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那么恋爱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战争!
都在传闻,在恋爱的关系中,先喜欢上对方的一家会是输家,但我却不认同!
我觉得啊,遇到喜欢的人一定要你先去追,因为你先追顶多一开始丢了点面子。但如果追到了,就说明你研究了她的爱好,迎合了她的喜怒,你开始慢慢渗透她的生活,而当你厌倦抽身而出时,她却已近发现离不开你。因此,后来分手的大多都是先追求的那个,也许你不会赢,但你绝不会输!
当然无数先烈也用血与泪给我们总结了“舔狗一无所有”的明理。
我叫何知秋,知秋,就如我的名字一样,对于叶秋,我了如指掌。他喜欢白灵,这只是青春期对异性好感的觉醒与荷尔蒙爆发,我也不去阻止,毕竟这容易适得其反。
最好的爱情就是势均力敌,你喜欢一个完美的人,你就得变成一个这样的人才能般配,门当户对不是没有道理的。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个人的三观如果不同,在生活中就容易对事物看法起分歧,矛盾。
白灵是个将近完美的人,至少看上去是。所以为了追求她,小秋秋一定会改变自己。让一个男人快速成熟的那就是经历一段恋爱,虽然,只是单方面的暗恋。
他不在是个只喜欢二次元的死宅,虽然还是宅。他开始能游刃有余的与他人交流,会注意自己的形象,会拉上我去图书馆开始主动学习充实内心,虽然双眼大多会游弋在周围漂亮的妹纸上。
他一步步开始改变成熟了不少,可有些方面还是会孩子气。成为了学校女生讨论的中心,这让我有了不小的自豪感,虽然不是因为我。到也不是没有什么坏处,,就是多了种矫情的怪病,当然还有那一如既往的贱性!
那么,现在果实成熟,是时候丰收了!瓮中之鳖,岂不是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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