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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体难受,我没有急着赶路,吃完草药又与粉粉分享包子和水。粉粉没吃,粉粉说昨夜吃了一窝田鼠,不饿。我心里一惊,觉得粉粉毕竟不是人类,很残忍。可是转念一想,人家是猫,吃耗子天经地义,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可想来想去,我认为自己可能是心疼那一窝田鼠,粉粉能说话,那各种动物都有可能是灵性的。
为了不让粉粉误会,我没有表露自己的心声。只是把粉粉抱在怀里轻柔地抚摸着它,用手指挠它的脖子,粉粉闭着眼睛嘻嘻笑着,说很舒服。
那草药真的很管用,吃完包子喝完水,我和粉粉在石头上坐着聊了一阵,感觉头没那么疼了,身体也恢复很多体力,眼睛变的明亮起来。我感激粉粉,粉粉晃晃脑袋让我不要客气。
我鼓起精神,站起身,准备继续开路。
“粉粉,你要去那里?”
粉粉垂着脑袋说:“自己是只流浪猫,无家无归,老远跟到这里,就是想跟着你。”
我心里高兴,如果真让粉粉走开,我心里还真有点担心和不舍。
就这样,我和粉粉一起上路了,我走在前,粉粉跟在我身后。因为刚下过雨的原因,马路边有些粘土湿成泥巴,没走几步,凉鞋便被泥巴粘破,变成了拖鞋。凉鞋毕竟是凉鞋,变成拖鞋穿着很不舒服,但我没办法,只好走一阵把鞋脱掉拿在手里光着脚走,脚被路上的石子葛疼了再把鞋穿上,就这么脱脱穿穿,穿穿脱脱,循环几回,我脚上的水泡早被磨破。
但我不在乎,身后有个会说话的猫,还有什么好可害怕的呢。
人在孤独的时候最需要有人慰籍,尤其是能聆听你心里话的人,我想这样的人,算得上是知己吧。我身边有粉粉陪着,比人还好,我心里几乎没有任何芥蒂和防线,对粉粉有什么说什么。粉粉很懂事,除了聆听以外还会以一只猫的眼光帮我解答很多困惑。而且我发现,粉粉总是笑嘻嘻地,好像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孩子。但有时候却感觉粉粉比我还成熟,我想是因为粉粉经历过很多事情,虽然年龄小,但经受的磨难比我多。
我开始觉得自己这点煎熬真的不算什么,假设我是一只流浪猫,要经受多少苦难才能活下去呢,或者说有可能活下去吗。
以前我心里可怜自己,觉得自己没人疼,觉得这世界不公平。现在回想,简直是矫揉造作的小孩子。所以我得出一个道理——不管是猫还是人,都要坚强。坚强的活下去。
因为身上有点发烧,加上脚伤,我走的很慢。可是即便我走得很慢,粉粉还是赶不上我的步伐。我停下回头看了看,发现粉粉的脚像被什么东西扎了,很艰难的跟在我身后,走起来一瘸一拐。我心疼得眼泪差点落下来,就走到粉粉身边把粉粉抱起来查看。原来粉粉的小肉垫因为地上的玻璃渣跟碎石头磨破了。我心想,人走这么远都受不了,何况是一只柔嫩的小猫呢。
为了不让粉粉受罪,我从马路边找到一个破蛇皮口袋,我把蛇皮口袋撕开,做成一个挎兜形,把粉粉放进兜里。开始粉粉不想拖累我,我笑着说,粉粉又不是人,没多大份量。粉粉没有死让,钻进了挎兜内。
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嘴里哼起了歌,是那段时间最流行的歌曲,菜市场的喇叭每天都放。
粉粉从蛇皮口袋外露个一个脑袋,一双圆圆的碧色眼睛好奇得望着我:“好听。”
“那当然,以前校园歌声大赛还得过奖呢。”我颇有些自豪,说起来,也算是我唯一的优点吧。
粉粉问:“这叫什么,大街上总听得到?”
我告诉它歌名,没想到粉粉竟然告诉我,她也会唱。
然后,我跟粉粉一起唱了起来,粉粉的声音很清脆,很甜美,粉粉告诉我在牛市的大街上每天都能听歌,它还会许多歌。
天,会唱歌的猫,我觉又惊又喜,若不是粉粉在我的蛇皮口袋里,我一定误认为粉粉是个人类女孩儿。如果这是梦,这简直就是一场童话般的梦,即便我仍然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和粉粉搭伴后,又唱又笑,夜里仍然在荒郊野外露宿,不一样的是这次我不感到寂寞。
因为有粉粉在身边,甚至忘了饥饿,也忘记了身上的病痛。一人一猫一直休息到天亮,之后我和粉粉早早赶路,清晨空气好,人也相当有精神。直到当我们翻过一个小山岗,一座偌大的城市出现在我们眼前——
羊市,一座繁华的城市。
东方泛着淡淡的鱼肚白,白色晨光下,羊市高楼林立,车行如织,一片繁荣富庶的景象。
“终于到了。”
我感觉自己获得了一场战役的胜利,心中一片欢欣鼓舞。我昂起脑袋像只狼一样嚎叫了几声,粉粉也跟着我喵喵叫了几声,仿佛在庆贺我们的胜利。
当然,我知道,这是下一场战役的开始。
“前进!”我仰起一张笑脸,潇洒地打了一个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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