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教导过我: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记录下来,公之于众。做我们这一行的要比警察更勤勉,赶在条子之前找到当事人,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真实性不用管,随便加点主观臆想,编出个让人感兴趣,能轰动社会一时的大新闻。
这就是我的工作,把那些警察急于压下来的大案子推到浪头顶峰。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职业,同行的人都自称为作死记者,没错,我就是一个作死记者。
现在,我成功地赶在那些废物警察前边赶到了犯罪现场,一个看上蛮豪华的居民楼。我觉得能住在这种小区的家伙应该是个有钱的家伙,至少比我这个穷记者有钱。
蒙城新区,五号楼七单元三零二室,这是线人给我提供的犯罪现场。
楼下已经围了一群看热闹的老百姓,吵吵闹闹的,像一堆鸭子。人哪,本来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事他们就是硬要插一脚,没事找事。
我举起自己的记者证,硬是挤进人群。楼下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只能闻到一股恶臭味。
五号楼七单元的楼梯里充斥着这种味道,这种臭味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尸臭嘛。
现在的老百姓就喜欢看这种血腥暴力的新闻,到底是人性的扭曲呢还是道德的沦丧呢?无所谓,我还得感谢他们这种特殊癖好呢!这些喜欢猎奇的读者就是我的衣食父母。为了满足我们的衣食父母混口饭吃,尸体什么的反而引不起我们的反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尸体这种常人看来无比恶心的东西在我们看来比黄金还珍贵。只要拍上几张照片加上自己的一点瞎编的故事就可以大卖,赚够下个月的生活费,何乐而不为呢?
攀上三楼,案发现场302室的门大开着,恶臭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啧,里面貌似还有其它人,可能是我的同行吧。真是的,这些人都不知道保护作案现场,随便放记者进来瞎搞,活该条子天天破不了案。
我的同行半跪在地上,给倒霉的户主拍照。这个可怜的男人已经被肢解了,没有四肢的躯体就躺在地板上,貌似有一点点蜡化。
不错的素材,值得我一拍。各个角度都来一张,留做我明天出版新闻的插图好了。
光有这些还不够,我还需要拍一下现场的环境。肢解这种事发生在室内,一般都会和厨房扯上关系。毕竟剁骨刀什么的,肯定是碎尸的最佳工具啦。
“别破坏案发现场!”
这个人一直在那拍照片,突然吼了这么一句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啧,这么诡异的屋子里就不要突然大声说话嘛,吓死人算谁的?
“你是新人吧?半点规矩都不懂。”这个同行一副痛心疾首地样子,仿佛我好像真的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
还有,他说我是新人。怎么说我也干这一行三年了,三年来大大小小也报导了一些案子,应该不算新人了吧?或许这是以为老前辈,看他的样子也该有个四十多岁了,没准资历还挺深。
“好吧,和您这样的老油条比起来我的确是个萌新,”我装出一副虚心求教地样子恶心他,“或许我的资历低,但干咱们这一行可不分什么先来后到,一切都该靠实力说话!”
看这个大叔同行的样子,应该被我怼的不轻,有点哑口无言了。看他这种想要反驳又无话可说的样子,让我莫名地生出一点沾沾自喜的情绪。切,年龄大?资历深?还不是说不过我个小年轻,没什么本事还以前辈自居的家伙还真是可笑。
算了,我得加快进度了,等会警察该来了。再拍上两张照片就撤吧,见好就收。这样想着,我不顾这个“前辈”的反对推开了厨房的门……
呕……真的,这股味道。
“别吐在现场里,你们这些臭小子一个个都这么自以为是的。”
啧,被“前辈”熊了呢!不过,还是要先把照片拍了。为了逞强,我还用力把涌到嗓子眼的呕吐物咽了下去,呵呵……我可没有破坏案发现场。
厨房里满是蟑螂,密集恐惧症患者要是看到这一幕估计十有八九会昏过去吧。
锅里貌似有锅汤,里面浮着一层尸油,漂着几只死苍蝇。估计这股臭味应该就是这口大锅里传出来的,啧……里面煮的什么东西?黑暗料理吗?
“别发愣了,快出来。”
看来前辈大人有些不耐烦了,他这火大的样子看上去恨不得揍我一顿。好吧,我想拍的也拍到了,该走了。
“喂,等等,你叫什么名字!”
唉?这个“前辈”怎么这么不懂规矩,干我们这一行的哪有自报真实身份的?作死记者树敌太多,要是身份被传出去肯定会被冤家缠上,因此我们一般都用化名。
“林诡猫,”我说出自己的化名,“我叫林诡猫。”
“哦,我叫周东年,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皖南分院毕业的,”大叔向我伸出右手,“你叫我大周就可以了,也可以叫我周前辈。”
“哦,很高兴认识你,”我握住了周东年的手,“我是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毕业的,你叫我小林就可以了。”
看周东年的样子貌似有些惊讶,他疑惑地喃喃自语:“川影貌似是艺术类大学吧,怎么还有法医专业的学生……”
唉?法医专业?
我早该想到的……这个家伙能比我更早得到情报,然后过来取证拍照,又让我别破坏现场……他肯定是个法医啊!跟警察一伙的啊!
啧,得走了,要是被警察知道我就是那个天天充当搅屎棍的作死记者,没准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那……大周前辈,”我努力装出一副处事不惊的样子,“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等,先别走,我想知道你对这案子有什么看法。”
啊?看法……这为法医前辈是不是看出了什么端倪开始怀疑我了?我能对案子有什么看法,我又不是警察。
“应该是凶杀吧……”
“肯定是凶杀啊,人都切成这样了,还能是自杀?”大周皱了皱眉头,“你是新人,也别紧张,就说说你认为凶手的作案动机就好了。”
就算我是真的法医也看不透这种事啊!我怎么知道凶手是什么作案动机?
“这是咱们这行的基本素养,重塑案发经过,”大周比划了一下,“帮助警察推测凶手的杀人动机,杀人手法也是咱们分内的事。”
嗯……好吧,那我就说说吧。
“不是谋财害命的,因为屋子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我觉得应该是熟人作案,可能是情感纠纷。”
大周看上去对我的看法很感兴趣,他急忙问我为什么这样猜测。
“因为死者穿着睡裤,光着膀子,一般只有在熟人面前才会这么穿吧?”
“嗯?”
“当然了,也不排除凶手杀人以后扒掉他衣服的可能,我们也可以认为凶手嫌碎尸麻烦所以故意罢了死者的衣物……但是……”
“但是什么?”
“为什么凶手只是扒掉死者的上衣而不脱他的裤子呢?剁腿的话穿着裤子也很难办到吧?”
“有道理,”大周陷入了沉思,“那你为什么认为是情感纠纷问题呢?”
“这男人看上去财大气粗的,又住在这种豪华小区里。看他年纪也和大周前辈差不多,应该有老婆的吧?可是人都凉了也没看着家属报案,是物业最先发现然后报案的,这一切都很不正常吧?”
“是不正常,死者有个妻子,常年在外,所以并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被人杀害,”大周解释道,“我们昨天刚刚联系到死者家属,她听到后也很震惊……”
“再怎么常年在外夫妻之间也应该保持联系吧?现在网络通讯这么发达,我不信他们没有微信QQ,实在不行也可以打电话嘛,”我不屑地抨击死者的妻子,“身为一个妻子,把自己老公丢家里一直不联系,夫妻感情肯定好不到哪去,我敢打赌这个胖子的死和他老婆脱不了干系!”
大周的表情不太对,我也没多想。毕竟他是前辈嘛,被我一个假的后辈怼成这样心里应该也不是滋味。
“算了,都是我个人的猜测啦,我要回去复命……”
不好,警察来了!荷枪实弹的警察已经包围了现场,顺便驱散了看热闹的老百姓。啧,我现在该怎么出去……
猛然间,我看到了我的搭档——谷布政。他是我们报社插在警察局里的眼线,负责给我提供情报。今天的情报就是他告诉我的,啧……没想到他也来调查这个案子了,怎么办?要不要向他求助?
看的出来,他也没想到我会待在现场,惊愕地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嗯?你们认识?”大周看出来我和老谷的表情不对,关切地询问我们的关系。
“啊,同学,大学同学……”老谷不知所措地解释道,“我们是大学同学啦,我请老林过来帮忙……”
还好,老谷没傻到叫我的真名,不然就露馅了。
“没想到谷警官还能找到法医专业的同志来帮忙啊,哈哈,厉害厉害……”
谷布政一脸懵逼地看着我,我懂,他肯定在疑惑我这个作死记者怎么成了法医了,其实我也不明白为啥我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成了法医了……
“我想请小林同志到我们警察局去帮忙,我们这就我一个法医,忙不过来呢。”
大周前辈还真是盛情难却呢……
“喂,你个白痴怎么冒充法医了?你想害死我吗?”
“我也不想啊,算了……正好去你们局子里拍几张照片,登到报上肯定火爆……放心,稿费我们五五分成,亏不了你!”
听到有钱分老谷倒也没了脾气,真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
“好吧……你没告诉大周老师真实姓名吧?”
“当然,我说的是化名。”
“诡猫?那个鬼扯的名字也有人相信?!”
“可能大周前辈那届的理科生都把脑子学傻了吧,再说咱们这一代取名都挺非主流的……”
总之,成功的糊弄过去了……
警察叔叔们已经把尸体运回警局了,我的照片也成了不错的物证。嗯,看上去还蛮有趣的。话说这些警察就每一个想查证一下我的什么的吗?
解剖尸体是取证的一大关键,主刀的当然还是大周前辈,我充当他的助手。
“大周前辈,我是专门取证的那种法医,可能不太擅长解剖什么的……”
“小林你也学过解剖吧?就算是取证法医也必须把基础打实啊,不要以后对你的工作可不利。”
抱歉,我的工作还真用不上解剖……
总之,大周前辈主刀就是了,我这个助手负责拍照。嗯,这些照片都可以用到报纸上,呵呵,赚了!
“小林你看,死者的会厌软骨有破损,而且舌簧根部也有瘀血,很明显是被掐死的。”
“嗯……”我表示认同,并抓拍了一张照片。
“不过我无法判断死者的尸体已经有轻微蜡化了,不太好判断死亡时间……恐怕要送到市里去检验。”
“那口大锅里煮的是死者的残肢吧?”
“唉?小林怎么知道?”
“猜的……死者胸口上还有一个刀口,”我细心地发现了死者胸口的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缺口,“这是死后伤还是生前伤?”
“小林看不出来吗?伤口结疤了,应该是生前伤……”
哦,这样啊?拿小本子记下来。
“先这样吧,咱们先休息……去洗个澡,然后吃饭吧!”
嗯,嗯对。我都被尸臭腌成咸鸭蛋了,还是臭了的那种……是得好好洗洗。
可是,不管我搓掉几层皮,身上还是有那股臭味……真令人苦恼!
“对不住了,局里设备不足,没有多余的防化服……委屈你了,小林。”
“啊,没什么……我多洗一会儿。”
“用香菜吧,那东西可以去掉你身上的尸臭味,虽然香菜味也不好闻,但总比臭味强。”
嗯,我承认香菜味比臭味强……所以我用香菜搓了下身子,事实证明,混着香菜的尸臭味比单纯的尸臭更令人窒息。
最后我还是决定暂时不和大家去外边吃饭了……
大周老师人真好,他居然和我一起吃外卖,真令人感动。这个人没有前辈架子,肯定很招女人喜欢!如果我是个女人的话没准还会倒贴他,法医嘛,挣得多,后半辈子光吃政府福利也能混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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