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时间过去了五年,马歇尔来到了十八岁,他成年的年份。
这五年间,就算是马歇尔也知道荆棘城的情况不妙了。
无他,曾经那些每日来往的冒险者老爷们,忽然在这几年间数量减少到近乎绝迹了。
曾经热闹繁华的荆棘城,此刻竟然变得门可罗雀,只有那一队队穿着黑色铁甲巡逻的士兵们才让荆棘城不至于彻底的冷清下来。
马歇尔倒是在这些年间听到过一些传闻:有的说荆棘城被放弃了,有的说荆棘森林里的魔物们又要开始暴动了,还有的甚至说荆棘城的城主都跑路了。
总之,把这些消息组合起来来看,只有一个结论——荆棘城要没了。
马歇尔不是没有想过从荆棘城跑出去,跑到外面,在外面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反正自己这十几年不都是在荆棘城中流浪吗?那么在哪里流浪很重要吗?只要能活下去就好。
但如今事到临头,马歇尔反倒没有了出城的打算。
这当然不是因为那些不断巡逻的黑甲士兵们,要说出去的话,马歇尔知道十几种不惊动这些士兵跑出去的方法。
但他一种都没有用。
说实话,马歇尔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不赶紧离开荆棘城。
明明这荆棘城就快倒了,也再没有能够活下去的地方了。
曾经的那些同属的流浪儿们,有的在成年后加入了城防军,有的出城做了冒险者,还有的也早早就离开了荆棘城自谋出路。
就比如那个曾经把马歇尔狠狠打了一顿的幸运儿,据说他早在一年前就离开荆棘城在外谋生了,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到底还活着没有。
荆棘城中同一岁数的流浪儿里就只有马歇尔还留在荆棘城。
他十八年间从未踏出过荆棘城一步,也从未做过什么正当的营生。
他一直是流浪儿,一个十八岁的流浪儿。
他熟悉这荆棘城中的每一处小巷、每一个拐角,他知道在哪里杀了人也不会被人发现。
他知道在哪里又是城防军巡逻次数最多的地方,他还知道在哪里可以乞讨到最多的铜板。
对于马歇尔来说,荆棘城就像是一个“家”。
虽然这个家稍微冷酷了一点、暴力了一点,但至少它还是给马歇尔提供了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并且养育马歇尔到了十八岁。
所以马歇尔对于荆棘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呆在荆棘城里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可没想到,还没等他死,荆棘城要先死了。你说这存在了三百多年的荆棘城,怎么就在马歇尔这一代没了呢?
“要不,还是跑吧。”马歇尔犹豫的自言自语着,他不时看向远处高大的城墙和上面巡视的黑甲士兵们,留下和跑在他的内心不断的摇摆着。
“可跑又能跑到哪里呢?”他低下头不再去看那些士兵,仔细的辨认着一张残破的地图。
那地图是他花了五个铜板才从一个小子手里买来的,但马歇尔不识字,所以他只能看地图上的图案再加上听到的传闻来自己猜测。
比如他已经在这张地图的中间,认出来了那个画着王冠的城市是这个国家的首都,再比如在地图东南角的那个城市就是他现在所处的荆棘城。
而其他的,马歇尔实在是无能为力了。他倒是听过什么宝石之城、不夜城的名头,但却根本不知道那些城市在哪,又在这张地图的什么位置。
“要不,朝首都那里跑?”马歇尔盯着地图大半天,才选中了自己的目标,因为这是他唯一认得的除了荆棘城外的城市了。
选好了目的地,马歇尔立刻开始收拾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好带走的,几根破烂的短棍?还是一两把还能用的断刀?
这些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都是随处可见的垃圾罢了,只有流浪儿们会把这些当成宝贝。
最后,马歇尔在自己这居住了十几年的地洞里打量了好一会,除了把刚才的地图塞进兜里外什么也没有带走。
刚走了几步,马歇尔就停了下来,他喃喃道:“就穿这身出去?”
这倒确实,马歇尔身上穿的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正常衣服: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破洞短衣,说是白色但现在已经褪色变得发黄、发灰。
下半身穿着一条短裤,这短裤由于是黑色的,所以除了在下摆被撕成了不规则状外倒也还算是说的过去了。
至于鞋子,马歇尔还不配拥有这种好东西,虽说可以从死人身上扒下来,但马歇尔总觉得那样做太恶心了。
所以他从未在死人的身上扒下来过任何一件衣物,他从小到大穿的都是在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和被别人丢弃的衣服。
“起码,得弄一身好点的衣服吧。”马歇尔的眼珠转了转,有些鄙夷的看着自己身上的这套穿搭,这样走出去实在太给荆棘城丢脸了。
“还得洗个澡。”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接着说道。
虽说衣服现在在这大白天里还弄不到,但洗个澡还是多少可以做到的。
很快马歇尔就从荆棘城的一个小道里溜了出去,几步之间就钻进了路旁茂密的森林中。
接着他又在森林里摸索了一会终于找到了以往的那条小路,他嘴里不断埋怨道:“这草长的也太快了,这才几天,就全都长满了。”
既然走上了这条崎岖的小路,那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沿着这条小路前行了数十分钟,马歇尔终于看到了那条清澈无比的河流。
这河流宽度不过几米,是一条极为狭窄的支流,在这茂密的森林中几乎不会被人发现。
马歇尔也是在误打误撞之下才发现这条小河的,从他发现这条河流起,他便每隔十几天来这里洗一次澡。
这眼看就要离开荆棘城了,这也是马歇尔最后一次在这里洗澡了。
他很快就把自己脱的赤条条的跳进了河里。
这河虽然不宽但却有着三四米深,而且水冷,若是不注意被水下的水草勾到了脚踝,淹死个人还是较为轻松的。
所以马歇尔向来不敢在这河中呆过长的时间,他知道自己的底细,从没见过河流湖泊的他能够学会游泳都是极为幸运的事了。
十几分钟后,马歇尔从河里湿漉漉的爬了出来,甩干头发上的水滴便坐在了草地上,当然屁股底下是有衣服垫着的。
该说不说,马歇尔本人长得还是颇为俊美的,蓝色的眼珠被金色的碎发遮盖,白皙的皮肤上挂着点点水珠折射出阳光的颜色。
他四肢修长、身材消瘦,身体上看不出多少壮硕的肌肉,所以虽然有着傲视同龄人的身高,却依然在年幼时容易被其他的流浪儿们所欺负,身躯上挂满了曾经和别人斗殴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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