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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老说书人说旧江湖

第一章 老说书人说旧江湖

东都国土,横亘两千万里,少有残山剩水,尽是锦绣山河。

英雄多出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说的虽然诛心,但却一等一的有道理。

在这个豪客大枭如过江之鲤,文人墨客如天上繁星的东都,昨日百无一用的小穷酸,今日就登上天子朝堂,云说于一众达官贵人之间,哪里还顾得上手脚粗粝,腰肢粗壮的糟糠之妻?

曾有人戏言道,在东都这块人杰地灵的土地上,富裕人家不要吝啬手上的馒头,随手递给哪个穷困潦倒的小书生,兴许就能雪中送炭一位千古名相,成一段佳话。

注意,咱必须得毕恭毕敬地双手递上去,否则人家吃完馒头,在心中暗暗记上一笔,“吾未发迹之时,有狗眼看人低的恶奴施吾嗟来之食,吾不堪受辱,发愤图强,终是一飞冲天,宏图大展。”

这些要啥啥没有,吃啥啥没够的穷书生,各个以为自己怀才不遇,心气比天都高,然而这心胸啊,却比针鼻大不了多少。

夕阳西下,黄昏似血。

巨鹿郡城外,官道旁的酒铺生意兴隆,挂着的杏花酒招子迎风招展。

无论是鲜衣怒马的公子哥,还是风尘仆仆的虬髯客,巨鹿郡人都喜这一口杏花酒。至于这原因嘛,一是这酒确实是贼他娘的香,二就是因为老板娘是贼他娘的漂亮。

那小眼神,那小脸蛋,那柳枝般的细腰,那羡煞旁人的大长腿,真真真真是绝了!比这巨鹿郡里的花魁小娘都要水灵几分,二百两雪花银都换不来!

酒铺之内,三教九流。

一个衣着寒酸,微微驼背,脚下布鞋破了个洞,大拇脚指倔强露头的老说书人端着一碗香气扑鼻的杏花酒,在围观听众的嘘声中,抿了一口又一口,老眼微眯,神色陶醉,不忍一口喝干。

“老穷酸就会吊人胃口!还不赶快继续说,小李剑神是怎么一剑敲晕的剑炉掌教!”

正听到要紧处,这说书人却是要死不死的停下不说,端的是太阳汝老母!有脾气暴躁的大汉一巴掌拍在了酒桌上,花生米、茴香豆跳了三指多高,桌子险些散架。

读书人,欺不了少年穷,却可以欺老无力。

俗话说学好文武艺,售于帝王家。

武艺无非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一招鲜,天下大可去得。

然而文艺的说法就多了,琴棋书画都是小道,诗词歌赋也不算本领,有能耐就以胸中韬略封王拜相,这才是读书人的最高追求。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东都天子,流淌着神鸟帝俊血脉的东皇氏金口一开,说了句:“东都国土,两千四百万里,不应有儒。”

天子一言,天下震荡。

年轻人还可以改拜山头,学法、学道、学兵,可这半只脚迈进棺材的老头来不及了啊!

天子一言,就彻底断送了一辈子穷经皓首的老儒生的仕途。

青春已逝,往昔如梦,只想讨口饭吃的老儒生不慌不忙,捻起一粒跳出盘子的茴香豆丢进嘴里,砸吧着嘴,摇头晃脑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听说书,不着急,急不得。且让老夫喝完这碗水酒,再慢慢道来。”

“干你娘,等你这老货抿完这两口酒,老板娘都嫁人生娃,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另一个贼眉鼠眼的听众不满地补上了一句。

啪!

只见他话音刚落,脑袋上就挨了一记绣花鞋,水灵的不似市井凡人的老板娘扶着柱子,穿着素白罗袜的小脚踩在了另一只脚脚面上,泼辣骂道:“你这个连老婆床都爬不上去的狗剩子!听说书就听说书,编排老娘做什么!”

“嘿嘿!老板娘的绣花鞋都是香的。”

被骂做狗剩子的客人却是不恼,弯腰捡起绣花鞋,放在鼻间轻嗅,色眯眯道:“老板娘,你卖什么酒,卖贴身的鞋袜小衣,管你两年融资,三年上市,五年就成这巨鹿郡首屈一指的富婆!”

哄堂大笑。

出来做买卖的,男人还好,若是女人,特别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都会被来往的恶客调戏一二。

听闻这话,老板娘秀眉倒立,掐着腰就破口大骂道:“你还是滚回家让自家老母出来卖吧!给老娘把鞋子丢回来,要不然老娘收了摊子,散了头发就往你家门口跪着,一哭二闹三上吊,让嫂嫂收拾你这个瓜皮!”

乖乖,老板娘顶多算是只母老虎,自家婆娘可是只真老虎!

狗剩子缩了缩脖子,在一众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看客嘲笑声中,讪讪地把鞋子丢了回去,脸红脖子粗道: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老子再怎么怂包,也讨了一个大屁股能生儿子的婆娘,哪像你们?嘿,你们这些光棍还得花钱去嫖!”

嘶!

这厮说的好有道理啊!

听着邻座街坊抽冷气的声音,狗剩子心情大好,豪气道:“老穷酸!今天大爷心情好,这碗酒大爷请了!”

“得嘞!有爷这句话,老夫就放开了喝了!“

老说书人一听这话乐了,漏风的嘴一咧,露出一嘴参差不齐的大黄牙,一口就将碗里的酒喝干。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数百年。在那热闹非凡的旧江湖,没有天下第一到天下第十,只有我花开罢百花杀的李不器!且让老夫说一说,小李剑神当时是如何的风流倜傥,又是如何的风头盖过天下豪侠,让万千女侠魂牵梦绕的故事!”

.........

说书人说书人,说的都是前人编纂好的故事,吃的就是讨个满堂彩的这碗饭。早就没有文人风骨的老儒生深谙此道,虽说是添油加醋,却是极合听众胃口。

老说书人口水唾沫齐飞,说了小半个时辰,就连老板娘都搬来长凳,依着柱子听得入神。老穷酸更加的卖力,使出了看家本领,引经据典,口吐莲花。

因为生计原因,大多数听众早就在岁月中蹉跎终老,在乎的是油盐酱醋,邻里和睦。可在他们年少之时,有谁没想过白衣仗剑走天涯,到头来都他娘的因为老母的毒打停了下来!

“啧啧啧,这小李剑神的剑,有仙气!“

“快意恩仇,把酒当歌,这才是真英雄!这才是真江湖!”

“红颜知己三千,小李剑神却是一瓢不取,多情还是无情?”

众人讨论的热烈,老说书人却是眯着眼睛,端着一碗杏花酒,拍着大腿,似醉非醉。

女人的思维方式和男人并不相同,老板娘咬了咬嘴唇,头一遭挨近了这群臭烘烘的醉汉,询问道:“李不器.....小李剑神,已经是天下第一了,为什么要在最风光的时候退出江湖?”

老说书人一怔。

哎呦,亲娘哎,这问题书上可没有说啊!老夫要是说不知道,不会被这泼辣的小娘子拎着绣花鞋给打出去吧!

他思索万千,支支吾吾,直到最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于是把心一横,把酒喝干,心说骗这么个小娘子有点于心不忍,实话实话罢了,挨几下就挨几下,老夫这一路走来,又不是没挨过打!

老说书人张张嘴,“不知道”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听到有少年郎的清越声音从酒铺外响起:

“那是因为李不器输了,输给了一个女子,没有脸面继续在江湖厮混。”

老说书人一摔酒碗,恼羞成怒。

他奶奶的腿的,老夫刚说了小李剑神天下无敌,你这边就说他连个娘们都打不过,这不是砸场子吗?

老穷酸斜着眼睛,龇起了大黄牙,阴阳怪气道:“哟,这是哪家的公子?师从何门?从哪里来,又到那里去啊?”

“无门无派,从十万大蜀山来,往巨鹿郡去。”

酒铺外,一位牵着识途老马,身着读书人的白色长衫,模样俊朗的少年郎整理了下衣衫,微微弯腰,一丝不苟地向酒铺内的客人拱手作揖。

“在下,李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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