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狗是人类的朋友,这是自古以来就已经认定的事实。很久以前,和其他动物不同,狗并没有踏入弱肉强食的大自然,而是选择追随着人类,作为人类能够认可的生物生活下去。忠诚,勇敢,信任,狗这种生物凭借着这些其他动物无法做到的品质来获得人类的认可。它们虽然与人类一起生活,却永远无法超过人类,因为人类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生存,而狗,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的这种简单的生活方式,但从精神方面这一点,狗就永远不会超过人类。
但即使这样,狗依然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无法舍弃的一种宝物。但是,就像某个广告
说的那样,并不是所有的狗,都是宝物。
1
我叫梁泽,23岁,在上海居住了22年的我,舍弃了家人,舍弃了工作,舍弃了朋友也舍去了我的回忆,孤身一人来到了这个名为临清的城市打拼。或许你们觉得这种行为很傻,确实,我承认我很傻,但是,我依然无法忍受大城市的喧哗与拥挤,每天早上醒来,为了上班不迟到而叼着面包片拼命挤地铁,为了在职场上生活下去而看别人的脸色,对别人低头哈腰,为了能早日升职而主动加班,凌晨4点的上海,我已经看了不知有多少回了······
终于,无法再忍受这样生活的我,决定离开我的故乡,去其他城市打拼。不过这一提议遭到了父母以及妹妹的极力反对,但这反对对于我来说是完全无效的。于是,在下雪的某一天,我踏上了去往远方的火车,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临清这个地方,虽然是座城市,却远没有像上海那种即使是晚上也依然喧闹的大城市的感觉。这是一座古城,一个充满了年代感的城市,美丽的运河从这里穿流而过,仿佛在诉说着这里原来的一切。
为了在这里生活下去,我在离运河不远处的街道上用自己不多的资金开了一家书店,这是我崭新生活的开始,也是我美好未来的开端,这里,就是我的家······
回想起这些,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自从书店开张后,生意还算稳定,虽然不是很红火,但一日三餐,吃喝拉撒也足够了,还自己租了一个公寓,而且每月我还会取出一部分工资寄到上海的家里,父母看到我在这里有个稳定的生活,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妹妹,每次打电话的时候都会大声嚷嚷着快点回来快点回来。当然,每次也只是被我敷衍过去就是了。
阳春三月,明明应该是一个温暖,活泼,散发着生机勃勃的季节,可现在的天气,好像是跳过了春天这个阶段,直接进入了炎热的夏季。没错,今天的天气,真的很热,而且闷得要命,感觉空气都凝结成了固体一般难以吸入。不过,还好我的书店里配备了空调和电风扇,为我驱走要命的热气,啊,我真的很感激发明出空调和电风扇的那些人,他们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比那些只会算算方程式,写写化学式的科学家伟大多了!
“阿泽,我好饿啊,你这有没有什么吃的?”说出这种没有常识的句子的少女,此时正坐在阅览区的椅子上,眼睛紧盯眼前的电脑屏幕,双手以惊人的速度敲打着键盘,看来是又被催稿了吧。
她叫苏玖,是我的大学同学,在那时候,她就是这种齐肩发,而且天然的棕色头发更是衬托了她的独特感,在我离开上海之前,她就已经是一名轻小说作家了,或许和我一样,忍受不了大城市的喧闹和单一,来到了临清并打听到了我的书店,然后非常厚脸皮要求帮她找一个房租不高而且又舒适的住处。于是,我将书店二楼的仓库清理干净并租给了她,而她也只是嘟囔了一句“好小啊”然后住了进去,每个月会给我一定的房租,我也向她提供工作场所和其他生活用品。
“苏玖啊,我说了多少遍,这里是书店不是小卖部,哪里会有吃的啊。而且话说回来,你刚刚才吃完晚饭的吧?”
“晚饭是晚饭,零食是零食,它们并不是一个共同体,它们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也有自己选择的余地,所以,请不要说这种愚蠢的话。”苏玖摘下自己黑色的眼镜严肃的对我说着这些毫无逻辑可言的结论。
另外一提,她只有在工作时才会戴上眼镜,平常的时候是不会戴眼镜的,况且,我个人感觉,苏玖不戴眼镜比较好看一点。
“亏你能大言不惭的说出这些话来,总之,没有就是没有。”我对着向我鼓起脸来的苏玖说道。
忽然,苏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如同游戏最后的决战一般气势汹汹的走到了我的跟前,用手紧紧的抓住我的胳膊,拼命摇晃了起来。
“啊啊,我不管,我饿了,我就是要吃零食,如果我不吃零食的话,我就没有精力写稿,如果我没有精力写稿,那我就会拖稿,如果我拖稿,读者就会因为看不到我的作品而伤心,如果读者因为看不到我的作品而伤·······”“打住打住,我认输,我错了还不行嘛,柜台那边还有几袋薯片和饼干,你去吃吧!”为了不让这个厚脸皮的家伙继续唠叨下去,我只好把自己的夜宵贡献出去,哎,为啥我不是聋子呢,这样的话我就不用听到她那连珠炮般的神逻辑了。
这时,店外传来了雨水下落的声音,我出门观察,果然,老天爷看来也被闷得够呛,决定下点雨来溶解着固体一般的空气。不一会,那稀稀落落的雨点逐渐变得快了起来,很快倾盆大雨从天而降。我回到店里看了看挂在墙上的天蓝色的圆表,这个表是我开店时以30元钱的价格从商店里买回来的,一直用到现在也依然没出现过什么问题,看来以后要经常去那个商店去买东西呢。
时间也差不多了,再加上外面又下起大雨,看来是不会再有客人登门买书了。随后,我走到正厚颜无耻吃着我的宵夜的苏玖,叮嘱了她几件安全事项,然后拿起放在门口的雨伞,准备下班回家。
“拜——拜!明天记得再带点零食来哦。”苏玖在门口挥着手朝我告别,我也点头回应了她,当然,我决定无视她的后半句话。
我的公寓离书店不远,步行的话大概只要15分钟就能到达,虽然只有一厅一室,但却十分温馨而且十分安静,生活用的设备也很齐全,再加上最近在网上买了笔记本电脑和一台监控器,即使不出家门也可以随时了解店里的情况。
从书店到公寓的这条路,就在运河河畔,毕竟是春天,河边的桃花也已经绽开了美丽的花朵,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如果是平常的话,我一定会停留在桃花树下,仔细的从视觉和嗅觉上欣赏这令我安心的桃花,但可惜的是,天上的雨点没有变小的意思,为了避免雨会突然下紧起来,我只好拼命地往公寓的跑去。
街上空无一人,只有我在雨中努力的奔跑。
忽然,在距离我大约100米的地方,有一个不明的黑色物体,正趴在一棵开满了桃花的树下。在好奇心的驱动下,我放下了脚步,走过去看了看。
这,是一只狗吧。
没错,从形态可以看出,这确实是一只狗,而且还是哈士奇的品种,黑白相间的毛因雨水而湿透了,尾巴无力的垂在地上,双目紧闭,还不时发出不舒服的呻吟。
怎么办,要不要救他回家?不不不,公寓是禁止养宠物的,而且我光照顾店里就够费劲的了,那有空再照顾它啊。可是,如果不救它的话,它可能就会死在这里。不过,反正又不是它死了又不是我的责任,管我什么事呢?嗯嗯,就当没看见它,走过去吧————
个鬼啊!
果然我不可能就这么狠心放弃它啊。啊,我还真是个烂好人啊。
于是,我将这条已经湿透了的狗抱了起来,将雨伞夹在腋下,以便可以遮住它的整个身体,至于我自己嘛,整个人暴露在雨中,我便向公寓开始了百米冲刺。
这只狗,真重啊······
到了公寓门口,我以极其**的走位躲过了管理员的视线,成功将这只哈士奇转移到了我的房间。我将它放到地毯上,迅速的从厨房里拿来食物和水,放到它的面前,然后又从医药箱内拿来了酒精和毛巾,开始进行降温治疗。
大约半个小时后,这只哈士奇的体温总算是恢复了正常,一直紧闭的眼睛也睁开了,那是一双如同蓝宝石一样的双瞳,感觉即使在黑夜中,也能散发出耀眼的蓝光。我擦了擦头上的汗,看着已经能够正常进食的哈士奇,心里不由得感到欣慰。
记得小时侯,父母在我生病时也是这样忙前忙后的,而我却觉的这样很好,让父母做在旁边陪着自己,心里会感觉到无比的舒心。啊,有点想家了呢。
“汪!”仿佛在安慰我一般,哈士奇向我走了过来蹭着我的腿。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表(和书店的表在同一个地方买的,质量感人),已经10点多了。
我打了个哈欠,整个身子呈大字躺在床上,思考着今天发生的一切,然后慢慢进入梦乡————虽然我很想这么做,不过现在,我必须得考虑一下这个体型不算是很大的哈士奇睡哪?反正不可能睡地毯上,即使是春天,一旦到了晚上气温降低很有可能再次着凉生病,况且,我也没有多余的被子来给它盖。果然,还是要跟我睡一起啊······
我将它带到了浴室里,简单的给它冲洗了一遍,顺便自己也洗了洗,本来就不大的浴室现在显得更为狭窄。洗完澡后,我用吹风机将它身上挂着水滴的毛吹干掉,然后用刷子又梳了一遍。
记得以前,我也经常会给妹妹梳头,虽然她每次都表现得不愿意却一脸享受的表情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也不知道,我那个妹妹怎么样了。
我把已经被我整理的干干净净的哈士奇抱到床上,用被子盖好。我躺在它的身边,轻轻地抚摸着它那蓬松的毛,或许是很喜欢这样,哈士奇一声不吭的躺在我的旁边,任由我抚摸着它。接触到生命的体温,让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睡觉的我感到十分温暖。
“呐,你之前住在哪里啊?为什么会跑到桃花树下呢?”哈士奇明显是一种宠物犬,肯定是有主人的,至于为什么会跑到这里,要不是迷路了,要不就是被抛弃了。
哈士奇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看着我的眼睛并轻轻地摇了摇头,还发出了呜咽的声音。我不可能会一直瞒着管理员,也不能一直独占着它,万一它是走散的宠物呢?我想它的主人现在应该很担心它吧。
“好好睡一觉吧,等明天我就把你送到救助站去,帮你找到主人的。”我轻轻的拍了拍它的额头,把被子重新盖好,然后关掉了放在床头的台灯。
忙了一下午,再加上有了一起过夜的伙伴,剧烈的睡意猛然向我袭来,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梁泽,来吃饭了。”
“哥哥总是这么怠慢,什么时候能改改这个毛病啊。
啊,是爸妈,还有妹妹,想不到居然梦见了他们,好怀念啊,一家人围坐在饭桌旁,一边吃着母亲做的饭菜一边聊着没有营养的话题,那种场景,真的很怀念啊。算了算,大概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们了,之前春节也没有回去,是在书店和苏玖一起过的。今年的春节,要不就回家过吧。
突然,我的鼻子感到了一股瘙痒,我猛地打了一个喷嚏,也多亏了这个喷嚏,把我从怀念的大海里捞了上来。我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但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朦胧之中,我的手上好像抓着什么东西。圆圆的,就像是馒头一样柔然,但大小却比馒头大的多,而且还带有温度,我好奇的揉搓着这两个球形物体,意识也慢慢的开始恢复。
“啊·······主人····不可以摸那里的,人家会有感觉的啦。”突如其来的声音将我迅速恢复了意识,我睁大眼睛看着躺在我旁边的少女,此时此刻正满脸通红的呻吟着,而我的手也一直揉搓着她那虽然不大但却十分丰满的胸部。
哦!原来是胸部啊,怪不得这么柔软还带有体温呢————个鬼啦!我猛地将手从那对充满诱惑力的胸部上松开,结果因为动作太大而掉到了床底下。
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我的旁边会睡着一个美少女?这是哪门子的恋爱喜剧啊!我打量着眼前这位迷之少女,白嫩的皮肤和纤细的四肢像是从二次元中的女角色,乌黑的长发与黑夜融为一体,胸部也因为没有任何衣物的遮挡而坦然的暴露在我的面前。
“你你你,究竟是谁啊?为什么会躺在我的床上?而且还是**啊!”我赶紧将视线转移到别处,以免受到来自胸部的刺激。
“诶,主人你这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救得那只哈士奇啊,明明之前还一起洗澡呢。”迷之少女依然坦然的露出自己撩人视线的胸部,毫无波澜的说出了令我这辈子都没这么吃惊过的话。
“你是······那只哈士奇?
“对啊,你看,耳朵和尾巴都在这里哦。”为了让我相信,她把头低了下来,又将臀部向上撅了起来。
哦,果然,她的头上确实长着两个黑白色的狗耳朵,臀部也有一个先黑逐渐变白的尾巴正左右摇摆着。之前竟然没有发现,可能是光注意胸部了吧,所以没有注意那里。不过,算我求你了,请不要做这个动作了好吗,实在是太色情了,弄得我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
“你,不是一只狗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这个嘛,其实我之前确实是只狗,不过好像因为主人的某种感情,让我本来就有特别灵性的我【涅转】成为了【犬女】。”迷之少女像教师一样一边用手比划着一边扶着根本就不存在的眼镜对我说道。
“【涅转】?【犬女】?”不瞒你说,我现在是一脸懵逼,还请你说中文。
“嘛,大概来讲,【涅转】就是通过某种试炼由狗转化成【犬女】的一个过程,而【犬女】就是像我这样的,外表像人类却长着狗耳朵和狗尾巴的动物。
总的来说,是你的某种感情让我【涅转】成为了【犬女】,所以你就是我的主人啦!
另外,不要叫我哈士奇啦,我叫叶子!所以,接下来的生活也请主人多加关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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