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德草原南部,金帐可汗帐外,金帐可汗身披白狼皮,右手握着弯刀,坐在马背上上讲话:“勇士们,就在2天前,我们终于灭掉了反抗我们的最后一个部落,现在,整个草原都属于我们金狼部落的,我们金狼部落成为草原上第一个统一全草原的部落,我们战无不胜。”
“战无不胜!战无不胜!可汗万岁!”
“战无不胜!战无不胜!可汗万岁!”
……
金帐可汗摆了摆手,呼喊声立刻停了下来,可见金帐可汗在部落里的地位。
“但是,这还不够!勇士们,你们难道只甘心于待在这片草原里称王称霸吗?勇士们,你们难道不渴望南方的美酒,丝绸,还有女人吗?”
“不甘心!”
“没错,那些南方人就像羔羊一样,把自己困在名为‘长城’的羊圈里,占着大片的土地,吃着草。但是他们却不崇拜金狼神,他们崇拜鸟,这是亵渎!
他们以为他们能那么安稳的生活是谁的功劳?是我们,是金狼神,如果不是我们各各部落在内战,他们早就变成我们的奴隶了。
我们草原人是吃肉的,他们是吃草的,吃草的是打不过吃肉的,而且他们崇拜的神还是鸟,告诉我勇士,我们是怎么对付鸟的。”
“射下来,烤了吃。”
“没错,勇士们!”金帐可汗拔出腰间的弯刀,“让我们杀光南方人,抢了他们的财宝,烧了他们房子,上了他们的女人,杀!”
“杀!”草原武士们拔出刀,大喊着,眼神充满**。
……
在昊都皇宫,言舞看着前方草原间谍传来的情报,冷哼一声,将情报信扔到一旁。
草原那群智障居然还想来攻打炎凰,真当炎凰还是几十年前落后的农业国家,也不派人打听一下不死鸟中原的情况,让间谍去长城转一转,真是瞎了眼,城墙上那么多的大炮都没看见,这群人吃枣药丸。
事实上,草原人会南下,言舞一点都不意外。
草原的金帐可汗阿蒙,他是第一个统一整个草原,建立第一个草原帝国——金狼,也是草原第一个皇帝。
在游戏里面,他也曾打过南下灭不死鸟的念头,并且确实给青鸾王国造成很大威胁,使青鸾王国丢掉了3个郡,如果不是因为草原军出现瘟疫,死了大量的草原战士,金狼帝国早就占领不死鸟中原了。
可惜的是,在面对圣堂大陆的入侵时,强大的金狼帝国也没有避免成为殖民地的命运,更加悲哀的是,当时金狼帝国的开国皇帝阿蒙,依旧活着。
也就是说,这个曾经的草原英雄,第一个草原皇帝,在他最得意,最辉煌的晚年,见证了自己一手创造出帝国毁于一旦,成为草原第一个末代皇帝。
这是不幸,也幸运。
这时,蒋天择来了,他是言舞招来的。
草原人虽然来势汹汹,但在言舞眼里,他们与大西北那些造反的平民没什么差别,顶多是人多了一点,言舞不想亲自带兵,太麻烦了。
“天择,这个你看看,这是长城传来情报,草原人要南下了,人数估计有100多万。”
情报里只是给了个大概数字,但言舞却知道,草原军确实有100万人。
这100万人是言舞按照游戏里的历史估计出来的,虽然现实和游戏不完全一样,但也差不不了多少。
蒋天择认真看了一遍情报,然后抬头说:“请陛下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炎凰帝国,将这些草原蛮子挡在长城之外的。”
“谁叫你保护炎凰帝国的?”言舞反问。
“那陛下,你的意思是……”蒋天择有些拿不定主意,你不叫我保护炎凰帝国,那你叫我过来干嘛?
“呵呵呵,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他们打过来了,要是我们不打过去,岂不是让人小看了。”言舞笑了笑。
蒋天择心头一热,这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啊!要是自己打的好,自己的名字将会和历史上那些霍得病,卫妻等北伐将军一样出名,自己将会流传千古啊。
“坚决完成任务,微臣绝不会让陛下失望。”
“很好,这才是我想要的帝国将军,不要老是被那些旧思想束缚,我要的是一支能打仗,敢打仗,打胜仗的军队。不过……”言舞话锋一转。
蒋天择顿时紧张起来,他想起罗子君对他说的话,当言舞说“不过”这2字时,一定是非常棘手的事,一定要小心应对。
“你是知道的,帝国现在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各各地方都缺人,特别是铁路,采矿等高危职业,去做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现在,我们的好邻居草原人一下子给我们送来了100万的预备工人,我们怎么能不收呢?
80万人!我的要求不多,只要你给我俘虏80万人就可以,这80万最好是妇女和青年,他们将会送往帝国各地的工厂实行劳动改造,成为炎凰帝国光荣的劳动者。”
蒋天择开始理解罗子君的痛苦了,以前罗子君在这里时,这些“疑难杂症”都有他顶着,言舞要找也轮不到他头上,现在罗子君走了,自己就成了新的“替罪羊”了。
“陛下,和草原人打仗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们要考虑到各方面,比如……”
“天择,我不是在询问你,是在命令你,有困难你们要想方法克服,不然我要你们何用?
难道你胜任不了?如果不行的话,也不是没有替代人选,比如……”言舞掰着指头,似乎在思考还有几个人选。
“别,陛下在下可以的,交给微臣吧!微臣保证完成任务。”蒋天择立马向言舞服软。
开什么玩笑,这么好的机会他蒋天择怎么会放弃呢?要是连炎凰最大的危险草原人都没有了,他还到哪里去抢军功啊?
“那就交给你了,卿,不要让我失望。”言舞露出甜美的微笑。
……
在咕咕郡的狼群森林里,一个青年站在树上看着地上一瘸一拐的雪狼,这只雪狼一定是老狼王,在与新狼竞争被咬断了腿,并被赶出了狼群,不然,是不会有狼会单独行动的。
哪怕是一只受伤的老狼王,也是相当难对付的异兽,一般狼王都是四级的异兽,偶尔还会出现五级的存在,不过这个很少见。
这个树上的青年很明显是三级强能力者,对付一只四级经验丰富的狼王,危险性实在是太大了。
“1,2,3。就是现在。”青年突然从树上跳了下来,手中不断冒着寒气,最后结冰,变成一个寒冰做的长枪,对雪狼的颈部狠狠地刺下去。
野兽的直觉是相当敏锐的,雪狼马上就感觉到上面的危险,它向右翻了个身躲过一劫,然后眼睛也不看,身边出现无数的冰锥,“嗖”一声,冰锥刺向了空中青年,但却都被青年用长枪轻松挡住了。
“真是,要是刚才被我刺中,你就可以毫无痛苦死去,现在活着,一会儿你会更加痛苦的。”青年落地后,冷冷地说道。
“嗷!”雪狼很明显被青年激怒了,哪怕它再也不是狼王,作为曾经的王者,他高傲的尊严依旧无法容许他人对自己的挑衅。
雪狼如子弹一般撞过去,瘸掉的腿没有拖慢这个王者的速度,在奔跑的途中还不忘释放异能,17个夺命冰锥向青年的要害飞射而去。
青年一跺脚,大片的雪地被一层冰面覆盖,他踩着冰面向雪狼滑行过去,速度丝毫不比雪狼慢半分。
雪狼一阵诧异,就刚才的攻击看,这个青年很明显是自然科的,自然科的攻击手段大多是依靠异能,体质与普通人差不多,现在这个人居然敢和身为野兽的它较劲,真是太愚蠢了。
青年看到飞来的冰锥丝毫不惧,微微一个侧身就躲过了一个又一个冰锥,要知道这可是在冰面上,一边滑冰一边躲避攻击是非常考验技术的一件事。
就在雪狼离青年只有10步时,青年用手中一把冰枪向雪狼的嘴里捅去,雪狼吐了一口寒冰打算把这个自大狂同这柄破枪冻成冰块,今天的晚餐都决定好了,就吃“人肉刨冰”。
就在雪狼吐出寒冰的刹那,青年的冰枪突然爆裂,碎冰飞溅,破碎的冰块扎进了雪狼的鼻子,痛得他嗷嗷叫。
对狼来说,鼻子远比眼睛重要,灵敏的鼻子可以帮助他们寻找食物,同样,因为鼻子过于灵敏,一旦受到攻击,那是相当痛的一件事。
有句话叫趁他病要他命,作为高超的猎手,青年把握住这宝贵的机会,另一支冰枪出现在手中相比前面那只枪,这支冰枪更粗更长更锋利。
青年没有留情,残忍又精准地捅进了雪狼的眼睛,将里面的大脑搅成糊,血水从狼的五孔中流出,血腥又恐怖。
“我早就说了,你要是刚刚被我从树上重击脊髓而死,还会好受点,何必死的这么痛苦呢?”青年将冰枪插在雪地里,枪头贯穿了他用异能做成的冰面,“记住我的名字吧!我叫关阳,死也要做个明白狼。”
“少爷,你怎么又在打猎啊!老爷知道了会不高兴的。”一个仆人跑了过来。
“阿福,不要大惊小怪的,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关阳毫不在乎。
“唉,虽然少爷又懒又贪玩,还不听老爷的话,但作为仆人的我又能说什么呢?总不可以批评少爷吧?”阿福无奈地说。
“喂喂,你都说出来了好嘛,算了,本少爷心情大好,捉到一只雪狼,就不和你计较了。走吧,我们回去,要是父亲知道我出来打猎,我就死定了。”关阳扛起死掉的雪狼,飞快地跑了回去。
“等等我,少爷。”
咕咕郡雪狼城的关家大厅中,坐着雪狼城4个贵族家主,这几个都是当地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左边的赵家家主赵晨先发话了:“这次草原人南下,据说有100万人,这次领兵的是兵部尚书的儿子蒋天择,这个小鬼在昨天发了一封信给我,叫我配合长城守军掩护平民撤离,还勒令我搬出雪狼城,说打算把这里变成战场,你说这叫什么事。”
右边的宋家家主宋德也开口:“我也收到这封信,这个只打过一次仗的小家伙懂什么?
我们在这里住了100多年了,每天都有草原人来骚扰我们,可就是没有一个部落可以越过长城打到雪狼城的,那群草原蛮子除了会抢一些商队还会什么?
就因为这次草原人南下,就要我们离开经营了100多年的地方,这不可能。”
白家家主白首也发话了:“话不能这么说,听说这次草原人已经统一整个蒙德草原,形成一个草原人国家,而且这一次与那些小打小闹的部落不同,是100万人,仅凭长城那堵百年老城墙,能不能挡住还是未知啊!”
宋德可不高兴了,在他看来这是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的丧气话,他是最听不得的。
“老白,你还是那样,总说这种丧气话。那群草原蛮子无论怎么做都改变不了他们那下贱的血统,那群人除了吃肉上女人还会什么?就算真的统一起来,只不过是多几只羊罢了,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可这是100万人,100万,不是羊,是人。”白首依旧担心。
“老白,我觉得老宋说的对,没什么好担心的。草原人就是一群只知道内斗的乌合之众,这100万肯定是虚张声势,能有30万就是顶天了。”很明显,赵晨也没有把草原人南下当做威胁。
“老关,你说呢?”白首把目光投向一直静坐在那里的关重,其他几个家主也把目光投向了他,他们来关家,重点还是征求关重的意见,关重是他们这几人中最年长最有威信的人。
关重撸了撸自己的山羊胡,缓慢地开口:“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打算撤走。我已经让仆人去准备了,再过几天就可以搬家了。”
“老关,你疯了吗?这可是我们的地,我们的家,我们的祖先在这里经营100多年,才有现在的雪狼4家,你怎么能说搬家就搬家呢?”宋德激动地大叫。
“是啊,老关你太激动了,正如老宋说的,我们每天都遭到草原人的袭击,难道就因为这次人多了一点,就放弃100年的经营吗?”白首也发话了,虽然他刚才是持反对意见的,但在心里面仍然不想放弃自己的故土。
“没错,就算你的家能搬走,那地呢?还有祖坟怎么办?难道放在这里让那群草原蛮子玷污,这我可做不到,我不搬,死也不搬。”赵晨意志坚决地说。
“唉,你们知不知道这是在挡别人的财路,这样做是会被昊都蒋家记恨的。”关重无奈地说。
三个家主一脸懵逼,我们只不过是不想搬家罢了,怎么还会得罪昊都的蒋家呢?这蒋家也管的太宽了吧!
关重接着说:“赵晨你刚才也说过,这次领兵是蒋家的儿子蒋天择,这家伙可不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他是真正上过战场的将军,南征时与当今的炎帝一起灭掉了大燕,现在被封为三品将军,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官。
你们也见识过长城上的大炮吧!那可不是大燕用的破烂土炮,是用异能驱动的异能武器,射程是10000多米,再加上那些身穿机动铠甲的守军,和名为‘枪’长筒武器,依靠着坚固的城墙,就算300万草原蛮子也守得住啊。
既然如此,为什么蒋天择这家伙要让我们撤走呢?”
“这个……”3个家主没有一个人回答地上来。
“他是想做炎凰的霍得病和卫妻啊!一旦草原人发现固若金汤的防御出现一个缺口时他会怎么做?当然是钻进来,把缺口扩大,好让更多人进来。
就像老宋说的,草原人都是群下贱又愚蠢的人,他们对不死鸟中原垂涎已久,他们向往我们的房子,财富,土地,还有女人。
他们是不会考虑有什么陷阱的,在他们眼里,他们就是战无不胜的,没人可以打败他们,这种愚蠢的骄傲让他们的智商与家猪无异。
一旦他们落入蒋天择的陷阱……”
“那就是瓮中之鳖。”赵晨明白之后,又异常愤怒吼道:“可他怎么可以这样,这是我们的地,凭什么要牺牲我们的利益去成就那个死小子。”
“就是就是,这样对我们没有丝毫好处,我们不干。”宋德附议。白首并没有有说话,但看那表情估计也不同意搬家的。
“你们怎么还不懂?无论我们做什么,这个计划蒋天择都会实行这个计划的,他写信只是单纯地通知我们,以免到时候落下把柄。”关重感觉自己要被这几个老朋友给气死了。
“怎么会,这不可能。我们是贵族!贵族!他怎么可以弃我们不顾。”白首觉得关重的话十分荒唐。
“这可是成为千古流传的好机会啊!没有一个军人会错过的,军队那些人可以不贪钱不贪权不贪美色,唯独抵抗不了名声的诱惑,在他们眼里,荣耀大于一切,为了荣耀就算是失去性命也无所谓,这也是老皇帝重用武将的原因,因为背叛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没有一个武将会这么做。
回去好好想想吧,我的老朋友,不过不要难过,倒霉的不止我们。
单单一个雪狼城是装不下100万人的,我们的其他邻居肯定也收到蒋天择的信,那群家伙和你们一样个个都是老顽固,肯定不会撤走的。
一旦蒋天择打开长城缺口,这那群该死的老顽固将会为他们的无知付出血的代价。而我们只要等待,等待蒋天择将100万草原人歼灭,然后我们就回到这片土地上。
啊,没有贵族的土地。老朋友们,想想看吧!当我们的敌人全都死光,还剩下什么?还剩下他们的地,他们的房子,他们的领民等等,整咕咕郡北部就只剩下我们4个贵族世家,到时候我要改名,叫什么好呢?
对了,就叫北域4家族好了,雪狼城4家族实在是太土了,还是北域4家霸气。”
关重用那睿智的眼睛看着3个老朋友,嘴角上扬露出灿烂微笑“那么还有什么问题吗?我的朋友?”
“我赵晨,同意搬家。”
“附议。”
“附议。”
“那么,为了北域4家,干杯。”关重举起奶茶,以茶代酒。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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