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俄克拉小学的前一天,外公送给我一件礼物。
那把S&W的.45双动转轮手枪放在粉红色的化妆盒里,系着红色的缎带。
这把枪算是在俄克拉枪店所卖手枪里最小的一把。她似乎是给小孩子使用的,即使是当时只有六岁的我,也能把手扣到扳机。
“樱,这是你的玩具。”外公将盒子打开,把手枪交给我。
“设计这枪的人一定不懂得命中率,如果距离超过十码,将她扔出去都比击发更加准确。而且她只有四法子弹,所以打的时候要瞄准脖子,这样可能还会打中头。”
说着,外公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另一把手枪,给我演示着开枪的姿势。
“听我说,樱,以后,不要让人看见你的枪,除非你想让他吃子弹,否则就要把枪好好藏起来。”
“老师也不行吗?”
“当然。”
我自然认为那是一把玩具,把她放进书包里带去学校;我特意把她放在书包侧面的袋子里,如外公所言,这样子很容易迅速拿出手枪。
每次回家后,我都会从侧袋里抽出手枪,在后院里练习射击,靶子自然是外公家数不完的斯帕姆牛肉罐头盒。外公似乎有着打不完的.45子弹,即使是手上最后都充满了水泡,柜子里还是有着几盒没有开封的子弹。
到了俄克拉以后,我的英文水平进步缓慢。相反,数学和科学方面的知识却是增长迅速。
七岁时,我开始练习步枪,不同于每次射击都会震痛手腕的转轮手枪,只要你能够在枪托前握紧握把,然后克服接近于手枪九倍的重量,他就只会让你的肩膀感到疼痛。尽管如此,他也比手枪更适合瞄准与射击。
八岁时,我已经能够提起M1A1卡宾射击,那种用着比手枪子弹大一号子弹的假步枪我很喜欢。也正是这个时候,外公教会我力量练习的诀窍:小重量,多数量。这样的练习直到现在我还在用着炒锅或者买回来的大瓶麦茶进行。
九岁时,我已经能够把手指伸到托卡列夫的前座圈,在学校里我的个子很矮,但是手指却很修长,即使是对我有些歧视的音乐老师也笑着推荐我去学钢琴。
我自然不愿意,不管你怎样敲钢琴,都不会射出子弹。
然而外公却在我的射击练习场地端来一部钢琴,自己弹奏之余教授我练习钢琴。按照外公的说法,钢琴能在一定程度上“杀人”,而且她的琴箱内还可以放进步枪。我记住了这一点。
十岁时,我已经拥有着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命中二十码外打过的.55子弹壳。
十一岁时,三十码命中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而步枪命中的率则是二百米百分之九十。
到了凛这个年纪时,我已经能够比较容易的操控.50步枪,俯卧撑的数量也是班上最多的。
我没有接受体操队的邀请,而是参加了俄克拉荷马城的钢琴比赛;我至今记得外公送我上车时那兴奋的神情,也记得我在夺得亚军后外公在叹息之余那偷偷的微笑。
外公将那把M1A1卡宾送给我,作为十二岁的生日礼物。此时,一直折磨着他的肺病开始占据斗争的主导权。
和外公相处的那段时间,他教授的不仅仅是射击的技巧,还有各种枪械的构造和保养方法。就在我国中时期,我们经常比赛分解枪械并重新组装完整。开始时我自然是无论如何也赢不了外公,然而一年后,我们就互有胜负,到了国三的时候,他已经很少能够赢过我了。其实我在之前就已经知道,这并不是我进步神速,而是外公的病情开始恶化了。
除了这些,外公在他病倒之前还教授我很多CQC的技能,以防状况突变。为了教授这些格斗技巧,他甚至让我放弃了日常的钢琴练习,也没有再教我外祖母私房菜的做法。
在我的眼里,他无所不知。
他和我提及过狙击手,这个和杀手很接近的职业。
“狙击手是战场的死神,是陆军的王牌,只要不是敌人发现并拿重火力压制,他们很难被打倒。但是他们手中的狙击枪却能收割敌人的生命,只要瞄准,就会被击中头。狙击手不仅能制造死亡,还能打击士气,创造混乱,往往是他们的一颗子弹左右了战局。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受别人的尊重,因为没有人会喜欢屠戮生命的人。对敌人来说,狙击手是一定要被消灭的对象,就算是被俘虏,也难逃被就地处决的命运;对自己人来说,狙击手是躲在草丛里放冷枪的小偷,偷窃着毫不知情人的生命,他们又是胆小鬼,不敢站出来像男人一样决斗。谁也不想和他们做朋友。”
外公是在越南战争时期,结识身为日本人的外祖母。
“我从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每当外公说这句话时,他的脸就会露出笑容,带动着额头堆积出皱纹。
听到这句话,我就会下意识的点着头,忍不住看着外公挂在墙壁和柜子上外祖母的照片。
外祖母和我长得很像,只是个子不高,外公比她高出一个头还要多一点。我顺势比了比自己和外公的身高,大概我比外祖母高十公分。
不过想起国中时期并没有人约我出去,我开始怀疑起外公的审美。
外公和我说过他结识外祖母的事情,那是候他刚从越南回来,弹片打中了他的右肺,而他正是因为肺部疾病去世的。
他在佐世保见到的外祖母,外祖母作为一名护士照顾着从前线撤下的士兵。外公对外祖母一见钟情,为此学了一口蹩脚的日语,还在日本买了一台钢琴,为外祖母弹奏自创的情歌。
或许是被外公的钢琴技术所打动,外祖母竟然撇下曾祖母他们,跟着外公来到了美国,然后就有了妈妈。
据外公自己说,他在参军前是一位钢琴家,只是没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他才拿起步枪。
外公在越南战争中失去了许多战友,战后,他因为受伤退役,在俄克拉买下一座农场,和外祖母以及我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回忆起这些事情,他总会很痛苦,之后,就把手捂住了脸。
然而他似乎不吸取教训,总是和我提及那些幸福的片段,到了后来,我总会发现自己的脸上也流淌着泪水。
“樱,即使上帝给了你数不完的金钱,给了你难以企及的高官爵位,想从你那里带走你的家人,你也绝对不要同意。我遇到了莲华,遇到了爱丽丝菲尔,这是上帝的礼物,只是上帝看着我背后的罪名,把她们从我身旁带走了。”
“樱,听我说,我告诉你这些,传授你这些知识,不是为了让你去杀人,相反只是为了保护生命,自己的生命,我不想让你在主面前背负着杀人的罪名。”
外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教徒,每次说完这些,他都会在胸前画上一个十字。
然后他就会聊上他的工作。
每次谈及外祖母和母亲,他都会在快要说不下去时打开两瓶威士忌,并不给我喝,只是自己一个人慢慢的喝着,一边喝,一边回忆着往事。
第二瓶酒下肚时,他就会谈及他的工作。
“那绝对不是受人喜欢的工作,只是我比任何人都适合这份工作。这是上帝给我的礼物,人不能不珍惜礼物。”
“俄克拉,我的故乡,也是上帝给我的礼物。这似乎都被上帝安排好了,这里的孩子从小就拿着猎枪,从小就加入协会。英国人没有那么多出色的狙击手,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从小摸着枪生活。”
在喝到头上时,他还会和我提及工作时的情况。“我的工作基本上和打猎差不多,最重要的是具备耐心和保持冷静,你要知道猎物的聪明程度不亚与你,就像那些英国狐狸。而且,随时可能变成猎人。”
之前,我以为这份工作是他在军队时所要求的任务,然而直到之后外公快要去世时,我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他在提及工作时 只是含糊的说那是任务,但事实并不如此,那是不能被写上简历的工作——外公的职业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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