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安慰我......”
金佰莉用掌心擦掉眼泪,鼻尖红红的,冲我撇撇嘴。
“那我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哭,然后像块木头似得,一句话都不说。”
“哼,你还是想想以后怎么办吧。”
“以后...我还没想好,你只要看好戏就行了。如果瓦尔德足够理智,他们不会把你拖下水,再怎么说我的日子也比你难过。”
“可是我不希望事情演变成这样......”
“当你劝我去卡利茨姆开店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今天的结局。不过现在我想通了,瓦尔德与我之间的冲突是避免不了的。”我看向桌面上的油灯火苗,对金佰莉释然道。
商人有商人的苦衷,车队有车队的难处,谁都不容易。
对于金佰莉这个刚满18岁的女孩子来说,大人的世界还是太可怕了,但她不得不去领导西风车队。既然金佰莉的父亲没有提出质疑,那说明她现在的决定是正确的,也不必担心。
“那威格尔你多保重,如果雨太大,今晚住在我家也可以。”
“多谢大小姐好意,我心领了。”
“还有那500瓶红酒的事,我只是想尽快换成现金,不是故意的......”
“停,不要再解释了,我从来没埋怨过你。”
“那...明年的生日,你会来吗?”
“如果能活到明年,我想我会去的。”
金佰莉努力地扬起嘴角,希望用她招牌式的少女微笑感谢我能听她诉苦,可是刚哭过的人并不能笑得很好看。
我不知道金佰莉为什么要找我说这些,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安慰她。其实我和金佰莉的关系并不坏,如果瓦尔德不存在,我和她会成为朋友。
第三天土匪大哥如约而至,小小的计谋也开始执行。
“既然他们雇你抢劫我,那我就敞开大门让你抢~”
“啥?!”
土匪懵得很彻底,哪有主动请愿被抢劫的店老板?这是什么情况?
“你们不用担心,就当成是真实的抢劫,店里的货能抢多少就抢多少,再弄得凌乱些。”
“老板你难道是怕我们被威胁?”
“有一部分原因,但不是全部。”
土匪们想不通,嘀咕了一会儿,还是搞来两台破马车,搬走了相当多的货物,又在我的带领下把库房和超市搞得一塌糊涂。
“对了,大哥,我还有件事想问你。瓦尔德家的魔法师,到底有多厉害?”
“这个嘛...反正那天找上我们的时候,他一个人用魔法把我们六个人举得比树还高。”
“哦。那瓦尔德是怎么找到你们的呢?”
“卡城黑市里有布告板,他们在板子上发布消息,我透过熟人打听到了,然后才跟他们牵上的线。”
“嗯......这样,你们回去交差的时候,如果对方问我的情况,你们就说我肚子上有伤,身体虚弱,无力与你们对抗,所以轻松得手了。”
土匪大哥点点头,谢过我就带着弟兄们离开了。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毕夏普终于窜进屋里大发牢骚,对我的行为表示极度不理解。为什么要把两车货送给土匪?这不是瞎胡闹吗!
我笑着拍拍毕夏普的肩膀,让他去白塔堡找傻熊和荷欧,就说我刚刚被人抢劫了。
待到荷欧看见满屋狼藉,这位虎族人只惊讶了几秒钟,很快就与我一同微笑起来。
“派兽人保护我的借口,这不就有了么?”
“你真是神了,太神了。”
狮子赫尔一直想在我身边安插几个兽人,但苦于没有正当理由,这次由我自导自演的抢劫案便成为了最佳借口。我希望借兽人的力量保护自己,同时还能便于夜里通过极东商路向五族共和偷运物资。
卫戍军检查了现场,在荷欧作证的情况下,赫尔很快就以“保护重要外宾”为理由,派驻熊族和虎族人确保我的人身安全。白塔堡政府对此事也极为重视,同意了赫尔的要求,承诺在城内将会让卫戍军保护我,城外交由兽人负责。
夜里昆塔斯还送来了四只兽人特产猛禽——巨鹰。翼展可达5米,脚爪比我的手掌还大,提供24小时不间断空中警戒。
战争时期,巨鹰主要用于截杀人类的信鸽,阻碍军事情报的传递,同时对抗精灵驯养的枭兽。从图画上看,枭兽的体形与巨鹰差不多,长得很像猫头鹰,而且下肢很粗壮,眼睛上方长有精致的眉羽。
枭兽与巨鹰谁更厉害我不管,只要能把瓦尔德吓跑就足够了。
“大家先在库房里将就一下,我明天就准备床铺。”
“威格尔先生不要客气,我们来是要保护您的,不是来享受的。”
领头的虎族人郑重地回答,从毛发颜色看他应该是昆塔斯家族的成员。剩下三个熊族人都来自卡劳的村子,虎头虎脑的,但是很听领队的话。兽人轮班站岗,确保白天和晚上都有人醒着,四只巨鹰也训练有素地轮流飞到空中巡逻,毕夏普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感觉我的超市都快赶上监牢了。
守卫们的日常开销很大,尤其是四只巨鹰,必须按规律喂食,不然会主动捕猎附近的家畜。但是高投入高回报,我和薇薇的安全感爆棚。
每天进入白塔堡,都会有四名卫戍军跟在我身后,我不指望他们能替我挡住致命的弓箭或魔法,所以经常打发他们去巡逻。现在的我是一只刺猬,只要不去卡城,瓦尔德就几乎没有对我下手的机会。
超市经过重新改造,所有货架都被拆掉,扔进库房,只留下收银台和冷柜。我在查理小子的家具店买了不少东西,薇薇终于不用和我挤在收银台上吃饭了,衣服也可以装进衣柜。简易晾衣架卖的不错,日杂类商品开始铺货。
每当看到正在施工的白塔堡歌剧院,我都会幻想竣工时的壮观景象,自己投资的工程,还是有几分自豪感的。
一旦生活平稳下来,时间就会过得飞快,转眼已是八月末。薇薇真的把超市当成了自己家,常常穿着一条内裤吹电风扇,渴了就打开冰柜喝冰镇饮料,不过她是在完成我安排的工作后才会这样。
“去把衣服穿上,屋里有这么热吗?”
“可是主人都没穿衬衫......”
“废话,我是男的,你是女的,能一样吗?”
“那好吧~”
结果薇薇就把我的白衬衫穿上了,里面还是真空的,围着我转来转去,故意炫耀那副好身材。对于这种严重干扰我工作的行为,解决办法就是让她坐到床上看书。薇薇喜欢看故事书,因为她的文化水平正合适,我虽然不比薇薇强多少,但我手机里有英汉字典。
魔法书我偶尔也会看,可能是听说瓦尔德家有魔法师,想了解一下敌人。
看过书才知道,成立魔法学校是有原因的,异世界里的魔法光靠几本书不可能学会,因为所有的魔法都必须从最基础的释放条件开始学。单拿最基础的蓝色系魔法【团状水雾】来说,首先要学会念咒语,然后再学画魔法阵,最后则是脑中构思。
念咒语、画图、想想水雾的形态,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在魔法导师的引领下,我觉得我也可以用出这种魔法。但是“能用”不代表“能掌握”。
我念完生疏的咒语,画了半天图,然后拼命设想水雾的形态,可能要花几分钟的时间,还不见得能成功。
熟练的魔法师就不同了,他们释放这种低级魔法,只需要一秒钟。
区别在哪儿?真正的魔法师已经把咒语的韵律、魔法阵图案和构思深深刻印在记忆中,他们释放魔法就像我们小时候背唐诗一样,信手拈来。
简单来说就是熟能生巧,经过数百次,数千次的练习才能真正掌握某一种魔法。
可以想象一下,一位掌握了100种魔法的魔法师要经过多久的学习和锻炼,100句咒语,100张魔法阵图,100种魔法效果的构想,全都背得滚瓜烂熟......
“我的脑子里已经装满了数字,再让我去学魔法,念咒语,还是饶了我吧~”
尤其是听说某个富家小孩8岁进入魔法学校,学了2年只掌握了3种魔法之后,我更是坚定了不学魔法的信念,这玩意太看天赋,而且还得死记硬背。
本来整天算账订货就够累了,再学学魔法,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
最适合我的果然是暗精灵异术,魔法算啥,能召唤出大龙吗?能给自己加幸运buff吗?
但我始终没有机会去验证异术与魔法的强弱,因为我连一个像样的魔法师都不认识。
幸运的是这个僵局很快被打破了,我与施耐特家的大少爷迎来了命运的相遇。这位背弃家族的不羁男子,真的流浪太久了。很难想像他是如何脱离学校,在世界中探求魔法奥秘的。
“我的水壶空了,能给口水喝吗?”
他的衣服虽然有点脏,但依然算得上整齐。头发稍显凌乱,但并不惹人厌烦。这应该是一位长途跋涉的旅人。
“给他一瓶水吧。”
吩咐卡劳施舍给旅人一瓶雪碧,我不经意间瞥见了他用铁链拴在腰间的一本厚重的旧书,封面上的皮革雕刻字样是“S·Luke”
我把超市开到了异世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卧龙小说网http://www.wolong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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