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部的足球场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旁人看来就像是一具尸体。现在已是放学三小时后,操场上没几个人,那具尸体一般的身躯显得十分孤单。
足球场旁边是一排篮球场,染成金发的男生独自一人练习着三步上篮,男生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在入秋的季节里也算得上单薄,好在打篮球不会让他觉得太凉。
这一次尝试也宣告失败,篮球从篮筐边沿弹出时,男生跑去捡起球,抱在怀里打算离开。
他跨上书包,朝躺在足球场的人走了过去,尸体一般的人竟在这时翻了个身,露出睡得正香的面孔。
“啊,我的衣服,被压住了…”
抱着篮球的男生蹲在了尸体身边,发现自己的校服被尸体压在身下,他苦恼起来。
男生一边小心扯出校服,一边嘟囔着“真是麻烦,早知道就不给这家伙盖了”,幸而尸体睡得太死,校服被成功拯救出来。
将校服甩在肩上,男生考虑着要不要将尸体叫醒时,意外发现落在地上的一串钥匙。
应该是翻身时从兜里掉出来的,男生这样想着,脑子里忽然出现一个念头,把这串钥匙拿走吧?
既然这样想了那就这么做吧。这就是这位男生的行为方式,他没有犹豫,捡起了那串钥匙,留下仍在呼呼大睡的尸体,离开了校园。
○
一旦睡觉就会变得像尸体一样的男子就是我,因为睡觉而倒了大霉的事发生了太多次,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在操场打瞌睡,然后被同班同学偷去了镰刀。
那串钥匙里面有一把是我的镰刀,所谓镰刀,便是死神的武器。
我是一个刚入职的死神,为了完成任务才扮作中学生混在校园里,谁知道竟会遇到那种同学,十几岁的孩子里面怎么会有那么坏的家伙?
我绝不相信那小子是普通人,把我的镰刀偷走后还跑来告诉我是他拿走了,因为觉得有意思不想还回来。
“想要的话就来硬抢吧,你不是死神吗?”
说着这种话,一副很了解死神的样子,我一想起他放肆大笑的模样就恨得牙痒痒,更让人生气的是,现在的我根本斗不过拥有了镰刀的那小子。
说起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年了,我也在人间滞留了三年,这期间我搬过一次家,从原来初中所在的城市搬到了另一座城市,显而易见,我是跟随着镰刀小偷的足迹才搬家的,为什么他会选择在另一个城市继续升学?这种事我当然不清楚,我只关心什么时候能夺回镰刀。
现在我住在橡树小区里,租了一间一居室,生活变得十分拮据,一切都靠着死神界的一位前辈救济,对这位朋友我打心底里感激。
“可乐…再不喝我就要死了…”
打工后回到家里,我直奔冰箱而去。
咕咚咕咚地灌着可乐,我爽快地呼着气,“终于活过来了。”
关上冰箱门时,门铃响了起来,不用猜就知道是前辈来看望我了,如今的我也只有他一个朋友。
直接按了“钥匙”的按钮打开门禁,我拎着可乐瓶和从小吃摊买来的抄手,晃悠到了客厅,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
“哟!104,有没有想念人家?”防盗门被打开,传来了乖巧的少女音。
唯一知道我窘况的朋友,不知又扮作什么角色闯入了我的世界。
接着我的眼前坐下了一位标致的美女。
她佯装淑女的样子,将我家的备用钥匙放入小小的女士包里,浮夸地摆弄好裙子,端庄坐好。
“104,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呀!可乐喝多了会损伤死神的名声。”她有板有眼地教训着我,而且用些胡说八道的理由。
我一边大口畅饮,一边打着嗝说道:“我已经不能算作一个死神了,你何必说这些话来挖苦我呢?”
“冤枉啊!人家才没有挖苦你,人家只是关心你嘛,不然也不会每天过来看望你啦,要知道死神可是很忙的。”
这位朋友似乎分不清挖苦和关怀,一遍又一遍在我面前提起“死神”这个字眼。
不过她说的确实是事实,每天都会跑来这狭小居室和我聊天,还会变身为各种类型的美女以讨得我的欢心,可我实在消受不起,尤其是听到一个大老爷们念道“人家人家”,我就难受得坐立不安。
“前辈,不管怎样,多谢啦。”
我把可乐放在茶几上,恭敬地道谢。
“都是兄弟,何必客气。”
穿着啰嗦洋装的女人注意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抄手,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你已经吃了三天这个了吧?就算没了镰刀也不该堕落到如此境地。”
“是是是,没了镰刀就必须开始吃东西才能活下去,确实是堕落啊。不过前辈,能不能麻烦你不要再说死神的事了?”我笑眯眯地咬牙切齿,掰开筷子夹起一块抄手塞进嘴里。
女人扶着下巴,嘟起涂了粉色唇膏的嘴,温柔道:“只要104你把镰刀找回来就好了,死神界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呢。”
“说的容易,那家伙,那该死的小偷,不知道是不是偷偷学习了武功,我根本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
我一口吞掉抄手,喉咙哽得难受。
温柔的手伸过来顺我的背,尽管我知道面前的女人是一个胡子邋遢的大叔扮作的,我也十分受用地觉得舒适。
“哼,等我抓到那小子,非把他阉了不可!”
我戳着筷子,宣布狠毒的报复,结果抚弄我后背的小手忽然收了回去,惊吓地捂住了被百褶裙覆盖的档部。
○
这个世界可以划分为三层。
最上一层为天神们居住的神界;中间是人类生活的人界;而最下层便是我等死神霸占的地盘——死神界。
我原先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死后被某个死神收去了灵魂(这位死神现在已经成为业务最优的榜样,受到同僚们的一致景仰),他见我有做死神的天赋,便拾回我的肉体,在死神界重新将我组合,从此我便加入他们一伙,成了死神。
我入职时在人员记录簿上登记的编号是104,前辈们便这样称呼我。
起初他们并未交给我一把镰刀,好让我也能自由开启人界和死神界的大门,而是叫我做了看管灵魂的工作。
每日我按时按点上班,坐在收押着灵魂们的大笼子前面,一开始我还兴致勃勃,坐班久了之后,面对着沉默寡言,终日哭丧着脸的灵魂,委实也没了工作的激情。
零点钟声响起之时,我便要开始一日的看守工作,往大铁笼子前方的红色椅子一坐便是一整天,那红色之椅一旦浮现于脑海,便叫我回忆起臀部的生疼,不止使用了相当坚硬的材料,也不提供一个软垫,这岂不是叫死神也陪着受罪?
“看守灵魂的工作容不得差池,若让任何一个逃回人界,定会打乱人间秩序,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我的抱怨,将我收为死神的前辈这样答道。
所以才不能叫我坐在软如少女大腿的椅子上面,必须以疼痛保持清醒吗?
即便如此,我依旧犯下了大错。
那时我还未调整过来时差,若没有前辈们检查工作,我便会不自觉地开始打盹,就因这如激流之势增长的困意,我犯了严重的失职罪。
某个新来的灵魂不知用了何种方法,趁我打盹时挣脱了锁链,逃离了死神界,返回人间去了。
这事一出,我吓得险些灵魂再次出窍。
“身为死神,早该抛弃睡眠,与黑夜共存,看来你依旧留恋人间,残留着人类的惰性,念你诚心悔过,我替你求情,同僚们愿意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你收下这把镰刀,拿着它去人间捕捉灵魂去吧,等你收集齐1000枚灵魂,你所犯之罪方可勾销。”
我双膝着地,匍匐在冷冰冰的石板上,两耳颤抖地聆听前辈的教诲,感动地痛哭流涕。
现在想起来,那时我也不全是感动,恐怕只是在表达劫后余生的情绪。
我怕得要命,不知他们会怎样惩罚我,若将我赶出死神界,我又会到什么地方去呢?
人间是一定回不去了,我只能确认这么一件事而已。
因此我才更加恐慌,不知自己会因打盹所犯之错而飘向何处。
至于1000枚灵魂的事,在我的镰刀被偷去之前,我已经勤勤恳恳地收纳了982枚了。
原以为可以顺利完成任务,谁知道竟然又被人偷去镰刀,我早应该有所提防才对啊,怎么会这样糊涂!
哎,直到这副肉体腐朽,我恐怕也无法完成任务,消去我犯下的错误了。
○
“前辈,13前辈他…现在还不知道我镰刀丢了的事吧?”
我吞下最后一块抄手,问着坐在沙发上修理起手指甲的女人。
“不知道啊,我帮你好好地隐瞒了,但是这么久了你也没回去过,大家还是很想念你的。”
“要是13前辈知道我弄丢了镰刀…”
“不用想了,你会被打到18层地狱去的。”
天真的少女音叫我浑身一震。
“104,不是我念叨你,但是你也太弱了吧,你自己说和那小子交锋多少次了?现在连人家的头发都还碰不到,我看你干脆先放弃去找他决斗,好好在家锻炼身体吧。”
一股浓烈的指甲油气味出现在我耳后方,我不禁捏住了鼻子。
为了防止前辈的唠叨河坝决堤,我赶紧站起来,佯装收拾餐具离开了客厅。
“别嫌我话多,你哪怕听我一句都不会混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知道前辈觉得我给死神丢脸,也一直为了保护我为数不多的自尊心而没有说出那种话,甚至多次提出帮我出面,直接把镰刀拿回来。
即便如此,我也总是拒绝前辈的好意,要说为什么的话,大概还是因为我所剩不多的自尊心吧。
“前辈该回去了吧,已经很晚了,女孩子走夜路不好。”
我经常假装成白眼狼的样子和前辈说话,不这么说的话前辈又会变得很温柔。
“混蛋小子,又要赶我走?也好也好。”前辈收起指甲油,装进小包里。
“反正到时候你会来求我帮忙的,丑话说在前面,不买漂亮衣服来我可是不会出手的。”
真不知这大叔是怎么说出这种话还毫不脸红的。
拖着被告之名为“洛丽塔”风格的裙子,前辈化身为死神的模样,展开两片羽翼,从窗户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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