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在我十岁的时候,我曾经写了一篇和猪有关的童话,并投给了我们学校的校刊。我在我的真实姓名后面还写了我的笔名——山羊骑士。
那个时候,在我幼小的心中,小学就是整个世界,倘若我的文章能够被编辑老师采用,这对于而言就是天大的荣耀,简直就像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一旦被采用,我的作品会被全校师生所看到,我能拿到样刊,我可以拿到一笔十块钱的巨款,足够买一张米米卡,开一个月的超级会员。我便能成为男孩子心中的豪杰,女生心里的小文豪。
我有一个非常不好的毛病,就是总喜欢把事情想的太美好,太喜欢畅想未来。这个问题可以说困扰并折磨了我的一生。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晚上,我在课上日常上着课。结果有个老师把我招出去,我开始还不太想出去,因为这是数学课,我知道数学老师不待见我,我犹豫的不敢出去,结果那个老师还是硬招我出去,那我还是出去了。
老师见到我,非常的高兴,给我递了本校刊,告诉我的童话被录用了,同时还给我十块钱当稿费。我听到这个消息,内心是无与伦比的惊喜和惊讶。我把书抱在怀里,犹如珍宝一般。我赶紧把钱装在兜里,此时的我已经做好了打算,一回家把钱给父母看好,就出去买米米卡,充个一个月会员。
我一直记得那个下午,我是多么的骄傲,我怀抱着我的书,犹如得胜将军般走进了教室,老师依旧面无表情,催促着我赶紧坐回去。我偏不,我走的很慢,我就是很享受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着羡慕、嫉妒或者爱慕。
我怀着愉悦甚至骄傲的心情度过了整整一个下午,一下课,很多人聚拢在我的身边,他们抢着要看我写的文章,男生争着要和我称兄道弟,一口一个樊哥;而女生们则怯生生的来到我身边,他们的头发是这样的柔软,他们一个个好奇的问我你为啥这么有才,我只能告诉他们我天生就是这么有才,只是你们之前没发现而已,他们对我的答复感到惊异和赞同,很快我就收获了好几个小迷妹。
那个下午是那么的短暂和美好,作为班级的边缘人和小丑我从来没有这么被重视过,我也差点收获了爱情和友情。我不禁开始幻想我回家的情景了,我一走进家,我会高高的举起校刊还有手里的十块钱,大声的告诉我的父母:你们的儿子没有丢老祖宗的脸,小小年纪发表了文章;然后我的父亲会对我微笑,我的母亲会跑过来抱紧我,把我举起来,然后冲到厨房里给我做我喜欢吃的霉干菜扣肉。然后我的父母亲会给我的老学究爷爷打电话,我的爷爷会庆贺家门有望,自己的孙子终于继承了祖辈的事业。。。。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将是我人生中最最幸福一天。
我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犹如怀抱着一个孩子,走在我回家路上。一边幻想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一路上我看到了许多美好的东西,如热气腾腾、洒满孜然和辣椒粉的炸鸡排;满满一排、花色各异的米米卡,还有散发着香气新出炉的面包,我有几次差点控制不了自己的购买欲望,然而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要把这十块钱保留好,展示给自己的父母亲看看,证明他们的儿子不比其他人差。我还要把这钱留给我最爱的摩尔庄园,毕竟我好说歹说也是摩尔庄园的一个普通公民,掏出十块钱建设建设也并不算什么。
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很让我伤心,我回家,我按照我的计划,高高举起了校刊和十块钱,带着兴奋的笑容,告诉父母我的文章被选中了,老师给了我十块钱。母亲笑了笑,然后把十块钱拿了过去,也翻了翻我写的童话,告诉我收好这笔钱。父亲依旧是那副面孔,校刊拿过去看了看,然后又还给我,十块钱也没看。他告诉我写的很一般,你根本不是当作者的材料,搞好你的学习,数学别再考倒数第一就行了,你除了好好学习要不干啥啥都不成功。然后我就看见我的校刊飞了出去,扔进了我家的储物间。然后,我爸把门关上,和人打电话去了。
我站在原地,无话可说。我的母亲跑过来安慰我,说爸爸也是为你好,把自己的学习搞搞好,不要天天东想西想,然后我的母亲把那本校刊捡了起来,蓝色的封皮上已经浸透了脏水。我呆在原地,一声不吭,我握紧双拳,我一定要打破家族的诅咒,我一定能够像我的祖宗一样成为一名学者和作家,我的名字将响彻大江南北,我会成为他们心中的传奇,成为学校和家族的骄傲,父亲不会再对我板着脸,我肯定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的,一定会!
现实是所有人最好的老师,八年过去了。我今年十八岁,普通本一大学生。时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也告诉了我很多真相。关于我第一次投稿,我还有一些东西需要补充,我后来才知道我的童话之所以能上校刊,是因为我的父亲当时动用自己的关系让班主任的儿子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班主任无以为报,便走关系让我的文章上了校刊。而有关父亲的评价,我的父亲的却说的没错,我的确不是当作者的材料,学习学不好,干啥啥不成,正如我曾经赶时髦和人做游戏道具生意,结果被骗了490,结果造成了我的生活费一个月不超过490,天天靠自来水和馒头来维持生活。我的母亲虽然很同情我,但是也不知是爱莫能助还是不敢违抗我父亲的安排。我和家里人的关系非常糟糕,只有我的奶奶还有我的爷爷愿意接济我。
然而即使条件如此艰苦,我也没有放弃写作和谈情说爱。虽然我的文笔并不好,写东西犹如写流水账,人设设计的稀烂,写东西三心二意,常常太监烂尾,还特别喜欢蹭热度,如我手里还有七八本写了一半甚至一半不到的小说,如主打黑深残、中世纪风格的《奈尔战记》、《十二秘法》、《屠宰哥布林的一百万种方法》,自传体小说《山羊骑士》、《飞翔的男孩》,还有一本修仙玄幻小说《我欲成仙,杀神灭天》,还有两本校园恋爱小说《我的右耳》、《您的名字》;我的小说都是网文,其中卖的最好一本是《屠宰哥布林的一百万种方法》,我收获了两种月票还有一百多条评论,其中四十条是打各种黄色小广告,剩下的都是叫我赶紧停笔、早日滚出某某论坛、别污染他们眼睛的那种。我还是学校校报的前记者,但是因为相貌不佳、写东西毫无重点,结果一次都没被派出去过。我为了赚钱和给前女朋友买礼物,也写过除了小说新闻稿以外的其他文章,我当过小水军,写过非常硬核的软文,给公众号写过影评,还给儿童杂志写过英语剧本;然而喜闻乐见的事情是我一次都没有靠写作拿到钱,唯一一次接近拿到稿费的一次是给某个公众号投稿,然而稿费还没拿到,公众号的负责人跑路了。我再一次血本无归。
那算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然而更糟糕的事情是我的女朋友出轨了。我的前女朋友长得非常漂亮,漂亮到我笔下的《奈尔战记》的女角色就是按照她的外貌来写的。她有着一头秀丽的长发,身材高挑,前凸后翘,成绩优秀,家境殷实,和我一样爱好文学,只不过她喜欢看文学,我更喜欢文学而已。我之前一直好奇她为啥会看上我这个又穷又衰、身材走形的小子,她告诉我她只是喜欢我的文字还有我坦率的性格,后来我才知道她只是因为出于寂寞而已,她高中早就有了男朋友,并且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我在她的口中只是一个认识的、有点才华的**舔狗。那天晚上,她没有遮遮掩掩,直接打电话告诉我我和她没有关系,以前只是逢场作戏,出于好玩,她的男朋友马上就要坐飞机来找我,和他们的那些兄弟们一起过来。不一会儿,我就接到了那个男人的电话,让我到学校后山见面,如果你是男人你就过来。我的内心很平静,我穿上那件父亲穿了十年的m65,还有那双厚重的工地鞋,走了出去,到了后山。已经来了十几个人了,个个手里拿着家伙,而我独自一人,她也在现场,和那个男人依偎在一起。那个男人很壮实,标准的拳击手身材,他刚想说话,我没有给他张口说话的机会,一路飞奔飞起一脚往他的肚子上踢去,接着抓住他的脖子用膝盖顶他的头,他的兄弟们和她都惊呆了。那天晚上,我不知道挨了多少棒球棍子,我一瘸一拐、满身鲜血离去的时候,她抱着那个男人痛哭尖叫,他的兄弟们躺在地上不能动弹,恨恨的看着我离开。我似乎只记得这些。
后面的事情,我记不得多少了,以上是我有关现实世界仅存的记忆。我只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是血鸦冒险团的一员,我这个烂尾小说作者,不知什么原因,来到了自己小说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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