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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事物。原来的世界是,瓦罗兰也一样。

我来到这个世界两年了,两年可以做什么?可以在原世界几点一线,也可以在瓦罗兰变得天翻地覆,没有什么一成不变,如果有,那就让他死一遍。奥,自我介绍一下,瓦罗兰的人们都叫我杰,不过我更喜欢我的爱人对我的爱称:若忌。至于我在原世界的名字,不重要,不是吗。

如果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选择诺克萨斯。没错,我降临在诺克萨斯。这个崇尚力量的国家,我以为我会在这里大显身手,拥美无数,但事实上,我是名小兵,一直都是,我恨死了这个该死的狗屁国家。幸运的是,我确实拥有了一位美丽的爱人,我很庆幸当时救了她,虽然代价有点大,感谢诺克萨斯。

两年了,诺克萨斯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可以在这个力量至上的残忍国家得以生存。但它同样让我失去了对人性美好的追求,诺克萨斯没有哲学家,人人都想着怎么去保住性命,没有人还会去问为什么活着这种弱智问题。

有时候,我们的确应该相信命运。两年,本来我这种弱鸡不可能活这么长,也许哪一天就莫名死在了某处,没人知道我是谁,也没人关心我是谁,会有人来处理我的尸体,贴上弱鸡xx号然后送到垃圾站。我该感到庆幸,当时自己本性的自私和贪婪在诺克萨斯这样的地方算不了什么。记得那时,他还是个混迹于社会最底层的小偷,我是那个被偷的傻瓜,我绝不允许自己拼命挣得钱被别人轻易盗走,我追了他好几条街,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打工挣得

,换作平时,我可能追都不敢追。

发现他时,他正奄奄一息的躺在阴暗的巷道里,我的钱没有了,说是被别的小偷抢走了。我很无奈,也很生气,气的想要杀了这家伙,但我知道我没有这个胆量,虽然杀了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顶多明天垃圾场又多了一名尸体。我转身就要离开,“求求你,救救我”“你偷了我的钱!还让我救你,哈哈,我拿什么救你,不如你救救我吧”。转过身,我看到了他流出的泪水,脸上满是绝望之色。我看着他,不禁想到,我以后也会这样吗?想着想着,我竟也哭了起来,一边苦笑。他在地上默默地看着我,我好像一个傻子。

我救了他,不知什么原因,我救了他,我还是不适合诺克萨斯,我的老板这样对我说。不过我很庆幸我救了他,现在想想,那时他还不能和我相托生命,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不一定会救他,真的。在这个国家的最低层生活,人性的善意被无限的压制,饭都吃不起,你跟我谈人性?所幸,我的善意得到了回报。

我在诺克萨斯的第一份工作是佣兵酒会的服务员,说是佣兵,不过是各处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而已,说是服务员,不过是端个酒也会被欺负的弱鸡而已。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几天里,我明白了我得去找个工作吃饭,没办法,我找不到任何吊炸天的金手指。在这个酒会里,我明白了我降临的是一个什么世界。每天的淤青是少不了的,喝酒后都会发疯,何况是一群混混。我也尝试过去找其他工作,老板的一致说法是,你弱的不像诺克萨斯人。

我的第二任老板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认为是这样。 “傻X动作麻利点”

“好的老板”他很苛责。

“你是猪吗,吃的那么多”“今天工资扣一半”他很抠门。 但是他给了我稳定的生活,还是他收留了我和我的朋友,教我认识了这个世界的武技,虽然他有利可图。

当我以为我就这样平凡的过一辈子的时候,我被抓去当兵了。听说要和一个叫做德玛西亚的国家打仗,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随着大流走就行了。

过了几天,我们被送到一所学校,说是国家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要检测我们的天赋,我迟来的金手指终于要到账了吗?我看着水晶球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心里无比激动,但是往往残酷的现实总是用小拳拳击打着你的胸口。

“空间魔法天赋低级,总体魔法天赋低级”

我的手慢慢从水晶球上拿下来许是看到我万念俱灰的表情,面前的负责人员好心提醒我。

“很多人都没有魔法天赋的,你上旁边的武技测试房试一下吧”。

呵呵,武技吗。测试结果出来了,测试人员一副吃了屎的表情,在我的资质栏里一直不知道写什么,

“炮灰”我好心提醒了他一句。他复杂的看了我一眼,“谢谢”写下了炮灰。

战争不知不觉就开始了,跟闹着玩一样。我被分到了敢死队,除了我之外,其余都是死刑犯,而我们的任务很简单,炮灰!以我们的肉体达到让敌人疲倦的效果,从而让后方友军大部队以逸待劳。说实话,这种资源不浪费,回收再利用的想法我很欣赏。但是我和这群死刑犯不一样,他们不是这样死,就是这样死,何不搏一搏,我越来越欣赏提出这个想法的人了,mmp。

我不想死,所以第一次上战场,我做了逃兵。

不出所料,除了我之外,敢死队全军覆没,而我因为那些死去人的战果,升级成为侦查组的一员。安息吧各位,你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两年,可以把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样?现在没有任何人说我不是诺克萨斯人,有段时间我还暗暗高兴了许久。军队的生活很漫长,每天要提心吊胆,精神集中,凭借着各种狗屎运,我当上了先锋大军侦查组副队长,至今为止,我可以说,我很努力的在活着。

毕竟是战争,总要死人的,我不认识你,你跟我没仇,但是我要杀死你。战场只分两种人,敌人和正在成为敌人的人。算起来,我也经历了大大小小几场战役,也是杀过很多人的,

数一下,也是有十多个吧。当然了,他们也时不时的来光顾我的梦境,满身是血的向我拥来,我还是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告诉他们我原世界的精彩,有

山有水有雾霾,还有不穿衣服的小姐姐热情的和你聊天。他们听了之后很激动,急忙敢去投胎,还不忘拉着我,呵呵,真是好人啊。我心满意足的醒了,老友相聚般流下了欣慰的泪水。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周围有点冷,我都出汗了,急忙去洗了个澡。营帐外,聒噪的蝉还在没羞没躁的叫着。

战争进行到哪了?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们结束了和德玛西亚的战争,又开始了和另一个国家的战争。也正是那次战争,我被送上了诺克萨斯军事法庭。说实话,我也很差异,这个国家还有这种东西存在,真是长见识。他们问我,为什么放走了那个女人。为什么?我可以回答是因为见色忘国吗,好像不可以,那样的话,坐在

旁听席的我的爱人就会第一个杀了我。啊,那到底是为什么那。。

那场战争。

记忆中, 我从没见过如此坚韧的女子,明明必败,明明周围都是敌人,友军已经全军覆没,她为什么不逃走那?像我一样就好了,第一次,我忘记了恐惧,看着她在人群中穿梭,满身鲜红,血液在空中绽放出美丽的彼岸花,她那奇怪的武器随风而动,伴随着她的步伐,就像是在跳舞,真美啊。

我依旧活到了最后,看着她力竭倒下,我慢慢的走了过去,拿着陪伴了我两年的匕首,杀了她,我就会一步高升,我的脑子里全是这个想法,近了,她竟睁着眼睛,直视着我,我后退了两步,发现她无力站起。那是怎样一双眼睛,明明杀了那么多人,这明明是战争,明明是那么残忍的事,为什么还拥有那么明亮的眼睛,我大叫了一声,举起匕首,丢了出去。我知道的,我杀不了她,这可能就是英雄和小兵的区别吧。

我是名小兵。但我更喜欢别人称我为战士,我原以为这个世界是由英雄组成,由英雄来书写历史,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小兵也很强,我们也有血有肉有爱恨情仇。我曾在诺克萨斯,在我的批斗会上和德莱厄斯交过手,感觉也没那么强,不是我吹,三招之内我能处于不败之地,当然,我不会说抬手一招,出手一招,击中一招,我倒地不起第四招。

我是名战士,是个小兵,同样,我也是名逃兵,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愿意多说,但是,肯定不是因为我怕死,真的!

我并不感到后悔,只是每当想起我的爱人在离别的时候留下的泪水,我的心口就隐隐作痛。。

我是个小兵,也想当个将军,我没有当过将军,但我杀过将军。现在,我是名流浪者。

(无聊的我:流浪故事线开始,两年的故事线会以番外的形式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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