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到走出别墅,我们也没有见到领主,房子里好像只有管家和女仆居住。
虽然感到有些可惜,但也没太大关系,这会我们打算去找辆马车。
尼文尔克山虽然离奥甲斯汀不远,但我们的时间有限,如果超过七天没有回到学院,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因为拉莫洛克嘱咐过,就算完不成委托,也要在七天前回到学院。
来到城门口,这里是固定有马车租借的地方,向大胡子老板交谈过后,他表示可以借给我们,不过需要交一笔保证金。
无奈我身上一个子都没有,摇着头看向旁边人高马大的亚刚,他心领神回,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交给老板。
顺便一提我最近才发现,这家伙似乎很有钱,出来行动穿的衣服看上去也不便宜。
老板看上去又惊讶又兴奋,双脚踩着欢快地步伐,领着我们到了一辆,看上去十分精致舒适的马车前。表示这辆可以借给我们。
既然有了马车,当然是要出发了。
“好了,我们出发吧。”
朝亚刚说道。
他点点头,和我一起跨进了车厢里。
气氛诡异了起来。
“额,不好意思,我不会驾马车。”
简单将这一事实告知我的同伴。
“我也不会。”
亚刚摇摇头,眼神看上去十分单纯。
这下好了,两个笨蛋还得找个车夫。
无奈,只能再向老板求援,但他也犯了难,表示自己这里没有空闲的车夫,我们只能看着马车干瞪眼。
正坐在板凳上苦等,看着街道上能否出现一辆回程的马车。
“请问两位需要帮助吗?”
耳边传来陌生的声音,抬头发现,一个男人正朝这边走来。
“您是在与我说话吗?”
打量了一下面前的男人,对方看上去与我差不多年纪,淡蓝色短发,灰色眼睛,身上穿银色盔甲,看起来像个骑士。
“是的,请问是莫尔阁下吗?”
犹豫了一会,旁边的亚刚盯着男人的脸,眼神有些警惕。
“是的,我就是莫尔。”
最终还是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下是奥甲斯汀的骑士,拉伦斯·拉菲。奉领主大人的命令,来协助两位。”
“我们并未被告知还有其他人参与,请拿出证明身份之物。”
提出要求的是亚刚,他对这种事似乎很谨慎。
对方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令牌。
“这是领主大人颁发给在下的通行证,我想两位身上应该也有相同之物,这足以证明身份。”
拿出管家的令牌认真比对了一下,确实一模一样。
“抱歉,是我们失礼了。”
“无妨,毕竟此事关乎重大,在下倾佩两位能做到如此负责,不愧是拉莫洛克大人举荐的人选。”
这家伙给我的感觉和管家十分相似,突然对他有一种莫名地反感。
“那既然如此,能否请骑士大人帮我们驾车呢?”
我指了指一边的马车,笑着向他问道。
“哈哈,当然没问题,取手之劳。”
拉伦斯拿起挂在木板上的鞭子,朝车前走去。
亚刚转头看着我,眼神里夹杂着一些复杂的东西。
“怎么了吗?”
好奇的问道。
“莫尔,你杀过人吗?”
“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有些惊讶,亚刚就在这大街上问这种问题。虽然我在两个星期前,还击杀过黑夜的佣兵,但我不太想告诉其他人。
“如果没有的话,你是赢不了他的。”
“蛤?”
亚刚没有解释,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远处马上的背影,大步跨进了车厢。
跟着跳进了进去,里面有舒服的坐垫和靠背,一屁股坐在亚刚对面。
我想趁着这段时间,研究一下米希尔送我的那根法杖。
从空间戒指里取出,拿在手上。
亚刚暼了一眼,看上去不感兴趣,躺在坐垫上闭眼休息起来。
在学院第一天的魔法课上,有讲过关于魔杖的知识。
现在手中这根法杖属于速攻型,和那种镶嵌魔力水晶的大型增强法杖不同,它的作用是让使用者设置好回路后,通过注入魔力来完成无吟唱魔法。
在战斗中往往能出现奇效,可惜的是它只能同时设置一两种魔法,和我的结晶幻想差多了,但在不能暴露魔力的情况下,也算是有用的装备了。
首先,我把魔力注入进去,将它激活,法杖发出金色的光。
有反应,应该就是激活了吧,我擅自这样想着。
然后将想要无吟唱的魔法,用魔杖运行一次。
老师关于这方面并没有讲过,我不知道吟唱完魔法之后,会不会将我们炸飞,感觉有点危险。
于是我把身体探出车窗外,在平原上实验,应该会安全一点。
然后问题来了,应该注入什么魔法呢?我掌握的攻击魔法,都来自老师和他那本旧魔法书。
在选定那天晚上,我学会了很多魔法,虽然不知道级别,但就威力来看应该有上级了。
想来想去,感觉在森林里使用的神之火(Fire of God)不错,就它了。
“断罪之时已至,神宣判汝之灭亡——神之火(Fire of God)!”
小声吟唱着,将魔力注入进手中的魔杖,金色修长的魔杖上,流动着红色的魔力。
魔力顺着内部刻好的线路流动,将它们连接成魔法阵。
突然,一道红光闪过我的眼睛,手立马感觉到了灼烧的痛感。
吃痛下意识松开了魔杖,然而它粘在手上,怎么也甩不掉,好在只持续了一瞬,当我缩回车厢时,已经感觉不到了。
魔杖顺势掉到了地毯上,将它捡起时我注意到,尾部金色的纹路汇集处,多了一颗赤红色的宝石。
看样子是成功了吧,我乐观地想着,将它重新包好,收进了口袋。
从中午出发,一直到傍晚时分,总算到了尼文尔克的山脚。
马车在一个哨所前停住,拉伦斯拿出令牌,卫兵马上就放行了。
没过多久,我们便来到了商队的落脚点,这里看上去曾经是一个小村落,现在已经荒废,商队会选这里落脚,可能是想躲避夜晚的寒风,毕竟已经快到冬天了。
走下马车,卫兵领着我们来到一个破旧的教堂前,看来这就是案发现场。
推开已经破损严重的木门,风吹进破损的窗户发出诡异的呼呼声。
借着火把和月亮的微弱光芒,能勉强看清里面的情况。
尸体已经被带走,只有地上的血迹证明了,这里曾经发生过多么恐怖的场景。
血迹几乎覆盖了所有地面,渗入石砖干涸后,让教堂铺上了一张黑色的地毯。
沿着墙壁旁正常的地面走过,一直走到讲台前也并没有什么发现。
“太干净了,与其说这里战斗过,倒像是人在睡梦中就被屠戮殆尽了。”
身后传来拉伦斯的感慨声,他说的没错,这里一点破坏都没有。
据卫兵所说,只是将受害者埋葬了而已,但现场干净的什么都没有留下,线索只有地面上的血迹。
在转了几圈后,我们确信这里什么也没有,无奈只能准备回到哨所。
“吱,吱。”
“哇!”
一只老鼠跑过吓了我一跳。
“怎么了。”
亚刚抓住了我的手臂,将我拉了过去。
“啊没事,被老鼠吓到了。”
“噗。”
虽然漆黑一片,但我似乎能看见身后拉伦斯,用手捂着嘴憋笑的样子。
深呼一口气,向前走着,被亚刚抓过的手臂隐隐作痛,这家伙是什么怪力啊,心里忍不住吐槽到,刚想举起查看一下。
不经意间,眼角瞥见黑暗中的老鼠爬上窗户。
借着微弱的月光,我能清楚地看见,它的嘴里似乎叼着一颗晶莹剔透的方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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