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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耍赖天都愛
  • 2019-07-27 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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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小诗:

文字的花圃中 果实丰盈

采摘下 一首情诗

内容 是那已熟透的风景

咬一口 多汁的肉嫩剃透晶莹

味道 也很感性

从此我痴心于 锄笔泼墨

在白纸上 种下我心中最最在意的一些事情

待来年 丰收后

一定会有 我那漫山遍野的曾经

【正文:11章】

除了那些自己认真过的感情令我伤心外,其实我的回忆里还有很多快乐的事情。比如我跟我的那些兄弟、损友及小暧昧。

首先我得说说昆哥。

昆哥是个不错的人,如果有一天他死了,再忙我也会去为他送殡的;然后把他的父母送去敬老院,把他的孩子送去孤儿院,把他的妻子带在身边特加照顾。不为别的,就是哥们儿义气。

我们俩一开始不认识,确切地说,我在幼儿园称王称霸的时候还没遇见他呢。所以我一直都觉得他8岁以前真的很幸运。

我俩是在小学认识的,他是我同班同学。在开学的第一天,我就被他的外形给吸引住了。

他非常的胖,脑袋是四方形的,肚子特大,四肢很短;很少有8岁儿童长得跟咸菜缸似的。和他聊天时你会发现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要喘上几口气,仿佛有哮喘似的。所以我从来都不敢跟他久聊,因为我怕他会死在我的手里。

我为什么愿意跟他玩在一起?因为我觉得他是当时最不错的消遣。

我从小就很喜欢欺负胖子,那是一种独特的情结。因为胖子行动笨拙,肉厚耐捶,而且长相大多都颇为嘲讽,逼着你去欺负他们。如果你在求学时期没有欺负过胖子,那你的童年可真是缺少色彩。当然了,如果你本身就是个胖子的话,那我祝你笑口常开。

虽说是喜欢欺负昆哥,但我对他永远都是点到即止。往往在他快要哭出来的时候赶紧向他承认错误。所以他也很喜欢跟我玩。

记得每当下课时,我就会约他到操场上比武。准确地说就是把他找出来让我捶个过瘾。

我总是拿他当沙包来练咏春。因为他,我的拳术逐日精湛,而他也因为我被动地练就了一身好的硬气功;抗打抗造的能力相当强。有时我连续打他很长时间他都表示没事,反而是把我累的够呛。我觉得他越来越不好对付了。

当然,昆哥有时也会跟我急眼,要给我告老师。但我总能有办法哄他开心,然后趁他心情不错了再对他连踢带打。

昆哥自从认识我以后就又胖了一圈。的确,在我儿时的印象里,他除了胖就是肿的。凭良心来讲,昆哥的身材是被我打出的。

我觉得昆哥作为朋友可真是千古难求,作为沙包那更是无可替代!

我常会带些零食去学校,然后分给昆哥吃。这不是因为我心怀愧疚才用食物去贿赂他,而是因为我总熊他帮我写作业的犒赏。

昆哥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吃东西相当没有节制。普通人一般都是吃到饱就不吃了,他可不是那样。昆哥是吃到累,然后休息一下,再继续吃,一直吃不停吃,吃累了就再休息一下,如此循环反复地吃。

很多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劝他少吃点,因为像他的那种吃法根本就是在自杀。我真怕他把自己给吃爆炸了。所以有些时候,我打他的肚子打到他吐其实也是为了救他。

只是当时的他不理解我的做法,而我也是好心用了坏方法。现在想来真是不该呀。

很多年后,当我们都已长大,在一次小学同学聚会中,我坐到他的身边,替他倒了杯酒。

“记仇么?”我怀着愧疚的心,端起茶杯和他碰了一下。

“啥仇?”他显得很茫然。

“够意思。”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一饮而尽。

他现在可能上班工作了,只是手机丢了后就一直再没和他联系,也没见到他。愿他工作顺利,一切都好。

波仔。

波仔也是我小学同学。他成绩不错,一直都是班级委员,集老师和同学宠爱于一身。

我本来很讨厌他,因为我向来都是仇视班级干部的。他们的讨厌之处就在于对待差同学特别无情,对待班主任特别忠心。感觉就是班主任身边的护法,而我这只顽皮的猴子就成了他们严加打压的对象。

波仔一开始也不喜欢我,因为我总是扰乱课堂纪律,给他添无数的麻烦。

我是他记名册上出现率最高的同学,他因为常写我的名字而在一次期中考试时填错了自己的名字。

那次老师在宣布成绩的时候,我听见我数学竟然是九十四分。

我们大家都傻了。老师不敢相信,同学们不敢相信,我他妈的也不信啊!!结果往下再念,“我”又再次出现了,数学是六十二分。

我们大家又傻了。老师蒙圈了,同学们蒙圈了,不过这回我可算搞清了状况。

六十二分是我数学稳定的分数,那肯定是我的试卷没错。但我不懂为什么我还有个九十四分的?

最后念完了成绩,才发现一直没有念到波仔,于是真相不言而喻,那张九十四分的试卷就是他的。

弄清了情况后,老师松了口气,我跟波仔也都松了口气。因为这件事确实不能马虎,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有人问这是为啥。好说了,因为那张九十四分的试卷虽然光彩照人,但我是绝对不能拿回家的。因为我怕我爸妈受不了那个刺激。这么多年来,我太了解我父母了,他们能接受的分数值绝对不可超过七十。

七十分以下,我是我爸妈的孩子,七十分以上,那一定是扯犊子。

波仔真的很不错,除了学习,他在体育方面也有所长。而这也是我讨厌他的其中一点。

在当时,女生们很喜欢体育好的男生------其实这句话还可以翻译为:女生就喜欢体力好的男生。

我不爱体育,因为我很懒。每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都会提前跟体育老师说我有心脏病,是先天性的,不能跑步。

这个借口我用了六年,而体育老师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我不喜欢有关体育的一切项目,什么足球、篮球、排球、铅球我都不爱。也从来都没玩过。我真的搞不懂男生为什么会对它们情有独钟,有时为了球能废寝忘食、旷课逃学。

我喜欢坐在一旁看着他们玩,有时心痒了便会下场去给他们捣乱。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爱。

每届的世界杯我都不看,NBA倒是会看看,但那也只是钟情于他们的拉拉队。

奥运会我只喜欢看两个比赛项目,女子体操和女子跳水。遇上男子项目的比赛我就转台。

在这点上,我跟波仔不一样。波仔是个酷爱体育的人,他爱体育纯是热爱,跟吸引女生注意无关。

给我的印象波仔从小就是个传统正经的人。我还真没有见过他跟哪个女孩子讲过话。

按理来说,我跟波仔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学习成绩相差甚远,兴趣爱好又都不同,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所交际呢?

然而老天爷就是个怪脾气,它的安排总是那么顽皮。

记得是在四年级的联欢会前,同学们都在准备自己的表演节目。

波仔当时想在班上演一段对口相声,可是选了很多个搭档都不满意。这让他很苦闷。

突然有一天,不知道他是吃错了药还是喝错了尿,竟然主动来找我了。

“你来跟我演个相声吧。”中午课休时间,他把我拦住,对我说。

“凭啥?”我隐约地感觉这有可能是个陷阱。

他想了一下,说:“我觉得你挺逗乐。”

我眨巴眨巴小眼睛,本想拒绝,但被人夸赞的感觉就是妙,令我立即心软了下来。“那行,说说吧。”

我俩回到班级,他把本子拿给了我,跟我讲了讲需要表演的形势和内容。

之后我俩试着对了下词儿,带着表演情绪排练了一下。

我没有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去演,有一多半是靠我自己的理解去表达那种喜感。

他很满意,觉得没找错人。

于是就这样,在那次的班级联欢会上,我和他说了这个相声(名字我忘了)。当时反响热烈,同学老师们都笑得前仰后合。

我们赢得了阵阵掌声。不过我听得出来,那些掌声多数都是给我拍的。因为在表演的时候,我用尽心计地抢了波仔很多戏。

我和波仔成了同学们的偶像。我虚荣了,那感觉真棒。

这之后,无论班上有什么样的活动,波仔都会来找我。

我跟他在小学里说过很多段相声,有他编改的《有话坐着说》、《杨白劳外传》、《学名人》等,也有我的原创《嘴上不服》、《懒人的一天》、《坏学生与好学生》。

在创作和谈论表演作品的期间,我和他也在相互了解。我俩取长补短,彼此相护。好学生和坏学生的不解之缘从此开始。

我们的友谊就是在那个时候建立加深的。

可以说,波仔为我找到了一个方向。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表演。并且也学会了去听别人不同的意见。

成为班级偶像后,我对自己也严加要求,时时刻刻都将自己视为别人的榜样,不再扰乱课堂纪律了。我的这种改变,全是因为波仔。

还记得有一次在班会上,老师要求同学们推荐三好学生。

我觉得凭我和波仔的关系,他得投我一票,没准还能借由他的人气去和同学拉拉票。

我憧憬着自己做三好学生的样子,不禁有点飘飘然。

谁知波仔并没有推荐我。

我很失望,几天都没有跟他讲话。

“如果我选了你,老师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肯定说我的。”波仔没有直接指出我的缺点,他要我自己搞明白这里边的事。

“怎么就不行呢!坏学生就不能上进了么?”我把脸别到一边,说:“你就说你自私得了。”

波仔没再说话。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很不可理喻。

几周后,学校组织了一场辩论赛,要求各班同学踊跃参加。首场辩论主题是“该不该为同学花钱庆祝生日”。

班主任叫波仔推荐辩手,为班出战。

这次,他推荐了我。

“他?”班主任用怀疑的目光向我这边望来。

我心惊胆战,看了看波仔。

“嗯。他行。”波仔很坚定地说。

于是就这样,我、波仔、韩宇和浩然肩负起了这项荣誉。

我们当时是正方辩手,即“应该花钱为同学庆生”。

参加这场辩论赛的都是各班班主任精心挑选出来的班级骨干,除了成绩优异,个人表达能力也是非常的强。

我从没参加过这种赛事,当然也就毫无准备。所以在一起开始,我有些发懵,同时也显得特别紧张,连话都不会说。

我感觉我要拖自己班的后腿,感觉我要让波仔难看,感觉我有可能会成为全班公敌。

于是我赶紧调整了一下状态,选择先听听看,学习一下他们是如何应对这些。

辩论赛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我方与对方的唇枪舌战相当激烈。看着他们自信满满、妙语如珠的劲头,渐渐地,我也进入了状态,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了。

终于,就在我方即将崩盘的时刻,我站了起来,用自己那臭不要脸的风格打乱了反方辩手的阵脚。

我的辩论说词非常口语化,完全不讲究规范用语,搞得反方辩手凌乱不堪,引得一旁观看比赛的同学和老师阵阵哄笑。

虽说那是哄笑声,但我感觉在气氛上我们已经赢了一回合。

会看辩论赛的都是老师,同学们只是看个热闹,所以我当时就制造了热闹。

我是一个很会哗众取宠的人,越是有人捧场我就会越过分。当时我都想在现场跳一段舞来着,不过最后被波仔和韩宇按住方才作罢。

最后总结投票,老师们当然都是内行,大多都把票投给了反方。而喜欢看热闹的同学们则是把票都投给了我们正方。

毫无疑问我们高票获胜了。赢就赢在了外行人身上。

之后,我们跌跌撞撞地进入了总决赛。而校方也因为前几次的原因,做了些相应调整。

于是在决赛当天,负责投票的都是各班老师,同学们则无权投票了。

我当时对辩论赛的理解就是谁能胡掰谁就是高手,哪里知道其中的规矩和讲究。

我原以为还可以凭着臭不要脸去跟他们穷对付,虽然当天的效果很是喜人,可那全都不在点上。我甚至还多次偏离了主题,被裁判警告要用文明用语。

所以决赛我们败了。这次,败在了我这个外行人身上了。

我有点难过。人这一辈子最难过的就是差那么一点点就能赢到。当时真的是有点认真了,所以心才会很痛。

我感觉我辜负了波仔,令我的班级、同学、老师失望了。

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同学们并不在乎。班级荣誉对他们来说毫无价值,他们看的重点主要是我当时有多逗乐。

他们看到了他们想看的东西,所以大家都没有怪我,反而是把我视为了高手高手高高手。

波仔也没有不高兴。他告诉我说,从推荐我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想过会赢。能进决赛已经是个意外了,若是再获胜的话,那这种刺激可真让人受不了。

“我们还是说相声吧。”我觉得这才是发挥我所长的事。

“行啊。”

我和波仔曾经相约过,要在一起说一辈子相声。奈何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很多年下来也没再见过几次面。

记得去年他从外地回家过年,我给他打了个电话。

“什么时候咱聚一聚。给同学们再说回相声。”我依旧带着从前的回忆,向他发出邀请。

“不了。”他淡淡地回答。

“怎么?”

“不爱说了。”

我笑了一下,不知该如何聊下去了。

我知道,他并没有忘记当初和我的约定,只是如今已不再当初了。那就别勉强他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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