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醒了醒了,天都黑了。”
一双手捏住我的鼻子和捂住我的嘴巴,让我无法呼吸,从睡梦中醒来。
“呼!”我喘了口气,周文就站在我旁边,怀里抱着两张毛毯和一张薄薄的被子。
“毛毯一张用来垫在地上,天热,所以就给你拿了张薄的被子,半夜觉得冷的话,就拿另一张毛毯盖上。”
“谢了。”
我起身抓起洗脸帕放在脸上胡乱一擦,就与周文一起朝中寨走去。
打开门,里面一共有三个人,两男一女。女子一头短发,容貌虽然一般,但很耐看,戴着围裙,正在桌旁忙碌,应该就是周文的媳妇了,记得名字似乎是叫周子琳。
两位男的其中一位身材比较壮实,但胡子拉碴,一脸疲倦,看上去不像二十左右的小伙子,倒像是三十左右的老青年大叔。另一人,皮肤白白净净,准确的说,是浑身透露着一种病态的白,个子挺高的,就是太瘦了,跟一根风中竹竿似的,让人担心随时会倒下。
一脸疲惫的男子就是龙华,在他的左边沙发旁还能看到一根拐杖,另一个皮肤病态白的就是赵伟了,周文说他进了传销组织,吃了好些不健康的药物,才变得这么白的不健康的,要不是传销组织被被警方抓住的早,差点就要染病了。
“哟,我们的大学生来了,快进进。”龙华看到我的一瞬间笑道。
“嫂子好,阿龙,伟宽,好久不见。”
虽然我辈分比周文大,但我们这一代和上一辈不同,不看辈分,更看重年纪,所以我理所当然的叫嫂子。
阿龙和伟宽便是龙华与赵伟的小名,就像我小名权权一样。只不过口音关系,所以叫钱钱。
周子琳放好饭菜和酒后,就主动说出去串门了,吃完放着,她回来收拾就好。
接下来的情况,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大家都没有太过什么过于激动的表现,就像是普通朋友正常聚餐一样,说着玩笑,喝酒吃菜。
其实在来的路上,我本以为这么久没见面,大家见面一定很激动,弄不好甚至热泪盈眶。但当我见到他们的瞬间,我并没有感到激动,也没有所谓的热泪盈眶的感觉,只有一种浓浓的悲哀。
不是对他们的悲哀,而是对我自己的悲哀,为什么,自己会是这么淡然的反应?
想必,他们也是如此?我不清楚,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们亦是如此,还是不希望他们如此。但我希望,他们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我们都已经长大了,不会再像曾经一样天真无邪了,我们都学会了隐藏掩埋自己的心思了。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一起吃菜喝酒,说着对方儿时和外出多年的糗事。
什么龙华小时候和他爸一起钓鱼时被他爸甩鱼钩勾住鼻子,至今仍然鼻子仍然有一道白斑。
琼文小时候去摸马屁股,结果被马后腿一脚踢飞,不但在脸上留下了一道白疤,还从此有了名为“马谭腿”的外号。
不过,最引人发笑的还是我小时候的黑历史——我小时候曾经男扮女装留长发,那时村里人称“假姑娘。”
互相说着对方儿时的糗事,说着外出多年遇到的奇闻趣事,以及往后的打算,但绝口不提伤心事。
说着说着,夜已经深了,整个桌面上一盘狼藉。
“还记得我外出学修车的那会,老师傅抓着东西问我,这是啥?我说不知道。
老师傅又换了一个东西,问这是啥?我说不知道。
老师傅当即就吹胡子瞪眼,不知道你学什么修车!
我说,我他娘的就是不知道才来学的咯,我要是知道那还学个屁呀。结果浪费了三个月的时间,钱花了不少,啥也没学到。”
“你那个呀……叫……傻缺……行为。”龙华摇头晃脑,脸色涨红,说完,就倒在的沙发上。
龙华醉倒了,但我们三个都很清醒。原因很简单,我们都是喝啤的,只有那家伙喝着喝着,就换白的了。
我们都理解,年纪轻轻就瘸了一条腿,说不伤心那是骗人的。估计刚才与我们吃饭喝酒,都是在强颜欢笑,用酒精麻痹自己。
“我和叔叔阿姨商量过了,明天就带龙华去沿海大医院看看,哪怕能矫正一点,也是好了。”
沉默了半晌,赵伟开口道。
“那好,如果钱不够跟我说一声,我这还有点。”周文接道。
“别看我啊,我没钱。”我见两人望向我,摆手道。
“去去去,你个工作都没有的小屁孩,谁指望你。我们的意思说,让你把龙华背回去,正好你也见见你叔叔婶婶。”周文没好气的道。
“嗯。”
我点头,背起龙华,别说,还挺沉的。
比起城市,农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月明星稀,没有大片大片的乌云,哪怕没有路灯,仍然能接借助着月光和星光看清街道。
“唉,你说咱俩算不算难兄难弟?你腿瘸了,如果没法矫正的话,这辈子不说毁了,也差不多了。我呢,也没几天好活了。”
“喂,你说咱俩的父母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怎么就生了我们俩这么个不孝子呢?还白发人送黑发人。”
“不过嘛,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还是会这么选择。没办法,我们老师都说我这个人自私自利,天性薄凉了嘛,我要是不付诸于行动,你说是不是太不给她面子了?”
“……”
一路上,我嘴巴一直絮絮叨叨,看上去是与龙华聊天,不如说是我自己在说话给自己听。
中寨与上寨的交界处,龙华家就在这,我也忘了他父母的名字,或者说我从没就没有知道过。
记事起,遇到了都是叫四婶和四叔,只知道,龙华的爷爷辈和我爷爷他们那一辈似乎是亲兄弟,所以我们两家也算是亲戚关系。
左转转进一条狭隘的小巷子中,入眼的第一栋两层平房就是龙华他家。以前只是一层,如今两层了,看来是翻修过。
咚咚咚……
我扶着龙华抬手敲门。
“来了。”一道男声在门内响起。
打开门,一位略微驼背,头顶空空如也,身高只有一米六的谢顶男子站在门内,穿着不知道洗了多少次的泛白衣服。
“四叔,好久不见呀。”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四叔一愣,眼中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过了几秒,才颤声疑惑道:“小钱?”
“嗯。”我点了点头,道:“龙华喝醉了,我送他回来。”
“来来来,快进来,啥时候来的也不说一声,你这孩子真是的,还有没有把叔放在眼里。”四叔想笑又想板着脸,最后直接背过去,让出空间给我背着龙华进去。
我把龙华放在沙发上,苦笑道:“不是,我今天刚到,白天一直在打扫老房子。这不,我顺带来看你们来了嘛。”
叔叔眨了眨眼,皱眉道:“你是说那上面山脚下来的老房子?”
“嗯。”
“去去去,今晚就别回去了,那房子都多少年了,咋还能住人呢。今晚就住这,哪也别去。”
没等我反驳,四叔压低声音道:“再说了,那片区现在说是死域都不过分,除了靠街这边还有几户人家,基本上上面全死绝了,阴气重,还闹鬼过呢。”
我推手道:“四叔别别别,你看你咋说的越来越玄乎呢。再说了,人家是老死的,又不是什么死于非命,我胆小,你就别吓我了。话说,我四婶呢?”
一提到四婶,四叔叹了口气,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仿佛又老了几岁。
“唉,自从小华伤了腿回来后,整个人天天精神不振,每天晚上吃完饭就得睡觉,不然睡迟了就睡不着了。
我合计了一下,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就与小伟商量,明天他带着你四婶和龙华去沿海的大医院看看,我呢,就在家里看家做事,毕竟地里的庄家总不能荒废。”
我安慰道:
“四叔,放心。一定会有办法的,现在的医疗水平这么发达。”
“我也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发达,但这个技术啊,不是谁都能用得起的呀,咱们农村人辛辛苦苦攒钱一辈子,一场大病就一夜回到解放前咯。”四叔愁眉苦脸的道。
我哑然,一时不知道如何安慰。没办法,这就是现实,对我们农村人来说,医院是能不去就不去,有什么病都是自己先买药,买药不管用才去卫生所或者诊所,最后实在不行诊所没办法才去医院。
我就记得有这么一个梗,小伙子去看病,说腰椎疼。医生让小伙照片,做CT,抽血……乱七八糟做了一堆,最后来一句,我建议你换家大医院。
虽然是梗,但也不全都是假的,这种情况是真的有。
我们农村人印象中的医院,那就是不管你什么病,一去就是检查一大堆,钱花几大千,最后却什么实际问题都没有解决。
有人说农村人迷信,土法子害死人,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每个人都能看的起病的话,土法子这种东西又怎么会有生存的空间呢?
或许有人会说,那只是农村人对医院的偏见,医院才不是贪得无厌的吸血鬼。可有这么一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时候,上面的命令是一回事,下面的人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无论是机构,团队还是组织,只要有握有权利的位置或者机会,那就避免不了贪污腐败,这就是人性。
“四叔,乐观一点,不是还有医保嘛,而且国家还有农村看病补助政策呢。”医保不是什么都能报销,而且也有极限,至于补助政策什么的,我完全不清楚,随口说的。为了,只不过是为了让这个老男人能够轻松一点罢了。
“四叔,龙华的房间在哪?我帮您背他上去。”
“哎,在二楼,来,我带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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