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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恒星手记残卷

序章 恒星手记残卷

「手记一」

我也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何突然想写起这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没有寄信的对象,所以免去了那无聊的书信格式,更省下了几分的邮票钱,却无法删减我心中无尽的惶恐。名为手写,其实更像是自我独白,也可以把这一篇文章当作日记。但是,这个“身份”绝不是永久的,如若有朝一日,我邂逅了愿意与之倾诉衷肠之人,这封届时早已过时的书信我仍将稍作修改后寄出,到那时,此文的“身份”又将恢复成一封书信——时光与友情会成为它的赎身金。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窗外的夜空像泥漂般淤黑死气,不见半粒天星。欠缺浪漫?克扣才华?没有,似这般肮脏的夜色不才是常态吗?月亮也躲了起来,她月经不调,满脸痤疮,气色惨白,这样的姿容终究是见不得人的。而在这座糜烂得令人亢奋的城市,这样丑陋的夜色弥发相得益彰。在我的胯 下,特雷泽家族的大小姐正用她灼热的嘴为我服务。说实话,她的技术很差,但看着她精致面孔上那副卖力的表情,我又怎么舍得责备她呢?

她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两个小时前她还是个纯洁的处女,正是我让她成为了女人。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我用各种姿势让她高潮迭起,尽管一开始她因为剧烈的痛楚有些害怕,但在我的引导下她很快学会了顺从的享受。可是她并没有给我带来快 感,她虽是初次,但身体却没有那种愧涩的紧张感。这不能怪她,当她得知自己并未让我得到极点的快乐时,面露泫然欲泣之状,又自告奋勇,说这次要用嘴巴。她真的很努力,懂得快乐必须是对等的。但我很怀疑她是否真的能让我达到快乐的顶点,她的口技太嫩了。

像她这样的名门闺秀,想必是许多底层男人的梦中情人吧?真可怜啊,找不到结婚对象或只能通过媒妁认识到劣质女人结婚的底层男人。他们的著名格言是“女人心海底针”,这真是最下贱的人才会说的最下贱的话。女人的心思远比臭男人要来得单纯,所有的女人都只是想要爱与幸福,仅此而已。能让她们快乐的男人就是她们的憧憬,是不是自己的男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特雷泽小姐明天就要结婚了,她即将嫁给魏格公爵的儿子,她和未婚夫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很爱他,但是我遇见了她。昨天,在中央大道那间转角花店上,她和女仆在精心挑选花卉,我善意地和她搭话,她告诉我自己想乘马车嫁过去,人的一生不会有太多场婚姻,因此要让婚礼尽可能变得随心所欲,装饰用的花她必须自己挑选。手拾红玫瑰的她看上去是那么的纯情,给人以贞洁忠诚的淑女形象,但这样的她此刻就在我的胯 下。

“艾伦大人,抱歉,我已经很努力了。”

她突然向一个叫“艾伦”的人道歉,是谁呢?对了,就是对我道歉,过去的八年,我的名字叫艾伦。

我知道你很努力,没关系,去休息吧。

“我…我要把这里的第一次也献给你…”她红着脸背对着我,抬起那不算太丰满的臀对我说。

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如果是艾伦大人的话…不,不如说正因为是你,请你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收下吧!”

她的声音仿佛是在乞讨,真是可怜啊…但是,我就是喜欢看到女人在面前变得像奴隶一样。迄今为止,这种神态的女人在我面前出现过不只一百个,每一个都让我喜欢。我爱惜着她们,并摧毁着她们。

我尊重她的请求。她不住地颤抖着,我知道她很痛苦。事实上我并不喜欢这么做,比起正常的做法,这并不能给双方带来太多生理上的愉悦,也许是心理上的征服感与被征服感作祟,才让愚蠢的人体自以为催生出快 感。

大脑真的在控制着身体啊。

我一只手抓着她柔软的腰,另一只手奋笔疾书,记录着这份手记。特雷泽小姐不时扭过头来,用含泪的眼睛温和地注视着我。我知道她在逞强,这份过于温柔的倔强既让我感到怜悯,又令我呕意大增。

为什么像她这样的愚蠢女人遍地都是?为什么像她这样的愚蠢女人我又想爱惜她们?厌恶源于心理,怜惜源于生理,是这样子吗?还是说正好相反?我不清楚,但我至少明白,她深深迷恋着我,而我也贪恋着她的肉体。

她明天就要出嫁了,我与她的恋情仅限今夜。但我知道她永远也不会忘了我,因为所有女人都忘不了她的第一个男人,而且第一个男人在她今生所遇的所有男人中,往往会牢牢占据第一顺位。听说有些男人也会对自己的初恋念念不忘?我不会这样,那是俗气的垃圾男人无聊的虚情假意,印象不是顺序问题,而是一个程度问题。

我想我应该暂时停笔,因为特雷泽小姐总算给我带来了愉悦,我想稍微全身心投入地享受一下。

……

在抱她入眠后我决定把这篇手记写完。特雷泽小姐一脸幸福的睡着了,她说我让她感受到真正的快乐。我跟她等她结婚后还可以来找我,我随时等着她,她听到我的答复后欣喜若狂。

是的,当她结婚以后我会比现在更加爱她,没有什么比爱护其他男人的女人更让人愉快的事情了,我既占有她们的肉体,也占有她们的心。啊,我真的憎恶她们,我也真的爱她们。

特雷泽小姐,我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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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二」

在我就读于黄金城的德尚公学时,有过这样一位学姐:她热情似火,喜欢主动接近男性,大方强势,不受拘束。她叫做心岚,心氏是黄金城的名门,她天生就是个贵种女人,却没有大家闺秀的虚伪的矜持。听说她在和我交往之前已经有过十个男友了,可即便如此当时的男学生们仍对她充满迷恋,不断有愚蠢的爱情追逐者向她告白,然后被拒绝。当我和她成为恋人后,原本对我客客气气的男学生们一下子充满了敌意,还对我做了不少无聊的恶作剧。

如果我愿意,不用动手都能把他们杀个精光,当然我不能那么做,我不能暴露自己的手段,因为那样做会牵引出我的真实身份,所以当时我全都隐忍了,言语辱骂、身体伤害,因为我有足够强的恢复力与承受力,这些欺凌倒也没那么难挨。我只是觉得很可笑,那些没用男人被人横刀夺爱后恼羞成怒的表情就像中风的死猪头一样,真的很丑陋。

那年我十六岁,也就是两年前。心岚学姐比我大两岁,当我刚进入德尚公学就读一年级时,她已经在备考大学了。事实上以她的成绩再加上家庭背景,备考只是摆设,她完全可以选择帝国任何一所大学。她也确实没怎么学习,至少没摆出一副认真向上的样子,经常翘课,或是出校游玩,或是在学校的舞蹈社团中开舞会。她有一个同是三年级的贵族男友,一个孔武有力但看上去很粗鄙的家伙,在两人的感情中学姐却完全处在强势的一方,也许是女方家族威势极大的缘故,男方看上去就像她的奴仆。学姐后来跟我说,自己并不喜欢他,只是觉得寂寞罢了。

我和学姐的初识是在一次演讲比赛之后。那是第一学期刚过半的时候,我因为成绩斐然被班上的废物们强行推荐参加了学园的演讲比赛,当时没费太多劲就拿了冠军。在颁奖仪式结束我正要回宿舍时,学姐拦住了我。

“请我喝咖啡吧,艾伦学弟。”

我知道她是谁,那头夺目的棕色长发是她最鲜明的标志,但那是我第一次在两米以内的距离观察她。她的肌肤白得惊人,是一种冷艳妖媚的色泽,烈火般的红唇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她确实是个美人,特别能勾起男人的欲望,事实上她身体很单薄,胸前并没多大起伏,但那对深棕色的魔瞳和修长的细腿是她最诱人的地方。她的话音有些冷硬,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孤僻,却在鞭笞他人时又给人以难以忘怀的印象。

她能吸引校内无数男学生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我确实对她没太大兴趣。

“抱歉,我这个月,经济上有些拮据。”

我说的是事实。当时我在索肖先生家中寄住,生活开支都是由他供应。他是亡父的友人,是我的授技恩师,是我当时名义上的父亲,我敬重他,不愿意他对我过多的赐予,每个月我都只跟他要了基本的生活费,从未有过多余的索求。

另一方面,我不希望和学姐这样高调的风云人物打交道,在这个遍地贵族子弟的腐华场所,越是夺目之人越容易引火烧身。我名义上是德泽国商人的儿子,但身上流淌着的是星宗之血。

“咖啡都喝不起吗?”学姐有些纳闷。

“是的,不过如果是那种一条只需五分钱的工人阶级粗咖啡,我还是愿意请学姐喝的。”

学姐笑出声了,那是成熟而不受拘束的笑。

“难道你是靠奖学金入学的吗?”

“惭愧难当,正如你所猜测的那样。”

她似乎觉得出乎意料,又一次自上而下地打量着我,深丽的瞳中仿佛掠过一抹光。

“看不出来。我觉得你仿佛像帝王家的人,没想到这么…这么的…”

“寒酸。”我笑。

“也不能说得这么露骨,但我想表达的确实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她突然仰起尖峭的下巴,像是在思索什么,“德泽国的商人也喝工人阶级的廉价咖啡吗?”

“不,不尽然。商人也是有很多种的,在集市上穿着粗布衣扛着麻袋叫卖樟脑丸的也都以商人自居,说起来在西大陆的多数国家,自古以来商人的地位都很低,甚至还不如工人阶级。像我这种小商之子,享用工人阶级的奢侈品已经是一种僭越了。”

学姐又一次笑了,这次她用手捂着嘴。

“那种咖啡味道怎么样?”

“如果只是匆匆饮下,那便无可挑剔;要是细细品味,那便一无是处。”

“你这么说我还挺感兴趣的。怎么样,能为我破费吗?”

她又迈进一步,凭着高挑的身段,她的鼻尖与我的嘴唇齐平,而二者之距,也不过七八公分。我从她身上闻到了时兴的“朗尼克”高档香水的郁馥气息。她就是用这些举止去猎色的吗?虽然有些俗套,但与生俱来的容貌优势和独有的冰刀式的气质(凛冽而危险,锐利而摄人心魄)还是使她这些惯用的伎俩极易得手。她用魅惑的眼神瞋视着我,这让我感到有些可笑,但我有必要上她的当,因为这么做可以满足她卑劣的虚荣心。

“荣幸之至…”

我刻意调轻的话尾的音量,佯装出受宠若惊的模样。她果然心满意足地幽幽作笑,就像一只狡黠的母狐。

她随我一同前往一间位于城北工业区边上的咖啡馆,我们点了两杯很便宜的咖啡,并用两块起司蛋糕相配。当我们坐在一起时,可以明显感觉到周围人强烈的视线向这边投过来,任谁看到我们都会觉得是出类拔萃的高贵上流子女。心岚学姐对旁人视若无睹,她只顾着自己此次的低档体验。她低头小心谨慎地喝了一小口咖啡,眼珠上滚看着我,眉毛急促地皱起。

“好苦啊。”

她往杯里加砂糖,又将起司蛋糕切成工整的四小块,叉起其中一块入口细尝,脸上露出意外之喜的神情。

“蛋糕倒还不错。”

“是吧?这可是工人阶级的智慧结晶。”

我们一边享用着廉价的商品,一边愉快地聊着天。学姐是个很爱笑的人,有时我会觉得她的笑颜比一些豆蔻少女还要单纯天真,但又时她的笑中又透出一股近乎风尘女子的浸淫于社会茅坑的媚俗与丑陋,只不过她擅于矫饰,又有一张好看的脸蛋,才不至于将内心的丑陋直接展示在自己的外观上。

“艾伦,你有女朋友吗?像你这么…请允许我这么措辞:像你这么美的男生,一定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

“包括学姐?”

“谁知道呢?”学姐别有风味地耸耸肩,“说不定我也喜欢上你啦。”

“别捉弄我了。”

“那到底有没有交往的对象呀?”

她是在试探我吗?像这样聒噪的盘问如果招架不住的话,就会完全被这个女的牵着鼻子走,因为从会话一开始她就是进攻的一方。其他男人都是这样被她溜着走的吧?

“很遗憾,目前没有这种对象存在。”我说。

“那就和我交往试试?”

“别说笑了…”

“我可没有开玩笑,是真的爱上你了。”

“即使你我相识不到一小时?”

“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意义吗?相濡以沫大半生的老夫老妻说离就离,由爱生恨再容易不过了。同理,想爱上一个新的人,一秒钟就够了。”学姐的语气十分笃定,她所说的是属于自己的真理。

“学姐有男友了吧…”

我刻意装出一副有心无力的样子,如果当时有镜子可以看的话,上面一定是一张窝囊的脸。

“这又有什么关系,我从未喜欢过那个人,玩玩而已。”

“那学姐找我,也只是玩玩吗?”

她有些不安地看着我,因为我是带着怨愤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为了让她更加入戏,我必须煽动她的情绪,我极力伪装成一个受伤害者,从她的反应来看,我演得很出色。

“不是,当然不是,我真的对你很有兴趣。”她站起身,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想更了解你。”

她俯下身体向我靠近,用那副烈火般的艳唇向我吻来。温暖,弹润,这是我的嘴唇当时的感受。她并未长吻,只是两秒的接触便即告辞。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们就这样踏上同一艘危船。而在那潮水汹涌的风暴中,她很快成了对我唯命是从的忠诚船员。

和她在一起我很愉快,也仅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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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三」

莱茵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是我纯洁的挚友,虽然也是出身于贵族,但在她身上我丝毫看不到一点自以为是的傲慢以及自诩风雅的虚伪。当然她也很美,精心修剪的红色长发,精心编排的单根侧辫,她的眼睛很大,眼珠圆滚滚黑幽幽的,带有一种机灵与睿智,却又不失平凡的善意。她体态轻盈,不腴不瘦,个子虽然不算高,腿却意外地细长。她最吸引我的是她说话时的神态,即使她心绪不宁,说起话时总会带有一丝不明显的笑意,她的话不是用来听的,而是供人看赏的。如果可以,我希望她在我面前把话一直说下去,这样我就能一直欣赏她说话的仪态。但她算不上健谈。

莱茵是我一年级时的同窗,在刚开学的时候我们就成了好友。她向我告白,那是开学第二天的事。

“为什么是我?我们还不熟悉彼此。”

她若有所思地皱着弯弯的眉毛,终化作轻婉的笑。

“你给人的感觉很奇特。”她讲。

“奇特?”

“对。虽然看上去彬彬有礼、谦和有风度,但我猜这些表态并非你的本貌,真正的你是个有严重缺陷的人。”

她真的很聪明,但一般来说,人会喜欢一个有缺陷的人吗?

怕引火烧身,我不能接受她的好意。还是当朋友吧,我如是说。她点头同意,却又说了这么一句有趣的话。

“朋友也可以相爱的。”

我享受与她相处的时光。我们经常并肩邻坐,在学院的图书馆里静静地看上三四小时的书。她爱喝红茶,且喜欢自己沏,也经常给我来上一杯。她就像她泡的茶一般,纯粹而热切,使人感到惬意易处。

有一天莱茵来我的宿舍找我,碰上我正和心岚学姐同床共娱。她就站在门口,一只手按着门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只是用一如往常的平静眼神看着我俩缠绵的赤身。我停下来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我可以加入吗?”她说出一句出乎我意料的话。

我不能任凭她摆布。

“朋友之间不能做这种事。”

“朋友之间为什么不能做这种事?”她面带疑云。

学姐躺在我的身下,显得极其难耐,她仿佛不知道门外有不速之客,只是急躁昏沉地主动向上拢动腰身,伴随低沉的浅吟。

“我们只要不接吻就可以了。接吻是情爱的触媒,我们做的话只是出于生理上的互助。”莱茵走进来,关门并反锁。

我抽身而出,学姐因得到满足而沉沉睡去,但我还远远不够。莱茵一边向我走来一边宽衣解带,她长着一副远比学姐更具魅力的肉体,并有着不逊于她的端庄仪容。她急不可耐地坐了上来,在我们连接的一瞬间,她闭上眼睛扬起下巴,伴随身体亢奋地颤抖——对此景此状我并不觉得稀奇,我接触过的女人在连结的一瞬间无不如此,但莱茵与其他女人最大的不同在于,她并没有噙泪蹙眉,而是发出了欢快的笑声,就像收获了什么无上至宝。

“哈,你知道吗,艾伦,我之前来你宿舍的时候偷看过你洗澡呢。自从看到你雄伟的……哈哈,自那以后,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委身于你!”

玫瑰色的血滴缀染白色床单,她却仿佛全无苦楚,执拗忘情地扭动腰枝,将她的内在全部奉献与我。

“你不是有男友了吗?”我诘问。

“是有啊,愚蠢的我已经把初吻给他了,认识你之后时常对此感到后悔呢……艾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应该把一切都与你共享才对,不过……不过为了保证友谊的纯洁,嘴唇暂时还不能给你哦!”

“嗯,我会遵守约定的。”

友谊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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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四」

最近一段时间里,每当我闭上双眼,黑蒙蒙的脑海中总有这样的画面浮现:在那家妓院破旧阴暗的房间里,婴孩的我孤独无助地躺在停止晃动的摇篮里,在不远处的床上,有个不是我生父的丑陋男人正在侵犯母亲。可叹的是,这是母亲的本职工作,无论是出于职业需要还是真实的生理反应,她面红耳赤,眼神透着失神的痴态,并不停叫 床。我睁大眼睛看着她被人玩弄的事实,却没有办法发声啼哭。

当这曾经确实亲眼目睹并且反复见证(只是对象的男人换了无数个,有时是同时两个)过的画面将我从梦中刺醒,我总会感到异常反胃。我一般会下床喝一杯冰水。我绝对不会喝酒,因为曾有一个烂醉如泥的垃圾用酒瓶插 进母亲的下体,使得她伤身多时,我也因此滴酒不沾。

母亲是个惊世骇俗的美人,却有着异常悲惨的命运。当她作为星人这一低等人种诞生于世,上帝恩赐与她的美貌反而更使她命途多舛,正值豆蔻年华的她被祖父卖给了华章城当地一家妓院,从此母亲便失去了生为一个人应有的自由与尊严。更让我惋惜乃至愤怒的是,她从未试图反抗这一不合理的状况,她甚至从来没有考虑过摸黑逃亡。在她十九岁那年,我的父亲进入了她暴风雨中的沉船世界。

“爸爸是个可怜的人哦,你永远都不要怪他。”母亲时常这么说。

无论有什么理由,抛弃妻儿一去不返都不是一个合格男人能被允许的事,这种人生平纵有万千种可怜,在我而言统统化作形象上的可憎。我憎恶那个从基因上应是我父亲的男人,正如我憎恶这个愚昧的世界。

孩提时的我就是在那家糜烂腐臭的妓院中长大的。妙龄女人的美丽裸 体,人老珠黄的颓态女体,臭不可当的混帐男人的臃肿裸 体,这种种肉体我都早已谙熟于心。此时的我手中如果攥着一根铅笔,毋需凝神揣摩,落笔即可绘出种种形态各异或美或丑的人的身体,甚至是那一张张面目狰狞或可怜可叹的面孔,我都能绘制得栩栩如生。

有一次,母亲被一个西装革履的殖民地官员欺侮了,他是个五官端正看上去很正派的昂斯特绅士,他索求我母亲娇艳动人的肉体,事后还打算用他精心挑选的白色蜡烛燃落的蜡滴在母亲身上留下印迹。五岁的我用扫帚柄打破他的头,满脸血迹的绅士像一头癫狂的野兽,把我按在地上一顿猛揍。母亲倚在我身上成了我的护盾,这真是奇耻大辱,本应该由我保护她,但最后立场还是颠倒了。

妓院的老妈妈很心疼我们母子,但又批评母亲服务态度不够友善,鼻青脸肿的母亲笑着道歉,这让我悲不自胜。那天夜里母亲躺在床上休息,因为疼痛连翻身都不敢,但她仍用一贯的温柔笑眼注视着我,柔声说道:

“星儿,爸爸一定会来接我们的。”

出于一种近乎安抚她情绪的心境,我拼命点头表示赞同,但那个该死的男人并未出现。

——————

「手记五」

六岁那年,母亲染上难以扼止的性病,美丽的面容如枯叶般憔悴,消瘦的身躯像一根无以扎根的黄草,我知道她活不久了。就在此时,妓院的老妈妈决定放母亲自由,在剥夺了母亲十年来用自己肉体赚来的几乎所有钱财后允许我们母子离开。母亲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相反她十分快乐,她知道自己将重归自由,尽管时间十分短暂。

“太好了孩子,妈妈重新当人了。我们去找爸爸吧。”

她皮包骨的细手拉着我的小手,似乎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在妓院前往华章殖民地火车站的途中,她一直轻声哼着当地的一首名叫《走过青石桥》的民谣,那曲子很欢快,它的词我依然记得:

回到不算美的家乡,

走过不算美的青石桥,

你曾在桥头等待,

我正从桥尾归来。

你的身影还在,

我的步调加快,

桥上你我相拥,

诉说久置的不逾的爱,

天边乌云也散开。

我们各自挎着一个小背囊,里面只有少许衣物与几乎只能购买一张半开往石头城的火车票的钱。母亲说父亲在石头城等着她,尽管这是那个男人早在多年前离开她身边时说过的话,但她就是那么单纯可爱,相信的人所说的话她就会信以为真,看上去信任的周期也很长久。

火车腾腾作响时,母亲并没有恋旧地透过窗台回望华章城这个她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对她而言那被疾速抛至身后的城市是人间地狱。开车后很长一段时间她紧紧攥着我的手,热泪盈眶,她以一种胜利者的喜悦向我表示祝贺。她说:

“我们活过来了。”

然而,后来的事实是:无论是她还是我,我们都没能真正地活过来。

——————

「手记六」

在石头城迎接母亲的是一顿耳光,我的生父真正且惟一的妻子、也就是我后来的继母冬阳夫人狠狠地扇肿了我生母的脸颊,并痛骂她为荡 妇。

母亲在父亲的墓碑前没有哭泣,由于身份敏感,他的碑上没有刻上他“栋星”的大名,更不用说象征星宗身份的“辰”姓。母亲久立良久,突然一脚踹在那块单调寂寞的石碑上,她生气地骂道:

“骗子活该早死!”

那个男人据说是病死的。死了有两年多了,在他死后三个月,冬阳产下了他最后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取名叫灵韵,她是我后来钟爱的妹妹。在此之前他们俩还给我生下一个叫宇星的弟弟,是个很顽劣的小贼。

尽管冬阳不愿意接纳我母亲这个贱人和我这个狗杂种,但星宗宗族遗老们做出了他们认为完全合理的决定:收留我并作为星宗传人进行培养,同时驱逐与一生干净的上传星宗毫无瓜葛的母亲。

母亲最后留给我的就是她用脚踹那座墓碑的画面,她踹完过后跟我说道:

“你和多特先生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买点东西吃。”

我并没能等到她的归来,没人告诉我她去了哪,我也到处找不到她。悲伤与孤独的情绪渐化作冬季的雪,长长的石板路上铺满皎净的雪被,那像是母亲洁白的肌肤。站在石头城车站望着一列开往西边的火车,我知道在那一刻,母亲既不在车上,也不在世上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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