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李四,跟着潮流,我穿越了。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住在孤儿院里面,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个老爷爷,据他说,起名太麻烦了,所以我才是这个名字,对我们来讲,院长就是我们的爷爷。
爷爷负担着孤儿院的一切,从没向政府申请补助过,照顾孩子什么的也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做,一天下来就没见到过他闲着。而孤儿院在城市的外围,每次买东西都要跑很远,为了减轻爷爷的负担,孩子们都是轮着去买的。
我成年从孤儿院出来以后,找到了一份程序员的工作,工资挺高的,所以我每个月都会给爷爷寄一笔钱做补助,假期的时候就会去给爷爷帮忙。
emmmmm今天就是我的假期,我帮爷爷买了一大堆东西,正要骑着我的小绵羊去爷爷那里,可能是假期前连续工作三天不睡觉的原因吧,我的眼前渐渐模糊了。
有意识的时候,我觉得身体不对劲,于是望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小胖手,小胖腿...这不就是婴儿的身体么!我死了?我活了?我穿越了?模模糊糊地,我看到了一对中年男女把我放到了一块冰冷的石头上。
“孩子,原谅我们把你丢下,我们养不了你了,希望你可以被别人捡到,健健康康地活下去。”中年妇女的声音带着哭腔,往我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双手合十地祈祷了一下,然后就跟着流着泪的中年男子走了。虽然说的不是中文,我却意外地能听懂。
我明白这就是我这一世的父母,但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我明白我这一世不出预料也会是一个孤儿,也有可能因为没人捡到而死在这荒山野岭旁。
我明白我这一世仍然体会不到父母的慈爱,温柔,在同事们天天抱怨着母亲唠叨的时候,我心里是何种感受没人知道。
我不明白,为什么明知道养不了还会让我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上一世的父母也是,这一世的也是,为什么我会遇到这种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质问他们,质问他们为什么要把我生下,又为什么要把我抛弃。
我很愤怒,也很伤心,可是就凭我这一个婴儿的身体又能做得了什么呢?感受着这石头的冰冷刺骨,我本来想大吼一声的。可是身体却做不到,只能哇出声来,结果就变了嚎啕大哭。
我觉得这样会引来野兽,想阻止哭泣,却发现阻止不了,仿佛是身体的本能一般,哭得越来越厉害了。
哭累了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温暖的怀抱,随而响起的,是一个有些低沉的年轻男声:“孩子,乖,睡醒了就没事了,我会养你的。”不知道为什么,听着他的声音,我觉得特别安心,于是朦胧间睡着了,睡得很香。
当我再度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清秀的脸,双瞳是异色的,左边的眼睛是红色的,而右边的是蓝色的,仿佛有一种特别的魔力,头发是银色的,耳朵尖尖的。
‘这就是我的养父么,长得还不赖嘛。’这样想着,我开始仔细地打量了起来,他的体型纤瘦,腿较长,而后我看到了一只大手伸到了我的头上,轻轻摸着我的头,我舒服地眯上了眼睛。然后我就感觉到了一个奶嘴往我嘴里塞,但是并没怎么用力,我抱住了奶瓶,开始**了起来。说起来,这个婴儿的身体好像将近一天没进食过了,从我睡醒就有食物来看,搞不好这是个合格的父亲呢。他看着我,微笑着说,“不知道你这么小听不听得懂,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叫爱德华,爱德华·阿加雷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呢。”我点了点头,表示非常满意这个名字,毕竟已经到了新的世界,原本的名字也没怎么好的,虽然有点舍不得爷爷,但是这是我新的人生,新的开始,所以从今天开始,我就叫爱德华·阿加雷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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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蒙·阿加雷斯,是现任魔王。
我本来打算去人类世界的王国转一转,顺便灭几个国家的......最起码原本是这样的......
但是在路上,我遇到了把孩子丢下的一对中年男女,虽然是中年男女,不过比起我这个活了1835年的魔王比起来,还是不值一提。他们男的长得帅,女的长得漂亮,倒也称得上郎才女貌。
本来想直接杀了他们的,毕竟我也是个魔王,杀几个小小的人类对我来讲,和小小的蝼蚁对人类来讲是一个概念。
但是我改变了主意,他们毕竟和我们魔族长相相似,而且并没有做出过什么危害魔族的事情。
其实作为一个魔王,我在魔族里面的形象是这样的:“魔王大人!又有新的宝宝出生了!请您过目!”丑牛抱着一个魔族宝宝给我看,看到我散发着寒气的双目,他不禁害怕到颤抖,跪了下来。“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把小宝宝带过来,你看魔王大人都生气了!”子鼠从丑牛旁边的阴影处走了出来,“魔王大人,我这就把小宝宝带走,属下先行告退。”子鼠把小宝宝从丑牛怀里抱走,走出了大殿。我双眼中的寒气渐渐散去。
但事实上是这样的,我对小宝宝,小孩子,都没有抵抗力,不管是魔族的还是人族的。看到小宝宝,我就会忍不住想要过去抱抱,但是由于是魔王,为了我的威严,我并不能这么做,其结果就是我在他们眼里是特别讨厌小宝宝小孩子的。
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喜爱之情,心中的一个声音一直在催促着我去抱住那个婴儿。
我走了过去,根据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是一个女婴,我轻轻地把她抱了起来,“孩子,乖,睡醒了就没事了,我会养你的。”我如此说道。
周围的野兽畏惧于我的气息,纷纷匍匐了下来,我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把离得最近的一只野兽抓过来,掐死。
作为魔王的我在魔族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爱好,那就是下厨,而且我的厨艺在魔族里也算是顶尖的,随手打了个响指,草地上就升起了火焰,我把火控制在一个范围内,把小女婴放在离火较远,但是也可以感受到温暖的地方。
拿出我的魔剑阿格鲁亚,我开始处理这个食材,并随手从我的空间里掏出调料。将它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我开始思考了一些事情。
首先要进入人类王国的话,要有钱交入城费,虽然我是魔王,为了这个孩子能够平平稳稳地长大,还是守下规矩吧,据说在人类那边会发光的石头以及野兽的皮都是可以换到钱的。魔族就没这么麻烦了,想要什么都可以用其它东西交换。想到这里,我打开了自己的随身空间,往里面望了一下。
金色的石头堆在一旁,其它各种颜色的石头也不在少数。
虽然不知道人类所谓的钱是什么,不过我平时没事收的这些石头,即使以1比1的兑率应该也能换到挺多的,不过没关系,魔王是不会吃亏的,要知道我可是能在不被发觉的情况下,搜索神级以下的人的记忆。
既然钱的问题解决了,还剩下身份的问题。
身份的话,emmmmm该怎么办呢。想不出来啊,我堂堂魔王居然要给自己降格身份,干脆直接把人类的国家灭了得了。话说我好像忘了什么事,不经意间,我的目光扫到了婴儿的身上。还是算了吧,为了这孩子能够长大,一切都是值得的。
孩子还是光溜溜的,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来之前忘的事情是什么了。
我打算用野兽的皮毛做出一个可以包裹这孩子身体的衣物,一个念头下去,皮毛就已经处理好,变成了衣物了。基础魔法·予物以形,可以赋予物体一种其它的形态,我毕竟是魔王,将皮毛直接变成这种东西还是做得到的。
烤肉还得一会才好,我继续思考起了身份的问题。流浪的魔法师?这个不行,听说在人类那边会魔法的都是很高贵的人物,不可能会流浪的,除非是人类口中的“邪法师”,在人类那边,“邪法师”这个名字是人人喊打的,虽然我并不在乎人类的看法,不过为了孩子安安稳稳长大,还是少点麻烦比较好。
路过的剑客?这个也不行,听说在人类那边,剑客都是冷冰冰的,根本不可能会带着孩子。路过的吟游诗人?这个也不行,哪有吟游诗人带着孩子的。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一个旅游商人的身份比较适合我。
肉已经烤得金黄,油脂滴答滴答地落在了火里,火烧得更旺了。我撒上调料,将它转了一下,继续烤。
这两件事想完了以后,就差不多了,剩下的事情等搞定这两件事再想。
我默默地看着还在烤的肉,香味散发了出来,很快就可以吃了。
过了几分钟,我开始吃我的午餐,金黄焦脆的外皮,里面的肉却是柔嫩的,混杂着一种香气,一口咬下去,满是香喷喷的肉,却油而不腻。虽然我们魔族吃生的也没问题,但果然还是熟的好吃,真应该庆幸小时候和爸爸去人类社会逛了一圈(魔族的血统分为劣等、低等、中等、高等、纯血,基础的劣等魔族寿命有1000年,低等的3000年,中等5000年,高等7000年,纯血10000年。阿蒙·阿加雷斯是纯血魔族。父亲为前任魔王,不过目前行踪不明。小时候指的是1300多年前。)
我将剩下的肉收到了我的随身空间里面,抱着女婴继续走了,说起来还没给她取个名字呢,嗯......就叫爱德华吧,爱德华·阿加雷斯,是个不错的名字呢。抱着爱德华,我一直走着,但是我突然发现了一件事...我不知道人类的城镇在哪里!
这就非常尴尬了,于是我飞上天空望了一眼,确定了大致方向后朝着那走去。
傍晚的时候,我到了城门口,果不其然,门卫伸出了手找我拿入城费。“入城费每人2枚银币,没有的不准进城!”左边高一点的门卫拿着长枪大声喊着,右边矮一点的门卫则是在不停地收着入城费,‘这就是钱么’看到那个小小圆圆的饼,我心中起了疑惑,不动声色地使用魔法查探了门卫的记忆,我获得了很多有用的情报。
这座城叫做班德利城,最近几年来魔导科技发展迅速,已经做出了以魔力为动能的车,速度比马车快上许多,而且稳定性比马车高,魔力注入得够多还可以飞起来,不过由于造价昂贵,所以目前的车只有贵族才用得起。而“钱”则是由金色的石头,银色的石头,铜色的石头所制造的一种小圆,分别叫金币,银币和铜币,而其中则以金币的价值最高,标准兑换比例为1金币=100银币=10000铜币。还有一种传闻中城主和高等的贵族使用的叫做虹晶币的货币,这种虹晶币1枚=1000金币。我用基础魔法·予物以形将我随身空间里的金色石头化了一些做成金币,粗略地扫了一眼,起码有几万枚。
很快就轮到我交入城费了,我手伸进上衣里,其实是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两枚金币,扔给矮的门卫。“这是两个人的入城费,我是路过的旅行商人,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忙,给我们两个搞一套身份证明,剩下的是给你的小费。我叫阿蒙·阿加雷斯,而我怀里的这个小家伙叫爱德华·阿加雷斯。我会在城门口的那间旅馆等你。”走过城门的时候,我轻声对着矮的门卫说。
我看出来爱德华是个美人胚子,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我决定用幻术给她加一层伪装,直到她18岁的时候,这层伪装才会失效。简单来讲,就是让她在18岁前,以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子的身份活着。
深夜的时候,我在旅馆房间的门被有节奏地敲了几下,我知道是他来了。接过两张证明,我从非法入住人员变成了人类帝国的正式公民,当然,小爱德华也是正式公民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抱着小爱德华准备去从门卫记忆里搜出来的房产商那里,买一套房子。
幻术的伪装在昨天就施加完毕了,稍微给我的耳朵也加了一点伪装,准备完全以后,我就抱着小爱德华过去买了一套比较偏僻的房子。
买完房子以后,接下来就是小爱德华的东西了,她已经一天没吃过东西了,现在还在睡着,估计是昨天哭得太累了吧,一个合格的父亲不能让孩子饿着。
买好奶粉和奶瓶后,我回到了家中,泡好奶后,我仔细地感受了一下温度,刚刚好是婴儿适合喝的温度,于是我就把奶嘴合到奶瓶上,看着躺在床上睡觉的小爱德华。
不知道是不是我视线的原因,小爱德华醒了过来,睁着可爱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我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喂她喝奶,这个聪明的小家伙还会自己抱着奶瓶喝呢。
我欣慰地看着她,‘这就是为人父的感觉么,真不错呢。’我如此想着。“不知道你这么小听不听得懂,我给你取了个名字,叫爱德华,爱德华·阿加雷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呢。”明明我是喃喃自语,而小爱德华像是听懂了一般,还抱着奶瓶喝着奶呢,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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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三天前,勇者的部队出发去讨伐魔王了,而因为勇者的实力,以及之前一个月的强力进攻,他们只花了两天就打到了魔王城。
勇者部队中的士气高涨,轻轻松松地攻下了魔王城,但就在此时,勇者突然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虽说之前就和他们打了很久了,但是魔王城会这么容易被攻下?再怎么说魔王城也是他们最重要的腹地,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攻占下来了?而且一路上都没看到魔王他们的十二地支,这该不会是魔王的计策吧!’想了这么多的时间也仅仅是一瞬而已。
“十天干,小心戒备,这可能是魔王的计策!”发现不对后勇者立刻喊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哈,现在才发现吗,晚了!亏我还一直小心着,原来勇者也不过如此嘛,现在是时候收网了!”城墙上突然出现了高大的身影,他有着一对巨大的双角,两只巨大的眼睛像铜灯一样,勇者与他相比,显得非常渺小,他的翅膀宛若黑幕,将晴朗的天空给遮蔽了。
“魔王,有本事就和我决一死战!”勇者对着魔王喊了出来,紧握着圣剑的手也由于太过用力而骨节发白,手心也出了细汗。
“好啊!我今天就要看看传闻中的勇者究竟有多少本事!子鼠,卯兔,你们去缠住甲!其他的找好你们的老对手,把他们屠杀殆尽!”
“魔剑阿格鲁亚,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魔王从空间中抽出了一把剑,剑身缠绕着黑龙一样的魔力流,仿佛能吞噬一切。
“精灵法·精灵加持!”勇者给自己套上了一个加全面状态的buff,并且还在持续着。
“圣魔法·模拟世界!”
“圣魔法·黑暗克制!”
“圣魔法·永恒之血!”
“龙魔法·龙之加护!”
“龙魔法·龙之躯体!”
“龙魔法·龙之光!”
“圣剑·法则缠绕!身为基体,香蕉之血,木吉之心,征服物种,历经百战,无一败绩,无一知己,常一人独醉于宁静之巅,故,此生无憾,则其身,定为无限基制。魔剑士·勇者,悲风·比利·海灵顿参上!魔王啊,报上你的名号,只有这样你才配死在我的剑下!”加完buff后的勇者身上缠绕着各种颜色的线条,其威势甚至可以与神相比。
“我叫阿加雷斯,或许你现在将你的圣剑交出来我还可以饶你一命。”魔王看着勇者,脸上闪过一丝戏谑之色。
“受死吧魔王!!”悲风·比利·海灵顿身后出现了一对圣光组成的翅膀,闪耀着能亮瞎众人24k钛合金狗眼的神圣光芒,拿着圣剑朝着魔王飞了过去。
“还是太天真了,就凭这样的你,也想要挑战我?”魔王悠哉地把魔剑阿格鲁亚投掷了下去,只是一瞬间,勇者的身体就被魔剑阿格鲁亚贯穿了。
“啊!!”勇者痛苦地吼了出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了,魔剑赋予使用者的诸多加持里,有一个是魔法免疫,加上我本身的对魔法抗性,只有达到真神级别的魔法才能对我造成影响。”魔王扣了扣自己的鼻子,把一团乌漆嘛黑的不可视之物弹到了勇者的脸上,遮住了勇者的脸。
“你啊,被当成炮灰还不自知,那些王国里的神级强者随便来一个都比你厉害。啧啧,真是太惨了。”魔王说着,把勇者踹到了地面上勇者部队与魔王军交战的位置,结果勇者部队以及魔王军在那一片的士兵们,全部都化作肉沫。
“再说了,我们魔族在这活得好好的,突然就被你们入侵了,这件事还得好好算一算帐呢,嗯......你们全部的人,一个不留,全都得死在这里,为我们魔族死去的子民们祭奠。”
魔王把插在地上的魔剑阿格鲁亚拔了出来,开始了一边倒的屠杀。
结束后,魔王为了他的计划,将圣剑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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