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想过,为什么世界上那些出名的作家能写出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作品?为什么他们能创造出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物种?为什么他们能构建出一个个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不可思议的童话世界?
没有结果。
在我还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个红衣服白胡子老爷爷会在下雪的圣诞夜里从炉火烧得正旺的烟囱里爬出来给我一个众所周知的surprise的青葱岁月里,我对作家有着特殊的向往和敬仰。
他们游历大江南北、踏破万水千山——当然,这些高级词汇,当时的我是不会的——遇到形形色色的有趣的人,还饶有兴味的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将给大家听。他们是天才,是冒险家,是别人心中的英雄。
羡慕着Peter,Susan,Edmond和Lucy——他们找到了神奇的衣橱,那是通向纳尼亚王国的大门。
向往着Higher——希望有一天,他能来到自己面前,说我就是十年前在襁褓中打败了神秘人的英雄。
期待着自己能成为故事的亲历者,就算不是主角也好。
所以我想成为他们的一员,成为一名作家。
可世界是残酷的。如果有个头脑聪明的家伙用切比雪夫大数定理之类的东西做个统计,他就不难发现,期望达成的概率就像亲眼看见千年一遇的天马座流星雨打破你家房顶一样大。
感谢上苍,让我的数学不好。
感谢上苍,让我仅用一年就明白这个道理。
一年的时间,我屡战屡败,房间里堆满写废的稿纸,也没遇到好心人告诉我前往异世界的门票哪里能买到。终于——
就在我要放弃世人称之为“妄想”的梦的时候,我面前的这个少女对我说:
“我能带你到异世界,只属于你、以你为主角的世界。”
我应该握着她的手,激动得泪光闪闪地告诉她“我已经等这一天很久了”?还是半开玩笑地打趣她是不是写作太多脑子烧掉了?
“真的可以吗?”
这是让身为新人作家的心竹最为深恶痛绝的一点,无论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多么 的丰富曲折,自己的嘴巴却总是笨笨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还没抓到重点。
“当然。”立早带着些许不耐烦的语气,就像一边看着怀表,一边催促爱丽丝到自己的洞中一游的兔子。
但是没有这么可爱的兔子吧?
“我要做些什么?”
立早撂下一句“稍等一下”,就离开了书房。没过几分钟,立早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白色的棉被。
“这就是我的秘密。”立早一边关上门将棉被放在靠门的沙发上,一边说着。
“?”
心竹思绪万千......
“密闭的书房”“两个人”“白色”“棉被”
“可怕的作家”“异世界”“兔子”“棉被”
“故障的电梯”“两个人”“顶层”“棉被”
心竹想要从这些看似相关的词语联系起来,从现状分析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难道?
难道?
他终于把这些词连成一句:带着笑容假面的可怕作家,冒充成能让人前往异世界的怀表兔子,弄坏了电梯,把另一个可怜的家伙和他关在位于顶层的书房,还有一条白色的令人窒息的棉被。
真相只有一个——心竹心中回响起那首不知名的BGM——这是一个密室杀人案件。
真相已经被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一棵竹子发现了!
“立早,我知道——”
心竹的原话是“我知道这一切的真相了”,但话只说到一半就被立早打断,没能完成这般(异于常人的)小学生的宣言。
“嘘——先听我说,问题之后再问。”
立早用食指封住心竹的嘴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竹子,要把他彻底看透似的。
好近。被立早的气场压迫,心竹可以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他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很久之前,作家群中出现过一次很大的危机。当时的故事作品雷同重复,作家的思路枯竭,面临着写无可写的窘境。他们创造不出未来,只好转头向过去求索,向书籍求索,日复一日。终于,不知是哪个人从哪本古书里找到了与神对话的方法。神向人类展示了通往异世界的方法,条件是凡是游历过异世界的人都要将他的所见所闻转述给世人,让世人相信神之力。”
“还有,凡能通往异世界的人类,都要成为一生的作家,永永远远歌颂神明的功德。因为神的帮助,这项与人类文明同根同源的事业又一次勃发生机,得以留存至今。通往异世界的方法,也由作家间口口相传,被一代代继承下来。”
立早叹了口气,踱步转过身,背对心竹。
“虽然协会的官方说法如此,但我对这种说法倒是不大相信。因为我的能力并不是从谁那里继承而来的。”
短时间接收了大量信息的竹子显然难以理解事件的全貌,他想提问,又找不出从何问起。还没等他开口,立早就转过身,一鼓作气继续说道:
“不是有句话说‘作家都是别人人生的小偷’吗?它本来是说,作家善于观察别人的悲欢离合,用来丰富自己的故事。可放在我身上就成了双关——我能走进别人的思想。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别人的心声总会不知不觉得涌进我的耳朵。
嗯,准确说来,不是听到,而是感觉到。
尽管这个特殊技能严重干扰了我的生活,不过有时候也蛮好用。比如打听秘密时、选生日礼物时,还有创作小说的时候,知道第一视角的想法真是太方便了。”
心竹咽下口水,长袖衬衫也渗出汗水。
我应该相信吗?
应该相信吗?
该相信吗?
相信吗?
信吗?
吗?
“根据我之前说的,你也能猜到我将要带你去的‘异世界’是什么地方了吧?”
猜不到,完全猜不到,谁在听你的胡言乱语?
“猜不到也没关系。直接告诉你——只属于你的‘异世界’,就是你的梦境。”立早偏过头看了看沙发上白色的棉被,心竹也顺着视线看过去。
“请证明给我看——”心竹的双手在衬衣角上摩挲着拭去汗水,仿佛这样做连心虚也一同拭去了,“我现在想些什么?”
“现在,你的大脑一片混乱、胡思乱想。你的直觉告诉你应该相信,但是在人间多年训练出来的理性不允许你这么做,所以你很痛苦,希望我给你个标准答案。可你有没有想过,要把你脑袋里面粉和水的混合体给分离开来,鬼才做得到。”
不管是不是妄想症,毒舌是跑不了了。
心竹忘记了,自己面前这个笔名立早的女孩自称会读心术。在她面前心理活动太过丰富的话——
“当——”一只拖鞋落在心竹头上。
“就像美丽的玫瑰也是有刺的,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缺点。”立早咬着槽牙说出后面几个字,“请多多包涵哦。”
心竹知道立早偷袭。但令他惊讶的是,立早的鞋穿得好好的,手上什么也没有。
怎么做到的呢?
还有刚才,真的是读到了吗?
“当然,从见到你开始,你的一举一动都尽在我的掌握之中。在门口,你就被美得不可方物的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提到带你去异世界之后,你还追忆了幼稚的童年情结。我拿来棉被的时候,你以为故事会演变为密室杀人案件。真不知道你的脑子是怎么构造的?一般人见到这种场面,见到美丽的我,应该有的想法不会是这样的吧?”
虽然是事实,但自己称赞自己,脸皮有够厚的。
“当——”一只拖鞋落在心竹头上。
双手抱在胸前,立早一本正经地教育着学艺不精的竹子:“在此我要声明,我没有爬别人家墙头的爱好。而且一直微笑着、把笑容假面留在天空上的是柴郡猫,而我是货真价实的怀表兔子。”
“总之,你相信我了吧?”面对不断点头的心竹,立早鼓着腮帮,一副生气的样子。“那么,现在就到沙发上,好好躺着。我会等到你睡着才离开。”
心竹做好心理准备:就算被骗了也没什么关系,大不了被她嘲笑几句。
“那你呢?”心竹磨蹭着走向沙发,扭着头问道。
“当然是回自己房间。”
“一个人好害怕,可不可以——”
回答他的是拖鞋清脆的响声。
注:1.宋玉和登徒子打架,互称对方好色。宋玉作《登徒子好色赋》,说“东家之子”是个美女,爬墙头看了我三年,我仍然坐怀不乱。结果搞臭了登徒子,还留下了“登徒浪子”这个成语。
2.怀表兔子和柴郡猫均为《爱丽丝漫游仙境》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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