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虫鸣不断。
万籁俱寂,天刚蒙蒙亮,黑夜正欲隐去。破晓的晨光唤醒了沉睡的生灵。
「该出发了」
林天疯早已苏醒,此时看着窗外,三月,阵阵舒爽的凉风轻抚过他的脸庞。
该怎么找到这些人呢?
天机算已经无法使用了,一切全凭天缘。既然上天让我去度化,那么就不必担心找不到人。时机成熟,她们自然会浮出水面。
身为万物主宰,天道、天机,林天疯是再熟悉不过。他深刻的明白急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不过,他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所有需要度化的人都是女性,重女轻男啊喂。果真是天道有轮回,先有重男轻女,后有重女轻男。
感觉回到地球后,自己的心性也随之降低了不少。
「难道是因为过往...导致我入了凡尘..才」
撇撇头,林天疯不再去想别的事情。
他决定先出门去瞧一瞧三年后的金陵第一高中。林天疯隐匿身形,身体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了天际。
半分钟后,金陵第一高中大门口。
一道流光降落在地面上,流光消散,显现出林天疯的身形。三年后的金陵第一高中,新颖了不少。
墙漆、围栏、校徽,在蒙亮的天穹下,也不难看出全都焕然一新。看来是又有大股东赞助了这所学校。
学校街道两侧已经有不少学生陆陆续续的走了过来。有的去前面早餐店买早餐,有的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消遣着早上的时光。
面色平淡的看着眼前这一切,林天疯心中万年不曾有过的情感波动,再一次被打破了。
似乎回到地球后,变得多情了。
顺带一提,林天疯现在是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身上更是肤如凝脂,若不是穿了一身仙袍,或许还能隐隐看到皮肤下金色的血液在流动。
林天疯一拂袖,踏出步子朝着学校里走去。
内里与三年前相差不大,林天疯径直来到自己曾待过的班级。朝里一看,果真是物是人非,根本没有一个他认识的。
林天疯失声苦笑「我这是怎么了」,走在走廊时,林天疯心中有一种迫切感,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班级里还是曾经那一副光景。
然而,时光境迁,回不去了。
即使自身是万物之主宰,但也无法回到过去。或者说有这个能力,那又能怎么样呢?
现在自己身负重任,不为玉皇大帝,不为南天众仙。
他们根本不够格!
想着,林天疯眼中爆发出一抹金光,他已经拨开了前方的迷雾,他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目标。
他只为雪灵和地球曾经的伙伴,这样可能很自私,但谁又规定万物主宰必须要照顾天下众生?
其实说白了,自己现在最多与天同齐,还做不到压迫天道。就像两个身份平等的人,谁也强迫不了谁说出自己的秘密一样。
天下众生本就全权由天道来掌控,所以自己也没必要过多插手。到这里,就非常有必要解释一点了。
那就是,过多插手的意思。
你看,天道现在根本没经过林天疯的同意,就将其强行拉入众生之道。那么,林天疯也得讨回一点债务,是不是啊。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只不过这次是和天道做买卖嘛。
想罢,林天疯离开了学校。临走前,他扫视了一遍学校的学生名单,很遗憾,没有一个是度化名单上的人。
接下来,林天疯来到了一个记忆当中的地方。
城中,一个叫作‘花宛小区’的地方。也是三年前林天疯住的地方,同时更是慕容红韵杀死老爷子的地方。
但,今天林天疯不是来回忆这些不好的往事的。
他是来吃早餐的。
还记得那年自己才三岁,老爷子把自己从福利院带走,中途经历了一些奔波,一些坎坷。最终在五岁时,二人落在了这里一直住到老爷子死亡之后。
那年,林天疯十七岁,高二。
在花宛小区这个地方,他住了整整十二年。如果别的他现在都可以不计较,那么最令他难忘,最想再经历一次的。
那就是楼下的老王早餐铺了。
林天疯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撤去了隐匿仙诀,他快步来到了熟悉的地方。
果然,三年了,老王早餐铺仍然在运营当中。早餐铺当中的那位大叔,以前林天疯一直喊他‘王叔’。
林天疯对王叔的亲近,可谓是除了老爷子以外最亲的一个了。来到近前,看到王叔一如既往的卖力。
馄饨的皮质做工老道成熟,每一分填馅都很均匀。再看拌面,王叔最拿手的就是葱油拌面了。
而且葱油拌面还被王叔玩出了别人玩不出的花样,例如在味觉上有辣、酸两种。在视觉上就能给客人很大的食欲。
因此来过一次老王早餐店的人,就不会去别人家的了。而且,因为这个附近的早餐店都来找老王理论过呢。
哈哈,技不如人就算了,还找上门来,丢脸死了。
「老王,来两份馄饨,一碗拌面,要酸辣的那种!」一中年人来到早餐铺,大声喊了一嗓子。
「呦,是老吴啊,今儿怎么吃起酸辣味了?」老王显然是非常了解对方并不吃酸辣,问了一句。
「咳,别提了,我啊...」
两人交谈着,林天疯并没有插嘴,而是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细细回忆着这里的一点一滴。
周围投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原因自是不必多说,林天疯的穿着打扮太不符合大众风了。不过林天疯不在意。
过了会,「年轻人,你要吃点什么啊?」,粗糙的声音在林天疯耳边响起。
不认得我了吗...
林天疯此时除了打扮和气质都变化巨大以外,长相倒是和十七岁那时一模一样啊,王叔你竟然没有认出来!
哦!天哪,我的心好痛。
不过,内心MMP,林天疯面容平淡,道「馄饨两份,一份拌面加辣」,「好嘞」。没过多久,点的早餐就摆在了桌子上。
林天疯独自一人坐在一小桌子上。他看着眼前的早餐,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当中。
是啊,以前老爷子也经常陪同自己来这里吃早饭。
老爷子最喜欢的就是加辣的拌面,还是特辣的那种!记得有一次,林天疯忍不住好奇心,想要体验体验老爷子吃的辣面。
结果那一次嘴巴都肿了起来。
林天疯愣神了一会,耳边又传来那粗糙的声音「小伙子,快趁热吃吧,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听到这一句话,林天疯心中仿佛回到了过去,他微笑回了一句「好」。
拌面入口,辣味中包含了各种食材的味道,最关键的是,林天疯感觉到了情义浓浓。
这说明了,王叔从中注入了很多心血和情感,十分用心。
无论干什么事情,只要将自身的情感注入了进去,那样东西就会给人一种拥有灵魂的感觉。
这一顿早餐,林天疯吃了十分钟。
林天疯站起身来,走到王叔面前,放了一张一百元的大钞,久违地道「王叔,不用找了」,说罢也不等王叔回话,就转头走了。
留下愣在原地的王叔。王叔愣住也是有原因的,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伙子突然亲近,这可是第一次啊。
也难怪会愣住了,但见到那少年的面孔,又觉得好熟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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