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东西?找人?还是……」
我斜靠在酒吧的柜台边,朝手心哈了口气,看向迎面朝我走来的那人。
他穿着宽大的披风,戴着遮住下半张脸的面罩。
我也是。
「别那么性急,今天可是笔大单子,我们得坐下来慢慢谈,」他伸手揽住我的肩膀,脸冲向柜台喊道:「老板,开个单间!」
接着,他佯装热情地拽着我,一路引我到酒吧深处的小房间内。我们各自坐好时,只见他从怀中摸出张羊皮卷轴,口中也念念有词,霎时间,有青蓝火焰爆燃而起,卷轴很快在火中烧成一团灰烬。
魔术?!
左手拍桌,一跃而起,右手顺带抹过腰间的皮带,一柄明晃晃的短剑便纳入袖口之中。反手握住短剑,此时的我双眼微眯,手臂紧绷,视线聚焦于老酒鬼的喉咙之上,已然是进了临战状态。
「喂喂,武器收起来!你可别冲动,」眼看我就要将短剑掷出,他赶忙退后两步,解释道:「你别误会,我可不想对你怎样。这是消音魔术的卷轴,单纯是想防止有人偷听我们谈话而已。」
「……消音魔术?你以前可没这么谨慎,」看他此时神情,不似在撒谎,我将信将疑地收起武器,「不好意思,职业病。以后再有这种情况,记得提前和我说一声,可别再冷不丁地掏出个魔道具来了。」
暂时放下心,我又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我和眼前这个浑身酒臭的老家伙,已经打了快四年交道了。以往我和他谈生意的时候,都是随便在酒馆大厅找张桌子。他告诉我时间、地点和目标,我去搞定任务。
我是个佣兵。听名字好像是很酷的职业,实际上,干的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脏活。所谓佣兵,就是一群除了打砸抢之外,没有任何特长的下等人,但凡有点其他的谋生门路,也不会跑来做这种行当。
我们从不怕隔墙有耳,因为,这间酒馆里所有的客人都和我是同类。互不打扰,各自发财,是佣兵间的共识。
总之,今天的生意似乎有点不同寻常。他刚刚用掉的那个消音卷轴,可是在魔道具店才有卖的高级货,我做十多次委托赚来的钱也未必能买得起一个。
我很了解面前这个老家伙,钱到了他手上,还没捂热就准会被他换成劣质的蒸馏酒。他和我一样穷,不可能买得起铭刻有魔术的卷轴。这卷轴,大概是委托方交给他的。
看来,这次的老板是一头大肥羊。
「都说了是大生意,当然得做好保密工作。来,边喝边谈。」
他递来一杯温热的麦酒,我摇摇头拒绝了。谈生意的时候,我从不喝酒。
「你总是这样子,」他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半解开脸上的面罩,自顾自地喝起来,「听好了,这次的活儿,是要你去劫一辆马车。」
「劫车?你确定这种委托找我合适?」
我满脸不可置信地盯向他。他很了解我,他知道我不是擅长正面战斗的类型,拦路打劫之类的活计不该交给我来干。
「你先听我说完。委托方要的,只是那辆马车里的一个东西,看看这个。」
他又从怀里掏出个拳头大小的球形玻璃瓶,摆在了桌子中央:「你要把这样的一个瓶子从马车里带出来,然后,到老地方集合,把它交给我。」
我略略扫了两眼桌上的玻璃瓶,注意到瓶身上还纹有一枚烫金的狮鹫纹章。
「你给我等等,这个纹章……你要我劫的,是领主家的马车?」
「没错。」
「老酒鬼,你疯了?」
在这座洛伦尼亚城,没人不认识这个烫金的狮鹫纹章,因为这是领主家的家徽。洛伦尼亚是东部伯爵领的领城,领主,亦即东部边境伯,在这座城市中绝对是一手遮天的存在。
「有钱赚也得有命花,恕我不再奉陪。」
这个老疯子是想让我在太岁头上动土,说实在的,这事儿没得谈。洛伦尼亚城里到处都是领主府的眼线,要是这次的计划败露,委托详情被领主派出的探子给知道了,十条命都不够我们死的。
「一百金币。」
我起身,准备离开。就在这时,我听见老酒鬼在我背后低声道。
「委托方愿意支付一百金币作为定金,事成之后,还有另外一百金币。」
我回过头去,见到他手里正捧着个小袋子。他把袋口撑开给我看,里面是一枚又一枚黄澄澄、金灿灿的金币。
「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袋整个都短路了。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一枚金币,就足够一户人家不愁吃穿地过上一个月。一百枚,甚至两百枚金币,那是一笔巨款,我这种下层佣兵想都不敢想的巨款。
我想起神父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如果是这么多钱的话,陪老酒鬼疯一把,也未尝不可。
「……继续说。」我坐回到位置上。
「你从不让我失望,」他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时间是明天晚上,城内那口大钟第二次敲响的时候,你要在城门口那片树林那儿等着,目标马车会在那时出现。」
「就只是抢个玻璃瓶吗?」
「对。另外,尽量别留活口。」
他伸出根手指,在自己的脖子前抹了一下。
……见鬼,领主家的马车至少有十几号护卫随行,怪不得委托方愿意给这么多钱,这活儿比想象中还难办。
风险太大,我本来不想干的。
——可是吧,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所以你认为,这活儿我会接?」我站起身。
「放眼整个洛伦尼亚,要钱的很多,要钱不要命的只有你这一号。」他似笑非笑地回道。
「哼……成交。」
「很好。那么,定金是你的了。」
得到我的答复,他点点头,脸上现出几分不舍的神色,将那个装满金币的口袋推给我。
我拿起口袋惦了掂,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别想带着钱跑路,否则,你知道的吧?」
「知道。」
任务详情知晓了,定金也收到了,便不宜于此久留。我仔细收好钱袋,与老酒鬼告了别,径直离开酒吧。
钻进暗巷,在迷宫般的巷子里来来回回饶了好几圈,确认了无人跟踪后,我把斗篷和面罩随手丢弃,离开巷子内。
「路易,中午好啊,还是老样子?」我移步至常去的面包店前,店主大叔见我过来,向我招呼道。
平常,我都是在这里买些粗面包带回去。店主大叔人挺好,他知道我兜里没几个子儿,还有一大家人要养。每次我来买面包的时候,他都会将店里剩下的面包屑打包送我。
「不了,拿两袋白面包,外加一打牛奶。」我排出两枚银币。
听我这么说,大叔一脸惊诧地看了看我:「你确定?最近发财了?」
「猎到只野猪,卖了好价钱,想给小家伙们改善伙食。」
是的,周围的人都知道,我为了补贴家用,时常会去城外的森林里,或是打猎,或是采摘草药。
我叫路易,因为是平民,所以没有姓。这个名字是柯林斯神父给我起的,据说,「路易」是古时一位有名的勇士,他心怀正义,向往自由,喜爱四处旅行。柯林斯神父为我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我能成为「路易」这样的人。
我没能回应柯林斯的期望。
街坊邻居所不知道的是,我还有另一份工作。
我的本职,其实是佣兵。而且,还是佣兵中最不受人待见的一类——盗贼。
「你要的东西好了。」
在我对着店门发呆时,大叔把说好的白面包和牛奶交给我。像往常一样,他还额外递来半袋面包屑。
「谢谢大叔。」
「我年轻时也受过神父不少照顾,没啥好谢的。对了,记得代我向小家伙们问好。」
「我会的。」我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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