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就走了过去,在椅子上大马金刀地坐下了,刘宇面向路虹离说道:“路大人,天封城我曾经来过,路家能够在天封城这样的大城市里发展,未来一定是光明的。”
“呵呵,你过奖了。”路虹离看了看身后的路定宇,看到路定宇表情沉稳,心中暗暗赞许,看来自家的少年也不会输给别人啊!
“不知道上次刘先生来天封城是为了何事?如果我们早就相识,那次就应该好好地款待刘先生了。”路虹离微笑着问道。
“上次来我剿灭了海盗的工坊,杀了三十几个海盗。”刘宇看似随意地说道。
两个路家的人一听这话,眼睛里都是一阵闪光,表情精彩极了,只有真正地经历过战斗的人,才知道能够战胜海盗想要多么强大的实力,武力稍微不足,都无法战胜这些海盗。
不过,路家邀请刘宇过来共商合作,不就是为了刘宇的部下武力强悍吗?
如果换做是节度使安在旭,安在旭是绝对不会与路家合作的,因为安在旭自己就有权势富贵和武力,能够自己赚钱,为何要分给别人呢?
刘宇就不一样了,刘宇没有官面上的权势和富贵,只有强大的武力,急需官面上的人遮风挡雨,双方存在差异和合作的可能。
“刘先生部下英勇善战,令人佩服。”路虹离这句话是真心真意的,绝对没有任何的虚假,他经历了才知道这样有多难,路虹离也是当过大官的人,对于军事的了解也有自己的见解,但是他依旧无法让自己的护卫队提升武力,难啊!
“路大人过奖了。”刘宇微笑着回应。
“我很好奇,你是如何练兵的?为何能够那么多次战胜强大的海盗?”路虹离忍不住也露出了好奇的眼神,看着刘宇问道。
刘宇略微坐直了身体,说道:“说到练兵,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复杂、多变、高要求、难任务一一分解,变成简单、易懂、低要求,将这些内容一一交给麾下的士兵,需要想很多有效的办法去实现这个目标,因为我们面对的不是精挑细选的部下,而是一些老实巴交或者贪生畏死的普通农夫,想要激发他们的血勇之气,就需要想很多的办法。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训练的内容会越来越难,越来越多,如此循序渐进,就能够将普通的农夫练成精锐的士兵。”
这个道理倒是颇为新奇,路家的两个人听了之后,缓缓点头。
“如果我们将自己的护卫队交给你训练,你能否让他们实力提升到可以战胜海盗们的程度呢?”路虹离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可以的。”刘宇对此十分自信。
路虹离一听就感兴趣了,如果能够让护卫队实力提升,那么将来护卫队也可以战胜海盗了,如此路家的商队就可以畅通无阻毫无畏惧了。
对此,刘宇也是并不介意,他来训练路家的护卫队,自然能够保持在路家的护卫队里的影响力,如此扩大影响力的行为,刘宇也是十分高兴看到的。
显然,路虹离也想到了这一点,让刘宇在自己的护卫队里扩大影响力,路虹离心中犹豫不决,万一将来有事,护卫队到底是听刘宇的还是听他的呢?
护卫队虽然不堪战,但是也是路家的命脉所系,路虹离还真的是不敢随便将自己的护卫队交到别人的手里,路虹离看了看刘宇的表情,发现刘宇十分自信沉稳,心中暗暗佩服。
既然如此,路虹离也岔开了话题,说道:“刘先生远来辛苦了,请到厢房里休息一下,待会我在饭厅里设宴款待你。”
“好的,多谢了。”刘宇站了起来,跟随一个路家的仆人走了出去,去厢房里休息了。
等刘宇走远,路虹离对路定宇说道:“你觉得此人如何?”
“很自信,很有本事,而且谦虚有礼貌,只是不知道心性如何?是否贪婪?是否刚愎自用?”路定宇说道。
路虹离略微沉吟,右手抚摸下巴上的长须,说道:“此人不卑不亢,性情沉稳,是个能做大事的人,希望我们之间能够合作愉快吧。”
刘宇跟随仆人来到厢房,只见这里是一间布置十分奢华的房间,门外有一个长长的宽大的回廊,回廊之下竖立着几根雕梁画柱的柱子,房间里放着几样精美的红木家具,两个容貌秀丽的少女恭敬地站在房间里,看到刘宇进来就鞠躬说道:“恭迎刘先生,我们是您的侍女,您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向我们提出,我们会竭尽全力满足你的要求。”
刘宇点了点头说道:“我先在房间里休息片刻,你们给我倒杯茶吧。”
其中一个肤白的少女点头说道:“遵命。”然后,她就出去倒茶了。
刘宇在房间里坐了一会,想起刚才路家两人的交谈,觉得此行应该有所收获,如果没有收获,那么路家两人就不会对刘宇如此热情款待。
过了一会,肤白的侍女过来请刘宇去参加宴会,刘宇就跟随侍女在宅院里穿行,过了几个回廊、几个拱门之后,到了一个开阔的花园之中,这里中间放着几张桌椅,路虹离、路定宇两人坐在席位之上正在等候刘宇的到来。
双方见礼之后,刘宇就坐下了。
早有侍女送上美味的佳肴以及美酒,路虹离微笑着举杯说道:“请刘先生品尝一下我们家自己酿造的美酒。”
刘宇也举杯说道:“我敬路大人和路公子一杯。”
双方微微举杯一笑,然后喝下了美酒,刘宇感觉这种酒比较甘冽醇厚,算是一种不错的美酒,刘宇说道:“这种酒味道甘醇,回味悠长,后劲很足。”
“你喜欢就多喝几杯。”路虹离微笑着说道。
路定宇说道:“这道回味猪脚乃是我们厨师的成名作品,你尝一尝,味道很不错的。”
放在刘宇面前的是一道红彤彤的猪脚,放在一个画着蓝色的鸟虫花纹的白瓷碟子里,看起来就很是漂亮,空中传来一些甜酸的味道,显然猪脚的味道已经散发出来了,让人闻了食欲大增。
刘宇拿起筷子夹住猪脚,然后将白瓷碟子端了起来,将猪脚放在嘴边一咬,感觉一股浓郁的香味渗入了嘴巴之中,酥软浓香的猪脚咬起来好不费劲,肉质松软酥烂,味道很好。
“好吃!”刘宇有些含糊不清地说道。
路定宇一听就笑了,说道:“刘先生你喜欢的话,可以多吃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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