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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乡故人

他乡故人

原来雷斌他们单位这几天正在搞岗位竞聘,而他的竞争对手有好几个,这个叫李新宇的人便是其中之一。

听到李新宇这个名字,我突然觉得耳根子跳了一下,这名字很熟,异常的熟,虽说熟可这名字的主人我却很久没见到了!

我不确定我所知道的这人和雷斌口中的李新宇是不是同一个人,不过,雷斌既然怀疑这人暗算他,那我去见见这个叫李新宇的人倒是也无妨。

我叫雷斌随意收拾了一下,带我去把昨天他走过的那条路还有那厕所重新走一遍,同时,看能不能约见这个李新宇。

为了保险起见,我拿了两根红绳,让雷斌戴在了脚腕上。

红绳不是用来牵月老,是用来辟邪的。

红绳必须是棉质的,以丈为单位,可拼接,可于香火旺的庙里诚心求得佛珠佛牌,或道观之灵符锦囊,再将其与红绳相缠,取烧制碗一只,置于碗中,注入桃木泡水,撒盐撒香灰,银筷子一副,平置于碗口,一日后倒水,任其自然风干。

倘若嫌其繁杂,也可直接连同佛珠泡水自然风干,不过灵气不及桃木水加盐加香灰强。

只是这两根红绳不是我搞的,是我刮来的,从我家老爷子那里,阻挡个把脏东西那是绰绰有余!

穿好衣服之后,我便打发小布先回去了,虽然他算是我的徒弟,可实战经验却几乎为零,咋说呢,我也算是白瞎了我这双眼吧,除了懂得点理论,他也就仅限于能耍嘴皮子了!

小布也知晓其中的厉害关系,叮嘱我俩千万小心,说完他就跑了......

在小布走后,雷斌和我来到那条小路,此时已经快临近正午,大白天的,一路上都没发现些什么,不过那公厕我在瞄过第一眼的时候就不再进去了,那玩意给我一种阴冷的感觉。

尽管是站在门外,可我隐隐觉得心里甚是发堵,像是一种心头被揪住的感觉,尽管这感觉并不强烈,可后颈竟渗出了两滴冷汗。

我瞅了一眼身旁的雷斌,开始在脑子里组织语言,我应该怎么去和他说好?这事挺难搞的,说实话,我真心不愿揽这活!

就在我犹豫不决之时,我突然像起他之前所提及的李新宇,便开口询问他关于李新宇的问题。

雷斌说,他其实和李新宇这人也不熟,甚至是全公司的人就没人和他相熟过,他这人啊,冷冰冰的,活像只僵尸!几乎不与别人有交集,不过工作能力极强,只是做事儿极不讲情面,我行我素的,所以人缘极差!

雷斌之所以怀疑他,只是因为与他关系不好罢了,雷斌这人跟个活宝似得,何况家中有只母老虎,长年被欺压,性子也弱,很难与人结仇,他所能想到的,也就只剩这个李新宇了!

我点点头,示意他将李新宇约出来,不过我不打算带雷斌一起去,这事已经与他无关了,如果真是我所想的那人话,那这事就是我自个儿的家事了!

我打发雷斌先回家,并给他画了几道符,让他贴在房子里的各个卦位,防止某些灵体闯进他家,并叮嘱他这几天别出门,也别去上班,等我把事情了结了会第一时间通知他。

来到一家咖啡厅,在二楼靠窗的位子,李新宇早已在那等着了,是一位气质淡雅的中年男子,对于我的到来,显得颇为惊讶,只是转念一想便会意了。

我尚未开口便知晓了来意,他对着对面的靠椅点了一下头,示意我先坐下。

“雷斌出事是早晚的事,你也别掺和进来!”

我没有随意张嘴,只是递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他们那小区不干净!”

原来,早年间那是一片坟地,说是坟地,其实就是一片乱葬岗,大多是无人认领的坟堆,当时的开发商贪图便宜,就买下了那片坟地,并请了一位风水先生去平事,随后就把坟头给平了,而当时所请的那位风水先生,正是家中那位老爷子。

可实际上,事情哪有那么容易平啊?不要说鬼了,即便是人,沾惹上扯皮这种事情,那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搞定的,因此老爷子就和这帮鬼做了笔交易。

那条小路上之所以种了那么多杨树,其实是在铺鬼路,半夜上在那条路上溜达的人,只能是自认倒霉!至于那间公厕,纯属意外,因为建在了西北角,长年潮湿缺少阳光,因此便成了聚阴之所。

老爷子的这种办事方法,在常人看来是在助纣为虐,不过在我看来,这只是习以为常!

说到底,是这个世道变了,如果雷斌不是小布的朋友,那我也会随便忽悠他几句,任由他自生自灭,反正,我只负责拿钱,生死不论!

而雷斌说起来,这小子命好,他招惹上的那只女鬼,并不想要他的命,反倒是相中他了,因此叫走了他的地魂。

李新宇扫了我一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金丝眼框,略有所思的说道:“你那么上心雷斌的事,不多见!我们做笔交易吧?雷斌的事我来处理,而你,就当没见过我!”

我呡了半口服务员端来的咖啡,抬眼瞅了他一眼。

“老爷子很想你!”

李新宇沉默了,半天没有再说话,他从内兜里摸出一百红钱放在餐桌上,起身便走了。

只是,在他离开时,我还是震惊了,因为他瘸了一条腿。

李新宇实际上是我的师兄,也是我的小叔,但是我不姓李,李新宇不是本家人,他是老爷子从小收养的义子,家人都死于灾荒。

我先来讲讲我自己吧,我姓张,单名鑫,别看我名字俗气,但我觉得鑫字取的特别好,金多,兴盛,最关键的是,我五行真他么缺钱!

对,就是缺钱,不是穷!干我们这行的,极少有人能大富大贵,因为我们不留财,这倒不是我们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气魄,而是我们留不得!

简单来说吧,就是我们手脚不干净,虽说现在倒斗这种事情已经不吃香了,但偶尔还是会来上一两票的,见到好东西也会想方设法捡个漏,死活不论!

我们发着死人财,死人又哪会放我们清净?留财必招灾,散财平安来!这是老爷子嘴上经常挂着的话,我们也都是这样做的。

我们算起来属于南派,相比较规矩繁多的北派,我们身上的孽障更加深厚,因此我们做事极为小心,师兄,也就是小叔,他三年未归家,我和老爷子都明白,他一定是出事了!

按老爷子的原话说,师兄是位三十年不世出的天才,因为他是只灵鬼。

灵鬼,也就是所谓的鬼仙,鬼仙是指修道者未能炼至纯阳,死后可以做到一念清静,出幽入冥。

其实我觉得有点扯,按我自己理解,只是天生拥有一口先天灵气而已,先天开眼。

佛经里记载,这个世界上有五种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肉眼,肉身之眼,晦暗不明,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后,见明不见暗,所以想要看见不可视之物就得开天眼。

天眼等同阴阳眼,但阴阳眼不等于天眼,天眼是一种统称,而阴阳眼属于下位眼,甚至不及猫眼的青瞳。

随后的几天,我没有再管雷斌的事,李新宇既然说由他来处理,那我又何必多管闲事!

大概是第五天吧,小布就给我打电话了,说是雷斌的病情好转了要请我吃饭,对于这种事情,我理应当仁不让!虽说事情不是我解决的,但好歹人是我请的,这顿饭我吃的问心无愧!

在酒桌上,我顺带问了一番李新宇的近况,雷斌说,他辞职了,没有任何的原由,说走就走!

我问了雷斌,李新宇是多久前进的公司?他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他到公司的时间也不长,至少他进公司的时候李新宇已经在了,大概一年左右。

回到家后,我第一时间给老爷子打了一通电话,虽然李新宇帮我处理了问题,可我并没有答应他什么,他自个儿自作主张,我只是顺水推舟!

我把见过李新宇的事情给老爷子讲述了一遍,老爷子并没有什么情绪,只是平淡的说了两声:“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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