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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们所高举的正义的旗

勇者们所高举的正义的旗

闪耀着如翡翠般碧绿光芒的湖水,平和地向远方流淌。几只洁白色的水鸟懒散地在静谧的水平面上游曳,弯下项子互相梳理着同伴的羽毛。远处传来马蹄铁踏在坚实地面上的声响,几只胆小的水鸟一齐发出鸣叫,扑扇着翅膀飞远了。

过了一会儿,道路尽头浮现出一人一马大小不一的两个身影,马是匹栗色的骏马,人穿着带有兜帽的斗篷初看之下可能会一时分不出性别也不知道年龄。但若是细心留意,从兜帽里流淌出的闪耀着青春光泽的银发不难推断出旅者是一个女人,还是一名很年轻的女性。

穿着斗篷的旅人扯着马缰将栗色马牵引到湖边,随后自顾自地用手捧起湖水大口大口地畅饮起来。对于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进食的旅人来说,这清凉的湖水,其价值不亚于贵重的宝物。事实上,由于某种原因,旅人接到了剿灭出现在赫尔姆国北境的人类盗贼团的命令,由于命令过于急促的原因,旅人甚至来不及准备就来到了这里——盗贼团想要继续深入就必须通过的卡米欧淡水湖。虽然身体上是融合了魔王3/10的零魂构成的,但是毕竟还不是魔王那种完全体还是会感到口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只要肯努力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

不同国家不同肤色的人重复着这句话,将之视为名言。

我不知道这是从哪位哲人的嘴里说出的话语,或者干脆说了这句话的人根本就是个未经世事的二百五。

城镇酒馆里的女酒保铁匠铺的小学徒一天几乎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不可谓不努力,然而辛辛苦苦工作的结果又是什么呢?一个月干下来收入甚至不超过大法官们的一顿酒钱。

啊,虽然不是什么有文化的哲人学者,努力付出这个词我姑且还是知道意思的。

倒不是有心努力,就我个人来说,生活境况的窘迫已经到了不努力不行的程度了。

我——克努特·von·埃里克是一名骑兵,不过这都是几百年前的身份了,现在我的身份是一名勇者小队的指挥官,这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的勾当嘛其实和马贼没什么区别。没什么难以启齿的,最起码比起原先那份再怎么努力也是入不敷出的工作,现在从事的职业更有“钱途”。不需要在寒冬腊月顶着冰雨向前进军,缴获的财物也能揣到自己的腰包里不用上交给招人厌的领主老爷,除了要自己承担损失这一点没有变之外,我还是挺满意这份工作的。毕竟这是没什么文化的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职务了。

至于收获,这个词语我为领主大人卖命的时候可是不曾体会过的。

我为领主老爷努力付出,拼了性命,收获的唯有一身号称价值百枚金币的伤疤,但那些钱估记是被黑了心肠的领主老爷独吞了,因为我到现在还没见过其中的一厘一分。

除此之外,我到底又收获了什么呢?坏掉的铠甲要自己出钱修缮,微薄的收入依然不够支撑到月底。明知道帮他们赢来爵位和领地的是我们这些士兵,贵族们依然顶着一张生来欠揍的蠢脸在年轻小姐面前夸耀自己那子虚乌有的光辉战绩。

真是不公平,不过出身不同罢了,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天壤之别?

意识到不公平的我,打算给自己换份工作,换份简单到就算是我也能胜任的工作。

于是,我当起了以猎杀魔族为目标的“勇者”,到手的财物除了分给几个手下,收获的金币大多数归属了自己。不必向了不起的贵族大人们谄媚,只要努力付出就一定会有足以对得起辛劳的回报。

不必费劲转动不太灵光的脑子,像商行里的掌柜那样思考价格浮动这种有些复杂的问题,到手的金币也比原先多出许多,既然同样是需要杀人的职业,那我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挣得更多的呢?

明明只是打着正义的旗号进入魔族领地砍上几个没什么抵抗能力的魔族农民,以夺取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但只要不出意外的回到人类社会就能立马得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尊敬。“正义的英雄。”“驱除恶魔的勇者。”听得时间久了,最近这种恭维话也觉得稍微有些无趣了。

仔细想想,勇者还真是个了不起的职业。

等我攒够了钱就回家娶一个漂亮点的女人,让她给我生几个儿子,愿意读书成为官员自然最好。要是实在不成器,干脆就让这些儿子们和我一样当个勇者,也算是逍遥自在。说起来可不能让这些孩子们再叫von·埃里克了——这是一个属于贵族的姓名,只有被国王册封有领地的贵族才在姓名中间加上von这个单词。说来可笑,既然持有这种称谓想必祖先也是哪里的贵族吧,如今身为贵族后裔,我竟然要靠当马贼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当然,必须说明一下,可笑的并不是我而是那些高叫祖先庇佑的族中朽木,一把年纪了不想着躲在哪个角落里苟延残喘,有事没事的跳出来说些祖先鬼魂之类的迷信言论,像是存活确认般的定期出现在族里小辈面前,丝毫不顾及别人厌烦的神色自说自话,就算不自觉也该给我有个限度!

倘若族中众人真被祖先庇护,为何家族会衰败到如今这副狼狈模样?为何我要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才能挣得出日常所需的吃穿用度?

倒也不是拥有什么所谓的正义感,我也杀过魔族的小孩子,原因嘛,仅仅是因为一时的心血来潮,有谁能认为这样的我有正义感吗?单纯的对那些读不懂气氛的族中老爬虫感到不满罢了。

可能是夏日太阳太过毒辣的关系?一不留神想的就有点多了。

好了,闲言碎语到此结束,在距我马头约200码开外的位置上,今天的猎物出现了。

身穿黄褐色斗篷的旅人瞧上去有些脏兮兮地不像是太有钱的样子,通过马缰和他连在一起的栗色马看上去倒是不错。以我往年当骑兵的经验来看那是匹比一般军马还要强上数倍的魔族军马,要是卖到马市上差不多能赚出好几个月的酒钱。无意的多扫了一眼,居然有了意外的收获,今天的羊羔竟然是个女人,以人类的审美来看的话意外的是个倾国倾城大美人,就是权臣们将其送入后宫以此博得国王青睐都不算过分的那种,唯一的不足,就是胸稍微小了点,等会拧上去可能没什么手感,不过做人嘛,也不能太挑,总的来说,解决了经济上的问题同时还一道解决了生理上的需求,今天还真是赚大了。可怜的女人啊,勿需多言,要怪就怪你生为魔族的宿命吧。

那么今天的付出也差不多要开始了,为了这之后的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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