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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中的光头(1)

被选中的光头(1)

——真是烦得要死。

山顶刺眼的阳光照得眼前白茫茫一片,已经日上三竿。

四周围一片不祥的寂静,连轻微的风声都没有。紧紧裹着的衣服下面满是黏糊糊的汗水,因为是麻布缝制的,所以还伴随着针扎似的刺痒感。

从头到脚披着引人注目的斗篷,金杜云正沿着山路向大殿狂奔,双腿肌肉酸痛得不行,心脏每一次跳动都像是雷击一样隐隐作痛。

“从弟子厢房跑过回廊,再从中庭跑到大殿,也赶不上朝会的时间了吧!”

金杜云如是想着,如果只是“人字班”的例会,师傅他老人家还比较好说话,但正是因为这天是全门派的集会金杜云才连夜跑下山的嘛。

到了山下镇上,连回趟家的功夫的没有,把事情一一办完,又马不停蹄地跑上山。一夜没合眼却还是误了时辰。

想都不用想,那帮倒霉的同门又会阴阳怪气地怪笑;大师兄二师兄则是一脸倒霉样子盯得人抬不起头;如果赶上负责门规的师叔正在讲话,就免不了要破口大骂。

最糟糕的还不是这个……

想到那个人,金杜云心里一乱,一个不小心踩到了长满青苔的石板地上散落的石块。

钻心剧痛从脚下传来,他骂了一句该受罚的关于祖师爷的脏话。

山上的铜钟敲响三声,沉闷的动静从树林间传了过来,朝会的时间到了,而他才刚跑到前山!

没有法子,如果继续顺着狭窄的石阶绕来绕去,等他赶到大殿朝会肯定已经结束,金杜云打算直接从小丘上翻过,这样抄近路能节省一大半路程。

昨晚山上大概下过雨——离开石阶后,脚步踩在小丘的泥土地上有轻微下陷的感觉,粘粘的。尽管不至于影响他的脚程,但估计溅起的泥水足以弄脏崭新的黑靴子。

金杜云前一天从山下身上花了大价钱刚刚买下这双靴子,一整夜都捧在怀里,直到山门前刚刚换上的崭新的靴子,白底黑帮,绣着双龙,就这么毁了!

但此时此刻也顾不得那么许多,泥巴什么的等干了刮掉就是。

金杜云一只手死死压着从头遮到屁股的斗篷,另一只手伸出去,抓住湿漉漉的树枝,奋力向山丘上攀爬。虽然赶了一夜的路早已疲惫不堪,可他身手还算灵活,三下两下就爬到了土坡顶。

小丘上种满了茂密高大的竹子,日头照得露水蒸发开来,空气里湿漉漉的,伴随着清新却微微发苦的植物的气息,透过围绕在四周茂密竹林枝叶间的缝隙,从不远处的山坳间,金杜云看到了隐隐约约仍笼罩在雾气大殿灰色的屋顶。

“来得及个屁。”虽然身边没有任何人说话,金杜云却像是反驳一样不知在对谁嗤之以鼻。

没有休息的时间,他已经将身体稍稍向后倾斜,沿着山坡向下小碎步走开。

一步,两步,还好,好在自己聪明机智……他心里刚刚稍稍放松了片刻,忽然脚下一滑,失去了重心。

凄惨的喊叫声划破了山顶寂静的上午,金杜云沿着土丘滴溜溜地滚了下去。慌乱之中,他像是溺水一样手忙脚乱地四处乱抓,却只抓了满手的泥巴和小草。越滚越快,越滚越快,最终咚的一响,后背重重地撞在土丘脚下的老槐树上,才停了下来。

“啊!嗷嗷嗷!”

金杜云侧身倒在地上,捂着被撞的后腰,疼得眼泪鼻涕直流。刚抬起手来想看看胳膊的擦伤,却又发现崭新的衣服已经沾满了泥浆杂草,还被撕破了几处。靴子已经弄脏,现在连衣服也沦落到这般地步。

他的钱白花,力气也白下了。为了在这天朝会上漂漂亮亮地出场,他连觉都没睡,连一口饭一口水都没进,平日里省下来的钱就换了这么一身狗屎?他图个什么?

想到这里,金杜云也顾不上什么朝会,兀自躺在地上扯着嗓子大哭大闹起来。

金杜云长在一个小商贩家中,如果是说书口中的故事,那怎么也应该是什么月黑风高之夜啦,发生灭门惨案啦,从此金杜云流落街头等等,但可惜这些全都没有。

他就像所有小王八蛋一样天天跟小朋友一起撕扯打闹,而家里非但没有无故结上仇家,卷入江湖纷争,反而生意倒是越来越红火,虽然也算不上什么当地巨富,至少生活还算阔绰。

他在十五岁这年被送上山学习剑法,而这个决定要追溯到他出生那天。

当时他刚生下来没几个时辰,他娘还半睡半醒地倒在床上,他爹就已经聚集了家族长辈,在镇上摆了一桌酒席庆贺起来了。推杯换盏过后,大家说到孩子将来的出路,有的说让他子承父业学经商,有的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该学门技术,他爹都没吭声,最后他说:

“天下不太平,不如让孩子上山习武。”

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傻了。长辈拿出家谱来,指着让金杜云他爹看,家谱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正着看反着看,翻烂了也找不出一个他们金家出过的习武之人。

别说家里面,朋友邻居中也没有一个习武的,他们就问金杜云他爹,你确实想清楚了?

这时候他爹早就喝了个醉醺醺,他拿起酒楼里一根支窗户的竹竿,胡乱舞了几下,笑嘻嘻地说,

“我儿子将来要当大侠,武林中人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吓疯!”

金杜云他爹在信口开河的时候肯定没想到,这个大侠在十七年后正躺在老槐树下一个人嚎啕大哭。十七岁的金杜云此刻的鬼哭狼嚎的样子,跟十七年前刚出生时躺在他妈怀里没有半点不同!

云空山上的金波门,最早只是在主峰吟蝉峰的山顶开阔地占了几十亩。但因为几十年前凌烟子、碧波子两位前辈,接连在数次武林会武中拿下头筹,又多在江湖上行走行侠仗义,情侣侠客的佳话也让颇老百姓津津乐道。

于是本门的名气大增,前来投奔学习的弟子络绎不绝,到金杜云这一代时已经扩建了不知多少次。

掌门心中有数,知道这帮人未必有几个是真心求道的,不过是些沽名钓誉之徒、混吃等死之辈。但奈何祖上有“观门食雪”的佳话。

说的就是第三代掌门梁剑尘,因为家境贫寒、形态枯瘦被拒之门外,外面是寒冬腊月大雪纷飞,他就站在山门外,吃了半个月的雪。最终感动了第二代掌门收他进门,梁也不负师恩,厚积薄发成了江湖上响当当的角色。

祖上传下这个故事,最普遍的解释是说收徒要一视同仁,只要有缘便不要拒之门外,材这种东西,有的人发现的早,有的人发现的迟,就算是智慧如二代掌门也尚难看清。没有法子,本代掌门便只能收了一堆乌合之众。

山上人是越来越多,江湖上名气也愈来愈大,收徒多了,门派的收支也好看了许多,可掌门心里还是不时会无端烦恼起来,他觉得是自己无能,参不透“观门食雪”的真正含义。

于是门派高层经过讨论,采取了分班制。

像金杜云这样的,资质平平又好吃懒做,将来不过进个衙门或者走个镖,学武只是寻一铁饭碗做谋生手段者,统统被放在了人字班。人字班非但见不到掌门等高人,也只有一个老一代本领最不济的作为师傅,平日里的教学都由师兄师姐代为指导。

这帮人在山上人数最多,占了一半上下,他们对此也没有怨言,反正就是混个出师,轻轻松松还不好?

人字班上面是地字班,两班平时就积怨颇深。地字班的人打心眼里瞧不起人字班的,他们会说:“你家里给你掏这么些个拜师费,就是让你来这里混日子,天天躺着吸云脂膏的么?”他们平时练习刻苦,为人正派,完全与人字班的不是一路人,资质也多在后者之上。故而每十人便有一名师傅悉心培养,出师后要么留在山上,要么进了朝廷做武官,最不济也能在城里开武馆。

而至于天字班,在金杜云看来反而没有什么真实感。

几百人的门派里只有寥寥十余人,食住学艺都与另外两班分开,平时见面极少。据说天字班里都是天纵英才,有的年纪轻轻本领已经不弱于师傅一代,还未出师已经代表本门奔走于各大门派之间。

当然如果金杜云上进一点,按门规他可以申请“共读”。所谓共读,有点像是书童,可以与天字班的精英一同上课,但同时也要负责天字班的端茶倒水,洗漱跑腿。金杜云压根就不明白,这不就是他妈的当下人么?

最气的是当下人,每年的名额一旦放出还永远都第一时间被地字班那帮没出息的东西抢光。

地字班、人字班分别居吟蝉峰的山阴山阳,而天字班则与门派前辈居在更为安宁的修竹峰上,通常三班之间交集甚少,若是有共读或担任门派事务者,往往还会往返与各峰之间,但像金杜云这样的家伙,基本上每年能见到天字班也不过一两次。

而这半年一次的朝会,就是极为少见的全门派齐聚一堂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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