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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纳斯

第四章 加纳斯

不得不说,飞机上这样的组合还真是有点好笑,五个精壮高大的成年男子和一个只有一米三五的十岁幼女,这是保镖们护送大小姐回家吗?

而且登机时也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飞机只有五个座位,机侧两个和后座一个,六个人里肯定有一个会没座位而蹲着,对于这几个少爷来说蹲着可以说是耻辱了,但是我却已经不在乎这些俗套了,所以也很自觉的准备蹲靠在飞行员的椅子背面。

然而贝斯和里比在后面阻止了我,他们把那个占着后座的军官给瞪去侧坐坐着,里比则很有礼貌的请我坐在了独立的后座上,可能是考虑了一个女孩跟一堆大男人坐一块的尴尬吧。

但是最奇特的是那个花花公子,居然随后很随意的蹲靠在了我座位边上,明明还剩一个空位,却把最后的那个位子让给了里比。

我跟贝斯最后一次见面也是八年前他与他妻子温蒂结婚的时候,之后有时便以书信来往了,据说他以前也算是挺高傲的人呢,难道因为家室吗?啊,这么说来他两年前好像有发信件说过他的妻子温蒂又生了一个女儿,但是那时候我似乎是在科多尔战场,知道的时候已经过了几个月了,呵呵,他们第一个女儿我都没见过呢,第二个就出生了,嗯,他两个女儿叫什么来着?蕾米?芙兰?算了回去再仔细看看吧。

随后,里比最后一个登上了飞机。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贝斯与里比对视的时候感觉空气有那么一瞬间紧张了一下。

......

一路上,一行人并没有说什么话,就连一向随性的花花公子都安静的闭目坐着,看来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这场战斗将无比危险。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加纳斯。

这里原先是一座热闹的人类交易城镇,拥有非常大的占地面积。

当年还没被攻陷时,我还以人类姿态来这里调查过地形,因为自己能自由行走于阳光下,又是一个十岁的可爱小女孩,所以也根本没人发现我其实是一名血族。

不过距战争的第一枪打响后的第四十七年,这里便被迪坦贝家族占领,成为他们的地盘。

不过他们当时的家主很贤明,不仅是少数几个对我抱有友好态度的人,而且还经常提供给我很多方便,与其说把我当朋友,倒不如更像是女儿一样。

当时他不仅没杀死和驱逐城镇剩余的任何无辜人类,而且还保护他们免于其他血族和魔族的骚扰,甚至城镇在他的领导下更加的繁荣,连人类都对他称赞有加。

但看看现在的迪坦贝的家主,在他爹死前装的跟一条忠实的狗一样,等他爹死后马上开始过着荒淫无度猪一样的生活,要不是他家族极其庞大的财产,这个胖子应该死在哪个地沟里了,我现在都肯定是这头猪毒死了他爹。

没错,上任迪坦贝家主是死于血液凝结,这我也是经过一些渠道调查后才得知。

这个死胖子对外宣称是被吸血鬼猎人所杀,但鬼会信啊,曾经能一人轻松单挑一个主天使的血族族长,会被一个无名的吸血鬼猎人杀死?而且还是在重重防御的家里暗杀的?

当时得知真实消息的我也是一时冲动,还没拿到真实证据时就跟这胖子起了冲突,最后这件事被上面压了下来,我就知道肯定是这胖子做的事,不过他居然没顺带整我,这我到挺意外的,难不成他觉得家族会保我?还是顾虑着我的军阶地位?

此时直升机已经安全降落,不出所料,下飞机的我依然成为众人的焦点,真是头疼。

其余一行人也都去到自己所在的部队了,我也慢慢悠悠的走着,珍惜着这最后的宁静。

看着着眼前的加纳斯,回忆着以前来的样子,零星摆着的水果摊、自己曾经去问过消息的饭店、曾经被人轰出来的开在某阴暗角落的夜店,被卖水果的人类小哥强行送了一篮子水果.....

现在看到的只有罩起来的阴棚、挖出的地道、人一样高的沙包、架起的机枪、一排排的路障、埋设的陷阱地雷......和一群群的吸血鬼军人。

“往日的光辉已然不在了啊”

我感叹到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呵呵,BOSS,是什么光辉不在了啊?”

一个苍老的文气声音在我旁边响起,我回过神来,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七条街,来到了我部队的所在地了

在我面前的是我的副官斯坦福,瘦长的身子顶着一嘴没刮干净的胡子的脸,总留着那么几根长的随风飘扬,带着一副根本没什么用的眼镜,也不知道在装什么斯文,到显得像个落魄的学者,他其实并不老,但脖子似乎受到了银的创伤,说起话来就像个老头子,虽然看上去很邋遢,但不知为什么,他总会保证自己的军徽闪亮亮的。

他能成为我的副官也是因为这个人聪明,他和福特雷可以说是即便我不在也可以撑起整个部队运作的人,而且这个人也很狡猾,战场上任何隐蔽的地点他都能完全的利用到,给自己人寻求安全的同时也给敌人制造不小的麻烦。

“啊,没什么,那两个混蛋呢?”

“泰斯在组织人改装坦克,他似乎又想到什么新点子了,达伽在帐篷里睡觉,我已经叫过他了,但似乎没什么效果”

“都快开战了泰斯这混账还在鼓捣坦克?你跟他说,要是赶不上第一次齐射,我就把他塞炮筒里轰出去,达伽那边我去把他叫起来”

这帮家伙,现在都没一点紧张感,相对于其他部队的临危感,我的部队简直就跟佣兵一样,呃,好像他们原先就是佣兵来着。

黑狼佣兵团,这是他们在加入我之前佣兵团的名字,如狼群一样团结且凶狠,蚕食掉任何挡在自己面前的强大敌人。

因为一些机缘,也算是命运吧,我在成为军人前就认识了他们,当得知我成为部队的干部时候,他们佣兵团十个干部,总计五百三十人全部加入到我的阵营中来。

当时我也只是个少尉而已,而且他们因为“让我去其他部队?没门!我死都要跟着BOSS干”的原因还给我惹了不小的麻烦。

不过这帮混蛋的战斗力也让我在队里得到了少校的军衔,要不是上层有意控制我的职阶避免其余军官有意见,我现在的功绩可能已经到上校了也说不定。

说他们是“混蛋”、“恶棍”一方面也是佣兵时候他们曾经的BOSS这样叫的他们,如果以职位称呼的话他们还真觉得有点不适应,而且叫的多了自己也改不过来了。

还有一方面就是这帮玩意真的是一帮恶棍,我职阶升不上去还有的原因就是这帮家伙给我捣的乱,什么打架、斗殴、挑衅、调戏其余女军官.....还把别的军部的人差点打死,不过那件事的起因也是因为那些人在背地里骂我杂种、妓女等难堪的词,所以事后我也没怎么说他们,只是警告以后发生这事给我忍着,忍不住也别把人打死了,就因为这句话,这帮家伙真的每次把他们打的剩最后一口气,几次事件发生后至少在我所属军部的人都不敢对我说什么坏话了。

他们并不是强者,只是一些血仆级的吸血鬼,最好的也只是刚到血灵级而已,其中极其少数的几个男爵级和子爵级的干部们也同样是一群没有家族、没有后台、没有亲人的流浪血族,是其余贵族的工具和炮灰,现在看来,自己可能比他们好太多了。

但初代BOSS组建的佣兵团让他们知道了人类弱小但强大的秘诀,他们也可以不受那些贵族的欺负,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而是有价值的存在,自己的不足让同伴去补,同伴的缺陷自己去帮助,逐渐成为隐藏混迹于人类社会中强大且唯一的血族佣兵团,而初代BOSS就是一个人类,而且是一名强大的吸血鬼猎人。

在回忆的这段时光里,我来到了我的部队的阵营中。

这里来来往往都是些高大男人们,在这里只有我一个小女孩,走在他们当中显得弱小又可怜,在外人看来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能轻松的把我推倒蹂躏。

但是现在,不论是以前佣兵还是新来的老兵,他们每个人见到我都会尊敬的对我行标准的军礼并称呼我一声BOSS,就连不怎么熟悉我的新兵也会敬畏的向我问好。

这不仅是因为我的组织和指挥能力,可能也是我曾经单独在他们面前用一个铁勺子把正在欺负他们的一百三十三名其他军部的士兵和三个男爵级实力的军官打进了医疗室,而我只是破了一截袖子而已。

不过这件事越传越邪乎,而且现在那个勺子似乎也被他们奉为信仰和骄傲给供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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