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段时间,洛特在村子里散布消息,周围几个村子都知道了,想必不出一个星期就能看到寄居在阿什福德家的怪物们互相残杀的样子。
“小姐请在家等待,傍晚小人一定回来。”
我用魔法写了张便条,字迹很大,直接刻在盘子上。在那张便条上,我依旧向小姐避讳我们正要进行的事,因为我始终还是觉得小姐难以接受我们通过暴力手段夺回阿什福德家。随后,我便趁小姐熟睡离开湖边小屋。
我偷着跑出来,不惜对最亲爱的比安卡小姐撒谎,但并不是为了阿什福德家的宝物。宝物固然稀有,单单摆在走廊里的都不是凡品,可就如小姐所言,阿什福德家真正值钱的东西绝不是几件镶了黄金的瓶子。
对我来说,小姐才是我的宝物,真正的无价之宝。我想让处尊养优的小姐重新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因为本身是我让我的小姐一直蜷缩在隆德西尔的小屋子里,我从暴乱开始就对不起她。为了弥补我自身的过错,帮小姐收回阿什福德家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小姐的仁慈毁坏这一切,那么我要背负的自然就是对小姐近乎背叛的谎言。想到这些,我寝食难安,但又不得不做,觉得自己以后恐怕没有颜面再呆在小姐身边了。
离开湖边小屋,我一路步行,到菲尼克斯,从洛特那边搞来使用魔法的媒介后,我便觉得胸有成竹。魔术师都知道,魔法是神明的权柄,凡人要想使用,则必须献上祭品。凡人又把祭品称为媒介,而媒介的品质越高,魔术师所使用的魔法效果就越好。洛特真是一个神奇的家伙。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媒介,野猪头既新鲜又饱满,鱼皮是干的,我的魔法相性恰恰不能有半点水的力量,用干的倒是锦上添花,还有老鼠骨头,发黄,骨头十二年起步的老鼠骨头。隆德西尔教过我,魔术师用的老鼠是一种叫科斯魔的小型鼠,这种老鼠的骨头蕴含魔力,年份越久,骨头在魔力的影响下就会越发酥脆,一般十年以上的一碰就碎。因此,我能非常地确定,我面前的这副老鼠骨头,连我在隆德西尔身边当学徒时都不曾见过。光是这堆东西带给我的兴奋,就让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仿佛接下来的计划不用洛特出手我也能摆平。
逞一时之勇可是会误了大事。
不好不好,都怪洛特这家伙,拿出这么好的东西,我都兴奋了。
如此,我又开始怀疑他的动机。这时我依旧不知道隆德西尔有写信给他,依旧只是凭借自己的感觉去相信他。因此还是不得不说,他要是少些花里胡哨,我们谁也不用像在刀刃上跳舞一样。不过他给我的感觉太好了,像个玩世不恭的阔少爷。事实上,他确实颇有家资。
洛特住在菲尼克斯,虽然是个小村庄,但洛特原来可是王都那边的人,他全名为洛特-兰-夏米尔,是皇室的旁支,只是与当今国王的关系差的太远,也就没有什么官职,各种金银珠宝挥霍不断,当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我始终想不明白,洛特家境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帮助我们,我想不明白阿什福德家能提供给他什么利益。
计划的紧凑执行也不容我多想了。我们两个来到阿什福德家外面。果然,大老远就听到从阿什福德府邸里传来的吵闹声。各种谩骂,我能想到的,我想不到的,都有,有些家伙好像还想据理力争,可我却难以听到他们的声音,只能隐隐约约感叹一句:哦,原来他们还在啊。那些个只知谩骂的野蛮人还好,野蛮的血里没有礼数,没有知恩图报,可这些个明事理的人不一样。他们肚子里多少能挤出一点墨水,平日里也念着小姐的好,可就是在暴乱发生时,这群家伙却没有早些告知小姐,也没有试图阻止,真是狼心狗肺。如今这群家伙在妖怪堆里,倒是人不人鬼不鬼,想着对牛弹琴,早晚要被丢出来。并非我的先见之明,这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
稍后有人确实被三五个大汉抬着丢出阿什福德家的大门,只是我还想上前询问,洛特就已经拔剑将那人斩杀。
我看着地上滚动的人头,慌忙问他:“为什么现在就要杀了他?”
洛特回答我:“他看到我们了,他要是回去告密,我们就全完了。”
听他的话,仔细想想不无道理,这些趋炎附势的家伙,没一个信得过的,我只好闭嘴。但是洛特的杀伐果断着实让我意想不到,他看上去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只要摔一跤,便躺在地上哭个不停的家伙。实际上,他的果断挥剑,冷漠眼神,甚至对于人的敏感到达一种极致,让我感觉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出现在历史资料中的杀手。我必须一边警惕他,一边按计划行动。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人头要比野猪头厉害吧,你就在这里准备。我们只要杀掉一些小头目就好了,我们的目的绝不是屠杀,只要把领头的杀了,帮你的小姐树立威严,其他各方面都不是问题了。”
我跟在他身边,既不能说有安全感,又不能说毛骨悚然,两者皆有,忽高忽低,直到我摸索那个尸体。我认识那具尸体,他是阿什福德家原来专门送信的,平时言行还算老实,对小姐毕恭毕敬,只是私下里脾气不好,又因为所谓的风骨,所以不擅长发泄,让人觉得他就是个喜欢讲道理的暴躁小哥。我想能在他身上找到有关府邸里面的信息,不想翻出一封信来。是隆德西尔写的。她不知道此时的阿什福德家早已是妖怪们的天下,把书信寄到阿什福德家,我和小姐自然就看不到。
信里,没有提到前线的近况,只是告诉我们,一个叫洛特-兰-夏米尔的人会来帮助我们度过难关。隆德西尔喜欢练字,我在她身边的时候,一有时间,多半会看见她在练字,久而久之,便记住了她的字,这封信上的字迹,那确确实实是隆德西尔的笔迹。这让我一下子放心了。
什么都不用顾虑的感觉可真好。
“好了,我要施法了,届时你直接冲进去,威慑住他们就行。”
“好。”洛特手持利剑做好准备。
我不再耽搁,迅速按照隆德西尔教我的,先把人头和老鼠骨头混在一起,随后将鱼皮与野猪头用布包起来,直到人头与野猪头一并化作灰烬。烈火中那是地狱的光景。我看见无数人形怪物在里面哀嚎,它们痛苦地挣扎,嘶吼,我的脑子里全是恐怖的声音。这时我又想起隆德西尔,她可真是个仁慈的人,她在把死咒教给我时便对我讲:
“这个魔法是直接连通地狱的,施法者必须忍受地狱的苦难,因此不可经常使用,否则施法者终会心智疯狂。”
当我真正看到所谓的“地狱苦难”,我不经感叹隆德西尔的描述是多么仁慈。我已经要疯狂了,那骇人的烈焰,扭曲的猩红钢铁,鞭打声,哀嚎声,人的脸,一副接着一副,扑到我的面前,他们瞪大双眼,眼中尽是恐惧与愤怒。
恐惧在无限蔓延!
天上鸟也长了颗人头!
地上兽,交头接耳,口吐人言!
叽叽喳喳!
好一会儿,我才逃脱地狱。
好一会儿,我摇摇晃晃出现在庭院里。身边是已经烧成灰烬的怪物,以及持剑面向众人的洛特。我们成功了。众人双手合十跪倒在地上,阿什福德家的一草一木都回来了。也都回不来了。至少我眼中的再也回不去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幅地狱的光景。
那个没有布洛尼卡的世界,看不到维罗妮卡的世界,雾蒙蒙,红彤彤,宛如火炉一样的世界。
我们回到小屋里,比安卡小姐却做好了离开这里的准备。她不清楚我们的行动,自然不是为了返回阿什福德家做准备。她和我说:“兰斯,我们得走了,我之前写给母亲的信,她终于回我了。”
小姐先前确实有写过信,但我不知道那是写给小姐母亲的。那个女人我不能叫她夫人,她虽然生育了比安卡小姐,名字里也有阿什福德,却并不是阿什福德家的人。我本该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扫兴,此时却近乎无感,我想我一定是麻木了,刚从地狱里回来,心中依旧不断闪过那里的情景。我们费尽力气帮小姐夺回阿什福德家,然而小姐从一开始就没想到要回阿什福德家,我和洛特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力气。小姐比我清楚战争的情况,我在和小姐交流后才得知,神罚帝国的一个步兵团马上就要进攻这里。
洛特这家伙忽然很慌张,他给我找来蝗虫和鸽子,然后自己用一把钥匙作为特殊媒介,我一边施展魔法,他一边挥舞利剑,不一会儿,竟发动了我闻所未闻的魔法。
凭空出现了水一样的镜子,上面什么都没有。我问他这是什么,他回答说:“这是联系我心爱的灰之魔女的魔法,看来失败了。”
“灰之魔女?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那当然,只不过我惹她生气了,她已经好长时间没理我了,现在又跟着你家大小姐走了。”
我猛地反应过来,这讲得不就是隆德西尔吗?原来洛特是隆德西尔的男朋友。他还真是让隆德西尔伤心落泪的家伙。不过,我眼中的隆德西尔的那一头灰色秀发竟然逐渐染上粉红,变得闪亮,活泼起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正值青春年华,沉迷于美好爱恋中的纯洁无瑕的少女的形象啊!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次连接并没有失败,对面的隆德西尔偷偷听我和洛特谈论许多关于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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