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玛姬把费纳希雅从沙子里挖出来的时候,费纳希雅感到自己的整个颅腔都在嗡鸣个不停。沙虫挖开黄沙的声音简直能将人的耳膜震破。
同样是被一起从沙海里“打捞”上来的艾雷恩倒显得很有精神:“帕格那家伙,应该死了吧?”
“啊……”马克西姆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没人能从流沙下面逃出来。”
“真遗憾,他身上应该会有很多值钱的魔法道具的,他的那个魔杖就至少五百个金币呢……”艾雷恩继续说。“还有啊,我们不也是在沙子下面捡回了一条命吗?”
“还好意思说?你那蹩脚的传送术!”玛姬抬手拨弄了一下额前的斜刘海,“要不是本小姐以聪明才智驯服了这条沙虫,你们现在就继续在下面吃沙子吧!”那条庞然大物此刻正动也不动地趴在她的身后。
“我,骑士哈劳斯,向您致以——”哈劳斯有些吃力地站起来,但还是努力想完成一个骑士礼。
“行了行了,你们骑士真够麻烦的。”
费纳希雅在一旁歪着头,很努力地把沙子从耳朵里倒出来,喉咙干渴得像是被撕裂了。她身上的褐布短袍被那火焰骷髅烧灼,又被沙中的砾石划破,因此显得衣衫褴褛,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在炎阳的炙烤下微微发红。
尽管发晕的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甚至还沉浸在之前“我就要死在这了”的思维惯性之中,她连忙摸向身上的口袋,但里面几乎都装满了细沙,她把沙子倒了出去,却发现,除了细沙之外,根本没有第二样东西。
“灵魂宝钻呢?”焦急的燥火涌上心头。完了,这是她心中唯一闪过的念头。现在这宝钻不知遗落在何处,也许仍然在遗迹之中的某处——这倒好办,但如果是遗落在这漫漫沙海之中,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努力赶走那些不好的想法,继续在身上寻找着,也许她当时塞在了腰上的束带里也说不定啊,她抱着一丝希望,但只换来了失望。
“在找什么?”玛姬娇笑着走了过来。
“灵魂宝钻……我怎么也找不到。”她低头在衣服上每个可能放东西的地方寻找着,突然记起了什么,她抬起头,求助般的目光望向玛姬:“你看到了吗?”
玛姬的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当然,我早就知道,你这么笨的样子,放在你身上一定会丢的。”她从腰间解下那个绿色的空间袋,探手进去,当她的手从袋子里抽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颗透明的宝钻。
晶莹的宝钻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七彩,缓缓穿过宝钻的内部,即使她用手遮住了阳光,那缤纷的色光仍然好久不消散,好像里面的时间也被某种神奇的力量停滞住了。玛姬盯着手中的宝钻,一种着迷的表情爬上脸颊。
“还真是个宝贝呢。”玛姬喃喃说道,目光却没能离开宝钻。
“那个,”费纳希雅有些不好意思地打断了她的出神:“谢谢你替我保管这颗宝钻。”
玛姬娇笑着看向她,宝钻向上一抛,抬手接住,攥在手心里。“我要了。”一句话让还沉浸在刚刚脱险的庆幸中的众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混蛋!出尔反尔!”哈劳斯咬着牙。
“怎么可以这样?”艾雷恩一脸震惊。
“听着,我的人都死了,而这都是因为你,费纳希雅。”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声音优雅。“谈合作的时候,你没提过你是个被人追杀的流亡公主,也没说过我们会遭遇这么棘手的敌人吧?现在,因为你的缘故,导致我的人白白送了命。”她微笑着,转过头,目光盯着费纳希雅,“这样算来,收取一颗宝钻,不算过分吧?”
“可是,你不是灵魂巫师,这种东西对你没有用处啊……”她祭出了马克西姆劝服她时的那句话,“而且,我也可以给你些别的。”
“谁说我要用呢,这么美的宝钻,镶在首饰上不是也很好吗?”玛姬的脸靠了过来,食指挑起她的下巴。“再说,你还拿得出别的东西补偿我吗?”
“那就不要怪我们硬抢了。”帕泽尔站了起来,剑唰地拔出鞘来。
玛姬娇笑着抖抖右手,巨大的沙虫弓起身体,发出一声可怕的咆哮,那笨拙的身躯竟跟上了影盗帕泽尔的速度。
费纳希雅终于体会到了当时艾雷恩的痛苦,无形的魔力像利刃般刺进身体,进入身体的一瞬间,魔能居然膨胀起来,好像要把身体胀爆,然而痛苦并不仅限于此,那可怕的魔能在身体不停冲撞着,她死咬牙关,终于支撑不住,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她有这样一种感觉,好像若是继续下去,她的五脏六腑都会被这力量揉碎。
痛苦终于停止。
玛姬手一松,费纳希雅摔在地上,无力的身体向前滚了两圈,玛姬走上前,高跟鞋的细跟踩在她的肚子上,这压力使她接连吐出好几口鲜血。
“费纳希雅,我并不想杀你,只是希望你能吃到点苦头——”
一道金色圣光突然从远处劈来,快得像一道闪电。玛姬注意到这突如其来的危险,连忙抬手,可怕的魔力从手掌喷涌而出。
两股力量相撞,发出一阵巨响,玛姬被巨大的冲撞力震退,左手一松,宝钻落到黄沙之上。她连连后退,退开六七步才勉强稳住了身形。而她的对手,圣光中的那个身影,竟然岿然不动。
玛姬瞪大了眼睛,没想到竟会在这里碰见这种程度的敌手,她的体内有魔力泉眼般的魔力之心,竟会在力量的角力中落至下风!她努力抑制着涌上喉头的热流,却还是失败了,一口鲜血直喷出来。
这一幕让在场所有人的都看呆了。
圣光中的人影站在了费纳希雅身旁,强烈的圣光随着刚刚那猛烈的一击而暗了下来。费纳希雅看清圣光中的那个人:他身材高大,双肩宽阔,干练的短发褐白相间,一张胡子拉楂的粗粝脸孔,澈蓝色的双目炯炯有神——
“汤玛士叔叔。”费纳希雅欣喜地叫道。汤玛士和蔼地笑着,点点头,拉她起来。他手上的圣光使她感到一种温暖的洪流,身上的痛楚似乎都一扫而空了。
而在周围的沙漠之中,驰来上千名骑士,他们战马蹄下凝结着铁血之气,在黄沙上奔驰如在平地,而丝毫未陷足沙中。
他们勒马停在四周的沙丘上,把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
玛姬捂着胸口,目光一凛,巨型沙虫劈开沙海,匍匐在她面前,她登上沙虫的头顶,控制沙虫弓起身。
“费纳希雅!”咬牙切齿间窜出一声尖利的咆哮。“我记住你了,你给本小姐等着!”
沙虫一甩巨大的身躯,劈开一道沙丘,从骑士的环阵间绝尘而去。
费纳希雅捡起宝钻,她相信,她这辈子恐怕都忘记不了她那怨毒的目光。汤玛士突然退后一步,右手柱剑,单膝跪地:“费纳希雅公主,臣救驾来迟!”
周围沙丘上的骑士纷纷下马,跪下。“我等救驾来迟!”
费纳希雅扶起汤玛士,四周的骑士这才站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会在哈伦哥斯伯爵那里。”汤玛士说道。
“汤玛士叔叔,其实,哈伦哥斯伯爵投靠了贝狄威尔。”
汤玛士的脸上露出了很惊讶的表情,“不可能。他不会做出那种事情。”
“这是真的,我们差一点被他杀死了。”
汤玛士陷入了沉默。
“对了,那个女魔法师的力量那么强,您是怎么把她击退的呢?”艾雷恩有些不合时宜地提问。
“她的力量是很强大,但却同样很分散,当然敌不过我集中的全力一击。”汤玛士说,然后他转向费纳希雅。“不管怎样,我们先回王都,再做打算。”
汤玛士的目光扫过沙丘上的众位骑士,声如洪钟地宣布:“很好,我们这就返回王都!告诉那些得势小人:公主归来!有些东西我们必须讨回公道!”
……
队伍在大道上行进着,已经是第四天了,他们正马不停蹄地向王都前进。
这条国王大道贯穿斯瓦迪亚王国中部,据说是当年传奇王萨缪尔·亚瑟出兵征讨半兽人的时候修建的,道路修好不久,传奇王便旗开得胜,踏上这条凯旋之路,班师回朝。
大概也是因为这条典故,当费纳希雅提议抄小路返回王都时,立刻就被汤玛士否决了。汤玛士义正词严地说:“我们就走这条路,记住,我们不是起义军,更不是什么叛军,这是殿下您的登基之路。我知道兵贵神速,但急的人不该是我们,而是贝狄威尔,我们就这样,以凯旋的姿态,班师回朝!”
几天前,汤玛士就已经派出骑士,快马返回王都,把“公主回朝”的消息散布到沿途所有的城市和村庄。因此在路途上不断有来自各地的冒险者、雇佣兵,甚至是农民,拿起武器,自愿加入他们的队伍。从他们口中,费纳希雅听见了贝狄威尔的种种暴行,与魔灵狼狈为奸,日益横行无忌,甚至明目张胆地抓活婴献祭,并在全国范围内肃清反对者。
她看向骑马走在一边的帕泽尔:“看来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说的那样,人们还是很期待我当女王呢。”
帕泽尔对她的话报以一笑,“有一天如果你对人们付诸同样残暴的手段,他们也会像这样,集结在别人的旗下。”
队伍慢慢接近了王都,当距离王都只有不到两天的马程时,那名传信的骑士赶了回来,向汤玛士报告,果然一切如他所料。
“公主归来”的消息已经传遍了王都帕拉汶的大街小巷,人们已经开始骚动。自发的游行时有发生,虽然对于贝狄威尔和魔灵来说,镇压这些活动并不难,但显然也开始不安了。新建立的效忠摄政王的弓弩团、皇家法师协会和皇家骑士团都在日夜加紧操练,帕拉汶的城墙也被加固,整座城市都加强了戒备,几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可一家前不久还痛斥公主弑父、汤玛士叛逃,讴歌新摄政王的报纸,现在却大书特书:“费纳希雅殿下即将与元帅汤玛士一同抵达她忠诚的帕拉汶。”一些将领也陆续派出使者,与汤玛士联系。
费纳希雅感觉得到那一天正日益迫近了,心中愈加喜悦,但随之而来的是不安,这不安与日俱增,甚至很快压倒了心中那份喜悦之情。
“我也许当不好王,我会让你们失望的。”一个偶然的机会,费纳希雅把这种不安告诉给了汤玛士,汤玛士的回答令她吃了一惊。他说:“事实上,每一位国王都是这样,在沉甸甸的王冠面前,没人会认为自己是理所应得。也许你现在觉得很艰难,也许痛苦、迷茫,但当它真正落到了你的头上,你一定会慢慢习惯它的分量。”
当然,一路上也聊一些其他内容,比如,汤玛士说,她长得很像卡特拉娜。费纳希雅知道卡特拉娜姑姑,曾经是马扎尔的一名女魔法师,年轻的时候汤玛士曾经和她一起执行任务,外出冒险,可是后来由于政治的原因,卡特拉娜不得不嫁给了格罗尔斯,哈劳斯的父亲。
不过,这倒是真的,已经不是第一个人这么说,她在很多时候确实与卡特拉娜十分相像,甚至会有人误把她们当成母女。可惜她在费纳希雅八岁那年,就生病死去了——她一直认为这是促使哈劳斯突然离开王都的主要原因。
快到王都的时候,马克西姆离开了队伍,离开之前,他交给费纳希雅两个卷轴。黑色的卷轴,可以暂时禁锢住魔灵的行动,而白色的卷轴,则可以启动灵魂宝钻的力量,将魔灵封印其中。一旦得手,魔灵将被封印于宝钻,其寄宿的魔戒,亦将显露出来,到时候在十日之内,将远古魔戒和封印了魔灵的宝钻一同带到哥斯莫村附近的修道院。
“我会在那里等你。”离开之前,马克西姆最后这样说道。
当然,本想故作神秘的马克西姆还是在她的接连轰炸下满足了她的好奇心——卷轴黑色和白色只是方便区分的,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然而,当队伍在王城郊外的维达村外歇脚,并准备大举入城之时,突然有一群流民从北边而来,他们衣衫褴褛,很多人的身上有血迹,拖着、背着几乎全部家当朝王都的方向去。
汤玛士派骑士带来其中一个中年流民,询问他发生了什么,那个中年人讲起那天发生的灾难不禁又一次哽咽:“大人,是罗多克人……罗多克的杂碎们杀来了。村子……村子被他们烧了,我的妻子和儿子……也被他们给杀了……”
“你们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叶瑞阁,那边的几个人是从诺玛村来的。”
叶瑞阁,诺玛……
汤玛士不禁心头一紧,罗多克的行进竟然如此之快,似乎一路上他们完全没有遭遇抵抗。急促的马蹄声奔袭而来,打断了老骑士接下来的话,汤玛士望向声音的来向——
一名骑士。
他飞驰而来,风尘仆仆,手中高举着战场信使的权杖,杖头放射出耀眼的光辉。权杖高举,军情紧急!
汤玛士勒马转身,戴着链甲手套的手一碰额角,朝他致意。
“罗多克入侵!”信使嘶哑地大声喊道,每个人都听得见他的话,“乌克斯豪尔沦陷!罗多克人在向三叉戟河进军!”
一旦罗多克军队渡过了三叉戟河,通过了阿彻鲁斯山口,他们的面前将会是一马平川的苏诺平原……
“罗多克军的统帅是谁?”
“兰斯洛特。”
这个回答令老骑士心头一紧,若是他的老对手马奇科,他倒是还有不小的把握,然而对于这位兰斯洛特,他并不很清楚,据说还是个狠角色。
“兰斯洛特,是谁?”费纳希雅问旁边的哈劳斯,他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是对此有些了解。
“‘第一骑士’兰斯洛特。”哈劳斯说,“对于骑士而言,有两大荣耀。一是在首都竞技场上获得冠军,并七次卫冕的,被称为‘冠军骑士’。另一种是在战场上运筹帷幄,所向披靡的,被称为‘战神骑士’。而同时获得这两大荣誉的人,则是毫无疑问的‘第一骑士’!”
“啊?那他一定特别厉害吧?”
“何止厉害,简直是恐怖。他的双剑技艺举世无双,他并非左撇子,但从来只以自己不擅长的左手剑迎敌——因为没有任何人有能力逼他拔出右手剑。”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在这片沉默声中,汤玛士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回禀摄政王,我这就出征。”然后他唤来一名骑士:“你去通知迪斯平伯爵,让他在三叉戟河畔与我会合。”
“这么做太蠢了。”帕泽尔开口说道,“现在是最佳时机,不容贻误。我们大可以分散在那些流民中间,混进王都,里应外合。如果他们不放流民进城,我们也可以煽动他们的不满,协助我们攻城。”
“而且,难道你看不出来吗?罗多克人为什么偏偏选在这时入侵?偏偏在费纳希雅即将返回王都,重掌朝政的时候?而且他们能这么顺利,一定有人暗中放他们通过。而那个人,除了贝狄威尔以外,不可能再有别人。”
“我知道你担心夺权之后两败俱伤,罗多克帝国坐收渔利,但斯瓦迪亚这么大,罗多克不可能很快占领全境,我们可以不断拖延他们的脚步,就会有足够多的时间,重整旗鼓。”
他说的没错。
汤玛士看着他好久,目光充满了复杂,最终他只叹了一口气,回头冲费纳希雅一笑:
“毕竟,斯瓦迪亚是属于斯瓦迪亚人的。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外族屠杀,而视而不见。”然后,他勒紧缰绳,手指硌的发疼,率军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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