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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之巅 第十七章 亡命之徒

冥府之巅 第十七章 亡命之徒

路明非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走进去。

他不想再把更多的人卷进来了,那个鲸鱼壮汉已经在一年前因为他失去了一条手臂了。

他怀念的看着高天原来来往往的客人,不可否认的是,在高天原那段日子虽然狼狈又忙碌,还要被迫营业,但真的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在那段日子,他还不是现在顶天立地的路主席,还是一个跟在师兄屁股后边问着怎么办的衰小孩。

没有什么可以烦恼的事,还有了人生中最美的初遇,尽管他没有珍惜。

他从来就没想到要拯救世界,他的愿望仅仅是将那名少女在拥入怀中,有人篡改了她的命运,他就暴怒,从天而降,愤怒狰狞。

从那以后,每当他疲倦的时候,看不到前路的时候,不知所措的时候,那场迎着阳光的盛大逃亡,都浮现在眼前。

才让他有勇气重新举起战旗,发出愤怒的咆哮。

时间是一条很长却也很浅的河,他一路趟着,走过了年少和青春,流走了无知与懵懂。

回过头,他的倒影却与他已截然不同。

路明非还是走了,他走了很久,走过了源氏重工的大厦,走过了东京天空树,走过了他吃过的那家米其林三星。

一直走到天色偏西,他停在了浅草寺面前。

没有小魔鬼清场,这家寺庙简直人满为患。

路明非默默地求了一签,排队等候。

“是你呀”那和尚竟然还认得路明非。

“你还记得我,”路明非突然有些莫名的情绪。

“能在盛季包场一天的金主,我还是有些印象的,”和尚挠了挠头,接过路明非手上的签。

情由未了缘已尽,笺前莫赋断肠诗!

缘已尽啊……路明非看着那个和尚。

和尚也不说话,看了一眼路明非。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路明非轻轻的问道。

“贫僧早就说过,我不会解签,先前给别人解也是为了赚钱,”和尚摇了摇头,“前来求签的人大都是寻个安慰,但我觉得你不是,与其相信着莫须有的东西,不如去设法挽回。”

路明非走了,临走还买走一个御守,里面放的是日本樱前线第一批盛开的樱花。

去年绘梨衣也买过一个,后来被她挂在了寺庙的树上,据说是能带来好运。

路明非需要好运,因为他选择了一条艰难的道路。

他又慢慢的走回了红井,但她抵达时,月亮已经在天空正中间了。

他在绘梨衣的对面盘起坐下,拿出手机编辑了七条定时发送的消息。

时间是一个月后,里面是一些重要的情报,还把一切的事情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这样的话,哪怕他死了也不会牵连到凯撒他们,甚至他们还能因为将功补过而回归爬行类的世界。

是的,路明非决定冒一次险。

虽然他现在远比曾经强,但他也知道了路鸣泽从来没有骗过他,地下的龙王决非他曾经杀过的那几只龙王可比。

甚至应该是天壤之别,而哪怕他使用三度暴血,也只是比曾经的赫尔佐格强上一线。

(原本路明非开挂应该是比白王弱的,后来他差点儿没打过,通过天谴才杀掉白王)

这远远不够,而且他对自己的意志力真的没什么大信心。

他需要更强的力量,他缓缓的拿出了一根样貌奇怪的箭。

这是虫之箭,能觉醒一种类似于规则的替身能力。

但是想要觉醒,必须先用弓箭洞穿心脏,一旦失败便会死亡。

提升能力的东西并不止这一种,但只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种。

也是路明非目前购买能力的极限。

但是他不想等了,如果这次成功了,他就去竖起战旗打到地下去。

若是失败了,就当把这一条命还给那个信任他的女孩儿,他或许会被芬格尔那个狗贼记入校史,而消除他的痕迹也不需要很久,只需要短短一百年,便只剩下凯撒和楚子航他们才会在他的墓前献一朵花。

可能有人会说这值得吗?那女孩已经死了,何必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可能,而如此的拼命。

这有意义吗?你为什么要这样拼命?

但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没有为什么的,就像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就像思念写在夏夜晚风里,就像你突然想吃糖醋排骨,就像你爱上一个人……

“保佑我吧,”路明非看着女孩儿,把虫箭狠狠地扎入了心脏之中。

下一刻,血液沸腾,黄金瞳亮起。

世界上有一种对疼痛的形容叫撕心裂肺,但当你真正剖开心脏的那一刻,你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疼痛了。

你感觉世界空荡荡的,你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也不需要这样。

你像飘在天上,大海上,陆地上,却又有痕迹留在城市中,戈壁上,血液里。

你在这不知道飘荡了多少年,时间久的,让你几乎都忘了,你还有灵魂。

但实际上你还是少年,可以像玫瑰一样热烈美艳。

在这一刻,你似乎能感觉到世界上所有的悲欢离合。

在有人牵手拥吻的时候,有人正在历经生离死别,明白了机场比婚礼的殿堂见证了更多真诚的吻,医院的墙比教堂听过了更多的祈祷。

你迷失在了这里面。

你再体会不到时间的概念。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这种盛大而又美好的感觉。

最终还是失败了吗?

此刻,在法国的昂热郡,有一个小孩正巧翻开了圣经。

他轻声的读出了那一段话。

“你必坚固,无所惧怕。你必忘记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逝的水一样。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虽有黑暗,仍像早晨。”

其实路明非他真的是个很勇敢的男孩。

他的勇敢早在那个雨夜体现的淋漓尽致,他曾嘲笑自己问,为什么要和屌丝谈理想呢?

但转眼间,成千上万的暴徒聚集在他身边,他害怕吗,他当然怕,害怕从心底幽幽的爬了起来。

其实有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后面有小魔鬼撑腰,可是他也曾在东京雨夜的深巷中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带着他的小怪兽女友要杀出重围,他通过后视镜对自己下令,说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潜力压榨到极限。无数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觉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间,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分辨不清现实和虚幻,他嘶哑地吼叫着,佝偻着背遮住趴在他膝盖上的女孩,那时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么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帮他。

就算我是废柴,就算我什么都没有,就算我怕的要死,怂的要命。我依然愿意为我的正义去奋斗,就算搭上我的命

当年风间琉璃说他是狮子,他并不承认,但不得不说,风间琉璃的眼光真的可以。

路明非之所以会被形容成狮子,是因为他有自己的领地。领地之外他什么都可以给你,他什么都可以退让。但你要是真的以为他就是怂包,然后肆无忌惮的践踏他的底线。你真的会后悔。因为领地是他命都不要都要捍卫的。因为他把自己的正义,置身于自己的命之上,他有胆怯的一面,但他始终相信那些对的东西,他退到一定程度就不再退了,你再逼他,他就跟你玩儿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来跟你搏斗。我们把这种人统称为亡命之徒!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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