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坐在厅堂里,抱着双手,把身体靠在椅背上,开始做一件久违的事情——思考案情。
为了能像这样独处不被打扰,我打发蕾莎去卧室看电视去了,隔着卧室的门板我还能隐约听见电视剧里的对白和时不时响起的蕾莎的笑声。
没错,回到公寓之后我教会了她怎么用遥控器换频道看数字电视,就像准备埋头做事的家长打发闹腾的小孩那样。虽然到现在为止她只学会了一点点的中文,但应该不至于完全看不懂。而且对这个异世界丫头来说,一个“能放各种影像和声音的神奇盒子”的新奇程度也足够打发她好一段时间了。
只求她不要又玩出什么作死的花样来。
现实中的查案过程和那些推理小说全然不同,推理小说里,凶手总是藏在有限的登场人物中等着你指认出来,包含了破案关键的各种证据和证言像橱柜里的商品被罗列出来,精心设计的迷局就像游乐园里的迷宫,虽然复杂,却总会精巧地留有一条通往终点的路径。
而真正的侦查则要枯燥无味许多,那些棘手的案子里,证据和线索就像和杂物混在一起埋在荒地里的宝藏,不下功夫挖掘、筛选就根本不会出现在眼前。需要各种取证、化验、调取监控,大量的工作才能换得一条也不知道是会引向死胡同还是会起关键作用的线索,然后从上万甚至上亿的人群中锁定嫌疑人的身份,最后还可能得想方设法把藏匿起来的嫌疑人揪出来。
就像是在布满浓雾的荒野中追寻一只猎物,有时候你甚至不知道踏出的方向到底有没有路。
而我要面对的难度还更胜一筹。
没有证物报告,没有监控资料,甚至连一本关于案件的笔记都没有,现在的我感觉自己完全不像是个在侦查案子的警察,反倒像一个打坐悟禅的老僧。
明明脱离职位还不到两周,我却感觉上一次为一件案子苦思冥想的记忆恍若隔世。
虽然下定了决心,仍然改变不了一个人要破获这起案子难于登天的事实。
我没有被允许参与那起抢劫案的调查,也没有可以调用的资源,手头仅有的就只有亲历那起案子的记忆和事后听来的一点点线索而已。
好在正式梳理起这件案子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自己对案件的梳理异常地顺利,就仿佛在做一件已经做了好几遍的事情一样。
这时我才觉察到,那段噩梦般的记忆煎熬着我的同时,也加深了我对案件的印象。而我在这几天之间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案件的思考,只是这种思考是潜意识的。
我很快就完成了思考的头几步。
首先,从各个细节看来,这起劫金案显然是精心策划过的,而三名劫匪也不是生手。
他们实施抢劫的当天那家金店刚好进了一批金条,时间是挑选过的。他们效率很高,不到两分钟就劫走了大量黄金。实行抢劫的车辆则是事先偷来的,这就很难通过车辆追查到他们的身份。在遭到意外的拦截后,他们将车开向人群,制造混乱,然后抛弃了被撞坏的车子,选择劫车逃跑——看似是随机应变的,但现在想来,恐怕那也是用来应对突**况的预备计划。有一点可以看出来,那就是三人弃车的时候都很果断地抛下了那些沉重的金条,这是一般的劫匪做不到的。
事实上这一类重大抢劫的成功率非常之低,即便是东西得了手离开了现场,绝大多数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警方破获,连人带赃物落网。毕竟现在城市里遍布着监控摄像头,想要隐匿行踪几乎是不可能。
但一个星期过去了,这伙人仍未落网,这说明他们的逃跑路线也是经过严密规划过的,他们具备相当的反侦察能力。
严密的事先计划,极高的执行效率,让人联想起近代美国银行大盗Baron Lamm提出的那套军事化的银行抢劫系统。
从案件本身出发能进行的推理,到这里就差不多是极限了。
相较调动整个市局资源的专案组所掌握的,我手头的这一点线索恐怕只是九牛一毛。
但现在的我的手里,多出了一张牌。
那就是我曾遭到杀害的这个事实。
虽然失去了当时的记忆,我还是相当肯定杀了我的就是犯下那件案子的那伙人。
我的身上的现金和其他东西都没被拿走,只有手机被摔碎在地上,说明对方并不是冲着钱财来的。
而且我后来去简单调查了一下,发现那条巷子附近并没有监控。
可以感觉出这是一场严密设计过的有针对性的谋杀。
是其他案子结下的仇人的可能性也可以剔除,我参加工作还没几年,我参与过的那些案子的犯人基本上还关在里面。
更何况,枪支并不是能轻易搞到手的东西。
但这样认定的话,就会有一个矛盾浮现出来。
他们的确有杀我的动机,毕竟那场劫案他们因为我失手了。但从理性的角度看,杀我对他们来说是一件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
在这座城市周密地布置了一场重大抢劫案,却横遭意外失手,好不容易才逃脱追捕。按正常的逻辑,他们应该远走高飞才是。像这样回到这座正在全力缉查他们的城市,报复杀害一名和案件相关的警察,这种极端的挑衅行为,只会给当地警方留下更多线索,同时招来执法机关的雷霆之怒。
如此愚蠢的举动,真的是制订出那种严谨的抢劫计划的人会做出来的吗?
不,不能仅看表象。
至少那场劫案中有一个细节是和这场谋杀相合的,那就是当时他们下车之后朝还坐在车上的我开的那两枪,有的罪犯看似小心谨慎,内在可能隐藏着异乎寻常的疯狂。
但要做出将这两个案件联系起来的拼图,我还需要更多佐证的碎片,而仅凭我对这两个案子的记忆,已经找不出来更多有用的细节了。
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就是那时高队和刘局的对话。
他们提到了“联合调查”,还有“三地三起案子”,也就是说那帮劫匪犯下的案子不止这一起。
我赶紧掏出了手机,上网搜索起来。警方会认定三起案子出自同一伙人,说明作案手法和过程有着很高的相似度。这样重大的劫案,犯人又没有被抓住,媒体不可能没有报道。
不出两分钟我就锁定了两条报道,两起劫金案,发生在另外两个城市,一个和这里是同省,另一个在邻省,时间则分别是七个月前和四个月前。和发生在这里的那起案子同样是劫匪三名,然后劫匪持有枪支,其中一起中劫匪还和追捕的警察发生了枪战。在这两起案件中,这伙劫匪都得了手,抢走价值不菲的黄金快速逃离。
我马上就注意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案子间隔的时间实在太短了,第一起和第二起间隔三个月,然后第二起和第三起则是四个月。
这太奇怪了,那可是数额以百万计的黄金,不是能在短时间里完全销赃的,而且拿到手的钱照理也不会花得这么快才是。
难道劫匪的目的不单是为了钱吗?
不行,只凭媒体报道的只言片语还是不够,还需要更多的案件细节。
我来回翻看关于劫金案的报道,然后注意到了其中一起案子所在的城市。
等等,这个地方……我记得我读警校时的一个室友好像是分配到那里去了。
我站起来就冲进了卧室,没有去管一脸莫名其妙蕾莎,直扑书桌,翻箱倒柜找出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通讯录。
我立马翻出了那名室友的号码,然后拨了过去,保持着手机贴着耳朵回到厅堂。
一阵忙音,电话接通了:“喂?”
“喂毅哥,是我啊,伍凌一。嗯是,挺久没有联系了呢,哈哈。哎有一件事情想问下你……”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这兄弟虽然没有调到联合调查三起劫案的专案组,但当时发生在那座城市的劫案,正好就发生他所在的那块片区里,所以他有接触过那起案子。
从他的口中我逐渐得到了那起案子更多的调查细节——虽然不甚完整,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算是至关重要了。
“……有空来我这边玩啊,请你吃饭,嗯就这样。”
十分钟后我放下手机,心中涌动着按捺不住的兴奋。
足够了,那副拼图还不算完整,但已经足够窥见全貌了。从这上面,我得以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说不定能成为揪出那伙劫匪的契机。
但猜测终归是猜测,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
我想了想,点开了聊天软件,给高队发了一条信息。
现在他大概还在为这案子没日没夜地忙活着吧,只能先等他回复了。
我暂时从对案子的思考中里脱身出来,站起来伸展了一下身子。
就在这个时候卧室的门被打开了。
“凌一……”蕾莎站在门口,小声地叫我。
“喂,你不会又搞出什么事来了吧?你不小心把电视机炸了?”看着她这个样子,我心里咯噔一下,不禁脸色大变。
“才没有!你到底把我想成什么了啊?”她气得鼓起了脸。
哦也是,电视还好好地放着声音呢。
我稍稍放下心来:“这样啊,那你出来有什么事?”
“我有点饿了,想吃东西。”
“饿了?”我忍不住皱起眉头,“你不是才刚吃过饭吗?”
而且还顺带解决了一个从我这里蹭来的芝士蛋糕。
“那个啊,看着这个叫‘电视’的东西不知不觉就……”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颊。
我这才注意到了从卧室里传出的电视声音的内容:“外皮烤脆之后就可以肉拿出来了,然后呢,把熬好的酱汁浇到上面去……”
“……”
“……”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面无表情地对着她说:“以后不准看美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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