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是闪闪发光的东西,而不是那种有着奇怪味道的固体!
诶?你说那是黄金?别搞错了哦,巨龙小姐才不会喜欢那种金色的东西!
真的一点都不喜欢!!
————————圣光巨龙(娘)的嫌弃.jpg
我,阿姆雷特.卡迪此生从没见过这么看不起我的杂种!
事情是这样的,某天的某个早晨,阿姆雷特在树枝上裸睡的时候,他敏锐的龙鼻子忽然闻到了一种气味。
一种只有黄金身上才会伴有的气味。
于是,身上的龙族血统远远超过人族血统的阿姆雷特,在抛弃掉自己三寸大的大脑之后,毅然决然地冲向堆满了金币的陷阱里......
“说重点,不然打死你!”
“哼!你以为阿姆雷特大人就真的不敢反抗嘛?!”
故事继续......
于是,阿姆雷特正式成为了这个奴隶团的一员......
“说重点!”
“哼!这么凶干嘛!大不了阿姆雷特大人不要这两个蠢货了QAQ......”
斯卡哈的凝视.jpg
“呜哇!我只是出来放个水而已,怎么会遇到你这种残暴的龙人啊!”
身高三米的阿姆雷特被斯卡哈提在空中,像个孩子一样,不停地嘶吼着。
斯卡哈忽然觉得背上似乎有一股恶寒,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阿姆雷特眼前一亮,左手成掌,握住掐着自己的手臂。只是微微用力,脸上又多出了一个红色掌印,顺带还吐了口血和两颗蛀牙。
“闭嘴!”
斯卡哈现在很不爽,超级不爽,其原因是:自己走了半天的路,好不容易猜“忙里偷闲”地睡了三天,居然被这个又蠢又弱的龙人吵醒了!
我是龙欸!(虽然是杂种)打扰巨龙休息可是死罪啊!
这只不谐世事的龙人对斯卡哈来说,就像是周日还照常响起的闹钟一样。斯卡哈恨不得一拳把他砸成两个小饼饼。
然而斯卡哈懒得这么做,于是他只是把阿姆雷特以音速丢出去之后,就拾起被当作床垫的包裹,朝着“宝物”的方向走去。
对于同为杂种的阿姆雷特,斯卡哈没什么耐心,但是对于人类,斯卡哈可是整整把下限提高到了“只要不打死,怎样都行”这种程度。这也是多亏了他父亲对他的敦敦教导......
正是因为如此,吵醒斯卡哈的两人也只是被打至昏迷了而已。
问!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宝物的种族是谁?
答!人龙!
人龙斯卡哈,请坐。
发现宝物、打倒竞争者、打包带走一气呵成,是人龙中的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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