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孟一庆两鬓已经泛白,常年的奔波劳累使他皱纹要比同龄人多,他努力显得慈祥一点,不那么凶。
其实原来的孟酱,早恋过很多次了,原先为了把恶毒女配的形象深化一些,确实有写她爱慕虚荣,尽管自己家已经很牛了,但还是要贴权贵。
权贵玩女人,懂都懂,没一个动真心的,偏偏孟酱自命不凡,次次碰壁,这回又看上了香饽饽程晨。
程晨的确是权贵里三观算正,各方面都不输的,但人家有温月大美女了。
孟酱看了眼孟一庆,坚定的回答:“不会早恋的,放心吧。”
孟舫扒拉完饭,抬起头说:“明天开始,我送你上学。”
来了来了,按照她写的剧情,哥哥是一定会偶遇温月的,看着孟舫眼里对她的关爱,孟酱叹了口气。
该来的迟早要来,她既然要拆散温月和程晨,一定要用手段,孟舫现在已经欣赏温月了,她和孟舫这对兄妹很难不起冲突。
破防了,孟酱咬着唇瓣,趁着所有人不注意,狠狠地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当初为什么要写这么狗血,不符合常理,又特么难解决的东西。
太疯了。
孟酱想了想,原文里她有避讳,没有说孟舫喜欢温月,只是说,温月吸引了孟舫:大家把这叫做血缘的吸引。
尤其是孟舫一直想要个甜美乖巧温婉大方的学霸妹妹,这几个词,孟酱一个边都沾不上,所以他才会对温月多看几眼,以大哥的身份去介入照顾。
孟舫总有一种温月很熟悉的直觉,所以才会找人验了血,这很扯,孟酱嘴角抽了抽,她痛苦的捂着自己的头:要疯了,当初到底是怎么写下去的。
小说不要叫《痣》了,就叫《那些年的直觉》。
孟酱不知道是怎么连续做着噩梦挺到第二天的,起床的时候满身都是汗,她喘着粗气。
上了车以后,孟舫看到她眼底的乌青,吓了一跳,不过看她困意又上头,就没有吭声。
孟酱梦到了程昀菘,准确来说,是一个很疯的程昀菘,他在雪地里,勾着唇阴沉的笑,明明是一双含情桃花眼,此刻眸里带着寒意,轻挑眉毛,抬头向她看来。
她看到程昀菘脚下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红,源源不断的渗着,她垂眸看向他脚底的尸体,直接吓跪了。
那是她的尸体啊。
就到这里,孟酱又被吓醒了,她喘着气,学校已经到了,今天还要考试,孟酱背着包打开车门。
孟舫先她一步,把她脖子上的围巾拢紧,又把她头上的汗珠擦掉,孟舫皱眉:“做噩梦了?”
孟酱点点头,破防了,她老是把程昀菘当洪水猛兽,做梦都不忘被他吓跪,太恐怖了。
孟舫捏了捏孟酱的脸:“不会答就睡一会儿,中午哥哥给你做饭。”
孟酱:“你下厨?”
孟舫挑眉:“不信我手艺?”
孟酱吐了吐舌头:“信你,我再不去考场,就要迟到了。”
孟舫:“那就不考了,哥养你。”
孟酱怔了怔,好不容易轻松了些的心情迅速低落下来,她笑着朝远处跑,直到转过身,才把嘴角耷拉下去。
“那就不考了,哥养你。”
没人说过要养她,孟舫是第一个,虽然孟舫是对原来的孟酱说的,虽然,孟酱叹了口气:虽然孟舫是最下定决心把孟酱扫地出门的那一个。
还是少投入感情吧,到时候如果任务完成不了,也不至于像她书里写的孟酱那样难过。
孟酱重新垂下头,一声不吭闷闷不乐的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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