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约会吗?”
漫步走在街道上,我眼神失焦的看着前方,脑内的活动却是一刻也没停止。
“不不不,这只不过是让蔡雨沫来帮忙主持晚会的代价罢了。”
也不知道今天把我叫出来是为了什么呢,做什么事情要陪一整天?
“哈,不管了。到时候走一步是一步了。”
一月二号,元旦假期之中。
本来可以一觉睡到午后的我因为一封短信的传唤,不得不早早的起床,然后前往那个约定的地点。
别看我平日里放假在家一个人总是不拘小节,随意万分的。每到有事要和别人一起出门的时候总会稍微打扮一下,做好表面功夫。
不过说是打扮,其实就是换几件平时不穿的那种穿起来特别麻烦的衣服,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会觉得那些衣服“很时髦”什么的。这些衣服都是我母亲出差前替我置办的,说什么要穿的帅气一点才会有女孩子看得上啦云云。我只想说像我这种孤僻的家伙穿的再光鲜也没有妹子会喜欢啦。
除开那些有的没的,穿的好一点也是同时给自己和同行的人长面子就是了。
虽然我独自一人走在街边回头率依然是零就是了。
废话,谁回来看我一个大男人啊。
下了公交车站之后七拐八拐,终于绕到了书城。
上次到这里来已经是三个月前了,国庆放假的时候。这三个月里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愣是没有抽出空来过来买书。
别说,选这里集合倒也不错,正好看看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新书。
这华懿书店是我最常光顾的一家书店,也是凑巧,上次在这里遇到了同样来买书的蔡雨沫……
等等,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些什么东西?
不过好像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忘了就忘了吧。
华懿书店前现在还是空无一人,看来是我到的比较早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钟,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人没到也算正常吧。我就随意的坐在了店外的长椅上,拿出手机刷起了贴吧。
在杉云高中的贴吧连载的那个叫做《真实之境》小说倒是许久没了动静,可以说不愧是远古巨坑吗?最后一次更新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
高三年级某化学老师和地理老师喜结连理……好像不关我的事。
“揭露一个渣男,大家请务必提防!附照片。”
照片里的男女主角的头倒是全部打上了马赛克,不过怎么这么眼熟啊?
贴子里附上的那一组照片是一个男生分别和三个女生在一起画面,分别是以咖啡厅、游乐园以及商场为背景。
夕荷、可可和陈馨?
那男主是谁还用我说吗?
李大哥你到底做了什么啊,被别人给挂墙上了……
“说起来还没到吗。”
随便看了几个贴子之后我又抬起头,扫视了一下周围,蔡雨沫的半个人影都没有见到。
而时间已经到了约定的十点整。
“不会是被放鸽子了吧?”我此时深深的怀疑有这个可能性。
“还是先进去看看新书吧。”这样想着,无意间我转过头往店里面看去。
有个人趴在书店的玻璃墙上看着坐在长椅上的我……
“卧槽!”
我整个人被吓退了几步。
定神一看,才发现是蔡雨沫,整个人趴在书堆上“暗中观察”。
一直缠着我让我陪你去调查灵异事件,我看你才是灵异事件吧,这么吓人有意思吗?
我在心里疯狂吐槽到。
打开店门走了进去,顿时被店内的暖气所笼罩。
“欢迎光临!”
老板娘一如既往地坐在那简约的白色柜台后面。一边扫视过成捆的书籍,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似乎是在核对着库存。
“老板娘早上好啊。”
“哦,是小白啊。早上好。”简单打过招呼后老板娘继续把注意力放到了工作上。
我正准备往蔡雨沫所在的那个书柜走去的时候,老板娘又补充了一句:
“对了,你们是一起的吗?那女孩子好像在那呆了快一个小时了吧?”
一个小时?
我突然对我只是提早二十分钟就觉得自己来早了这一点十分的惭愧。
“抱歉,来晚了。”我朝着站在角落里的那个身影招了招手,用差不多能听到的声音说着。
蔡雨沫则是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手上似乎还拎着什么东西。
“老师!”很大声叫着。
“在?”
“老师你《星与月之歌》第七卷买了吗?”
“还,还没。”
我现在总算想起来了自己忘掉了什么。
上次来华懿买书,正好只剩下了一本书,我就把它让给了蔡雨沫,还说让蔡雨沫看完了借我看。然后——
然后我就忘了个一干二净。
“那这本就送给你吧!”说着,蔡雨沫把她拎着的袋子递给了我。
那里面装着一本崭新的《星与月之歌》第七卷。
“这样,不好吧?”我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接受。
“老师你就收下吧,就当做是今天愿意来的谢礼。”
不是说这是之前三个请求之一吗,还给我谢礼什么的。
不过这样的好意也不是很适合拒绝呢,更何况人家已经买了的样子。
“那真是太感谢了。”
“那我们就出发吧!”说着,蔡雨沫拉着我的衣袖就往店外跑。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被拉出去了好远。
“等一下,等一下。”
“还等什么呢老师?”又是那眼熟的劣质卖萌。
“不先看一看有什么新书再走?”
“我已经全部看过了呢。”
对哦,人家可是一个小时前就到了。
“要看也最后回来看吧,我们先去别的地方。”说着,蔡雨沫拉着我准备走。
“Wait!”
“又有什么事吗老师?”
“你难不成让我拎着书跟你跑冬跑西吗。”我苦笑了一下,“先让我书寄放在老板娘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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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书城,蔡雨沫似乎是准备去一旁的购物广场的样子,快步的走着。
幸亏我的步长还是比蔡雨沫长了不少,正常的走着就不会被落下。
就这样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也不见她说些什么。
说起来刚才走的匆忙,也没仔细看一看她的打扮。这不看还好,一看我这不禁摇了摇头。
头顶带着大而笨重毛线帽,鼻梁上依旧架着那标志性的的眼镜。上衣是厚厚的,一看就知道很保暖的针织外套,而那裤子似乎是一套的样子。然后顺带一提脖子上还围着米色的围巾。
一旁看上去整个人包的像个粽子似的,有这么怕冷吗?
虽然围巾我也有围,不过只是一条薄的不行的,装饰作用远大于保暖的黑色围巾罢了。
看着眼前这个“粽子”我真的是哭笑不得。
也拜蔡雨沫所赐,我俩走在一起的回头率简直爆炸。
只不过是从不好的意义上。
“那个,我们这是去哪?”
虽然大致猜到是去市中心的购物广场,但是这广场的面积也是相当的大,其中包括的店铺种类与数量数不胜数,也不知道蔡雨沫她准备带我到哪家店里去。
“凌云之梯。”简单的四个字,回答了我心中的疑问。
凌云之梯,那是杉云市的地标性建筑之一。
只要你身处杉云市的中心城区,抬起头来,便可以看见那个异物、那个如同鹤立鸡群般突起的高楼大厦。
那是八年前中心城区翻新时的事了。那里原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电影院,由于后来接手的继承人经营不善,虽然处于黄金地带,但是却连年无法吸引足够的观众。如此这般,几年搞下来不见起色,电影院的所有者做出了将其变卖的决定。就这样,这一块地皮连带电影院被一个不知名企业家买下了。这企业家毅然决然地将这老旧的电影院给拆除,并开始着手建造一幢可以俯视一切的高楼,而一切完工则是三年后的事情了。
那是合计有八十层,高度接近四百四十米的庞然大物。那可以触及云端的高度完全不负其“凌云”之名。
原本高楼是被定性成商务写字楼的,但是由于当初不计后果的建设计划,这一原本方案被推翻。转而在多方考量下,这幢高楼终于成为了一幢综合性用楼——低层设立了购物中心,再上去一点就是各种小型商铺以及培训机构,中层被租给了小型企业当办公用地,中高层是酒店,而顶层则是一间特色餐厅。
于是凌云之梯终于成为了凌云之梯,直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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