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这一切发生的机理?
我觉得,在我经历的这些事面前,我好像一个无知的孩子。
不,我真的经历了这些事吗?
看啊,我的身体,我又变回男性了。
到底是我在这里不断的梦见我跳楼以后变成了一个女高中生,还是其实我是一个女高中生,梦见了我变成了一个男人想要跳楼呢?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了。
穿越……穿越怎么会老是回来呢?
一定是梦吧,我身为一个写手做的白日梦。
可是那些梦又那么真实。
不,不管怎么样,即使我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去,我还是会死。而如果没有穿越,我当然还是会死。经历了这样的几次反反复复的穿越以后,我,我……
我反而想活下去了。
为什么我不活着试试看呢。
我把酒瓶带着剩下的酒液一扔,然后仓皇地回身下了楼。
我熟悉的生活啊,我又回来了。
就好像一个长期离家的游子忽然回到自己的家乡,也许一开始会有陌生感,但只需要一天,一切就又都会迅速熟悉起来。
富家千金小姐的生活,一下子离我而去了,我又变成了胡子拉碴,头发凌乱,一个星期不洗澡的“风流文人”。
今天被房东赶出来,我就没打算再活着在这座城市找一个定居之所,我想我身体的一部分会浸入地里,然后剩下的部分会被……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把我送去哪里,这是我的知识盲区,但总之,我不再需要和活人抢占生活地盘了。
可没想到,我却没有跳下去。
也许我跳下去,没准会回到发生那场可怕屠杀之前呢?也许我的使命就是不断穿越去拯救那些被杀的人。或者,也许我还可以变成其他的美少女,去享受不一样的美少女的人生。
是啊,如果是爽文小说的话一定会这么写吧。
可是,放在现实的话,如果我为了穿越而去死,那么其实我就并不想死,那么我还有胆子去赌那个穿越的可能性吗?
所有的穿越小说,都是主角死了一次就不再回来啊。
回来之后,让他再跳一次……谁能保证这次跳下去就一定还能穿越呢?
我之前已经重新跳过两次了,但那都是冲动,也许我跳下去跳下去的经历也全都是梦呢。
总之,我现在拉着放在大楼一楼的行李,在大街上走着,就说明我在最现实的层面上一次都没有跳下去。
假如我跳了,没死,我还可以跟人吹嘘:爷真敢跳,你吓不住爷。
结果爷没跳。
那就得乖乖当孙子。
秋夜的风,真的冷啊。
世界是我的?那都是喝酒醉出来的幻觉。
不找一个避寒的地方,我会被冻死的。
我有没有地方去呢?
这时我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我的身体很诚实,早就走向了我的编辑——刘大佬的出租屋。我最困难的时候就是在刘大佬那里挤了一个多月,现在又到了最困难的时候了,天气这么冷,刘大佬应该不至于把我堵在外面。
中间的行走过程就不赘述了,无非就是渲染渲染天气,卖卖惨,想要感受这些的去看《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好了。
就这样,我来到了刘大佬的家门前,啪啪啪地拍门。
“呜哇~~~~刘大哥诶~~~~你快开门~~~~可怜可怜从不脱稿的人儿吧~~~~我没有地方住~~~~你不开门我就冻死了~~~~刘大哥诶~~~~行行好啰~~~~你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唔诶~~~~”
门忽然朝里拉开了,我一个没站稳,向里面跌进去,贴在里面的人身上。
“MD,一股子酸味!”漆黑之中,我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在骂着,“多少天没洗澡了?我一个大男人都受不了。”
我赶紧从他身上离开,赔笑道:“一个星期。刘大佬,您是好人,您是好人呐。”
“房东不要你了?”
“是啊,人家出的价钱比我高,我这不就被扫地出门了。”
“那我凭什么要你?凭你是我手里的作者?别跟我哭穷,如果穷就是得到帮助的理由,那这个世界上早就没穷人了。”
“凭我最近有了新的灵感。”我搓了搓手,把门关上,“我绝对能从最真实的角度,把变身文写得引人入胜。”
刘大佬摸黑点了一支烟:“MD,今天刚好停电。嗯?你小子,愿意写变身文了?你不是最讨厌随大溜,同流合污吗?”
“我一向是不厌恶迎合市场的。”我说,“但是,我的个人风格嘛,我自己都驾驭不住,您是知道的,不写点我自己的东西,我就皮痒,然后,读者,他不买账嘛,这,我……”
“房东把你一踢,你就怂了?“刘大佬随意地往地上弹弹烟灰,然后用脚踩了踩,防止烟灰上的火星引起火灾,“你以为你想迎合市场就能迎合市场?那些早就迎合市场的作者,哪个不比你有用户黏性?哪个不比你更懂套路?说白了,你还是把迎合市场当小道,可是,你现在想走小道,也晚了,你只是个晚辈后生,是个雏。”
“刘大佬,您得帮帮我。我就会这个啊,我也完本过,也有人喜欢我的,还有人催更呢。您再带我一次总比带新手强吧?”
刘大佬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喷读者……你倒是跟我说说,有几个作者敢喷自己的衣食父母?”
“那是我年少轻狂。而且,也有人帮我说话啊,我人气还在的,刘大佬。”
“呵。”刘大佬啐了一口,“年少轻狂……MD,谁让我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捧了你呢?我现在去睡觉,你不许睡觉,在我起来之前,你把你新书第一个大高潮以前的大纲写出来,然后设定集能做多少做多少。你要写变身,我这里有一套变身小说模板大全,你自己去书柜上找。”
“多谢刘大佬!多谢刘大佬!”
他又回房间找出了一根蜡烛,点燃,滴了几滴蜡油在老妈妈豆豉辣椒的瓶子上,然后把蜡烛粘好。
“给你点光,黑暗中看手机伤眼睛。”
“刘大佬!”我热泪盈眶。
“大男人别给我整这出!MD,你要是个女作者,我还可以享受点艳福。”
所以说,做女生多好啊。
女生只要是女生,就可以得到很多优待,而她们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仅仅是……
这太不公平了。
也许对于女生来说,身子是一件大事,大概女生的贞洁观是比男生要重得多的吧。如果是这样,男生和女生倒是平衡了一些。
我现在还记得白依然的所有记忆,但是前面说了,自从她昏迷了那一个星期以后,我就只能从第三视角观看那些记忆,而不能从第一视角感受,所以我也不知道她具体究竟是有多反感这些事。
而且,女生和女生也是不同的啊,有的观念重些,有的观念轻些。
所以,那些观念轻些的女生,是不是无敌的呢?
需要付出点代价的时候,她不害羞,不痛苦,她还爽。等到真的出问题了,她还可以说责任是男方的,现在的社会,有几个人会挺男方啊。如果正规渠道她挽回不了利益,她还可以在网上闹,有无数的营销号、利益集团和吃瓜群众等着为她发声呢。
做女孩子真的很好啊……
也难怪变身文现在这么火。
可是,变身文也是可以讲艺术的啊,写得那么俗套干嘛呢。
唉,我又忘记了我的文学理想已经破灭了。
现实一点吧,参考那些大火的文章,写得套路些。
我躺在沙发上,开始按照我拥有的白依然的记忆,码起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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