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地球有一段时间,她想要在这里暂时住下,毕竟不可能一辈子风餐露宿,另外也打算好好学一下地球人的语言。这个星球的人不说宇宙语,想要交流是无比困难的,学习一门语言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另外,她想要建一个房子,还有就是要买衣服,也要有这个星球的货币。要做的事情很多,要做到可真没那么容易。
她来了几次人类的城市,大概观察了一下,这些人住的房子虽然和自己母星不大一样,但基本框架是差不多的。另外就是这个星球的人交通工具太不方便了,坐的居然还是在她母星被淘汰掉的汽车,琴雅星的人们的车已经不需要轮胎了,普遍都是空中汽车。要说这个星球有什么好的话,那就是美食特别多,看着都眼馋,可惜没钱一样都吃不了。
决定好之后,格温妮丝在山上开始动工,她仔细思考了很多,也试着画了施工图纸。不过她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从何下手,看着被自己画的跟鬼画符一样的设计纸,她特别后悔当年怎么就没有好好学习,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过她还是去山上把树给劈了,一棵棵大树被她弄到,然后她开始挖洞,装模作样的搭架子,但总是倒下来。她还试着去找能遮雨的稻草,戴上面具出门可能会被人发现所以她是去人家农田里面偷的,偷完还被一大帮人拿斧头追着赶。
但做了几次,真的立不起来。
“啊!气死我了,这什么东西啊!”
“这什么破地方破地方!”
“我怎么连个遮风挡雨的都做不好!”
“打死我算了!”
她在地上打滚耍泼,心态都崩了。为什么以前看电视那些人轻易就把东西给做好,到了她的时候啥也不会,她就不能是主角吗。
没办法,只能怪自己当初不好好学习,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是以前好好学习,说不定知识就能改变命运了。就是因为不好好读书,才会在流浪的时候吃那么多苦!格温妮丝发誓,如果以后能回去读书,她一定好好学习,再也不做垫底的蠢材。
不过该做的还是要做,她还是努力去把木架子给搭起来,然后用自己偷来的稻草做的遮雨的地,剩余的稻草可以铺在地上做床。做完这一切,格温妮丝很有成就感,虽然她这个房子很矮,但至少看起来像样子了,肚子饿了就去捕鱼抓鸟儿,或许她还可以去大城市里做乞丐,拿点钱去买东西吃。
这天晚上她睡的很香。来地球半年终于有地方可以睡觉了,虽然不是床,但是睡得很舒服。
第二天她又跑到人类的城市去了,这一次她没有戴面具。在学校的时候,学校有教过,琴雅星人如果去到不熟悉的星球,一定要戴上面具。因为面具是琴雅星人的标记,如果有人能认出来,获救的概率也会大一点。她刚来的时候也是一直戴着的,但现在她不戴了,因为她发现一直戴面具会被人攻击。地球人真的很不欢迎外来者,也不喜欢戴面具的。
她来到这个城市,坐在街边,有模有样拿起一个破碗,乖巧的坐在那儿。
兴许是看她可怜,长得也算可爱,还真有人给她丢钱。格温妮丝很高兴,有人丢钱她就笑,有了这点钱就能买东西了。
“喂,你是哪个道的,不知道这里是我们的地盘吗?”
“好你个丫头,敢在爷的地盘上开工,不想活了是吧。”
这时候迎面走来好几个衣衫褴褛的人,面露凶色,瞪着她,而且手里还拿着刀子。
格温妮丝听不懂地球话,只是歪脑袋。
“这丫头,不会是聋子吧?”
“草,聋子加哑巴,晦气。看着倒有几分姿色,带回去好好草一顿。”
“老大英明。”
于是那几个家伙贼兮兮的笑着,想来抓格温妮丝。格温妮丝虽然啥也不知道,但知道这几人想动手,还想拿自己碗里的钱。
别的都能忍,抢她钱忍不了!
砰砰砰!
“啊啊啊啊!!!”
据这一天路过街道的人说,他们听到了跟汤姆猫一样的惨叫声,往那边看的时候只有几个不省人事的乞丐小伙,作为当事人的白发女孩收拾好了自己碗里的钱,还把那几个人的口袋翻了一遍,拿着那笔钱去路边摊买了食物。老板把包子和煎饼递给她的时候,手都在抖,这一天这座城市多了一个会武功的聋哑女孩的都市传说。
格温妮丝短暂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她发现只要不随便使用力量,研究院就不会来找她。既然是这样那就先好好在这里生活下去,等到安稳下来再去想办法修飞船。哦,在那之前得先填饱肚子。
格温妮丝过上了野人一样的生活,白天会去城里当乞丐,然后又跑去农村里偷果子偷西瓜,甚至去偷人家的鸡。
“妈的!那个丫头又来偷我的鸡了!给我把鸡还来!”
“我这养的鸡都快被她偷完了!”
“我的柿子也快被她偷完了!”
“草,她直接当着我面拿我的西瓜,拿了就跑,追也追不上!”
村民们都很生气,但是又没办法,因为这个白头发的女孩太会逃了。她隔三几天就来村子里偷东西,村子里的鸡和果子都被她偷过,不过还好她偷的都是吃的,抓不到也就算了,村民也只能无奈的接受。格温妮丝有的时候也会去找野味,不过这年头想打猎也不好打了,哪儿也找不到野猪野鹿,要是能像半年前能碰到一条野狗就好了,能美美的饱餐一顿。
她回到自己住所,生火把鸡架起来烤,记得最开始没啥经验差点忘了把内脏给挖掉,现在她已经不会了。不过她还是无法接受内脏,挖出来的内脏全被她丢了。她只喜欢吃肉,不喜欢内脏。肉好了以后撕下来美美的吃一口,生活也不过是这样。她还在成长期,要多吃一点。
格温妮丝开始适应地球的生活,吃饭的问题也慢慢解决了,就是住的地方还需要努力。偶尔想家的时候就看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数,也许能数到自己的故乡。她也不再哭了,慢慢的也变得坚强起来,这半年的时间让她有了很大的改变。
她觉得,她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像这样平平淡淡,也是不错的。不被追杀,不被人讨厌,能吃上好吃的东西,其实也是能接受的。虽然有的时候很想家,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她还想活着,那就要好好的度过每一天。
但是,她没想到,这样的日子戛然而止。
这天她正从村子里偷了鸡回来,刚打算杀鸡,这时候感觉到一股很强大的能量反应。她察觉到是什么人,立刻把面具戴起来,没两分钟就有一群白衣服的人过来了,毫不意外的看到了她。
原来是研究院的人听说村子附近有个白头发的女孩子经常去偷东西,身手灵敏,一个村子的人出动都抓不了她,家里的鸡鸭一直被偷。研究院怀疑是超能力者,于是过来看个究竟,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戴着面具。这面具太熟悉了,一看就是逃亡很久的琴雅星人。
“找到琴雅星人了!攻击!”
轰!
她住的地方被烧的干干净净,她辛辛苦苦搭的地方,她辛辛苦苦做的草铺,还有她为了生活自己调制的果酱也被打烂。她的努力被毁的干干净净。
而她,又要被追杀了。
“咯咯咯!!”
脱手的鸡逃命似的跑,得知性命安全的鸡赶紧逃跑,免得再被抓回去割脖子。下一秒一道激光打下来,这鸡直接被轰成焦肉。
格温妮丝拿着青蓝色的剑,飞上天空想跑,研究院的人连忙追赶。
“琴雅星人会飞,把她打下来!”
砰!
她在空中中了弹,坠落下来。她捂着伤口,把子弹逼出身体,拖着沉重的身体逃跑,后面的人追了上来,把她给包围住。她大口大口喘气,久违的感觉上来了,她看着那些人的武器,那些人的攻击朝着自己打过来。
她咬咬牙,拿着剑捅上去。
噗嗤!
她亲手把那几人的脑袋砍了。
血溅当场,染红了衣服,格温妮丝一把抓住其中一人,然后甩到人群中去,一剑刀光迸射而出,穿透他们的身体,把他们身体分开。
她杀人了。
但她不后悔。
因为,她想要活下去。
她厮杀着,一剑捅进去,再一刀砍下去,一个个料理他们。从前那个没有反抗之力的小孩,现在已经学会了怎么杀人,怎么用最快最简单的办法让自己活命。她从不后悔,也不应该后悔。
忽然,一股强大的力量袭来,格温妮丝本能的感觉到一股天敌般的存在。她抬头,一个穿着和研究院成员一样白大衣的女子走了过来,这个女人面无表情,眼睛毫无焦距,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她一步一步走过来,冷眼的看着对方。
“报告,发现琴雅星人,立刻执行歼灭。”
这个女人如此说着,一步步走来,格温妮丝下意识后退,冷汗冒出。
她知道,她根本打不过这个人,因为这股力量太强了,她根本不可能是对手。
她会死的,跟这个人战斗,她会死的。
格温妮丝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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