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还来吃东西的往往都是有心事的人,露天的烧烤大排档则正是极好的去处。
廉价的塑料凳子搭上随时都能折叠收起来的小木桌子,轻轻呼吸都是满腔的烟火味,但对中国人来说也就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算的上是吃烧烤的地方,坐在亮堂的店里吃却反而会觉得少了那么几分味道。
萧怜似乎和那个中年老板很熟的样子,看到萧怜来的时候老板很热切的主动过来打招呼,看来萧怜甚至还是这里的常客。
她寒暄了一阵,拎着两瓶啤酒回来翘起腿坐下,在这期间她甚至都没有点单,但那边的老板却已经心领神会的手持几十串儿开工了。
“很久没来这里了,在深圳生活了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地方,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里的味道。”萧怜握住酒瓶,大拇指往上一顶,清澄目瞪口呆的看着那枚酒瓶盖嘣儿的飞了出去。
等等。。。你不是宅女吗?单手开啤酒这宴会现充的绝活是什么啊?
“可是刚刚你来的时候老板很热情,看起来你应该是常客才对。”清澄说。
第二声嘣儿,另一瓶啤酒也被撬开,萧怜把它推到清澄的面前,又拿起自己的那瓶酒。
“以前是常客,熟到不能再熟的那种,每周都来,风雨无阻。现在有两年没来了,他还能一眼就认出来我也算不错啦。”她就着酒瓶直接就是咕咚一大口,“没有了作伴的人,喜欢去的地方当然也就没有了意义,有些事情是只有两个人才会开心的,一个人只会显得太孤单。”
“没有人可以和你一起来?”清澄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萧怜很张扬也很可爱,一脸笑容就像是能沁出阳光似得,这样个性的女孩身边怎么会缺乏可以一起撸串的朋友呢?
这时隔壁桌上的男孩猛的起身大声吆喝着结账,他付了钱就走掉了,连回头看一眼都没有,只留下一桌子几乎没怎么动的烤串和桌边掩面哭泣的女孩。想来他们是一对走到了尽头的情侣,这可能是他们相遇的地方,一路走过了许多的美好,但最终分别也还是回到了原点。
萧怜扭头看着那个女孩,声音低沉,“朋友当然有啊,可是朋友和喜欢的人又不是一回事。”
那一幕像是触及了她某些回忆,她总是很灵动的眉眼稍有些低沉下去,可转瞬间她又缓过神来意识到这样不太好,今晚是她主动要带楚清澄出来的,总不能因为来到了熟悉的地方就把原本想做的事情忘了。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想把话题引到清澄身上,扭过头却发现清澄的眸子里跳动着闪烁的光。
曾几何时那个人也是坐在自己的对面,浅浅的笑着看向大快朵颐的自己。那个人很少在这种时候说话,可是一双好看的大眼睛里仿佛就装了千言万语一般,只要看到她的眼睛就能明白她在想什么。
“你喜欢的人一定很特别。”清澄认真地说。
萧怜笑了起来,清澄这种一口咬定一样的肯定句让她觉得很有趣,“你又没见过,凭什么这么说。”
“因为会喜欢小疯子的人一定是另一个小疯子。”
清澄这句话是在说萧怜,但也是在说自己。她一直对自己抱有敏感的厌恶,觉得世界上的人都不喜欢自己,自己就应该像一株蒲公英那样在风中独自摇曳,直到某一天被吹走。可是忽然有一天真的被人带走了,带走的那个人却说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株,你比其他人都特别。
她觉得喜欢自己这个傻瓜的萧默比她还傻,同理萧怜的那个人也一定是比萧怜还疯。
“哟嘿,认识才几个小时就学会蹬鼻子上脸了,敢叫我小疯子!”萧怜愤愤的起身捏了捏清澄的脸蛋,把那张好看的小脸肆意**成各种形状,直到清澄满脸通红的瞪起眼睛来她才笑呵呵的坐了回去。
“明明是我打算带你出来听你倾诉的,怎么好像一转攻势变成我是讲话的人了呢?”萧怜耸了耸肩,“不过你算是说对了,那个人比我还倔,不然也不会有那样的结局。”
“那样的结局?”清澄敏锐的感觉到一丝不好的气息,萧怜在说这几个字时眼角轻轻跳动了一下。
“也没什么好隐藏的,就是死掉了呗。”萧怜抓起酒瓶猛干,天鹅般的脖颈昂的老高。
酒瓶咚的磕在桌子上,萧怜轻轻笑着看向清澄,“或许我是该找个人聊聊天会比较好了,今天在听你的心事之前大概得先让你听我的故事了,有兴趣吗?”
“姐姐你不在意的话,我很乐意当一个好听众。”清澄乖巧的看着萧怜。
“我和她的故事硬要说起来其实也很简单,她是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有钱到一辆奔驰掉在地上都只会踩过去的人。我们在大学里认识,是一个社团,彼此间也就像是普通的大学同学一样过了三年,直到大四暑假的某一天,我们送别要分散到各地去实习的社员们,一路上一个接一个的人都回了各自的家,直到最后剩下了我们两个人。那天晚上具体发生了什么到现在我都记不清多少了,只记得那天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的胡话,最后哭着说青春短暂再聚甚难,要是能一直见到你就好了。她盯着我的眼睛说好呀,然后我们就在月光下接吻了。”萧怜说。
“那之后我们就走到了一起,一起来了深圳,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每天一起上下班一起回家,连新婚的夫妇都没我们过的潇洒。这个烧烤摊就是那时候逛街的时候发现的,她说她长了那么大从来没来过烟火气这么重的地方吃过东西,所以要每周都来一次补偿自己缺少的次数,我们每周都会来一趟从不缺席。
可是后来她的老爸忽然发信息来叫她回去,从那以后我整整两个星期都没联系上她。直到第三周的周一我下班回家,她就坐在公寓的门口等着我回来,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她满眼都是血丝,身上也有很多淤青。”
萧怜说到这时忽然有些哽咽,即使那个人已经死去了,可是想到她那时的样子她还是会感到悲伤。
“她说有人发给她老爸我们两个交往的照片,从吃饭时偷偷牵着的手到公园里私底下的接吻,全都有,她老爸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觉得这是家庭的耻辱,狠狠教训了她一顿叫她离开我,当个正常的女孩子去喜欢该喜欢的人。
她说到这里时抓着我的肩膀,眼神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坚定,她说自己只有一个该喜欢的人,那人的名字叫萧怜。
从那天起我们就辞职了,因为我们不知道身边的那个人是谁,所以只能逃跑。
她买下了我现在住的那栋房子写上了我的名字,把那里装饰的漂漂亮亮,当做我们的爱巢。自从回来以后她比以前变了许多,像个欲求不满的怪女孩,我们像流水一样在房子的每一个地方滚过,每一处都是我们相爱的痕迹。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忽然变的这么奇怪,可是每次我想问的时候她都会用接吻强迫我忽视掉那个问题。
那样的生活只过了一个月,她的老爸就找到了我们,带着能装满一卡车的人包围了房子。
对她的事情我并不想说的太多,她只应该活在我的记忆力。但刚刚有一点我已经说到了,她是比我还倔的小疯子,她是真正的天之娇女,从小就比任何人都要骄傲。
故事的结局是以她的自杀为落幕,在房子三楼的那个宽敞的网球室里,面对父亲的责问她选择用最暴力最血腥的方式来证明自己。你能想象一个人在临终时可以忍着巨大的痛苦反复折磨自己吗?她用第一刀**肚子里以后立刻就拔了出来,然后是第二刀,第三刀,当她被拦下来的时候她已经自己在在自己身前七个不同的地方开了七个洞。
我永远忘不了那时候她看向我的倔强眼神,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可以比她勇敢,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了。
从那以后如果有人在我面前对同性恋指指点点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就是一个耳光,无论那个人是谁。
没有任何人可以批判他人的恋情,爱情是神圣纯洁的,无关双方的地位,金钱,价值观,甚至是性别。
我坚信我们没有做错,女生喜欢女生,男生喜欢男生本就是正常的事情,所谓旧的观念从来都应该是被打破的。我们什么都没错,错的是她的父亲,是这个给予了爱情就该在男女之间发生这一观念的世界。”
这一刻狂风忽然骤来,萧怜的长发漫卷如云,她笔直的看向楚清澄,清澄也回应着她的目光。
寂静的对视只是持续了半分钟,萧怜紧绷的弦忽然断掉了,老板端来了新鲜出炉的烤串,萧怜轻松一笑就加入了饕餮大军里去。
“只是个很短的故事而已,没必要多想什么也没必要安慰我,说出来只是憋的太久了,偶尔找个人倾诉一下也不错。”萧怜啃着烤鸡翅说,“我知道你的情况,余额是174天对吧?从刚开始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一定是那种很敏感纤细的文学少女,会因为一丁点的事情惆怅许久。而我想告诉你的是,任何事情都有必要敞开了去思考,时日无多的当下更应该无所畏惧,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社会伦理就应该男女相恋?去他的道德观念吧,老子就是喜欢女生怎么了?就是有人生而为男心理为女怎么了?社会在进步思想在开放,以前匪夷所思的事只会变得越来越多逐渐被接受。天朝两百年前女生还是不能露脚不能露胸时候呢?如今衣服不是早就越穿越少了,巴不得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美好呢!”
真不愧是姐妹,有些地方她们是相同的,她们都是那种充满了正能量的人,活着就能给周围带去阳光。如今的萧怜就像那一晚的萧默一样,就算穿着华丽的衣裳翘着大腿在烧烤摊上啃鸡翅,这样掉档次的行为也改变不了她炽热的本质,清澄感觉自己的心里被点燃了。
有必要纠结什么恋人么?有必要思考是不是喜欢么?被她告白了,自己回应了,那么接下来不是只要去爱就好了,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在人流窜动的地方热切的相吻,一起去流浪天涯海角看遍日出潮落,剩余的人生除了这样放肆的消费还能怎么去用呢?不是早就该这样的了么?
“来来来,尝尝这个羊枪,还有这羊蛋!绝对爽滑Q弹!”萧怜吃的热火朝天,她热切的把盘子推到清澄面前。
“嗯,好。”
没什么可纠结的了,好好享受生活就好,清澄低下头拿起竹签,一下子愣住了。
羊枪?那是什么肉她从没听说过,可是看手里的这两串东西,那形状总觉得奇奇怪怪的,就像在教科书上看到过的,那个玩意儿。。。
“我能。。。问一下这到底是什么吗?”
萧怜一龇牙,雪白的牙齿上还站着小辣椒片儿,她灌了口啤酒一抹嘴,“羊的几把和羊的蛋蛋!”
“呕。。。”清澄没忍住,溜到桌子下面开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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