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铲子插入松软的雪地,用力将白雪地毯弄破了个口子。
“三爷,咱们有的是食物。何苦挖那啥苔藓啊,契鲜蛮狄不开化啥都不放过,所以三爷咱别挖了好不好?”站在闫法詹身后的侍从苦口婆心地劝道。
闫法詹不理会他,又是一铲子下去。十四岁的小侍从平安心痛地看着被契鲜人“蛊惑”的主子,从天露鱼肚便开始忙活到现在了都未曾停歇。“铛”一声熟悉的声响经铲柄传至闫法詹的手心,他的脸上勾勒出一抹转瞬即逝的笑意。他拢了拢沾满汗水的黑发,闫法家族的特征全倒映他的身上——脸长、黑发、深琥珀色的眼珠子、身材英伟昳丽……除了最后一点,闫法詹都继承家族的特征。顺带一提闫法詹乃闫法本家“最黑”的人,不是说他心黑,而是说他皮肤不像族人一般黄偏白,反倒他的皮肤生来便深黄,虽说身材略带肥膘,举止略失优雅却敏捷。
瘦小的侍从平安杵在他身后,眉头紧成了一团,浅色的眼睛里尽是忧愁。而闫法詹仍在挥动铲子挖着雪,他没料到初春了北境的雪还那么厚。人马的气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身后隐隐约约的阴影起伏不定,好似摇晃不定的城墙镶嵌天际。越过北方高城似的山脉或攀上山顶,据说能远眺更极北的长城。
北境漫漫一望无际,近二十多天的东行,闫法詹深切地体会到熟读地图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离开安禄城后,他们冒着细雪穿过喧嚣的城镇,由此往西转回东行。在那之后,四周渐显沉寂而且天气越趋凄冷。闫法詹之所以离开富饶的鸣燕,来到荒芜的北境。只为一个目的——追寻古长城。没错,在长城以南,传说那段长城早于“新”长城建造。更有甚者推测此段长城在龙族统治世界前,便东起鸣燕、西屹北境西南,巍峨地耸立于斯,保疆护土。然现存的古长城业已残破不堪,先民的遗迹无言地屹立,像是在诉说着远古的历史。然而古人是如何建起这般浩大的工程,它究竟是防御什么呢?闫法詹不得而知,兴许多年以后谜团便会揭晓吧。
现在,闫法詹位于驰道旁的不远处,虽说是驰道却大不过森林小径。东边是崎岖怪异的灰岩丘陵,矮丘上孤零零地高耸着一座严重倾斜的瞭望塔。西边则是地势低缓,平坦旷野自脚下向八方延伸。
八天前,石桥跨过汹涌的激流,聚落被石墙木梁包围。路上往来频繁,极易在日落后找到客栈歇息。好景不长,两天后,农田退去,只见深林茂密。越偏北,人迹越罕至,北面的低矮阴影日益陡峭,如今已经成了高耸入云的山脉,宛如肩负陈雪,背负岩峰的巨兽。当北风吹起,从高耸的峰峦飞溅而下的,是像旗帜一般的长长冰针。
虽然旅途艰辛,可闫法詹收获不小——他发现除青砖古长城外,仍有一段以“草皮”也就是用土壤混上干草和桔梗、一块块垒砌而成的城墙遗迹。它们默默地耸立在偏南的大漠沙海一隅中,延伸至叆欹境内。饱受自然侵蚀的古迹远看几乎与荒漠融为一体,“土”长城更古老于青砖长城。虽说闫法詹不太确定,可他认为大漠中的长城当之无愧为古长城,世人称为“古”长城的长城只能被称为旧长城罢了。
闫法詹很快将雪毯翻了个遍,苔藓地衣收获丰盛,只待闫于琇猎兔归来了。闫于琇是个黑头发皮肤黝黑却体格瘦小的契鲜孤儿,他灰色的眼瞳,深得近乎墨黑。多年前被出巡的父亲闫法悟在秉祥附近捡到的,随着成长闫于琇看似羸弱,实则强壮而动作如山猫般迅速。更是三人小队伍中一等一的神箭手,可谓百步穿杨箭无虚发。家主,也就是父亲方才将他纳入旁支闫氏。然后又成了三公子闫法詹的兄弟了,今年闫法詹十九了,下下个月便是他二十岁的生辰。而且闫于琇也快十七了,总得回家帮他讨个媳妇——噢,本公子也得讨一个老婆才行,成天跟妓女们混成何体统?
老子一身肥膘在长城之旅中可算减了,闫法詹捏了捏层层皮革包裹下的肚皮。“于琇咋还不回来啊,三爷我都饿死了!”
“爷,您就忍会儿。琇儿爷打猎,怎回得那么快。”平安劝道,又将酒袋递给闫法詹。
闫法詹拉开塞子,侧着头喝了一大口,酒宛如一团冷火夹带着败坏的马奶味,流过他的喉咙,温暖他的脾胃。他把皮囊传给平安,将靴子伸向篝火。“天寒地冻的,老鼠都少更别说有猎物了。”
他枕着双手躺进毯子,回家的路非但长,而且崎岖不平,等他这会儿双腿已经抽筋得厉害。一股暖意透过靴底涌上心头,套在靴子里的被考得很是舒服。他刚哼起家乡调子,就听见附近有一阵异动。闫于琇那家伙回来了,他想是没错,可……步子太乱了,一点都不像闫于琇的性格。闫法詹竖起耳朵聆听四周,难道狼群?不,声响来于一处。莫非是悍匪?有可能,毕竟地广人稀杀几个人也鲜为人知,而且他早在鸣燕便听说北境匪患难平。指不定闫于琇先被他们给杀呢……土匪只有一人?奇怪,难道是古灵精怪?反正不是狼,狼通常是群体捕猎的。他长剑按手欲拔之势。平安环顾周遭,抄起匕首反手握着。声音逐渐迫近,闫法詹挺立身子,单膝跪地压低身躯作暴起之势。声响挤开灌木,一滴汗顺平安的脸庞滑落。闫法詹缓缓拉出长剑,寒光流淌于剑刃,倒映在他的脸上,好似冰冷的钢铁化作北境那寒雪般的绸缎贴到他的脸上,寒冷无比。
“三爷……”平安惶恐不安地看着闫法詹,他却止住平安未尽的话语。
他将长剑横在自己面前,只要它一出现便以最快速度斩杀掉。于琇,该不会真被杀了吧?王八蛋,老子不把你皮扒了不可……再把你烤了打牙祭!倘若不是人的话。
他正想上前,忽然不远处一丛纠结繁密的树根那飞出一个影子。闫法詹被吓了一跳,嘶吼着举剑前冲欲把那厮宰了。怎知下一刻竟被平安从侧面扑倒在坚石地上,手中的剑飞得老远。他被撞得喘不过来气,泥土、枯枝腐叶塞满了嘴,又咬破了唇。
王八羔子,死平安你个吃里扒外的贱人!闫法詹他气恼地咬紧牙根,抬脚就要踹,平安仍死死抱紧他,口里振振有词。
“三爷、三爷别打平安啊!那是琇儿爷,琇儿爷救救小的啊!”平安哭丧着脸喊道。
于琇?他挣扎着想起身,引得一阵痉挛,一定是摔倒的时候扭到了。闫法詹勾着一节树根,勉强坐住。扭头一瞧,便见背着长弓箭囊、肩环一圈松鼠,黑发冠于项首。腰间别着两把匕首,靴子上杂糅着细雪与灰尘。他显然也被吓着了,匪夷所思地瞅着闫法詹。
“**娘的十八代祖宗,没事跑那么快个鬼啊!”他用手背揩了揩嘴里的血污和泥巴。
“别介啊,我这不是怕,咱詹兄饿着吗。”男孩边说边卸下肩上的松鼠。
闫法詹瞪了他一眼,接着放声大笑,不住摇头拾回甩开的剑。咕哝一声就缩回篝火边,马儿都已喂饱,闫于琇坐在一旁剥松鼠皮还哼着歌:“天苍苍,野茫茫。云悠悠,天寒寒,石头磕得小爷屁股好生痛快,啦啰啰啰啰啰。”
不一会儿香味溢满闫法詹的鼻腔,烤松鼠肉的味道比苔藓汤的味道棒不知道多少倍,虽说苔藓并不恶心,可就着呛口的硬乳酪吃便不是一般的怪了。
吃完早饭,闫法詹铲起一把雪扑灭篝火,与二人收拾物什准备上路。
“我说,咱们哥仨是直走沿旧路返回,还是怎么个走好呢?”他问。
“全听三爷的。”
“你想往南还是往北,詹兄?”闫于琇绑紧马背上的物什边道,“往南绕个道去紫金山玩玩儿,或是去瞧瞧北境更深北的风光?往南赏春景逛花楼,随带拜会下你父亲。往北则追寻广袤无垠的北境,瞧世界的边缘,然后借闫法家的名号上长城撒泡尿,名垂青史!”
“可是这都此般冷了,再去更北岂不是更冷了,冻死咋办?”平安借口道。
闻言,闫法詹无奈地苦笑:“好,咱哥仨往北走!‘北伐’去!”
二人一阵欢腾无视平安,收拾东西上马,朝北方策马狂奔而去。长城、回家之路俱被青春的热血抛到脑后。
一望无际的尽是低矮丘陵和针叶林,刚停歇不久的雪,又自天空飘落。夜里他们落脚歇息的地方,均可听到狼嚎,而且一夜比一夜临近他们。每每到此,闫法詹不住地想北上就是错误,他不紧自嘲地笑了。
第七天,他们艰难地来到了一个聚落狼原堡,它建于平缓的平原,四周皆被草场农田环抱,东南的湍急激流到了西北变成了平静的涓流。它就静静站在西岸,眺望西边低垂的落日。
当闫法詹他们看见狼原堡那一刻,完全掩盖不住心中的狂喜。毕竟他们的食物早已扫空,连当初恶心的苔藓都觉得可口。
踏进狼原堡,便见城门上吊挂着大小不一的冰溜子,镶嵌城门的铜钉尽是铜锈。飘扬的禤字旌旗业已泛陈,男人们抄起铲子将屋顶半掌深的积雪铲落。木质屋檐上挂满了冰溜子,据说北境古有名菜,其名曰:“油炸冰溜子”,闫法三公子出身名门尝遍天下名菜,唯独北境油炸冰溜子没尝过。今个儿倒好,尝鲜去啰。
原本坑坑洼洼的路面,业已被冰封平,可当马蹄子时,肮脏的污水被翻出冰面。马儿喘出的粗气化成白雾,闫法詹将长发往脖子上缠以让自己暖和起来,马鞍折磨他屁股好些日子了;沿途别说农庄,连废墟都少见。现下他只想找个旅店好生歇脚,再久违地吃顿热食,睡个好觉……虽然北境人的床垫睡不舒服。
缕缕炊烟袅袅直上,柴火的气味令他倍感亲切,意味着三人可以安心睡觉而且无须守夜又远离狼群。
“春天,明明是春天了。北境还跟冰窟似的,冷死人了!”闫法詹呵了口白气,狠狠地抱怨。“他娘的,长城到底有多远?”
“不远了吧,詹兄。咱要不上男爵大人那坐会儿?”闫于琇提议道,“喂喂,甭说你不知道啊。狼原领主、孛儿子斤颜宗室的封臣啊,孛儿子斤颜的远亲。”
“也姓孛儿子斤颜?”他问。
“是啊,身上流着王室的血咧。再说咱们梁公闫法大人的名声全国数一数二的,敢不待见咱哥仨?”闫于琇笑道。
别瞧闫于琇平时那样,要知道那小子可是能把全国上上下下所有的贵族名号、封地、贵族们的野史、艳史,那一个倒背如流哟。闫法詹思考一番闫于琇的话,孛儿子斤颜男爵是北境王的血亲,可层层分封下来到底是个男爵。可咱闫法家,一千七百年前闫法氏抵御外敌有功,被王封于梁县世袭公爵。之后又外扩领土,乃是鸣燕西部最大的领主,话说以前还是县郡之时,咱梁县乃天下第一大县,直到禤人进攻天下后,梁县变成茂梁郡,当然领地不变,没大没小,只是那禤人别出一格行郡县罢了。
“好热闹,赶上集市了呢。要不咱也逛逛,詹兄?”闫于琇提议道。
“好主意。”
城镇的屋宇人满为患、挤得水泄不通。市集上摩肩接踵,巷道印满车辙马蹄。闫法詹心底又开始抱怨自己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北方人都没赶过集吗?
处处是贩子的叫卖声、马车辘辘和猎狗吠叫,铁匠铺炉边的师傅不停敲打铁锤,**胸膛上汗水淋漓。闫法詹自离开安禄城后便没见过如此多陌生人;他娘的逛集市就是愚蠢的决定,天杀的窑子何处寻?今晚得找个漂漂亮亮的姑娘乐乐才行。
忽然,飒起的北风令闫法詹在人海中迷失了方向,周围的人净说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方言。暮色渐渐笼罩街巷,商铺沿线燃起百来只火炬,闫于琇给自己买了角酒,还给饿坏的男孩买了半角,找着闫法詹时,正见他为了几串羊肉串同店家扯破喉咙去交谈。闫于琇苦着脸用茂梁话跟平安说“瞧,南腔北调哩。想来禤语通九国,可同狄人讲官雅——难矣!”没错,闫法詹讲的是带鸣燕调的官腔,可人家店家讲的是带浓厚狼原口音的北腔官话,还好最后来了个懂官话的本地大胡子老男人,在他的帮助下闫法詹等人才没同好事聚拢的本地人干起架来。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老丈人,在下出门在外,没什么好谢您的,倘若不嫌。请收下三串羊肉串吧。”闫法詹捧着羊肉串道谢。
老人“呵呵”地笑时,浑身都抖了起来。厚实的腮络胡将老人的半张脸掩着,下巴到脖子那好似藏有全北境的宝藏似的。梨形的大肚子仿佛有了身孕般肿胀,圆肩膀,身材粗犷却矮小。老人身穿发霉的毛茸茸的熊皮连身长袍,从下巴到脚都包在里面,和蔼可亲的脸上泛着红晕,沉黑的肌肤倒有几分契鲜人的外貌。土豆般宽大的鼻子上那淡褐色的双眸,被大片黑眼圈包裹着。老人接受了闫法詹的好意,问三人从哪来又打哪去。
闫法詹摇着头笑道:“吾等自鸣燕而来,准备北上长城……啊,不曾问过老丈人如何称谓?”
只见那老人哈哈大笑:“这年头竟有值得公子们参加长城守军,难能可贵啊。不过在问年长者称谓前,晚辈不应该先自报家门么?”
“啊……失礼失礼。”闫法詹红着脸,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在下闫法詹,这是我弟弟闫于琇还有侍从平安。我们来自鸣燕茂梁,敢问老丈人尊姓大名?”
老人闻言大惊失色,忙地放下啃了一半的羊肉串,僵硬地鞠躬:“噢,闫法公子,狼原堡欢迎您的光临。我是孛儿子斤颜禅淳。狼原堡男爵,有失远迎请见谅。”
瞧,闫法大人的名号远扬天下。“大人,请别这样,晚辈受不起您的大礼。”
“公子詹不如到寒舍坐坐?去长城老远了,唉。如今愿去长城的正派人太少了,哦。正巧,也有几个泰梅尔家的小鬼头跟公子詹同道呢。”说着禅淳变为三人引路,“没想到闫法家的大公子,竟愿意去守长城,好家伙。”
哼,闫法家的大公子?“抱歉大人。子詹是家父的三子而已,很遗憾晚出生了几年。”他笑道,“不过,子詹并非去戍守边的……嗯,总之是去追寻膜拜世界边缘。”
“朝圣?”男爵佯作大吃一惊,“呵呵。你们年轻人就是有活力,真好真好,那劳驾代我向令尊问好。”
“一定,我的大人。”说着说着,闫法詹就劈手夺过闫于琇喝剩的半角酒,自己灌了口以示诚意后又递给禅淳大人。后者面露喜色地喝着,全然没去在意独生闷气的闫于琇。
一行人穿越人群,来到狼原堡的内城堡。与安禄城的一些大家族居所或闫法氏的居城相比,这座城堡太普通了……但毕竟它是城堡,不只是加固的瞭望塔。筑有城堞的外墙有三十尺高,角楼和塔尖上飘扬着禤字旌旗。一条护城壕沟环绕着城堡,上面浮着大小不一的冰块。
旗下的石头凿刻着古老的纹章,无数年头的风吹雨打将它侵蚀,其形状早已难辨,下方城门敞开,过吊桥时,闫法詹注意到城壕有多深。嚯,少说也有八尺半。他暗想。
铁闸前,两名蓄了大黑胡子的卫兵恭迎主子归家。他们从闸门的铁尖下走过,来到外庭。猎犬在兽舍里吠叫,马童搬着捆捆草料往马厩走去。
“抱歉,寒舍有些简陋又吵了些。”禅淳喘着粗气道,“人老了就是该老老实实窝在家里。”
闫法詹猜测老头子至少有五十多岁,可能六十岁了。“没法子,北境风景迷人嘛,不是么?”
男爵扭过头,声音里的兴奋劲儿让闫法詹以为他喝高了。“没错,孩子。北境风光无限好,你得发自内心的感悟才能体会——北境粗犷的柔情!”
“的确,北境的粗犷差点没把咱哥仨饿死在荒山野岭。”闫于琇对孛儿子斤颜禅淳道,“大人,要知道你们北境的初春,厉害得有钱都没地儿花咧。”
老人听罢,就一个劲地哈哈大笑。外庭的另一旁,几名穿皮甲的武士轮番向一个身着黑丝和银线衣服,套着软甲的青年发起攻击。青年男子在挥剑招架间呼呵笑闹不停,耳朵上绑着的小辫子跟深褐色黯淡无光的长发随躯体动作来回舞动,他是个精瘦的年轻人,五官清秀细致……就是嘴唇厚了些许,胡茬自下巴爬到了耳垂处。松木剑交接的声响,倒让闫于琇提了几分兴致,甚至有些跃跃欲试。有那么一瞬间,闫法詹瞧见了他浅色的眼珠子居然是粉色的。他的身后不远处还有一个年长些的男子靠坐在稻草上,一只脚无精打采地翘起顶着下巴。他聚精会神地注意着眼前的打斗,浑身上下被裹得严严实实,嘴唇紧闭,面色阴沉,胡须修得整洁,闪亮的黑发垂直而下。靴子底沾着深色的泥土,没戴手套的手指瘦长。银灰色的双眸毫无神采,仿佛一具被冻死的尸体。一柄长刀睡躺在他的身旁,阴郁男附近围着三个年轻男孩,不断对车轮战中的青年喝彩,他们无一例外都有着深褐色且又黯淡无光的头发,胸前绣着三棵冷杉构成的三角形纹章。
“瞧,泰梅尔家的小鬼头。场子那个儿,叫泰梅尔福禄。从左顺右,分别是福泽、福临、福兮,长兄在场子舞剑,除了坐着的,他们都是一家子。噢,坐那的叫泰梅尔巴丹,不像亲兄弟,不然就是表亲堂亲之类的。”老人指着他们说道,“诺,我儿子孟威,今年快十六了。当然,是小儿子。我大儿和二儿南下勤王时死了,唉。一转眼,孩子都那么大了。”
南下勤王?噢,庚申之乱。然后老爹就代柳遁的某个亲人作了副丞,如今又是御前丞相、朝廷重臣,接着好像跟宗亲义良王偶尔对着干呢。闫法詹沿途经过些城镇时,听闻丞相与摄政王政见相左,还好没打起来。他也多次写信告诫父亲,多些忍让。可北境距京畿甚远,只怕信送至时,丞相早换人了。万幸的是,现下丞相还是自家老爹当。
闫法詹瞧着泰梅尔福禄的比武,可以说优雅中涵盖着粗鲁。你瞧,福禄他多次被突破防御,然而被击倒的却是攻击者,将不知是不是男爵儿子的孩子的木剑扫到一旁,欺身上前撂倒他。很快那六人尽数被打倒在地,福禄却立于一旁面挂微笑。闫于琇竟被他的微笑勾来了兴致,阴笑着乞求男爵大人给予他上前挑战的机会,老人点头应允,闫法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面上写着出乱子别找我。他二话不说,“锵”地一声拔出鸣燕长刀,刀柄末端的空腔里的小铜珠锒铛作响,流淌于剑刃的寒光溅到外庭的土地上,他右手灵活地甩转长刀,反手紧握,将半剑半刀的武器往地面猛地一插,小铜珠的颤抖仿佛北境大地的回声。
清脆的声音,吸引了泰梅尔家小伙子们的注意,更让阴沉男巴丹饶有余味地打量闫于琇。“公子福禄,可否与在下一战?”闫于琇左手转动松木刀鞘挑衅道,“既然能连战六人,多一个儿无所谓吧,再说战场上杀人可不会等的哦。”
“在下泰梅尔福禄,敢问足下大名。”福禄将松木剑扛上剑,轻蔑地看着他。
“闫于琇是也,接招吧!”他呐喊前冲,先前倒地的六人纷纷为他的勇气助威。
刚开始两人均在兜圈子,双方都努力发挥自己灵活的一面,闫于琇压低身子跳向右侧,同时挥动刀鞘。福禄迎上他的“刀”,稳稳地接住闫于琇的第一击,他抽身朝闫于琇的脑袋回敬一击,却被鸣燕人闪开,并同时挥“刀”反击。短兵相接,木屑震得四处翻飞。闫于琇趁着这一微妙的空当,松开左手,旋身一转变换右手反握刀鞘,奋力一抽,硬是挑开北境人的架势。福禄一个趔趄,哈哈大笑,加紧了攻势,高削低砍,紧紧相逼。闫于琇再次甩动刀鞘以正手紧握,往后跳,他以“刀尖”瞄准福禄的人中,举刀阔步前冲,用力一击却遭泰梅尔福禄横剑格挡。眼见不妙,他犹如山猫般敏捷地压低身盘,往侧旁滚去,再次朝后挥砍,却扫空了。福禄站在不远处笑眯眯地瞅着他,嘴里念叨着鸣燕人听不懂的北境方言,等候着他再次出招。
“当真厉害啊,”闫法詹在场外感慨,“两人不相上下,咱琇儿爷棋逢对手咯。琇儿爷,加油呀!赢了他的话儿,三爷今晚请客逛青楼!”
闻罢,闫于琇顿时热血沸腾,大笑道:“好。就冲三爷一句话,我琇儿爷非赢他不可!”
“呵呵。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呀!”男爵哈哈大笑,“咱年少时,一手酒袋、一手弯刀、**骏马,天南地北无不是狼原郎儿们英俊的身影!”
闫法詹耸了耸肩,扭头看向闫于琇与北境人的胶着。他心里想着,泰梅尔家的哥们儿连战六人后尚能跟闫于琇僵持,不得不称赞他的厉害。
只见闫于琇紧握刀鞘踏步向前,猛挥刀鞘,空气仿佛被锋利的刀刃愤怒地撕裂,朝泰梅尔福禄袭去。泰梅尔福禄高举木剑,兴奋不已,身上透出矛枪般的锐气。
电光火石之刹那,短兵相接的声音,响彻了外庭。平安捂着脸,不敢去看场中是何种结果,因为比武的声音到此便戛然而止。闫法詹对结果也不忍直视,禅淳男爵大人倒是点头称赞,泰梅尔家的小伙子们除了巴丹不为所动,其余的仿佛被人丢进了阴沟。
比武的结果就是,两人的兵器均被对方击飞,但在紧要关头,闫于琇扫中了福禄……自己却被自个儿绊倒,摔得狗啃泥。正因为如此,闫法詹不认直视;泰梅尔福禄扶起他时,闫于琇的额头上肿了一个大包,琇儿爷哭丧着脸边摸着额头边揩掉嘴里的泥。
“身手不凡,闫兄。”福禄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的兄弟们不一会儿便聚拢过来,对闫于琇有说有笑。
闫法詹也跟老人上前,“不愧是年轻人,佩服佩服。”老人说道,一会儿又向众人介绍闫法詹以及他们一行人的目的。
“摔倒的动作美得很。借百越蛮子的话来说是,扑街仔跌得威喔!”闫法詹侃侃而谈道,“我说呀。琇儿爷,泥巴味儿可美?”
“美不美,来狼原前你不是尝过了?”闫于琇哼地一声回敬他,“詹兄莫不是忘了?”
“鬼知道呢!”
“别忘了今晚请客喔,詹兄!”
泰梅尔家的男孩们对闫法詹的事迹表示佩服,万里长征的他们宛如征战天下一般。一旁的闫于琇咕哝着什么,抓起长刀收入刀鞘,那鞘上多了好几道残破的口子,看来又得换新了……又得烧钱了。泰梅尔兄弟除去巴丹外,大都长一个样,唯独身高与眼珠子的颜色同巴丹相似,但也唯独这点搞得福禄好似例外一样。“四福”中最矮的是福泽,肩膀多动的福临,他身上的衣物好似永远都不合他的身,他跟福泽一般是个瘦小的男孩,福兮呢则跟闫法詹一般,是个胖子齐高三爷本人。
“北境人功夫就是了得,连干七人不倒。”闫法詹笑道。
“那是,咱福禄老哥的功夫,论北境可是响当当的!”福兮笑嘻嘻地说道,“说功夫,咱泰梅尔家一连三代都是北境之王的贴身侍卫。瞧,虽然我歌败了,那可算战胜了六人哦,公子。”福兮不仅活像个圆滚滚的蛋,圆脸通红,还是话痨啰嗦的主儿。
“鸣燕是个好地方,公子詹何苦来到北境寻长城呢?官宦世家就是让人摸不透啊。”一会儿他又说。
“跟你说啊,北境不止男儿功夫了得,更是风景优美,只是凛冬一到,冻死的不只是人。”胖子说,“我家兄弟们都唤我胖子,子詹兄也甭介意,反正今后咱就是一路的伙伴啰,什么鬼扯的可汗、狼主鹰王都不怕了。”
闫法詹也同意:“在茂梁,朋友们都唤我三爷,他唤琇儿爷。胖子爷和几位爷若别介,就也这般叫唤吧。”北境很复杂,不仅有陛下册封的北境王,还有一大帮名称难念的游牧民族,北境匪患难平的绝大部分因素正是起于不满足于禤国统治的可汗、狼主、鹰王们。闫法詹原先在鸣燕也听大人们谈过这些事,说什么北境剿匪的军费都快赶上征伐战争的军费了,还说把那些军费省下来都可以再修个围满西境的长城云云。可幸运如闫法詹,一路上他还没碰上真正意义的土匪和妄图抢劫的游牧部落。
“哈哈哈。有意思,不愧是南境人!”
其实泰梅尔家的人,看起来不是什么异类,倘若说真有异类的话,就得从男爵大人的小儿子说起了。打一开始闫法詹便在老人所指的六人中寻找小孛儿子斤颜孟威,然而场中除了一个雀斑脸的长辫子女孩年纪相符外,其余的不是太老就是太不像禅淳。是否是老人年纪大给忘了何为男又何为女了?闫法詹的这念头一直挥之不去,便去询问禅淳大人。
“大人,敢问哪一位才是令郎?”他问,“方才场子乱了些,没记住给忘了。”
老人听了哈哈大笑,二话不说就把红发绑成一根长及大腿的辫子,下颌有酒窝、鼻子高翘、双颊有星星点点雀斑的俊俏姑娘给用手臂勾过来,夹着她的脑袋,说道:“这便是犬子,孛儿子斤颜孟威。”
等会儿,儿子?闫法詹一脸困惑地盯着他爷俩,努力克制想扶额捂脸的冲动分明就是女孩子,女孩子啊!
“大人,恕我冒昧。”闫法詹吸了口北境的凉气,“您确定这不是,是女扮男装的女儿家么?”
语罢,众人都向闫法詹投去不可思议的眼神。
禅淳哼了一声道:“什么女儿家,孟威。把上衣脱了,给公子瞧瞧吧。”
“可是父亲,很冷耶,脱衣服的话。”
“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甭废话!”他又道。
无奈之下,孟威只好将上衣一件件脱开,整个过程闫法詹看得是那面红耳赤。最后呈现眼前的是孟威白皙的胸膛,不算强壮却是结实。满脸黑线的三爷不得不向他们道歉,孛儿子斤颜孟威,是闫法詹所见俊俏又英气、比女孩子还可爱的男孩子。
看来,往后见到漂亮姑娘得留心眼了,闫法公子心暗暗思忖。
晚餐时,众人列坐在大厅的长桌上,相互敬着酒。除非什么皇帝移驾至此,否则北境人大多是一家子围着长桌东扯西拉。不会像南方人爱搞分桌而食,就算狼原堡的封君驾到,主人不过是将高位让给封君,又是一大家子围一块哔哩吧啦。
闫法詹喝酒时朝孟威瞥了一眼,小鹿乱撞的感觉直到烤乳猪被送上长桌,接着是撒上碎杏仁的烤鱼和肚中塞满洋葱、草药、蘑菇和烤栗子的炸成褐黄色的阉鸡送上长桌,才逐渐消去。还有配上某种狼原特制的可口的棕色酱料,蘸上鸡肉令闫法詹回味无穷,此外还有红菜汤、黄油芜菁、爆炒杂碎和呛口的成熟白奶酪被包裹在烙饼。
席间胖子爷同琇儿爷两人吹擂得天下无双,两人的话堆垒起来怕是有北境雪那般多,泰梅尔家的人除了福禄和胖子爷,其他三人沉默寡言,而福兮乃是健谈过头。孛儿子斤颜孟威呢,说话倒有点娘气满满,反倒举止恰如男人般“粗犷”。闫法詹坐在老人的右手边,泰梅尔兄弟位于对面,男爵的家人则靠后坐,离高位远些。他刚解决掉烤鱼,便应着孟威的乞求,将追寻古长城的经历以及新发现做了详细的说明。大家一脸惊奇,福禄端起酒杯敬向闫法詹,说小伙子精力旺盛值得学习,我好生佩服。闫法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他从泰梅尔福禄口中得知,他们五人只有福临、福泽、福兮是参加长城守军的,而福禄负责筹备北上以及赠送给守寂人的物质,泰梅尔巴丹负责看守将被送往长城的三个小偷和一个睡了某某子爵大人的女儿的家伙,然他俩皆不加入长城守军。
古之北境有先例,但凡参加长城守军者无论何罪,皆可免去先前所犯之过。禤人统一天下后,此例沿用至今未曾更改过。以至于叛国之人皆可被流放长城,只不过加入了守军也便意味着原有的各种权利皆已失效。
“闫法公子,我想同您商量个事。”老人满脸潮红,喘出的气净是酒味,他靠向闫法詹说道。
“大人请讲,只要子詹力所能及,一定帮您。”
“我是说,我儿子孟威也不小了。您不是要北上长城吗?多个人多个照应嘛。”
莫不是您想将孟威嫁于我?闫法詹心说不妙,三爷才没有断袖之癖!
“我打算让犬子做公子的侍从,不知公子是否愿意?”老人一会儿又说道,“我三儿跟泰梅尔去长城,就小儿子没着落。”
吓死我了。闫法詹暗地松了一口气,道:“无所谓,就是往后的路会很辛苦。”
“无妨,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又何苦来哉?”
热血的老头啊。“好,就依大人了。”
“多谢公子。”老人让仆人斟满酒杯,起身对准备朝烤猪腿发起进攻的孟威叫道。“孟威,从今个儿起。你就是三爷闫法詹公子的侍从了,还不快谢过公子。”
孟威听罢,旋即起身谢过三爷。又端酒爵敬闫法詹,北方人就是豪爽,一干而尽的酒跟喝水似的,咕噜咕噜地往下灌。闫法詹也不得失了礼仪,有样学样一口气干掉了剩的半杯酒,差点没倒再桌上。
之后琇儿爷操着满是鸣燕口音的北地话,舌战群雄,尤其是跟孛儿子斤颜家的女人们谈得不亦说乎。大厅里一时充斥着净是北境方言,泰梅尔家的兄弟偶尔讲着三爷听得懂的方言,可那是跟老人说话时才用的,私下他们间又操着自己的方言乡音嘶吼着。泰梅尔巴丹依然沉默寡言,默默地吃着烤馕伴着爆炒杂碎,好似屋檐的人都欠了他好几百万缗钱。
禅淳大人说他年轻时曾在紫金山的朝廷任过治粟内史,要知道盛昌十九年又是禤国一大盛世,况且天康元年前的治粟内史和少府乃属肥差。据说盛昌时代和往后的永定年间,朝廷府库有堆积成山的“鬼脸”,而用来串钱的绳子因钱币长期使用不完或来不及更换都烂得不成样子,每每搬运钱币时,府库官吏均用特制的宽铲,像铲垃圾一般往牛车上铲,钱币抖动的“哗哗”声甚为悦耳,仿佛铜币的海浪在翻滚。可惜到了天国六年,老皇帝失政,西境人牵头叛乱杀入东域,四海之内狼烟四起。天国八年冰月初三,梅氏的军队攻陷天江北道直抵紫金山北岸,每日早晨,梅军的投石机会跟随升起的太阳,将沉重的石块抛向京城。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说话的神情好似战斗发生在昨日,他忆起在空中飞舞的石块、城墙外的杀喊、破碎的房舍。
敌军日日都向梅军阵地集结,从最高处的瞭望塔俯瞰而去,可以望见江北的旌旗蔽空,仿佛铺遍江北的大地和天际。天国八年冰月廿八,叛军纠结二十万大军渡江图南,直捣帝国的心脏。双方交战激烈,战鼓震耳欲聋,就连治粟内史的禅淳大人也身披铁甲严阵以待以备不时之需。他自国都受威胁以来便没日没夜地向北地众神祈祷,也不知道众神听到与否。正午三刻,城北的壑雷门、龙跃门以及城西的瑞兴门相继被攻破,京城面临国破之际,兴许是老人的祈祷有了起色。刚平定青丘内乱的青丘王亲率王军驰援紫金山;义良王絮颂则安稳住东岸局势后,亲自带两千精锐冒险挺进白骊王宫,胁迫坐山观虎斗的白骊王出兵,之后他又忙抽身放任零星叛军带领全部军队,又抽调半数国都门户京口半数守军以及全数水师向西挺进;天江南道的赵侯也出动水师夹击叛军,传闻紫金山保卫战胜利后,天江下游俱已染红且漂浮着数不尽的尸体,以至于战后三个月内,江鱼腹中仍可寻到人的肢体。叛军首领梅侯辛见战势不利己方,便领两万精锐及一千骑兵挥师西撤,以图保存实力伺机而动,孰料军队刚踏出天江北道地界——便与“恭候多时”的赵军主力撞上了,梅侯不晓得自己早已进了赵氏精心布置的铁桶般的包围圈。为何廿八日前国都不见赵军的影子?正是因为赵侯一面将军队集结于融安县以防紫金山城破,另一面秘密将主力转移至叆欹与“中国”皇畿交界,且全部换上叆欹王的旗号静候时机。旦闻响箭三发,弓弦霹雳万箭齐发,密密麻麻的箭雨铺天盖地。梅辛想领军后撤时,为时已晚。赵军的铁骑堵死他们的后方,步兵蜂拥袭来。梅侯战死疆场,世子卫继袭父职率军突围,驰军三舍又不幸遭遇叆欹宗室奇万三所部,梅卫于一番激战后阵亡,公叔万三与赵侯携手直捣西境。破之,擒梅宗亲及乱西党。九年杏月,皇上有旨诛九之梅氏。赵侯可是相当乐意亲操屠刀,连史书上都有记载,当年梅氏被赵侯本尊一刀一个地尽族了。他事后还说啥族梅者,非寡人也,梅氏也。
可怜的梅氏,连“区区”将终身献给长城的权利都被被逼疯的老皇帝给剥夺了。
现在呢,府库老鼠蟑螂都少。天康十三年啦,国库还剩钱否?说也好笑,五年四帝君而不改朝换代,真是上天保佑啊。闫法詹对于天国之乱的历史甚为了解,毕竟闫法悟可是把他们嫡子作佐王之臣来培养的,焉能不熟知?只是世事难料,争气的大哥闫法桀做了鸣燕相国,二姊嫁了人,可闫法詹他就是不学无术偏爱歪门左道竟连姊夫家名谓何氏都不曾记得,最后父亲只好放任他追寻旧长城。他一回想起父亲老是在跟他们讲天国之乱、庚申之乱的前因后果,唯独闫法詹对国祸战事有兴趣可以说是倒背如流。天国之乱时,闫法氏的军队以茂梁为中心,挥师打至东北差点没把叛军赶进海里。庚申之乱时闫法氏奉王命率鸣燕军南下,先锋刚渡过天江便收到前方捷报——九灵郡王死于乱军之中,李承安则被残存的柳军逼得登船出逃溟莱群岛。柳遁战后力主趁机远征溟莱群岛、蛮境以转嫁战后的“小小矛盾”,当然是以齐桓的军队为主力。只是咱家老爹与摄政王絮颂政见相同,便以国库虚空和反对丢弃来之不易的和平为由,没几个月就罢黜柳相,换上了闫法相以继之。
最后闫法詹期待已久的油炸冰溜子被端上桌,他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啃一口,凉丝丝的入口既化的妙感,令他陶醉不已。北境人又唱起让南方人觉得生硬绕口的歌谣,连自诩北境通的琇儿爷也忘尘莫及,他们又唱又跳使鸣燕人显得格格不入。
闫法詹从桌边抽身:“我想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实际上他醉了,又觉得人多有些厌烦,但在士人之间,最好注意礼仪。“请原谅,北境的酒够烈!”
“早去早回啊,詹兄。”闫于琇举着酒杯说,“北境幅员辽阔,可别迷路了。”
众人被逗得哄堂大笑,门外的夜风犹如巨兽的舌头舔舐着闫法詹,院子里压实的土地似乎在摇晃……或许摇晃的是他自己。夜幕笼罩着狼原上空,满天星河点缀其上,花了他尽是醉意的眼,闫法詹仰望着星空如同在荒野扎营时仰望夜空的诗情画意有着不同却又说不出的感觉,不知不觉他迈开脚步子。然而他对狼原堡全然陌生,不知怎的就迷了路。
说不定真像于琇那愣子的嘴跟乌鸦似的……三爷我迷路了,闫法詹不由得苦笑。这是哪儿?北门、外庭又在何处?
“仆人们都上哪去了?”闫法詹左顾右盼,四周连老鼠的影子都不见,搞得他有些着急。加之酒劲上涌,他莫名其妙地来到马厩外头,旁边兽舍里的猎犬们闻到气味,纷纷咆哮怒号。它们想撕碎我的喉咙,他心想,要么就是看上我哩。他赶紧原路返回,途中经过马厩,闫法詹瞄到里面停着一辆被布包裹的堆满货物的货车。送给长城的货物,他好奇地往马厩走去,心想咸鱼腌肉如此放这,不怕老鼠吃么?
闫法詹打量着沉睡的货斗,往前走了两步,不断抽动鼻子嗅个不停……除了马厩特有的那股“气味”,剩下的就他浑身酒气。闫法家的人天生怀有一种特殊本领——对气味十分敏感,闫法詹也继承了这种本事,以至于闭着眼靠闻便能推断人的身份,可他在茂梁时曾听说奇人异士靠纸画一笔,便推得出纸的产地和工人年纪。麦子的味,没有。肉干,也没有。这会儿闫法詹的酒醉因兴奋醒了一大半,他怀着好奇心摸黑走到车尾,不远的一匹马也好奇地打量闫法詹。
他撑着档板,使劲上翻,跃入四轮货斗的尾部,刚好它有腾出刚够一个人蹲的位置,就仿佛是特意留下的。粗葛布包裹下,隐约发着木头香气。
“长城……也缺柴?”闫法詹也蒙了愣,长城驻军再不济,也不缺树砍吧?
他按捺不住激动,将紧紧裹着的粗葛布掀开一道口子,伸手往里一探,倏忽地响起“咔”的一声。闫法詹一惊,忙抽手回来,瞅了好一会儿那只手,冰冷又坚硬的触感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莫非是兵器?闫法詹顾不得啥礼不礼貌了,双手抓着开口再次使劲掀开,待口子足够宽时,往里钻了半个身。又是一番摸黑地摸索,“咔”的一声再次响起。他阴阴地冷笑一声,探身瞧个究竟——一只被塞得圆鼓鼓的“包袱”呈现在眼前,从未见过啥兵器能使布袋子整得这般鼓胀,闫法詹不分三七二十一,解开捆绑布袋的绳子,伸手小心翼翼地往里探去。摸到了,他有点想骂泰梅尔家的娘了。取出那硬物一瞧,漆黑的凹形的足有两掌长的圆铲头。
“**娘的泰梅尔,打着参加长城守军的旗号,合着是盗墓的。”闫法詹低声骂道。他将探铲丢回袋子,盖布复原后纵身跳下马车。为何闫法詹会如此熟悉探铲?想当年在茂梁时,他们闫法家就抓过几拨盗墓贼。闫法詹借着协助查案为由,将盗墓贼严刑逼供又从供词中把盗墓方法熟背于心,又私下扣了一些作案工具,带着于琇往老人口中传说光怪陆离的地方一走。嘿,果然三个月后两个人伤痕累累地满载而归,那可是一鸣燕立国前的王陵,机关数不胜数,两人差点就交代陵中了。
闫法詹不忍回首往事,那座古老的王陵还没摸完呢,看来捉泰梅尔的斗合伙盗他们老祖宗的一票才行。回头再说,他慢步走出马厩,这会儿他感觉消散的酒劲又回来了。
何为捉斗?南方盗墓贼对于那些个他们应付不了却又瘾的墓葬,往往花钱请江湖上的奇人异士合伙,就像贵族家有什么疑难杂症,大夫治不了,只好请江湖郎中来医治一个道理。能够被捉斗的家伙,个个都是高手。跟散盗不同,有钱捉斗的团伙多是武装盗墓,而且多是油斗。闫法家也跟这些人加过手,闫法詹只想说他们难缠、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
上好门闩紧闭的狼原堡城门被唐突地开启,塔楼上的火把在夜风中摇曳,好似刹那间便湮灭了。闫法詹倏忽地回过神来。城门竟在此,他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我的笑声很好听不是么?闫法詹缩了缩肩膀,倒想瞧瞧哪个“坏孩子”现在才归家。
马蹄声搅动夜空的寂静,五个黑影踏破夜幕,驱马奔入狼原堡,原来五个身着黑色兜帽斗篷的骑手,领头的那位甚至勒马于闫法詹仅半尺的跟前,马儿喘出的粗气,恶心地舔着闫法詹自认为英俊无比的脸。
“唷。我没见过你哦,小子。”马背上的黑衣人陡然道,闫法詹觉得这把声咋跟孟威似的?
“难不成,你是泰梅尔家的?”一会儿黑衣人边说边滑身下马。
“五位泰梅尔小伙,在屋里喝酒。我乃坚定的闫法詹大人。”他拍着胸膛揶揄道,“孟威,你小子手脚利索啊,没一会儿功夫就翻墙出去了,你身后的那群人该不会是泰梅尔吧。”
此话一出,五位黑衣人均笑个不停。闫法詹揉搓着眼时不经意瞥见对方的黑斗篷,都被釉绿色的叶子胸针别住孟威掀掉兜帽后,闫法詹发现此人与孟威相似,但绝不是本人。
无可挑剔,她美得惊人。闫法詹不禁心想,为什么人的第一面总是如此美好?他审视着将裹住全身的斗篷往背后拢的女孩,真正的北境人,一望而知:苗条、长腿,剪短的红发,长期适应马背的强壮有力的胳膊,腰间别着雪枫刀、插着的匕首。她的鼻子显得又大又尖,不过那闪烁着微弱光亮的丹凤眼和她的笑容足以弥补。
爱死狄人了,你瞧。绷紧的马裤彰显了女性优美的大腿曲线。噢,光凭这点足以使我窒息。
“那么,喝醉的闫法詹,到远天天的狼原堡作甚?”女人叉腰笑道,“孟威是我的小弟弟,我的名字叫朔苏。孛儿子斤颜朔苏,可爱的美人哦。”
在你没说后句前,我当你是男人。瞧瞧自个儿赛平原的胸膛,不过是英气十足的北境妞。
“本公子光临北境只为两个目的!”闫法詹按着胸口,深情道。“其一,追寻旧长城。其二,伴随友好的挚友上长城撒泡尿。其三,搜寻北境的美女!”
“你说了三个哟。”朔苏被闫法詹逗笑了,“不如咱们进屋里吧,外头冷死人了。”
“恭敬不如从命。”
“请。”
“大小姐请!”
朔苏带着闫法詹和四位同样用釉绿色叶子别针别住斗篷的人进屋,身后仿佛凭空多出了好几个马童,将马牵向马厩。大门阖上后,大厅喧嚣老远被闫法詹听到,胖子爷的声音清晰可辨其次便是老禅淳大人豪爽的笑声。他粗略地向询问自己目的达成如何的朔苏讲述了旅途的故事,孛儿子斤颜朔苏反问闫法詹,第三目的怎么样时。闫法詹笑着说,少之又少啊朔苏小姐。漂亮的还呆在大宅门里,标致的村姑仍在家里……不过大小姐您英气凛然,不妨随我去温暖的茂梁玩玩?此时的闫法詹面挂贼笑。
“献殷勤可不是如此哦。”她笑道,“我今年二十五,按你们南方人的话说,我可是不结婚的老女人。”
“女人永远不言老,在下年十九,快二十了哦。”
“大姐头,小闫法看样子想娶你回家咧!要知道闫法公爵的封地天下居一,还有花不完的钱咧!”说话的是一个黑发紫绀色眸子的南方男人,他与闫法詹齐高,却比他强壮,厚嘴唇旁长着粒“美人”痣,脸庞不带丁点胡茬;腰间别着长剑、匕首,与同行者一样携带武装。值得注意的是,闫法詹瞥见他佩剑的剑格好似雕刻着一朵剑心葵。
贵族?他暗想。
“喂!为啥子人家献个殷勤,我就非得嫁人不可!”朔苏扭过头,羞红了脸骂道。闫法詹觉得她脸上的红晕,好生搭配她那双淡褐色的双眸。
嚯,生气的模样超可爱呀——可爱的“老女人”。
“请原谅,他是贫嘴徐璠。跟您一样,也是南境人。”替人道歉的是闫法詹边上的剃了前半边黑头发的辫子男,饱受风霜的脸中央长着土豆般的粗宽的短鼻子,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灰绿色的眼珠子好似诉说着右眼那道恐怖的伤痕。“我叫叶赫英文定,土生土长的北方佬!南方小子,甭理会那徐璠。到时候咱们去茂梁,可甭把大姐头和咱给忘啰,徐璠忘了也无所谓!”
“什么叫把徐璠忘了也无所谓?告诉你,叫文定的。没了我徐璠,九国的姑娘们会伤心的!”
“放心兄弟,三爷我会安慰你的姑娘们哟,不仅用心呢。”闫法詹笑着插嘴道,“莫非贵家的家徽是叶子?我不记错的话,那玩意儿可是江南才有的叶子哦。”闫法詹指指他们系斗篷的“叶子”,其实连他也不知道此叶源于何地,毕竟他连自个儿房间里的花的名字都排不上号。
朔苏闻言,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淡淡的笑容:“孛儿子斤颜氏的家徽乃黑底白日芒,纵使旁支也用着呢。叶子没什么,说说你家的纹章所为何物吧,詹。”
哦,詹耶。不是子詹,也不是闫法詹。纹章啊,闫法詹心底认为别人家均以自然乃至神话之物为图腾,可他们闫法家——“咱们闫法氏嘛……就梁篆写成的闫法二字,简单易懂。”
“嗯,简单易懂。”朔苏点头道,其余人也很赞同。
“介绍一下,这位是大胡子斯文赫拉瑞。圆颅那菲于是这位。”朔苏指指身后的两人说道。
照朔苏的说法,大胡子没带剑或刀只插柄短刀于腰间,可他说自个儿的战斧原来放在了马鞍上系着。大胡子的腮络胡堪比孛儿子斤颜禅淳,甚至让闫法詹猜不透他的年龄,黑发黑眼下是高耸的鼻梁,小小的耳朵好似藏在一丛黑毛团里躲着闫法詹,他粗大的指头顶得上闫法詹的拇指,不料世上竟有适合他的手套。而闫法詹站他跟前仿佛在仰视一座肉山,鼻毛看得一清二楚……都有些恐怖了。圆颅那菲于呢,还没平安个高哩,深棕色的眼睛深邃迷人,可那光滑的圆颅……闫法詹快能把它当镜子使,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蛮俊的家伙。闫法詹推测,这家伙怎么也有个三十五六了吧,而且他算是五人中浑身最干净整洁的一个,就连身为女人的孛儿子斤颜朔苏也不及他。
大厅的喧嚷吵闹,老禅淳居然跟不会跳舞的“北境通”闫于琇扭着北境传统舞蹈,男爵衣服下白花花的肉仿佛海浪般舞动着。谁曾想泰梅尔福禄竟也会玩弄起了马头琴,胖子福兮跟男爵夫人聊上了兴头没注意到闫法詹他们进来。唯有杯酒欢闹交织的僻静之处的巴丹,直勾勾地盯着他们,他的眼神中好似流淌着微妙的厌恶。
“父亲。朔苏回来晚了。万分抱歉。”朔苏来到父亲面前,解下长剑双膝跪地向父亲行礼致歉。正因为这句话和她的动作,所有喧闹尽被褪去。
“怎的,这么晚才回?”禅淳大人很不高兴。
“吃饭了吗?”一会儿他又问,“这几位是?”
“我的朋友们,南方人徐璠、契鲜勇士叶赫英文定、大胡子斯文赫拉瑞、圆颅那菲于。”她道,“我们进城前就吃过了,而且明天我们还要北上做生意,所以——”
“——无所谓,那位是闫法詹公子,想必你们认识了。他是闫于琇,那几位泰梅尔家的小伙子。他们同你们一样北上,明天也好搭个伴吧。唉,男孩忙就罢了,朔苏你个女孩家的别忙坏了身体。几位兄弟,小女就劳烦各位照顾了,若不嫌弃的话,坐下来喝几杯如何?”老人提议道。
他们接受了老男爵的好意,饮了几杯便离开了,说不打扰男爵大人就起身离席往城堡外旅馆方向去了。朔苏没同他们离去,她陪老人聊了好一会儿,便离开招呼仆人准备烧洗澡水。
男爵大人替闫法詹斟上饭后的茶水,生于南方的闫法詹打心底认为晚上喝茶很难睡,可又不好意思拒绝老人的心意。孛儿子斤颜禅淳笑了笑,道:“公子勿怪。小女朔苏不知何时起,就跟南方人做起了生意。她的朋友们……白痴都看得出,什么鬼生意人、什么朋友简直是他娘的一群佣兵……亲娘啊,狼原堡近三成的税赋跟南方生意人脱不开干系!”
武装商队见怪不怪吧。“您挺辛苦的,大人。”
“那不是,二十五了还不愿嫁人。”老人看看闫法詹,“公子……不知有无家室?”
又想把孟威嫁给我?“还没呢,我们回家便作打算,前提是有人看得起我们。”
“不知小女,能入公子之眼否?”他试问道,“虽然朔苏年纪大了些,失礼啦。不曾问过公子詹可有心上人?”
攀高枝?只怕回了茂梁,亲爱的兄长就会为我择一大群的鸣燕贵女啰。“只怕令嫒瞧不上我这浪子呀。”闫法詹啜了口茶水,啊,原来茶水是这个味呀。孛儿子斤颜朔苏,哼。小贵族的女儿至少比鸣燕那些大贵族的女儿要好处一些,呃……怎么说呢。啊,对,就那个词——傲气。嗯,小贵族的傲气小一些。鸣燕那群上阶世族老是一副心高气傲又瞧不起人的嘴脸,说白就是蛀食平民的蛆虫。最让闫法詹打心底厌恶的是鸣燕王室,分明是亡国之君的族裔却丝毫忘却了亡国之痛,帮禤人欺负“自己人”,倘若天国之乱时,鸣燕王室不插手九国的动荡或者干脆下定决心断绝与紫金山皇室的关系,转而南征禤国,陈旧的帝国不亡国灭种才怪咧。可又碍着闫法氏的脸面,他不得不对老蛆虫们“客气”,怎么说其中又有闫法家的封臣。
闫法詹说:“倘若真是谈婚论嫁的话,对不住呀大人。在下未带彩礼呢,大人若同意,待我回鸣燕筹备筹备?”再说我们明天也不是跟着大伙上路了。
“公子当真同意?”老人兴奋地抓紧闫法詹的手腕,“公子如此豪爽,何不多加考虑。此乃人生大事不可草率呀,小女都二十五了。公子詹当真不嫌弃?万一令尊不同意怎么办?咱家地位低下,公子——”
闫法詹拍拍了老男爵抓紧自己的手,安抚道:“大人,咱丑话说在前头。三爷不在意那些有的无的,前提是令嫒看得上我。其他都好说……我说,大人。朔苏的功夫可了得?”
孛儿子斤颜禅淳想了想,“自保不成问题,倒是公子为何这么问?”
看着老人困惑的表情,闫法詹摆了摆手。能干嘛,以防往后抢闫法公爵的君位吖。不过,倘若当真要抢君位还是大“蛆虫”可靠哦。
晚饭过后,孛儿子斤颜男爵留下一句致歉后单独邀请泰梅尔福禄去了书房。鸣燕人和泰梅尔的兄弟们结伴跟着仆人去了浴室,狼原堡的浴缸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只见浴室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孟威为闫法詹和众人收拾脱下的衣物后,便和平安离开了。
闫法詹趴到浴缸边上,热水竟给他带来一股虚妙的**,几天的疲惫仿佛被热水抽走了。浴缸大得夸张,哪怕七个人在里面也不觉得挤。舒服,死在偌大的浴缸里也值了,假如泰梅尔兄弟全变成美女就更棒了。闫法詹试着伸展他酸痛的大腿,方才铺直孰料碰到了福泽的膝盖。啊,为什么九国的桌椅板凳不能加高几寸,坐久了很难受啊。不过还好本公子没生于百越蛮子,听说他们至今还是席地跪坐呢。
闫于琇和泰梅尔福兮即便洗澡也不消停,巴丹还是一副臭脸。哼,想来不用回鸣燕就要结婚了呢。闫法詹转过身,将头埋下水底,热烫的水不分上下倒是底部更热点。想来缸底便有一大堆柴火烧着咧。这反倒使他想起一件要紧事,闫法詹忙抬起头,问道:“诸位兄弟,你们准备上哪盗墓?”
这句倒是把泰梅尔们问住了,个个呆望着他,只有巴丹连眉头也不挑一下。
“兄弟,这玩笑开大了吧。”泰梅尔福临忙接口,“咱们不过是上长——”
“——马车上的探铲怎么解释,嗯?放心,我们不会去告官,一大袋的探铲,那八成是个油斗吧。男爵大人该不会也入伙了吧?”闫法詹枕着双手,收紧双腿以防万一泰梅尔杀人灭口,而随时起身自卫,他道:“如果不是就当我自个儿吹风,不过嘛。我们手上有个未摸完的油斗,本打算回鸣燕立马捉斗并时刻为下地准备着。”
“詹兄,你该不会忘了咱们差点没交代那儿吗?”闫于琇听了闫法詹的话,俊脸都绿得跟黄瓜似的。
孰料接话的竟是“哑巴”巴丹,他说:“未曾想过,闫法三公子有倒斗的癖好。您说未摸完,就是说您之前摸过或者说有其他人摸过了?”
没想到你小子还算有点礼仪。“被摸过不假,”他闭上眼睛,“我和于琇摸的,先代王陵喔。就问你们干不干?”啊啊,看来不用死在浴室了。
“可我们目前还有其他事要做。”泰梅尔巴丹道,“乱翻别人的东西,很不好的坏习惯。”
为了发财怎都无所谓,大家不是排不上号的的嫡子,就是什么庶子、“弃子”不是么,不然泰梅尔家还需要你巴丹福禄去管理“长城事务”?还轮得到你们几个男孩戍边?“干不干?不作拉倒。大不了动用闫法军直接把山给挖空得了,反正不是鸣燕王族的坟。”
“我们没说不干,不过得推一推。再说公子如何信得过我们的功夫?”巴丹的声音细而不自然,闫法詹刚想发话就被他打断了“功不功夫无所谓,只是您信得过么?”
闫法詹开始觉得他们泰梅尔很好笑,天下没有不凋落的花儿,没有不盛开的花儿。魂牵梦绕的那座不知名的王陵,危险却无时无刻不吸引我的灵魂。自那时起,盗墓便是我所向往的摆脱痛苦和一切烦恼的方式。因为稍不留神就会给墓主陪葬了,虽然说只盗过一次但也足够了,本来我只是想吊一下泰梅尔的胃口。唉,回鸣燕当真得准备下地了。不过嘛,短暂的人生只有一次,盗墓或追寻旧长城的绚烂无比艰辛。可回忆起过往经历的种种时,正好可以对今时的辛苦付之一笑……重要的是我做过这些伤天害理的荒谬事,闫法列祖列宗的功绩比得上我乎?
闫法詹阖上双眼,放任其滑入水中的身躯。何种答复,明早天一亮自会知晓。人活着,还能走在旅途上便好。
跟男人共浴,天大的悲催,闫法詹暗骂。琇儿爷啊琇儿爷,您老今晚的青楼梦八成泡汤啰。要怪就怪三爷讲了不该讲的话,明天的太阳……还能见到么?
他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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