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迎面对坐,还是和三个月之前相同的桌子、棋盘与茶,人也是一样的人,唯一的区别,大约只是两个人现在的关系。
其中一个眉眼之间氤氲着笑意,却在拼命忍住狂笑的念头,尽力装出端庄的浅浅轻笑。
“阿符。”她忍不住唤道。
她的语调甜得发腻,虽然声音很是悦耳,但倘若有知情人听见,说不定会指着这个老女人,气得指尖颤抖,恨声骂她装嫩。
“嗯?”符华淡淡地回应。符华语气平淡,不知为何,心中却一点也不似她面上的淡然。
“阿符,阿符。”她仿佛是嫌不过瘾,这回连喊了两声。每说出一个字,她的眼角就泛起浅浅的笑纹,整个人娇媚无比,简直宛如一汪水。
“怎么了?”听到她那般唤自己,符华的声音也不自觉地温柔起来。
“阿符,阿符,阿符。”她只是笑,眉眼之中氤氲着挥散不去的狡黠。
符华心跳慢了半拍。
恍惚中,符华觉得她好像是自己的枕边人。她就给了符华这样的感觉:早上醒来第一眼,别的什么也瞧不见,就见着她的背影,她坐起身,睡眼惺忪地伸懒腰,然后在回头看到自己第一眼起,她就彻底醒了过来,俯在自己耳畔,亲昵地唤着自己。
符华忍不住叹了口气,她现在的确是自己的枕边人不假,可怎么说呢,她睡像实在是太差劲。许多人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娴静时安分得像是画卷,跳脱时又很是活泼,符华本以为楚风就是这样的人,可是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静下来的时候,就连睡着了也如同脱笼的鸿鹄,以致于最近这两天自己都没怎么睡好,每到深夜,总是得惊醒,然后把压在自腹部的大腿推开。可即便如此,被八爪鱼缠上了,只拨开一条腿,虽然是能好受一点,但睡眠质量不可能好得起来。
这缠人精。符华忍不住轻啐一声。她虽然在心底暗暗埋怨那个牛鼻子,却忍不住浅浅地笑了。
楚风跳起来,蹿到符华身旁,学着赤鸢,用自己的脸颊蹭着符华的脸,温软滑腻的感觉自脸颊上传来,楚风舒服地眯起了眼。
符华还是不太习惯这种亲密,她这就好像高傲的猫主子有一日忽然把自己的傲娇抛个干干净净,转而像狗子一般的缠人,虽说非但没有不悦,反而要暗自窃喜,但总难免不安,觉着不够真实。
楚老道现在算是看开了,管他什么自己在她阿符那里算什么,是工具也好,是普通朋友也罢,能讨得便宜,为什么不动手,要那么多傲气有什么用?自己之前负气而走,要不是这回符华遇上个大麻烦,而且凑巧自己还路过那里,说不定真的就一别已是天人两隔,可是又有谁晓得自己已经死了?指不定这个没良心的阿符过一阵子就把她老道士忘得干干净净,新欢估摸着是寻不到,就阿符这成天闷声不说话,动辄就要加练的臭脾气,除了她楚老道谁能喜欢?但即便头上没泛起降价促销的光芒,被忘记了这样的事想想也是够难受了,更何况她现在已然明白相思的滋味有多么不好受,所以渴求的已不多了,她只想好好地黏在符华身边,珍惜这为数不多的时日。
符华发觉,自己身边好像多了一只大猫咪,似乎是完成了一项名为“诛杀蚩尤”的任务,然后得到一只名叫楚风的大猫咪作为奖励,除却本身没有毛茸茸的感觉之外,整个乖巧可爱,肉球摸起来也软软滑滑的,挺舒服,而且还很粘人,这一切都像是被调教好的猫,符华寻思着是不是有空该下山买几条小鱼干逗她。
倒也不用,大米虫不挑剔。
“我幼年就死了爹妈,他们啥也没给我剩下,就留了个‘楚风’的名字,说是期盼着我未来有一日能张楚,真不晓得他们两个想些什么,就我当时那点斤两,能张楚才是怪事。你说我那时三五岁,能干得了个啥?自力更生不得啊,凑巧我家后面那个小山丘就连着大别山,为了填饱肚子,就只好在那山里上蹿下跳,运气好的时候能遇上不小心撞了陷阱的野兔,就偷来吃掉,运气坏的时候,虫也吃得,草根也嚼过,树皮虽然干了点,胜在有嚼劲,耐饿,我不挑的,只要是能让我活下来的东西,我大抵都吃过。”
楚风笑着说出这话的时候,符华陷入了沉思。这个牛鼻子面貌绝美,幼年时节便是没长开,也多半是个美人坯子,世上绝不缺少肮脏的人类,无依无靠时的楚风,她的容貌本就是一种罪过,符华毫不怀疑楚风那些年里过得多么凄苦。
看着微微蹙眉的符华,楚风没忍住,偷偷凑到她脸上,在温润的唇上轻轻一点,然后笑道:“没你想得那么苦,我总也算活转来了不是?”
符华小心地替她整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面上没什么动静,语气中却带了三分怜惜:“后来呢?”
楚风抓起面前的茶杯,特意看准了适才符华嘴唇印上的部位,对着喝了一口,满脸陶醉,再露出追忆之色:“后来也没什么,想着活过一天算一天,浑浑噩噩地混到十二三岁了,觉得这样下去也许说不定得落得个‘殇’字,这样下去不行啊,谁生来是为了死?得努力活着啊。我也算是有点力气,那会也不输于一般的成年人,呵,多半是我在山里吃的野味有营养。然后我就下了山,我那时候跟个野人似的,头发也蓄不起来,黑得和炭一般,谁也不晓得我是个女人,所以行事就方便许多。再兜兜转转的,有时帮人锄锄地,赏两口饭吃,也给人家码头上过扛麻袋,赚两分馒头钱。到了十五岁上下,攒了点银子,估摸着大概能不干事白吃三个月,我就想着肚子的事有着落了,那怎么也该丰富一下物质文化生活,我想读书,不然一个字儿不识,被人卖了还不晓得。但我那点钱哪够读书啊,我就偷。你别说,在山上那几年,力气练出了几分,人也灵活了,偷书也不曾被人发现。偷到了书,不成,我不认识字,那就藏在私塾外面的树上偷学,你别看我现在比你高不少,我那会就跟耗子似的,藏树上也没人发现得了。后来学完了,就把书给人家还回去,如此往复,四书五经学了几卷,看不下去,恼那孔老二胡诌,又不知道在哪听说孔老二还在老聃那里学了些东西,我就想着是不是老聃教的才是真理,只是孔老二不肖,学不成器,然后我就去道观里偷道经。先看了三千言,没大看懂,又看了太平经,也是一团乱,后来又去看三洞四府十二类,更是觉得写得狗屁不通,其实哪是人家狗屁不通哦,就是我看不懂罢了。没个奈何,再转回去研究三千言,好嘛,才把德经看了三章,不知道为何就觉着体内多了些乱七八糟的气体在周身经脉流转,又依着诸多道藏作指导,不明不白地就那么练下去,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有能为了啊,就到处惹是生非,不知道为啥就闯出了点名堂,不知不觉已是年轻人中的翘楚,再后来没有师父的弊端就出来了,我要渡劫了。我那会儿啥都不知道,天晓得天上那黑咕隆咚的一片云是来劈我的啊,结果冷不防被炸得跟黑炭似的,居然还有人过来阿谀,说什么楚大仙天赋异禀,硬抗雷劫而毫发无损,简直是体修的巅峰。满口妄言,嘿,阿符,我跟你讲,那滋味真的一点都不好受,现在想想都头皮发麻。我不想再受一次,于是修炼、学习、学习、修炼,算是把一切弄得门清,期间学了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譬如我这剑法就是那个时候练的。再往后就不知为何成了修士中的第一人,也算交了些狐朋狗友,中间里渡过八十劫,算上第一回,是第八十一劫的时候,本来是没事了的,按说应该要成仙了的,毕竟这劫数是按着天赋来的,越是天赋高的越是要被弄死,在我之前,有迹可循的也就是个六十四劫的仙人,我想着九九也至极了嘛,按说应该度过了就算彻底了结了,却不知道为何,最粗壮那道雷迎面劈下来,差点没扛住,再等我幽幽转醒,就来到太虚山脚了。”
这时候,符华已经不知道该是同情她幼年过得凄苦,还是该嫉妒她天资高绝,又或者该说这牛鼻子一生过得简直不忍直视,反正总感觉特别不正常,却根本不知道该从哪里揶揄起。
不过很快符华就想好了:“你那些年里是一个人过来的?”
楚风道:“不是啊,不和你说了有许多狐朋狗友吗,时不时跟他们喝酒划拳,半醉不醉的,就浩浩荡荡在街边乱窜。一两百岁那时候最是蔫儿坏,有时候跟那几个老混蛋偷偷溜进哪个道观,把看着不顺眼的道士剃个半边秃瓢,再不就是去庙里往哪个贼秃被子里面塞半拉烧鸡,那时候沿海边城市里还有些传教士,我们就把他们的十字架掰了磨成佛珠,总之就是不干好事,整得人家是怨声载道,可是不敢言也不敢怒,毕竟我那会儿虽是一群人里最强的,但一起厮混的那些一个个也不是弱角,谁敢捋我们这些个老混蛋的虎须?”说着,楚风哈哈大笑,似极了抢小孩子棒棒糖的恶霸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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