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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活着好

还是活着好

第一章

第一天

尽管我自己都很不愿意相信,但我似乎、好像、的确真的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如果有人能够看到这则备忘录的话,请不要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我是莫雨,是X市N大学的本科生,我的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XXXXXXXX,祖籍就在X市,大可以去公安局确认我的资料。我在公元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左右进入N大学的图书馆查阅与我课题相关的史料,无意中发现了一扇样式奇特的大门,我好奇地推开大门后被门内奇怪的吸力吸了进去,经过了短暂的无意识后(我知道这不一定短暂),我发现我来到了一处森林。起初,我的好奇心驱使着我战胜慌乱,我探索着周围,发现了我只在小说中见识过的物种——龙,好在它只是从天上飞过,并没有发现我。

当我的手机显示时间为12:47时,我的好奇心已经散去,我开始慌乱了,我身上没有携带任何食物,除去我的手机,全身上下只有一包烟,一个打火机,一支钢笔,再加半幅蓝牙耳机。我点了根烟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让自己回去的方法。

但一切都是徒劳的,否则我也不会留下这则备忘录。

我有想过这会不会是幻境,或许在这里“死掉”就可以回去了?但我还是宁愿放弃这种假设。

我还不想死,虽然我可能不在地球了,但我至少还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至少让我再认识一下这个新世界吧,说不定我会爱上它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回去的办法呢?

第二天

这个世界的昼夜时长与地球有点区别,我用手机记录得到一个昼夜的长度为26个小时左右,由于这只是第二天,我还无法确定这里的气候。昨晚的夜长为10个小时左右,但我并没有感觉到天气特别炎热,天空中的光源大小与太阳相近,但我仅凭手机无法确定其光谱。

比起这些,我现在更需要水和食物。好在水有了,我听到了水流声,找到了溪流,至于食物,我还没有饿到饥不择食的地步,还是再忍忍吧。

这样下去活不了几天,我必须得找到一个村庄。

好在我在森林中发现了人工的陷阱,这里至少有人来过。

第三天

烟也没剩几根了,早知道就多带一包放兜里了。好在打火机还挺耐用。

手机还有百分之五十的电量,今后做备忘录得尽量精简才行。

第四天

还是没有发现村庄。

第八天

我终于发现村庄了!!!!好在手机电量还有百分之四十多,接下来就让它先关机吧。

......

我忍不住还是把手机开了机,看了下自己的备忘录,手指停留在相册那个图标,好在我忍住没有点开。

赶快先关机吧。

今天是第十四天了吧,到这个村庄也有六天了。还记得刚到村子的那天,村子里的人根据我的穿着,应该是把我当做哪个地区的贵族了,应该是吧?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根据他们的神情,我推测他们应该是把我当“贵客”来招待了。快一个星期下来,我也基本掌握了日常生活所用的语言,与村民们交流姑且不成问题了。前天,村里的领头人带我参观了村庄,村庄并不大,人数不到五十,大部分家中成年男性都不在,只有少数身体些许残疾的成年男性在村里干活。我也大概了解了我到底在哪,听领头人说,这里是坎特公国的领土,位于王国的西南部,而这个村庄嘛,只是一个位于王国边境森林的小村庄罢了,至于其他的,这个领头人也不知道。好在今天村里有人到公国都城去做买卖,我正好可以和他一同去都城。

村庄到公国都城得赶一天的路,天亮没多久我们便动身了,但也得中途在外过夜。与我同行的是村里的格鲁,是个瘸子,不过嘴巴很利索,聊起天来滔滔不绝,可惜我的词汇有限,只能呆呆地听着他讲。他跟我说,他是负责村子里农产品的买卖的,他把村子里种得的作物运到都城去卖,他从中收一成的利,其余的给村子。“大人,时候不早,马儿也累了,要不咱找个地方休息?”格鲁望向我“大人,前面一段路不大太平,我担心后半夜路上有强盗,咱要不先在这过夜,明天白天再赶路吧。”“好的。”我点了点头,不过听到“强盗”一词,我还有点紧张,希望运气不会太差。

格鲁腿脚不便,下马差点摔了一跤,他从箱子里拿出几个面包,又生了堆火,做了锅炖菜。我用力嚼着面包,一边问他:“公国的都城,有多大?”他皱了下眉头,似乎是在找形容词,一会儿说道:“那可比咱村大多了,光公国大公的府邸就有我们好几个村子那么大!话说大人,您到都城是去找大公的吗?”我点了点头,这可不能露馅了。“等您见到大公了,还请您跟大公提提咱村子”格鲁笑着说,“咱们村子地小,男人又少,看能不能稍微降低一点咱村的税......”“好的,我会说的。”格鲁一听,倒也放心了,没再继续和我聊,转身扑灭了火堆,收拾了锅碗。

明天就能见到城市了,我心里还挺激动的,不过格鲁倒是习以为常,他躺下没多久就打起了呼噜。我走出马车,望着头顶的星空,心里突然泛起了一阵孤独。曾经的我至少还能在生活中找到一丝归属感,而如今的我,即便找遍整个世界都不会有这种感觉了。这个世界的全貌我尚不清楚,地域也好,国家也好,对我而言都是未知的,夜空中的星点也找不到任何与地球类似的排布——看来我确实是不在地球上了。恍惚了一阵,我回过神来,寂静的夜里只有偶尔有风吹过草木的声音。

然而,其中好像还夹杂着一些马蹄声......

不要吧?

不会的,说不定是有人赶夜路呢,骑马的也不一定是强盗嘛。再说了,前面那一段路才有强盗,人家强盗难不成因为那段路没人抢了所以换地盘了吗?

马蹄声越来越近,我觉得有把格鲁叫醒的必要,我用力摇醒了格鲁,“强盗!”,我在他耳边低吼道。格鲁的眼睛瞬间无了睡意,他赶忙把耳朵贴到地上,全身紧张得缩成了一个。

怎么办,跑吗?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远处微弱的火光已经迅速到了眼前。

跑是来不及跑了。还没等我确认是不是强盗,格鲁就已经向那批人鞠了一躬。

“尊敬的骑士大人,很抱歉当了您的路,我们这就让开。”他恭敬地说道。

骑士?不是强盗!我长舒了一口气。

“你们这是要去哪?干什么?”其中的一个骑士问道。

“小的是去都城做买卖的,这位大人要去都城见坎特大公。”

那个骑士看了我一眼,和同行的人小声商量了几句,“你们两个,过来。”

我一阵纳闷,不是都说完了吗,还要干什么?

我和格鲁刚走到他们马前,其中一个人便拿剑砍下了格鲁的头。

我这辈子第一次看见人的脑袋就这么掉到了地上,格鲁的身子瞬间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四肢除了那条瘸了的腿还在不断地抽搐,献血从那个切口如泉水般一阵一阵地涌出来,借着微弱的火光,我看清了格鲁的脸,那份疑惑永远地定格在了他脸上。我从未闻过如此浓烈的血腥味,强忍住翻滚的胃和汹涌的尿意,我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我用力握住自己的手腕,凭借疼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们一共有三个人,都是军人,我19年来从未习武,硬打是肯定打不过的。跑吗?他们三个有马,还都是军马,我离马车还有几米的距离,跑肯定也不可能,还是先别轻举妄动,他们看见我的穿着估计不会把我当做普通人。

我从兜里拿出烟,叼在嘴里,哪怕做最坏的打算,我死前还能快活一会,顺手往兜里摸打火机。

打火机?打火机!

我叼着眼,长舒一口气再问道:“还要我再问一遍吗?你们要干什么?”

随后,我从兜里掏出了打火机,口中念着“蠢货老子不吓死你。”几个字,将打火机的火焰调到最大,按下,火焰猛地出现。

那三个人果然不淡定了,“我问你们话呢?看来你们是不想说,对吧?!”

我又按下打火机。口中胡乱叨叨一阵,做出一副要放AOE的样子。

我抬起手,“我数三下。”

“三——”

“二——”

“跑!”三个人中那个带头的大喊,用力挥着马鞭掉头跑去,另外两人也紧随其后,不一会就消失在了视野里。

我赌对了,打火机,谢谢你orz。看来这个世界,魔法是存在的,而且魔法师应该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

根据目前的信息,我大概也可以推断这个世界的社会现状了。至少这个国家还处于封建社会时期,从村庄里的生产情况来推断,应该与欧洲中世纪的生产力相近。但这个国家并没有出现庄园经济,所谓庄园经济,就是指获得封底的贵族们以庄园为生产单位,每个庄园都有骑士,庄园里的村民为庄园主工作,并定期向庄园主缴纳地租,倘若如此,村民绝无在都城贸易的可能。按理来说,以这样的生产力,应该是无法形成都城的,更别说影响范围能扩大到一天行程之远的村庄来,目前来看,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公国的大公采取鼓励贸易的政策,可是,如果没有了庄园,那么这些骑士是隶属于谁的呢?公国?不像,不然为何要看见大公的“魔法师客人”一言不发?不过骑士的由来尚且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去都城啊?

我把格鲁有用的东西都捎上了,他做买卖的商行,以及村民们希望他带回村子的东西。

这下好了,我一个外乡人,不对,外星人,没了向导该怎么活啊?我是不是该先去河边钓鱼然后钓上来一个可以飞行的应急食品再进城?

我花了一夜整理思绪,确定好了方案后,天也蒙蒙亮了,我试探性地骑上马,差点摔个半死,慢悠悠地沿着大路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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