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宫的最高处便是王座间,在永夜之地的任何建筑都有规定不能够超过其所在的高度,那里亦是伟大之源,血族之神的御座所在。
在偌大的厅堂中,排列着十二席座位,却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王座间内唯一与那召开集会的会议室不同之处便是那最高处的王座是反转过来的。
祖从未面向过臣服于祂的大君们,过去不会,现在不会,未来亦不可能会。
但另一个事实却是这王座间从未有除了采佩什以外的血族进入过。
“我们的侦察兵已经找到了她.....确切而言,生前找到了她.....”
首席大君费力地半跪在地上,向着背对他的王座与其上的存在俯首顺从。采佩什现在没有穿着平日的正装与灰袍,几乎所有的身体表面都裸露着,然后被更多的纱布覆盖。
在那场战斗结束的几天之后,随着采佩什费力的呼吸,那白纱布之中依然渗出血来。
【......】
而御座之上的那位伟大者却依然沉默,其心情并没有因为这个好消息而有半分的转变。
一时间,空荡的王座间中只有首席大君狼狈且虚弱的喘息声回荡在其中。
伤口没办法愈合。
如果说常人的自愈速度是一,那么纯血种的速度便是五,大君的则是十,甚至对于再生之大君与其氏族的成员能够再上一层楼。
但采佩什的愈合能力却大概只有七的程度,而在那把魔剑的斩击下这种自我愈合能力直接被减弱到了连正常人类都比不过的小数区间。
这下韧甲大君的死亡之谜也顺带解开了。在不老教宗那种饱和式火力轰杀之后大君们又需要多警惕一种可能致死的情况。
不仅是柯龙坦,采佩什也太过小瞧希尔洛夫了。
那种漫长生命所带来的安逸还是让他过于轻敌,明明早在当初对方屠杀完整个韧甲氏族精锐还能和自己打上几个回合的时候采佩什就应该注意到的。
虽然渴血症让拥有了新身躯的希尔洛夫力量减弱,但她却是以能达到的最全盛状态与自己展开了第二次战斗。
而结果是采佩什多处内脏受损,大出血到现在都没办法止住,连呼吸也不能自如掌控。
首席大君在初代种之中其实并不擅长战斗,平时也不怎么喜欢战斗,除非对方真的很特殊。
要不是心脏保住,现在他只有躺在棺材里听别人安排葬礼的份。
虽然再这么下去结果也不可能有和心脏被毁有半点区别。
【采佩什。】
“您的命令.....”首席大君费力地动了下身子,这一行为再度让他身上的纱布全部被染成暗红色,“....就是我的命运!”
【向我祈祷,】祖的声音依然听不出喜怒,【你知道该怎么做,就像当初为了那帮贱种那样。】
【向我祈祷,向我求救,向我说‘我不想死’。】
【我命令你。】
...........
在墨夜城的街道上,迪芬科特正习以为常地奔跑着,带着怀中的那堆黄铜器械一起。
在他的身后是几个同为贱血种的监工与警卫,他们存在的目的除了让那些工人们一刻都不能休息以外,还有提防试图从简陋生产线上顺走成品的小贼。
正如现在一般。
“迪芬科特,你个婊 子养的这回死定了,听到没有!”
“我要是真能有个妈养我,就算她是个婊 子我也他妈认了!”少年丝毫不在乎地对着已经彼此都熟悉的追逐者们大喊着,但脚下的步子却没乱上半分。
要是真有人养他,那他又何必去整天做这些勾当。
又怎么可能对这些勾当如此熟悉?
继续跑,继续跑,迪芬科特在雾气中看到了不远处的拐角,刚好是他跑起来后所遇到的第三个,于是知道一切都按照他事先布置好的在进行着。
他拐入阴暗的小巷之中,随即快速地跳了一下,怀中有几枚小型的齿轮因此掉在了地上,但他却没时间管。
等到听见身后那叮叮当当的金属落地声与监工们的哀嚎的时候,迪芬科特便知道自己布下的陷阱生效了。
但是迪芬科特依然没有停下脚步,这之后的一切对于霾区里头长大的贱血种而言都算是闭着眼睛也可以走到目的地的路段。
在又拐过三个弯以后,已经彻底放下心来的迪芬科特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一个在庞大垃圾堆中隐藏着的小型空间,里头有便于转移的全部家当。
迪芬科特知道给那些霾区的贱血种帮派做打手是一件多么有风险的事情,但这却是他能够稳定得到血液的唯一方式:每一次收完血债以后,他总是能从里面捞到点分成。
贱血种对于血液的吸食量很小,但比纯血种更频繁,否则就会变成渴血症发作的瘾君子。
迪芬科特有听说过那些纯血种因为各种原因发作以后只要吸够了足够多的血液便还可以再回到清醒的状态,不过那绝对和自己没有关系。
一条流浪狗或许还会被容许在墨夜城中流浪,但要是它咬人,那事情就没那么好说了。
至于自己偷的这些东西则是能卖钱的外快,反正都是老爷们的东西,偷了也就偷了。
谨慎地将自己瘦弱的身躯挤入垃圾围绕的洞口,在这之前先将那些齿轮与转轴放进去。这庇护所里头只有一张破破烂烂的铺盖,几块用来生火的干柴,还有些从垃圾堆里头找来的铁片与燃料,前者被打磨成了可以伤人的武器。
但除此之外,在铺盖周围更多的是书。
幼儿教材,童话读本,还有一些专业的教科书,封皮破破烂烂沾上了秽物,也是迪芬科特从垃圾堆里头找到的宝贝。
在他少见的暂时不用为生存发愁的时候,迪芬科特会看这些被当做废物扔掉的东西。他学会了识字,还有最基础的三位数以内的加减法。
贱血种少年小心翼翼地在洞口布置好响铃与陷阱,又将那些之后要拿去卖掉的黄铜零件摆到一旁,随即开始升起火来,这小小空间的顶端被迪芬科特想办法支开了一个天窗,避免自己被浓烟活活呛死。
“我,也歌颂永夜。”
迪芬科特临着火光,结结巴巴地用着不标准的发音念诵着一本被他翻烂了的诗集,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
正如之前的无数次那样,他小心翼翼地让诗歌随着浓烟一起飘向远方,与这浊雾融为一体。
“我,也歌颂永夜。
我是贱血兄弟,
当客人来时,
他们便叫我去霾中刨食。
但我仍大笑,
仍吃得饱满,
仍长得壮足。
明日,
我将坐于桌前,
当客人来时,
无人敢对我说,
去霾中刨食。
此外,
他们也会看到我的出色,
并为自己感到羞惭。
我,也是永夜之子。”(1)
1)此诗改编自美国诗人兰斯特·修斯的诗《我,也》(I,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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