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郑夜雨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了。当然“这个世界”并不是你们所了解的“那个世界”。用郑夜雨原来那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我很狗日的来了一次穿越。虽然,郑夜雨在这个世界混的不错,从小到大其经历与运气简直可以用“猪脚光环”附体来形容。可是郑夜雨并不开心,因为ta根本不是主角。ta只是一个配角,那个导致郑夜雨和另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王八蛋混蛋神明(郑夜雨的小yy)说了:虽然你有光环很牛逼,但是你并不是主角,任你有多么强大,在主角光环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存在。
让郑夜雨离开家人和女友(应该也是yy),ta忍了,毕竟还有回去的可能。让ta当配角,ta也忍了。可是当那个混蛋神明说出;既然当不成主角,那你就做主角的后宫吧。郑夜雨终于忍无可忍,粗鲁地拔出了佩戴在身上的宝剑,全然没有了平时“白银璀璨”高雅的姿态。没错,那动作简直是疯狂的代名词,要知道“白银璀璨”可是高雅与美丽的代名词。想必也只有那个混蛋神明有这样的勇气和实力让“白银催擦”如此生气。
一阵惊天动地的剑气斩后,尘雾弥漫,山河破碎。郑夜雨跪在地上喘着粗气,心里想着;自己毫无保留,即使是那个混蛋神明也会吃些苦头吧。待郑夜雨好不容易平复呼吸,还未抬头,又听见混蛋神明欠揍的声音:嘿嘿嘿,没事,没事,夜雨夜雨萝莉不要担心,虽然你很厉害,但是毕竟还是个萝莉,我给你说啊,我可是御姐控......
郑夜雨真的很想用毛巾把这家伙的嘴塞住,对着烟雾中的黑影大吼:谁担心你啊!快去阎罗殿见阎王吧!你早点去说不定还能投个好胎,洗刷一下你这辈子造的孽。
夏泽无奈地看了看自己新买的珍宝级法袍上的几缕整齐的切口,摇了摇头。要不是他及时张开结界,恐怕早就被剑气切成两半了吧。再看向不远处一个满头银发的极美的少女正对着一个发光圆球大吼大叫,用旁人无法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两个猪队友。
如果有旁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吃惊的合不拢嘴,一个是十岁就成为剑圣并被冠以“白银璀璨”之名的少女同时也是大陆诸位男性剑士(萝莉控)的梦中情人,另一个是大陆中央商会的下一任继承人同时也是大陆有史以来最天才的魔法师被称为“紫色永恒”的美少年。还有那个光球,如果有伊利斯神教的教徒看见的话一定会感动的痛哭流涕并诚恳的跪向光球用祝福之歌向光球献上最美的祝福与最坚定的忠诚。
总之,郑夜雨和夏泽都是穿越者,虽然他两很牛逼却不是混蛋神明伊利斯口中的主角,而他们的任务则是找出并杀死那个从未谋面的主角。
这是一个欢乐但又不恶搞的故事,这是一个心灵与心灵对话的故事。恶意卖萌?才不会有那种东西!这里面只会有最真挚的感情和发自心底的欢笑,以及人性的丑恶。
“主角不一定是正人君子,而配角不一定是卑鄙小人”——伊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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