,在漫长的岁月里被人类认同。毕竟,无论给的是什么,他们都会开心收下,运气好的人还有可能收到回礼。
与繁多礼物对应的,回礼随机性也极其之高,可能是之前人留下的铜币,木板,毛线团,也可能会出现具有妖精力量的宝物。
可若是有人小气,拒绝了这个要求,那必定会遭到妖精的恶作剧。
可不要小看恶作剧,在妖精那相当混沌的脑海里,随手送人归西说不定也只是个恶作剧而已。
乔说,他在这条路上跑了也有几次,大概摸清了妖精们的喜好:只要是新奇的,没见过的东西,那就多半会收到回礼,哪怕是个新式花纹的纽扣,在他们眼中的价值未必低于人类社会中的神器。
貌似我在这方面有很大优势啊……比如随手拧的喇叭,能听到心脏声的听筒,或者刻俩陀螺,做副象棋之类的。起码我本人在这里是没见过类似的东西,也能称得上新颖别致吧。反正要准备的东西不多,现在着手收拾几个,耽误不了什么时间。
正好路上无聊,倒是得好好普及一下我大地球的娱乐文化。
然后我就闲了两天,动都没动。
米罗镇,对亚历克斯来说,这是个比较纠结的地方。
作为出生以来从未远行过的小男孩,心中会向往着外面的世界自然无可厚非,更何况在这里的他实际上非常孤独,除了艾米丽那个平时看似大大咧咧的女孩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平民的孩子愿意接近他。
与书为伴才是亚历克斯的日常生活,与那些野小子一起瞎闹这种事,虽然曾经觉得羡慕,但随着时间推移,又觉得这些非常蠢了。
我什么时候能出去呢?他时常这样想。
可实际上,他对外的了解也仅限于书本了。
那些路边行脚商的闲谈太过深奥,而佣兵们又只会瞎胡扯,乡间的故事更是荒诞不经,如同读过的三流垃圾故事那样毫无意义。可发生在米罗镇上的事情,他都知道,他也喜欢这些,因为充满了现实的感觉。
这就是人们生活的样子。即使大家都觉得自己是个会失去爵位,父母也不存在的野孩子,自己遇到人也没有对待贵族的礼遇,但只要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那也无所谓。
到了外面,还会一样吗?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这里的人心并非那么简单,有人想要他的性命,而我即将逃离米罗,前往更加未知的世界中去。
分别总是伴随着对未来得到的期待和对现在离散的失落。我在这能说上话的人也就寥寥几个,道别也用不着。
老头本就是安排了这事不必多说,教堂的那些家伙过于死板没什么交集;对蔬菜水果面包几个常去店面的老板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个经常听他们随口扯淡的路人。
真正要交代的,就只有艾米丽了。
说实话,我有些不想面对这个女孩子。
诚然,她美丽,性格开朗,喜欢一些新奇的东西,春日般的内心,还有着不错的魔法,几年之后,肯定是标准的贵族少女,成为各类贵族青年争抢的对象。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她的感情里一定藏着更深层的东西,不然怎么会突然爆发出那天的情况。
更像是个潜在的麻烦。
除了那些同样心里有毛病的,应该没人能在一个变脸如翻书的女孩面前安心下来吧。
但这些只不过是我的猜测,她现在表现的还是平常的那样,如果仅凭这些便去恶意伤害别人,那也未免有些人渣,这样就连我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的,所以还是决定去好好道个别。
临行前一天的下午,我偷偷溜进默克男爵的宅邸里,这次遇到他们养着的那条名叫帕克的狗,正好拴在花园旁,不过见了是我,只慵懒的抬下头后便继续挠自己的鼻子,不再搭理。
我则像个跑酷高手那样,几个纵跃跳到艾米丽的房间。
从窗户走,还是去见女孩子,突然就有了些暧昧的意味。
反正艾米丽都说了那些话,她要是觉得不妥,那我借驴下坡也能免得当个渣男。可惜虽然正在读书的女孩露出一脸惊讶,但也没吓得赶我出去,得知本人是来告别的时候,她也不开口,只是沉默。
上次见面,已经把要说的话说完了,反倒是现在,少年(?)少女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最后,还是由她率先打破僵局。
“千万千万,别忘了我。”艾米丽有些落寞。
确实,我离开之后,真正能陪伴的人也不复存在,而曾经欢乐的时光在之后的日子里也只会让人感慨现在的无趣。
然后她看着我的眼睛,又说,“还有,就算你在外面有了恋人,也要回来。”
哈哈哈哈?
这句话把我弄得有些尴尬,连忙表示,自己这种人除了你还有谁会当块宝?别说恋人了,估计过几年连女性朋友都没的。
接着,把上次到了家里也因为各种事情没来得及充能的传声道具拿出来,“以后呢,如果我回来了,就一定先用这个联系你。”
她点点头,小心收好。
这种八点档的剧情实在不适合本人,而且现在的气氛也太过暧昧,两个小孩子还是别继续相处下去的好。
在匆匆交代几句之后,借口怕被她父亲发现,我便头也不回的离开。
回到家里,把必要带的东西统统塞进包裹。
最重要的肯定是钱。
虽然遗产不多,但便宜老爹好歹也是个子爵之后,我用了这几年年还有个百多西斯大金币。然后是食物,那些熏肠腊肉使劲烧一烧也能充当几天的口粮——实际上只是以防万一罢了。
武器随身携带,不过现在不用我来操心,乔说他会去准备。
剩下的就是一些散物。
本人需要的东西大抵也就那几样,古古怪怪的玩意或许派的上用场,好不容易收集来的调味品,日历,日记,和记录自己过去的手札,这些是我的回忆和寄托。
这个古老的圣骑士家族到了现在,除了一些大众书籍,其他半点底蕴也没能留下,我便把钥匙送给了杰斯特,让他代为照看。不过这些全安排妥当,还是感觉有些事情遗漏了,但仔细对照下,并无不妥。
我也明白记忆并非什么靠谱的东西,想不明白,没必要非得去想。
明天,希望是个好天气啊。
当初的自己还是太过稚嫩,如果当时能仔细观察下艾米丽房间里的东西,也许,后面也没那么多事发生。
然而命运的车轮并不会因为什么理由而停止前进,死亡,穿越,约定,离别,都只不过是印在车辙里的痕迹,无论如何挣扎,都会朝着既定的方向一去到底。
至于尽头是何种风景……
谁又能预知未来呢?
……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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