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奥斯曼提斯,万王之王也,盖世功业,敢叫天公折服!”我看着棺中的木乃伊,喃喃自语。“可如今,荒冢一堆,黄沙没了。此外无一物。”
我推动沉重的棺盖,遮住干尸。长久的孤独生活容易让人养成很多坏习惯,和死人进行毫无意义的对话便是其中之一。
这里是金字塔中的一小间密室,由三盏巨型玻璃吊灯照明,每盏吊灯上面都摆着上百根燃烧着的蜡烛。墙上挂满了画。角落里摆着一张折叠床,床边有张堆满了书的写字桌。透过狭窄的窗户,可以看到劲风吹拂下的漫漫黄沙。
在这种地方宅了好多年的我,并不觉得特别寂寞。如果要我把来到这里的经过写出来,只怕罄竹难书。不过话说回来,罄竹难书是这么用的吗?我不大确定。记忆就像廉价颜料,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
隆隆的响声自外面传来,沉重的石门机关开始了运作。几分钟后,门开了,一身淡蓝色装束的苏茗走进密室,身上散发着熟悉的香味。
她在我面前单膝跪下。“主公,属下已经把书送给了过去的您。”
“那个我怎么说?”我好奇地问。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看起来很惊讶,也很痛苦。”苏茗回答。“抱歉,我劝阻过他,却失败了。”
“这不怪你。”我缓缓踱到窗边。外面沙尘飞扬,遮天蔽日。“想让那时的马库斯不做某些事情,就好比想让呆毛不吃饭,都是绝对不可能的。世人大多都是些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傻瓜,就连像我这样的天才也不例外。”
“主公,我昨天骗走一位天才七万法郎。”
“欸?七万法郎在1795年可是一笔巨款。”我自窗边转身。“那人这么蠢你还叫他天才。”
“他本人是这么自称的。”有那么几秒,苏茗看起来似乎很想笑,但她最后并没有笑。
“看来他不仅蠢而且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我耸肩道。“我打游戏最烦的就是这种队友。”
“属下深有同感。”
“你有没有告诉过去的我,金字塔里藏着他想知道的真相。”
“是的。”苏茗回答。“但是过去的您对此好像没什么兴趣。”
“他会来的。”我说。“等到风停了之后,你到外面把这座金字塔的外观画好送给他。别让他找错金字塔。”
“遵命。”
如果一切顺利,我很快便能再见到她了。
“对了,主公。您还要接着写书吗?”苏茗问。
我没有立刻回答。撰写自己的故事是很痛苦的事。因为那需要搅动太多的记忆,而且其中某些部分早已被时间抹去,只留下了空白。
这个世界的书已然浩如烟海。它们也都是那些才华比我强无数倍的的作者们含辛茹苦,呕心沥血的成果。
但我仍然要写完自己的故事,不是为了换得读者们几个小时的消遣,也不是为了稿费。而是因为那是我的故事。除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将它写出来。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尽管我的故事一直由我本人撰写,我却还是把它写得一塌糊涂。
“书的封面还要画上金玫瑰。”我告诉苏茗。
“为什么还画玫瑰?”她问。“为什么不画一个勒马直立,遥指前方的国王呢?就像跨越阿尔卑斯山的拿破仑。”
我忍俊不禁。“看看你身后。”
苏茗站起身,扭头看了眼挂在石壁上的画。“呆毛运粮队。是您的新作品吗?”她说。“还是那种我很喜欢并一直效仿的画风。”
“我让你看的是奥斯曼提斯的棺材。”
苏茗显得很困惑。“怎么了,主公?这个棺木还跟以前一样啊!没什么好看的。”
“是啊,没什么好看的。”我微笑道。“国王会死去,皇冠会腐朽。而玫瑰,只要气候适宜,就能一次又一次地绽放,直至时间尽头。世界正是因为它们才变得花团锦簇,生生不息!”
(第二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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