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星历996年,夏。
阿克大丘陵,阿伽索菲部落。
***
你看过雪吗?
我猜,你一定见过吧?
只是,你或许从未设想过这样的景象。
时值深冬,绵延万里的雪海像泼出的一盆清水,从东南一隅猛地涌向最西北的冰海。这之中囊括的景色包括山川、河流、峡谷、森林、村落、小镇、城市,整个亚莫兰提,便是被雪浸染后的披上了洁白婚纱的最纯洁的新娘。
洛夫诺·萨,十九岁。
九岁那年,他曾亲眼见过这样的景色。
从大丘陵出发,将贡品和商品装载在硕大的巨毛驼身上,贡品是五十张巨驼皮、十顶花羽冠、三大包盐巴。商品则可以自由选择,当时父亲带了十几个人,装了八只巨毛驼,一直向西北,走了近两个月才抵达神国的神都——巴托缪。
那时洛夫诺初次意识到在大丘陵的世界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新奇的世界。
九岁。尚还是孩童的他,饥渴地用目光记忆着路上见到的一切——生活在神国的人们,即便是最低贱的农民,穿着也与部落民截然不同。他们吃着用黑色或棕灰色的粉末蒸煮成饼状的食物,那不是他所知道的任意一种植物。洛夫诺亲口尝过那饼,柔软、细敷,滚在舌头上,更透着股难以详述的香甜。
城市更是一种令人心迷意乱的存在。
大块岩石拼接成极高极壮观的围墙,围墙中数以万计的人们生活在或木制、或石制的房屋中,时值凛冬,寥廓原野间伫立的城市被包裹成一块羊奶砖似的清冷素白。那些建筑物的造型,与一切他曾知道的建筑都不同,它们很平缓,不需要借助陡坡便能盖得很高。尤其是每个城市中心都有的神殿,高耸的尖塔似一支羽箭深深刺进了天空,当钟声嗡鸣时,就连城市中最忙碌的工匠,也会暂时放下手里的活儿驻足仰望。总之,亚莫兰提的一切,都壮观得如此令人惊叹。
至于巴托缪,则更有着一种言语无法描绘的壮丽。
思到这儿,洛夫诺轻轻闭上了双眼。
十年过去了,他已从曾经那个无忧无虑的懵懂孩童,成长为了能独当一面的骁勇战士。
在丘陵地带,阿伽索菲部落是现今规模第一的巨型部落。
一千三百余人依山托水,不仅依靠种植和捕猎维持部落生计,更扼守了神国通往东南方向草原的交通要道。在他们的部落中有酒馆,有仿效外邦人修筑的泥土及垒石房屋,旅馆最多可容纳近五十人留宿,由此得到的过路费和利税也令周遭部落很是眼红。迟早有一天,这一切都将属于洛夫诺。然而……
深呼吸后,他发出一声长叹。
“少族长!”
“啊,少族长你又在这儿偷懒!”
“我要去告诉族长!咧,告诉族长!”
“呵呵……”(洛夫诺)
他敷衍地笑了声,便从被阳光铺满的草地上坐起,也不拍衣服上的土:“又叫你们发现了。但其实……我在陪利努他们捉迷藏。”
“少族长,族长看到你又在玩,保准骂你!”
“谁说不是。明明洛洛姐一直在带人训练——吼?”
“吼?”另一小只也应和了声。
“哈哈哈,你们呐……”洛夫诺挨不过,只好故意振作起精神,问一声:“你们说,洛洛她还在训练?”
“谁说不是!”
“洛洛姐最努力了!”
“洛洛姐可不像少族长你一样,整天总想着偷懒!”
洛洛·萨。
洛夫诺的二十多个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也是最重要的一人。
和其他兄弟姐妹们都不同的是,洛洛与洛夫诺,是同母所生的亲兄妹。
“是、是。你们可喜欢洛洛了。”
他也喜欢洛洛。
因为,洛洛是他除父亲外还在世的唯一亲人;更因为,洛洛永远都不会威胁到他的生命和地位。
十二岁,他被要求和自己的另一个十二岁同父异母的兄弟厮杀。他赢了。
父亲五十岁生日,也就是他十四岁的那天,他和另六个兄弟被带去大丘陵外的荒野丢下,他是第一个活着回来的男孩。
十五岁,他杀了一个试图毒杀自己以求让她的儿子上位的“继母”。
然后他用皮带勒死了她的儿子。
这就是生活。
女儿们自可以随意成长,但在男孩们之间,必须确定地位尊卑。
唯一可惜的是,父亲生日当天被带出去“决定继承人”的七个人中,他是第一个活着回来的。也是最后一个。换言之(笑),在男孩们之间,已经无所谓尊卑了。
正因如此,等十五岁那件事之后,洛夫诺的地位便毋庸置辩的稳固了下来。
他当然还有别的兄弟,父亲的小妾最近给他生了对双胞胎,一男一女。而那个男孩,就是洛夫诺现存唯一的血亲兄弟。父亲不可能再活个二十年,洛夫诺也绝不可能给父亲动摇自己地位的机会,正因如此,他们父子间才形成了如今这种微妙的平衡。
洛夫诺喜欢这平衡。
这样,他便可以拿出更多时间思考自己人生的意义。
“你们是专程来找我的吧?”
他道:“出什么事了。”
这三个孩子,是族中挺讨人喜欢的小鬼。分别来自不同家庭,但彼此却形影不离,人称“三小只”。
女孩扎一只朝天辫,另两个男孩则分别扎着左马尾与右马尾。
有时候,洛夫诺还是挺羡慕他们的。不仅羡慕他们的童真,更羡慕他们今后将要度过的人生——他们的父母亲在族中是比较有名望的铁匠、金匠,他们长大后将继承父母亲的行当,不必耕种、不必狩猎、更不必冒着被杀的风险冲在战斗一线。
唉……
“族长叫你。”“其实是萨满叫你。”“其实是队长说萨满告诉他族长叫你!”
“到头来,不就是父亲有事找我吗?”洛夫诺无奈地挠了挠头发。
他问:
“又要我去凯奇部落迎亲?”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哩!”
“前面带路吧。”
洛夫诺讨厌这忙碌的生活。
如有可能,他更希望将宝贵的时间花费在真正有意义的事上。而不是为了部落外交,去不断地娶那些自己可能结了婚都不见得记住名字的老婆。
但父亲的话是必须听的。至少目前还是……
跟着三小只,沿土路一直往东走,他看到了鞣皮的工匠,瞧见了嬉闹的孩子,瞄见了为丈夫剪头发的妻子,亦听到了在部落酒馆中间或响起的调笑声——再一顿,他看到一个垂着头的脏孩子抱着摞稻草小步从酒馆门前溜过,然后直奔马厩而去。洛夫诺将视线在这孩子背上停了一停,而后便重眺望向高处父亲居住的石宫。
继续前行,就听到了由洛洛领头呐喊出的战吼声。
洛洛有与两人母亲般鲜艳的淡红色头发,却习惯性地剪短,还扎成了蝎子辫垂在身前。
她过段时间就要到十八岁,却仿佛汲取了母亲全部生命力似的,生得既结实、又漂亮,反倒像个比洛夫诺还更年长的大姑娘。
洛洛虽然是普通女孩,却总喜欢以那群生活在草原上的塔沙克女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从她五岁能使用剑盾开始,便一直很勤勉的练习武艺。在部落中,她是女人中最能喝酒,最擅摔角的那个。打猎时总是最早发现猎物,射箭准头不算太好,但也勉强过关。事实上,洛洛的真正厉害之处在于搏击,记得去年,孤身追踪牡鹿的她凭借出色的剑技格杀了一头成年黑熊——有时,洛夫诺还真庆幸她不是个男孩。毕竟,与骨肉至亲拼个你死我活的局面,可绝非他想要的人生。
“一!一!二——二!”
“转身。”
“砍!”
训练着那帮不成器的战士,洛洛轻快地挥动着巨大的铁斧。
斧头左晃右闪,在阳光下照得熠熠生辉。汗水沁着洛洛身上包着的那层薄皮革衣,她不知何时裁掉了两边的袖子,裸露的双臂上凸显出小块却结实的肌肉,女孩的锁骨间似乎聚了一小汪汗水,伴随着舞动铁斧的频率,她凹凸有致的躯体,也正格外傲慢地向周遭宣泄着青春。
随洛洛一起练习的战士们中,年纪最小的十一二岁,最年长的则可能已二十七八,早已是好几个孩子的父亲。可洛洛即便在这群男人中,也是最强大的那个。诚然,洛夫诺倒不觉得妹妹会比自己更强。这是他身为少族长,同时也是自己作为兄长的自矜。
“哥——!”
瞧见洛夫诺,洛洛暂时将斧子举在半空,腾出左手来向兄长摆了摆手。
“父亲要我去石宫。”
洛夫诺扫视练习场一眼,他猜在这些年轻气燥的战士们当中,绝对有极多人将洛洛当成了追逐的目标。
当然。洛洛能否看得上他们,那就说不准了。
“你也跟着。”(洛夫诺)
“哦。”如此应着,洛洛撂下石斧,向那离她较近的一个青年示意了一眼。那人便提起木剑替换了她的位置,继续带领战士们重复起了之前的训练。
“你要我做什么?”洛洛一身臭汗,快步向兄长走来。
妹妹离得近了,洛夫诺不由稍皱了下眉头。
对天生爱干净的他来说,这臭丫头的汗臭味着实熏人。
“你最好去擦一擦,再顺便换一身衣服。”
如此说着,洛夫诺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父亲这次找我,肯定还是为了上次的事。”
“哪件?”
“凯奇族长的女儿。”
“哈哈,哥,我还真羡慕你。成人式还没到,媳妇却一个接着一个……”(洛洛)
“羡慕我?那你就赶快找个男人!”洛夫诺撇了下嘴。
“我?我口味可刁着呢。叫我和那边那些人一起?你还不如杀了我。”
洛洛板了下指节,发出咔、咔的声响:“怎么。需要我帮你撑场子?”
“你跟着我。”
洛夫诺淡淡道:“咱们得让凯奇部落知道。即便我是奉父命而来,他们也得像尊重我父亲一样尊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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