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张连长府上,灯火通明,觥筹交错,院中摆了满桌,一个个新提拔的队长,也沾了三分意气。
一条汉子起身拱手:“小英雄,我敬你一碗。”
李无眠更不答话,倒满酒碗,一饮而空,瓷碗倾覆,一滴不漏。
“好!”引得喝彩声阵阵,那汉子也涨红了脸,连干三碗,方才落座。
“小英雄好酒量,这都不知道敬了几十碗吧。”
“可不是,四十八碗了,当真是千杯不倒,令人咋舌。”
交谈之声四起,气氛颇为热烈,这一场酒宴,也正是为此而设。
人心已是点燃,当要越发炽盛。
李无眠这一桌上,有张连长,四大乡绅,连长和金族长大碗喝酒,三大乡绅难免唯唯诺诺。
这时府门外走来一人,诸人目光望去,那人扫视院中:“李道长,我来蹭顿酒饭,可还不嫌弃吧?”
“管够,请。”原来是无根生。
无根生大步而来,便有人让了位置,他甫一落座,细细端详李无眠两眼,不尽感慨。
今时不同往日,李无眠也能发觉,他同样有所变化,不似那日悟道纯澈了:“可曾寻得白鸮踪迹。”
“哪有那么好找?”无根生耸耸肩,便是寻得,生死也未可知。
四大乡绅莫名其妙,张首晟听到这话,握住酒碗的手却不禁一抖。
全性大魔,白鸮梁挺。
无根生他也有过一面之缘,听两人言语,这人是为寻白鸮,那般魔头,这青年能够对付?
“不提则个,今夜为吃顿酒肉,好好上路,顺便恭祝李道长一切顺利。”
两人相视而笑,彼此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也非各自不可。
酒过三巡,无根生瞄了眼张连长:“另外……”
李无眠放下唇边酒碗,见他欲言又止,莫名其妙:“吞吞吐吐做甚,有什么想说,但请畅所欲言。”
无根生摇头失笑:“前几天碰上个断臂怪人,刀术端是出神入化,叫人惊骇。”
李无眠莞尔,推杯换盏,好不快哉。
至酒足饭饱,诸人散了,无根生亦告辞而去。
几人却并未散去,搬至后堂,毕成峰取来一副地图:“小道长,两天之后是否太过匆忙了些?”
时间定在两天后的清晨,纠集兵员镇民,直上黑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毕成峰点头:“黑云寨地处石门镇西南,两面环山,一面绝壁,易守难攻。”
众人凝神倾听,便是听过多次,也并未松懈,事关性命之事。
不多时,张首晟道:“李道长,你胸中可有成竹?”
李无眠嘿然笑道:“届时有我冲锋陷阵,尔等跟随在后,冲上去,杀他娘的!”
张首晟与金族长相顾失笑,张首晟道:“要是没有我和金族长,李道长你真打算这么胡来么?”
自傍晚到入夜,偌多杂事。
镇民十分踊跃,挑出合适者,提拔小队长,组织镇民训练等事,通通由张连长处理。
暂管另外三大乡绅,提供钱粮武器,并且发放银钱,加上为后事做准备,则是金族长的拿手好戏。
李无眠不以为意:“这不是有你们么?我要将事都干完,要你们何用?”
他之所以要借石门之势,便是没有完全把握。
剿灭黑云,并非一句话说的那么轻松。
纵使众人愿助一臂之力,但人力的组织,钱粮的调集,他是一窍不通,即便强行操持,多半乱七八糟。
然,他何必在这上面耗费心力?
“真是发了疯了。”眼见这小主心骨,居然这么坦然,金族长有点被气到,不由干瞪眼。
张首晟沉寂,心下却颇为认同。
李无眠不需要多智近妖,甚至无需冲锋陷阵,但没他就是不行。
不然他张首晟怎么会生出剿匪之心,四大乡绅又怎会倾力相助?镇民又怎会众志成城?
他可以被替换,金族长也可以被替换,因为总有人能做他们能做的事。
张首晟这时道:“也许不必劳烦李道长冲锋陷阵,开了孔家藏宝库,收获大出所料。”
金族长也恢复过来,谁叫这是主心骨呢?哪怕小了点。
两人相视一笑。
李无眠讶然挑眉:“哦?”
金族长感叹道:“这孔家果然是肥的流油,钱粮之事非事也,最是库中暗藏的枪支弹药,简直骇人听闻。”
“光是长枪就有二百来条,重机枪也有三五挺,迫击炮都有两门,都快赶上大半个营的装备了。”
张首晟心有余悸,这孔家哪里搞来这么多违禁装备,比他都要豪华太多。
若非李无眠雷厉风行,孔耆老也心存侥幸,轻易还真拿不下。
李无眠得知,不存惊悸之色,毫无庆幸之容,反而大笑出声:“那这王八血可够补的,没杀错。”
“王八原就是大补之物。”张首晟也不禁随着笑出声,心情从所未有的轻快。
金族长嘴角抽搐,在六个时辰之前,他金家差点当了这只王八,此刻却与这杀王八之人共商大事。
人间多变,难以道尽。
世事难料,岂非如此?
毕成峰默然无声,盯着那张尚且稚嫩,却英姿非凡的面容。
笑声痛快,豪气激荡,总让人觉得,他若在此,无事不成。
身为一个读书人,恍惚之间,见初生人雄,眉角峥嵘。
黑云之寨,不过这条波澜壮阔的雄路下,一块微不足道的垫脚石。
而他毕成峰何其有幸,竟能亲眼目睹。
人雄,起于毫末!
“冲锋之事无需再议,列位,此番与我同行,必斩贼首之颅,不负汝等!”
笑声一收,一双精眸灿亮,分明在发光,室中灯火也作陪衬,三人皆面色肃重颔首。
……
夜色深重,李无眠无心休憩,取得一坛好酒在手,仰头痛饮。
月色凄迷,胸膛酒液炽热,以手举坛,人影一分为三,曼声唱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说得豪气冲天,实则吓得连觉都睡不着。”
低檐之上,高月之下。
不知何时,有人安之。
身为高人,魏淑芬在这府中,自然无所限制。
白日之事也曾听得,昨夜之事犹自难平。
他抬眼一瞥,只见佳人如玉,大大方方坐在屋檐,纤细修长的小腿于空中晃荡,似将月光搅动。
“你也不必思念什么青梅竹马,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我却不曾嫌弃你。”
“呸!”魏淑芬大怒,抬手就丢来一物。
李无眠接在掌中,原是一只毒蝎,蝎尾袭落,金光一闪。
当即丢进酒坛,晃了一晃,痛饮入肚,口中嘎吱作响,汁液四溅:“多谢美人儿深情,赠与下酒菜一味。”
“毒不死你!”魏淑芬贝齿紧咬,却也没有再丢,免得肉包子打狗。
李无眠大笑出声,不过兴之所至,玩笑之言。
前路沉重未知,胸怀之中,尽是家国二字,焉有女人的位置?
辜月萧瑟,心胸辽阔;
饮尽美酒,略过美人。
酒坛掷地,瓷片四飞;
月光迷离,笑容明锐。
朝天一指:“人心在我不在天。”
魏淑芬收敛怒容,脑袋微歪,乌发散落胸前,浸满月华莹润。
明明是个毛头小子,却比村里任何一人,都当得起‘男人’二字。
扪心自问,便是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也不如檐下少年一分风姿。
心中冷哼一声,可惜是个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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